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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4/T 2377-2021

中文名称:农贸市场公平秤设置与管理规范

所属省份:山西省地方标准(DB1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12-28

实施日期:2022-02-2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831.26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3.100.01

中标分类号:A1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张文云、秦建梅、康丽莉、张卓、范艳红、赵东敏、郭宁、段晓鸣、常宗英

起草单位:晋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归口单位:山西省商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农贸市场公平秤设置与管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设置要求、管理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农贸市场公平秤的设置与管理。DB14/T2377-2021《农贸市场公平秤设置与管理规范》规定了公平秤的选型、位置、数量、标识及管理制度,适用于农贸市场公平秤的设置和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DB14/T2377—2021
农贸市场公平秤设置与管理规范
2021-12-28发布,2022-02-28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由山西省商务厅提出并监督实施,归口于山西省商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为晋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起草人:张文云、秦建梅、康丽莉、张卓、范艳红、赵东敏、郭宁、段晓鸣、常宗英。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贸市场公平秤的设置与管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设置要求、管理要求等内容,适用于农贸市场公平秤的设置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通过文中规范性引用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适用于该日期版本;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
- GB/T7722 电子台案秤
- GB/T21720 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 GB/T33659-2017 农贸市场计量管理与服务规范
- JJG539-2016 数字指示秤
- JJF1647-2017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农贸市场:以食用农产品现货零售交易为主,为买卖双方提供固定交易场地、配套设施和服务的零售场所。
3.2 农贸市场举办方:负责农贸市场经营与管理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
3.3 公平秤:对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因商品量称量结果发生的纠纷具有裁决作用的衡器。
3.4 计量负偏差:零售商品实际重量值与结算重量值之间的负向差值。
3.5 允许短缺量:单件定量包装商品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的最大允许量。

4 设置要求
4.1 选型
4.1.1 市场举办方应统一配备公平秤。
4.1.2 宜选用产品质量符合GB/T7722要求的A级电子台案秤,称量范围应满足市场经营商品需求,最大允许误差及准确度等级应符合或优于JJF1647-2017表3规定。
4.2 位置及环境
4.2.1 公平秤应首选放置在市场主要出入口附近,醒目、合理、方便使用的公共区域。
4.2.2 公平秤显示屏应面向消费者,高度保证可清晰查看。
4.2.3 放置地点应远离磁性物体或强电磁场,避免影响精确度。
4.2.4 放置位置应平稳固定,防止振动损坏内部元器件。
4.2.5 注意防晒、防潮、防尘。
4.3 数量
4.3.1 每个出入口至少设置一台公平秤。
4.3.2 可根据市场规模、商品种类、客流量及投诉量增设公平秤。
4.4 标识
4.4.1 放置处应设置管理标牌,内容包括“公平秤”字样、公平秤管理人员姓名和电话、市场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行政监管部门投诉电话。
4.4.2 无人值守公平秤应设置操作说明标识,包括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简明易懂。
4.4.3 宜在市场主要区域设置位置指示标识,引导消费者找到公平秤。
4.4.4 放置处应公示零售商品计量负偏差及允许短缺量要求,执行GB/T33659-2017表2、表3规定。

5 管理要求
5.1 制度
5.1.1 市场举办方应建立公平秤的检定、维护、核查、修理及报废制度,包括负责部门和人员、操作流程及记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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