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2066-2022
中文名称: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所属省份: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12-27
实施日期:2023-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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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020.10
中标分类号:Z01
标准简介
本文件为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2066-2022《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规定了农贸市场的基本要求、环境布局、环境卫生及评价改进等管理规范。
部分标准内容
DB11/T2066—2022 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management of market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前言
本文件按照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邵开建、张永、周巧霖、闫涛、刘晓峰、樊子风。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贸市场的基本要求、环境布局要求、环境卫生要求、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7217 公共厕所卫生规范
GB/T 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31712 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环境治理鼠类
GB/T 31717 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环境治理蚊虫
GB/T 31718 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化学防治蝇类
GB/T 38738 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 农贸市场
DB11/307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T 485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贸市场 (Market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以食用农产品现货零售交易为主,为买卖双方提供经常性的、公开的、配套设施较齐全的、固定的交易服务场所。
注:包括菜市场、市集等经营食用农产品的零售场所。[来源:GB/T 21720-2022, 3.1]
4 基本要求
4.1 制度和人员
4.1.1 农贸市场应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 环境卫生责任制度
-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 专区保洁制度
- 传染病疫情期间应急管理制度
- 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 人员培训制度
- 商品信息的追溯制度等。
4.1.2 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4.1.3 应根据市场清扫保洁的区域、面积、人流和物流情况做好保洁方案,配备足够的保洁员。
4.1.4 应定期开展从业人员环境卫生相关知识学习、组织传染病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演练。
4.1.5 应配备环境卫生和传染病防疫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4.2 经营管理
4.2.1 从业人员应按岗位要求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做好手卫生,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2.2 应提供无接触电子付款方式。
4.2.3 不应经营活畜禽。
4.2.4 进场货品在采购、运输、销售过程中应有完善的追溯信息记录。
4.2.5 市场出入口和周边环境应保持干净整洁。
4.2.6 市场的人流、物流和车流应畅通有序,档棚内的安全通道不应堆放杂物。
4.2.7 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日常防疫管理并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
4.2.8 管理制度应在市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5 环境布局要求
5.1 市场内大类商品应布局合理,按食品区与非食品区分区。食品区严格按种类划分区域,鲜、活、熟、干、湿食品区应相对集中。
5.2 市场内分区应标识明确,分区之间应有通道分离。
5.3 食品摊位的设置应做到生熟食品分开,鲜活食品和其他食品分开,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分开。
5.4 熟食、豆制品、酱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20m。
6 环境卫生要求
6.1 室内通风
6.1.1 市场内空间应通透、宽敞,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并适宜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
6.1.2 采用机械通风时应将进气口位置设置在空气清洁的地点,进气口宜低于排气口3m以上。当进、排气口在同一高度时,宜在不同方向设置,且水平距离一般不宜小于0m。进气口应与户外垃圾存放装置等污染源保持适宜的距离并装有防虫网。
6.1.3 在不影响货品保鲜的情况下,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采用机械通风装置加强室内(包括更衣室、卫生间)空气流动,保证厢式电梯的换气扇、地下空间通风系统运转正常、通风良好。
6.1.4 营业前应充分进行室内通风换气;营业中应确保通风设施正常运行,保持场所的通风良好;每日歇业后应进行必要的通风换气。
6.1.5 使用地下空间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加强通风换气。
6.1.6 需要实施温控的区域宜配置通风及温控设施。
评价与改进
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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