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3308-2020
中文名称:连锁便利店等级评定规范
所属省份: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09-30
实施日期:2020-10-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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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100.99
中标分类号:A10
标准简介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3308—2020《连锁便利店等级评定规范》,规定了连锁便利店等级评定的评定依据、原则、方法和内容,包括规模化、规范化、高质量管理和高效创新原则,以及经营规模、规范性、管理和创新等评价指标。
部分标准内容
DB21/T3308—2020 连锁便利店等级评定规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则起草,由辽宁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包括辽宁省连锁经营协会、大连市连锁经营协会、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沈阳市连锁经营协会、辽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百家乐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沈阳新天地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及鞍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主要起草人包括高爱民、邢学鹏、王静园、赵顺、孙黎生、关梓辰、田涛、庞明利。标准发布实施后,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建议,可通过来电或来函反馈,相关部门将依法评估和复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辽宁省连锁便利店公司等级评定的评定依据、评定原则、评定方法和评定内容,适用于辽宁省连锁便利店公司的等级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必不可少:GB/T36431-2018 消费品分类与代码,DB21/T2946—2018 辽宁省社区连锁便利店规范。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适用所注日期版本,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适用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
3 术语和定义
3.1 连锁便利店(chain convenience store):具有统一形象标识、统一门店管控、统一设施配置、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商品采购、统一物流配送能力,以直营或加盟方式经营的便利店公司。
3.2 自有商品(private brand products):由连锁便利店自主开发、生产并使用自有品牌在门店销售的商品。
3.3 鲜食商品(fresh food):不添加食品防腐剂,可直接食用或经加热后食用的食品。
3.4 单品(SKU, stock keeping unit):以销售单位为最小分类单位的商品。
4 评价原则
4.1 规模化原则:连锁便利店通过自营或加盟形式发展门店,扩大服务覆盖范围,实现规模化发展。
4.2 规范化原则:连锁便利店应按照六统一要求,保持形象标识、门店管控、设施配置、服务标准、商品采购及物流配送的统一。
4.3 高质量管理原则:连锁便利店应保证商品生产溯源、质量管理和证照管理,提供整洁环境、周到服务和良好顾客体验,提高顾客满意度。
4.4 高效创新原则:连锁便利店应及时发现市场机会,通过商品研发和服务创新提升顾客价值,利用信息技术快速响应顾客需求。
5 评价管理
5.1 评价方法:连锁便利店等级评定由评定机构打分确定。
5.2 等级划分及标识:等级分为五级,最高五星,最低一星,具体划分如下:
五星级:得分90分以上
四星级:得分80-89分
三星级:得分70-79分
二星级:得分60-69分
一星级:得分59-60分
5.3 评价结果有效期限:由评定机构规定。
6 评定内容
6.1 经营规模性:选取三个主要监测指标考察连锁便利店的持续发展和经营能力,包括门店数量、门店覆盖范围及配送中心建设。
6.1.1 门店数量:直营店数量与加盟店数量之和。门店数量达到20家以上,数量越多得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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