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320-2016
中文名称: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04-28
实施日期:2016-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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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100
中标分类号:G09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的基本要求、企业定期检查、第三方检测、检测仪器及检测方法等内容,适用于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工作,不适用于矿井井下、炸药制造、医疗室及交通运输工具等特殊场所。
部分标准内容
ICS 13.100
G09
DB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320—2016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inspection of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hazardous areas
发布:2016-04-27
实施:2016-11-01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由其组织实施。
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中瑞环泰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靳江红、汪彤、蔡馨、徐亚博、赵明、朱佐刚、王晓冬、宋媛媛、李永江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的基本要求、企业定期检查、第三方检测、检测仪器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场所:矿井井下、炸药制造和加工场所、医疗室以及陆海空交通运输工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必不可少:
GB 12476.2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GB/T 17949.1 接地系统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施工及验收规范
AQ 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DL/T 664 带电红外诊断应用规范
SH 3097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危险场所
指爆炸性环境可能出现或存在的区域,该区域内电气设备需采取专门防爆措施。
3.2 电气防爆安全检测
对危险场所电气装置在运行状态下进行安全可靠性检测,可在不拆卸或局部拆卸情况下进行。
3.3 定期检查
企业或第三方按规定周期对在役电气设备进行的例行检查。
3.4 初始检测
对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中电气装置投入运行前进行的第三方检测。
3.5 定期检测
对在役危险场所电气设备按周期进行的第三方例行检测。
4 基本要求
4.1 电气防爆安全检测分为企业定期检查与第三方检测,其中第三方检测包括初始检测与定期检测。
4.2 企业定期检查周期不超过1年;固定防爆设备第三方检测周期不超过3年;移动式防爆设备检测周期不超过1年。
4.3 检测人员应经过防爆电气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第三方机构应具备国家规定资质。
4.4 进入危险场所前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检查人员需穿戴防静电服、防静电鞋、防静电帽,并进行静电消除操作。
4.5 进入危险场所应遵守安全规定,包括不得携带火种或非防爆设备、不得穿脱防静电服及化纤衣物、不得吸烟等。
(后续章节包括企业检查、第三方检测、检测方法及仪器配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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