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T 1311-2014
中文名称:水产品交易市场管理规范
所属省份: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4-04-18
实施日期:2014-07-1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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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120.30
中标分类号:B5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章建设,窦兴德,曹武涛,朱珊,金晓石,谭惠仁,肖江村,付光中,吴虹登,梁舒粤,邢军,陈海涛,罗史南,张健明,常丹,陈崑菎,黄思远。
起草单位:广东省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珠海市质量协会,湛江市标准化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归口单位: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部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规范规定了水产品交易市场的术语和定义、经营环境要求、经营设施设备要求和经营管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水产品交易市场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7.120.30
B50
备案号:46715-2015
DB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 1311—2014
水产品交易市场管理规范
Administrative criterion for markets of aquatic products
2014-04-18发布
2014-07-18实施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广东省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提出。本标准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珠海市质量协会、湛江市标准化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建设、窦兴德、曹武涛、朱珊、金晓石、谭惠仁、肖江村、付光中、吴虹登、梁舒粤、邢军、陈海涛、罗史南、张健明、常丹、陈、黄思远。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水产品交易市场的术语和定义、经营环境要求、经营设施设备要求和经营管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水产品交易市场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721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 19085 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
GB/T 19220—2003 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72 冷库设计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SC/T 3012—2002 水产品加工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SC/T 3012—20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产品交易市场
用于零售或批发经营鲜活、冰鲜、冷冻、腌制、干制和罐藏等水产品的固定场所。
4 经营环境要求
4.1 市场开办
水产品交易市场的开办应符合《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
4.2 场址
水产品交易市场的场址应符合GB/T 19220—2003中4.1的规定。以市场外墙(或外围)为界,直线距离1 km以内,不应有下列情况: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污染源;有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地。
4.3 环境要求
4.3.1 市场入口应清洁、美观,各种标识规范、清晰,应设有车辆和人员专用出入口。
4.3.2 场内地面应硬化、不渗水、防滑、易于冲洗、排水畅通。
4.3.3 各交易区入口处应设置统一标识,标示经营的水产品类别,交易区内应通风、整洁、明亮。
4.3.4 市场内应按鲜活、冰鲜、冷冻、腌制、干制和罐藏等水产品类别分区设置,并明确标识。活、鲜、生、干、湿商品应相对集中,分开陈列销售。
4.3.5 市场人流、物流、车辆应保持畅通,应设有专用机动车停车场,道路和停车场地面应承重、耐磨、防滑。
4.3.6 场内应设置标准摊位或商品柜台,商品摆放应整齐、干净。
4.3.7 新建或改建的水产品交易市场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市容环境卫生的要求。
4.3.8 交易大厅宜建为单层建筑结构;多层大厅应符合承重和货车吨位限制及堆货限高要求。
5 经营设施设备要求
5.1 服务基础设施设备
5.1.1 应设立导购图、车行路线标示图、公用电话、公告栏、服务办公室、投诉箱、投诉电话、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各类公共设施应标识明确,并应符合GB 10001.1的规定。
5.1.2 从事拍卖交易的市场应配备电子屏幕,并具备网络设备和电子结算设备。
5.2 计量设施设备
5.2.1 计量器具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器具,并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5.2.2 应专设检定合格的公平秤。
5.3 水产品展陈设施设备
5.3.1 鲜活水产品应配备蓄养池、充氧设施、海水、淡水、保鲜用冰供应设施、宰杀操作台、废弃物回收桶等设施,水产摊位前应设置排水明沟。
5.3.2 冰鲜、冷冻水产品应配备冷柜或冰藏陈列设施,批量贮存还应配备冷库,场内应设置保鲜用冰供应点。
5.3.3 干制品、腌制品等水产品宜配备陈列架(柜)、抽湿机、风干机、冷柜(或冷库)等设施。
5.3.4 罐制品等其他水产品应配备陈列架(柜)等设施。
5.3.5 交易市场内冷库设计应符合GB 50072的要求。
5.4 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场所
应设置与交易市场规模相适应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
5.5 卫生设施
5.5.1 应设有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应符合GB/T 1721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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