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487.4-2004
中文名称:无公害中药材 玄参 第4部分:收获与加工
所属省份: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4-03-03
实施日期:2004-04-03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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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20
中标分类号:B38
标准简介
本标准DB33/T487.4-2004规定了无公害中药材玄参的收获与加工技术要求,包括采收时间、方法及晒干、烘干等加工工艺,适用于玄参生产加工。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20
B38
备案号:15081-2004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487.4—2004
无公害中药材:玄参
第4部分:收获与加工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Chinese Medicinal Materials: Radix Scrophulariae Part 4: Harvest and Processing
2004-03-03发布
2004-04-03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DB33/487-2004《无公害中药材:玄参》分为五个部分:第1部分:产地环境;第2部分:种栽;第3部分:生产技术准则;第4部分:收获与加工;第5部分:商品质量。本部分为第4部分。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磐安县中药材生产办公室、磐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斌龙、潘兰兰、应文立。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玄参收获与加工的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玄参的收获与加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但鼓励各方研究是否采用其最新版本。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DB33/381.4-2002 无公害中药材:白术 第4部分 采收与加工
3 收获
3.1 时间
立冬后,当玄参地上茎叶枯萎时,选择晴天进行采挖。
3.2 方法
先割去茎秆,松动根际周围土壤,将玄参根部挖起,用刀具切下块根,并运回室内进行加工。
4 加工
4.1 方法
可采用晒干或烘干两种方法加工成商品。
4.2 晒干
将块根摊开曝晒4 d~5 d,并经常翻动,夜间收回室内。经过多次翻晒,当晒至半干时,修剪芦头和须根,再堆积4 d~5 d进行“发汗”,然后继续晒干。如此反复堆晒约45 d~50 d,当块根内部肉质变黑,即为成品。
4.3 烘干
晴天先晒至半干,修剪芦头和须根后,将玄参放入烘干设备中处理,烘干设备可参照DB33/381.4-2002中规定。阴雨天气可直接烘干。烘干温度控制在60℃左右,并适时翻动,使受热均匀。烘至五成至六成干时,取出堆积“发汗”2 d~3 d,上覆草帘,使内部变黑。随后继续低温烘至全干,即为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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