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T 0171-199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Z/T 0171-1997
中文名称:大比例尺重力勘查规范
标准类别: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7-03-19
实施日期:1997-11-01
作废日期:2017-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KB
相关标签:
比例尺
重力
勘查
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数学、自然科学>>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学科>>A44地球科学
出版信息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51, 字数:98千字
标准价格:21.0 元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大比例尺重力勘查的技术设计、仪器准备(含重力仪调节及性能测试)、野外工作、资料整理、精度评价和成果提交等项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矿产普查、详查、圈定岩体(层)、研究地质构造、洞穴探查以及其他特殊探测等目的的大比例尺重力勘查工作。 DZ/T 0171-1997 大比例尺重力勘查规范 DZ/T0171-199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大比例尺重力勘查的技术设计、仪器准备(含重力仪调节及性能测试)、野外工作、资料整理、精度评价和成果提交等项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矿产普查、详查、圈定岩体(层)、研究地质构造、洞穴探查以及其他特殊探测等目的的大比例尺重力勘查工作。
标准内容
ICS07.060
备案号:197—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0171-1997
上海市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
警话号Q7975228
大比例尺重力查规范
1997-03-19发布
1997-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发布,DZ/T 0171—1997
引用标准
常用术语
技术设计
仪器准备
野外工作·
资料整理及精度评价
成果提交:
附录A(提示的附录)
附录B(提示的附录)
附录C(标准的附录)
附录D(提示的附录)
附录E(提示的附录)
附录F(标准的附录)
附录G(标准的附录)
附录H(标准的附录)
附录J(标准的附录)
附录K(提示的附录)
附录L(提示的附录)
附录M(提示的附录)
附录N(提示的附录)
附录P(提示的附录)
附录Q(提示的附录)
附录R(提示的附录)
改变中间层密度计算布格重力异常值的简化公式重力固体潮校正
重力仪野外观测中的常用资料整理方法重力基点网条件平差
地形校正计算方法
重力基点档案格式
XX地区重力X级基点网重力基点成果表格式重力测区索引表格式
布格重力异常成果计算表格式
石英弹簧重力仪水泡测定记录本格式重力测量基点(小循环观测法)观测和计算记录本格式石英弹簧重力仪重力测点观测和计算记录本格式拉科斯特重力仪重力测量记录本格式岩(矿)石密度标本采集及测定记录本格式近区重力地形校正野外记录本格式成果报告质量评级标准
DZ/T0171-1997
本标准参考了我国历年来制订和颁发的重力勘查方面的规范,以及各单位进行大比例尺重力勘查所取得的有关方法技术经验。所参考的主要有:国家地质总局制订的《重力勘探工作手册》(1976、1);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0004—91《重力调查技术规定(1:50000)》和DZ/T0082-93《区域重力调查规范》。
本标准在总精度分档、各项误差分配、有关工作精度和测网密度选择等方面均做出了合理的规定:对仪器调试、精度控制、观测要求及性能评价方法和标准等方面要求更为明确、可操作性更强;野外观测质量的监控、资料和报告质量评价方面均有严密的措施和具体的指标要求,便于实施。本标准所涉及的测地工作的具体方法技术将执行DZ/T0153一95《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J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D、附录E、附录K、附录L、附录M、附录N、附录P、附录Q、附录R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地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化探分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地质矿产部地质调查局勘查技术处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为孙文珂、丁鹏飞。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大比例尺重力查规范
DZ/T0171-1997
本标准规定了大比例尺重力勘查的技术设计、仪器准备(含重力仪调节及性能测试)、野外工作、资料整理、精度评价和成果提交等项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矿产普查、详查、圈定岩体(层)、研究地质构造、洞穴探查以及其他特殊探测等目的的大比例尺重力勘查工作。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4499—93地球物理勘查技术符号DZ/T0069一93地球物理勘查图图式、图例和用色标准DZ/T0153—95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3常用术语
3:1大比例尺重力勘查
是指工作比例尺为1:25000到1:500、总精度不低于0.2×10-5m/s2的重力勘查。3.2重力勘查的普查性工作
是指用重力勘查发现勘查目标物异常的工作。目标物可以是矿床(体),也可以是某类地质体或人工形成的某些地下埋藏体等。
3.3重力勘查的详查性工作
是指用重力勘查详细研究异常细节的工作或定量研究异常体的工作。3.4.重力总基点
是指测区重力值起算的基准点,也是测点相对高程的起算点。3.5相对重力值
是指相对于总基点的测点重力值。3.6重力勘查基点网精度
是指对基点网重力联测结果进行平差后的精度,本规范以平差后网内最弱点重力值均方误差w衡量。
4技术设计
4.1工作任务
4.1.1大比例尺重力勘查的具体任务应由任务书明确规定。任务书的内容应包括:a)项目名称、工作地区和范围;b)工作目的、勘查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1997-03-19批准1997-11-01实施
c)主要技术要求和经济指标;
d)要求提交的成果资料及时间。DZ/T0171-1997
4.1.2根据任务书和工作地区的地质、地球物理条件以及其他资料编写设计书。其内容应包括:a)任务及目的要求;
b)地质、地球物理特征;
c)工作方法与技术;
d)预期提交的成果;
e)技术经济指标。
4.2资料收集
编写工作设计前视需要收集下列资料:a)工作地区的人文、气象、交通等方面的资料;b)工作地区的地形、地貌、植被和浮土厚度变化等情况的资料:c)工作地区的测绘资料;
d)工作地区以往的重力工作资料和密度资料,已有各类重力基点和标定场的资料,以及大比例尺工作经验;
e)工作地区有关的地质、遥感、化探和其他物探资料;f)解决同类勘查任务的重力方法技术资料。4.3方法有效性分析
4.3.1在设计过程中,可依据下列资料,对方法的有效性进行分析:a)重力勘查目标物模型的正演计算结果;b)邻区或其他类似地区的实际工作成果;c)野外现场的踏勘或试验结果。4.3.2设计过程中应详细分析勘查目标物及其他地质体的物性特点,以及最小的目标物的大小和最大的可能埋深及产状要素,可据此建立重力勘查目标物的模型集和研究其重力异常特点,并对如何区分和消除干扰的办法进行初步分析。4.3.3在分析方法有效性时,要专门了解测区的地形影响,特别是地改不完善可能引起的误差有多大。4.4工作精度
4.4.1设计重力勘查的精度应依据如下原则:a)对于普查性工作,设计总精度应以能发现普查时拟探测的有意义异常为原则,同时应综合考虑普查时拟用多少个测点来反映异常,一般总精度绝对值应小于有意义异常幅值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b)对于详查性工作,设计总精度应以能详细研究异常细节为原则,主要决定于异常细节的复杂程度,要根据普查结果加以确定,一般总精度绝对值应小于异常细节变化幅度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通常,同一测区的详查总精度高于普查总精度。c)为了特殊研究目的和数据处理的需要,应在设计中对总精度作专门论述,并提出具体要求。4.4.2重力勘查的布格重力异常(本规范所提到的布格重力异常均系对测点的相对重力值进行布格、地形、纬度等项校正后得到的重力异常)总精度以及测地方面的精度都以均方误差衡量,其分级和各影响因素引起的误差分配值及对测地精度的要求应在设计书中具体规定(可参照表1)。布格重力
异常总精度
.0.025
测点重力值
均方误差
布格校正
均方误差
10-5m/s2
DZ/T0171-1997
地形校正
均方误差
纬度校正
均方误差
测点高程
均方误差
测点平面
位置均方误
差(图上相对
于解析点)
4.4.3在分配误差时,可在保证总精度的前提下,适当提高某几项精度而降低另几项精度,测点重力值(本规范所提到的测点重力值均系相对重力值)的均方误差,由重力勘查基点网均方4.4.4
误差和测点重力观测均方误差组成,一般可参照表2分配。表2
测点重力值均方误差
重力勘查基点网均方误差
.0.030
4.4.5地形校正均方误差按近、中、远三区合理分配,一般按表3分配。表3
地形校正均方误差
10-5m/s2
.0.070
4.5测区、测网和工作比例尺
4.5.1测区范围
20~200m
(10-5m/s2)
测点重力观测均方误差
200m以远
a)应包括被勘查对象可能赋存的地段,并向外有一定的延扩,使所得到的异常能有足够的背景场衬托。
b)应尽可能将已知的地质体或与勘查对象有关的岩(矿)露头和探矿工程包括在内。c)在前人工作基础上扩大测区范围时,测区边缘应重复部分测线和测点。d)在施工方便的前提下,力求测区边界大体整齐规则。4.5.2测线方向
a)测线方向应垂直于勘查对象或已知异常的走向。b)当勘查对象或异常走向改变较大时,测线方向应随之改变(也可分为不同工区)。3
DZ/T0171-—1997
c)当勘查对象具有不同走向时,测线应与其总的平均走向或主要勘查对象的走向相垂直。4.5.3测网密度
测网密度应根据勘查目的、工作性质、勘查对象及异常的规模等因素确定。a)对于普查性(追索性)工作,线距不应大于最小勘查对象可引起的异常长度,点距一般应有三个测点能以既定精度反映异常。
b)对于详查性(评价性)工作,测网密度应根据普查所发现的异常强度、范围和其他特征而定,通常线点距的大小应使异常的细节特征能得到充分反映,拟详查的异常一般有3~5条测线穿过,每条测线上有510个测点。
4.5.4测网形式
测网形式取决于异常形状及其分布特征。详查性工作宜采用规则测网,异常具有明显走向者,一般采用长方形测网,否则采用正方形测网。4.5.5工作比例尺
工作比例尺主要取决于测网密度,使线距等于相应工作比例尺图上一厘米所代表的长度。常用的比例尺与点、线距关系可参照表4。表4
长方形测网
比例尺
1:25000
1:10000
1:5000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1:2000
1:1000
1:-500
4.6基点网的设计
50~200
正方形测网
线距=点距
80~100
16~20
非规则测网
点数/km2
20~~60
80~120
大比例尺重力勘查的重力基点网应根据仪器性能、测区大小和地形情况设计,按闭合网布设,并-次建成。
4.6.1对于上百平方公里的重力测量,重力勘查基点网一般应与国家重力基本点、国家重力等点(85网)或区域重力调查的基点网进行联测。4.6.2当测区面积较大时,可建立两级重力基点网。1级基点网用于传递重力值或得到相对于总基点的重力差值,以及控制I级基点网的重力联测。Ⅱ级基点网除用于传递重力值外,还供测点重力观测时作检查和校正重力仪混合零点位移之用。当测区面积小时,可只建立I级基点网。在详查性小范围工作时可只用一个基点。
4.6.3'基点网的分布密度应根据测区内地形、交通条件、仪器性能及测点重力值均方误差(表2)等因素妥善布设。要求分布均匀,符合测点观测时按规定就近闭合的要求。测区内末级基点对高程应有选择,尽量保证从该基点出发不调测程而能完成附近全部测点的观测。基点应避开陡崖、土坎、湖边。4.6.4基点网中应包括一个作为测区重力值起算的总基点。总基点的重力值可以是假设的。总基点的高程可采用实测高程或假设高程,测区内各观测点相对高程均以总基点高程起算。4.6.5设计重力勘查I、I级重力基点网可参照表5的有关要求,并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表5中的具体指标。
表中:Ewa
DZ/T0171—1997
重力基点网的设计均方误差;
三程循环或往返重复观测时的均方误差(可从动态试验结果中求得);基点网联测均方误差;
-观测时最少的仪器台数(取得独立增量的个数);闭合环最多不超过的边数。
4.6.6必要时可设引点(主要对1级基点而言)或支基点。I级基点的支基点只能由I级基点按支线发展一个;I级基点的支基点可由I级基点按支线发展1个。联测的独立增量数应比一般边段多一倍。4.6.7·总基点应埋设固定标志水泥台,其顶面积规格为30cm×30cm;I级基点是否埋设水泥台由设计书规定,1级基点一般应埋设三个牢靠的木桩,以便固定重力仪脚架的位置,并应保证在整个工作期间,其空间位置(平面及高度)不变。固定标志(水泥台)上应明显标出“重力基点”字样,并标明基点编号、日期和建点单位。
4.7地形校正
4.7.1测区内是否需要进行地形校正(下简称地改)以及采用多大的地改半径,应根据工作精度、测区内地形特点和在数条典型剖面上进行的地改试验结果确定。4.7.1.1当各测点的地改值不超过设计的地改均方误差值或在欲研究异常宽度的3~5倍范围内,各测点间地改值之差最大不超过设计的地改均方误差值时,可以不进行地改。4.7.1.2地改区段和最大半径的确定应遵循的原则是:当忽略某一区段或最大半径以外的地改值后,不致影响对欲研究异常的分辨和解释。4.7.1.3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某一区段(或最大半径以外)可不作地改。a)某一区段的地改值不超过该区段设计的地改均方误差值。b)在欲研究异常宽度的3~5倍范围内,各测点间相应于某区段(或最大半径以外)的地改值之最大差值不超过该区段(或最大半径以外)设计的地改均方误差值。c)最大半径以外的地改值变化平缓,可当作区域场来处理。4.7.2地改按近、中、远三区段分别进行。4.7.2.1近区(0~20m)地改,应根据设计精度,采用野外实测或用地形图读图计算,也可将两种方法结合使用。
4.7.2.2中区(20~200m)地改,可采用地形图读图计算或电算方法进行。园域地改方位数和环数的划分,方域地改节点网的密度应通过试验确定。4.7.2.3远区(200m以远)地改,般采用电算方法进行。方域地改节点网的密度由试验确定。2000m以远的地改允许采用1km×1km或500m×500m节点高程电算方法进行。亦可采用地形图读图计算。园域地改方位数和环数的划分及共点法读图地改均需通过试验确定。4.7.2.4地改所需地形图的比例尺和高程精度,应根据设计的地改精度和工区地形情况参考表6确定,所用地形图或航空相片应是最新的。地形校正
均方误差
(10-5m/s)
比例尺
DZ/T0171-1997
20~200m
高程精度
1:1000
1:1000
1:1000
1:2000
1:1000
1:2000
比例尺
1:1000
1:5000
1:1000
1:2000
1:5000
1:2000
1:10000
高程精度
200m以远
比例尺
1:5000
1:10000
1:5000
1:10000
1:10000
1:25000
1:10000
1:50000
高程精度
4.7.2.5地改所用密度值,应根据测区岩石密度分布情况,结合工作性质和解释上的需要合理确定。当工区面积大于100km2,同时亦应采用地壳的平均密度2.67×10°kg/m2计算,以利区域拼图(改变中间层密度计算布格重力异常的方法见附录A)。是否采用变密度及其相应校正方法由设计书规定。4.7.2.6.对总精度高于0.05×10-5m/s2的工作,设计地改方案应根据地形情况采取特殊措施(通过试验后在设计书中具体规定)。4.8测地工作
4.8.1重力勘查中的测地工作,主要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重力观测点平面坐标、高程和地改所需的地形图、航摄资料等测绘成果。
4.8.2设计前视需要收集测区所需各种测绘资料。主要有:a)三角点、水准点的平面及高程成果、分布略图、计算说明或技术总结,成果施测单位及施测年代、起算系统及成果精度等。
b)所需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年代较久的地形图应了解其精度)。c)航摄资料及航摄成果:近期航空相片、透明正片、航区索引片、航摄数据鉴定表;已有的航外相片控制点成果及其精度、电算加密成果、图历簿、技术设计及技术总结等。并对高程精度做出估算。4.8.3根据需要,应组织力量对测区进行必要的踏勘。4.8.4'重力测点平面定位误差和高程误差应满足表1的要求和成图的有关规定。测点平面定位误差除满足表1外,还需满足测点在相应比例尺成果图上相对于解析点的均方误差不大于1mm。根据技术设备、测区实际情况,在保证精度的前提下,选用合适的方法进行测地工作。4.8.5重力基点应进行高程和坐标的联测,测区内的基点和总基点用与布设重力测点的同精度方法实测其平面坐标和高程;测区外的基点,可用精度满足要求的地形图图解其平面坐标与高程。4.8.6为重力地改专门测制地形图和从航空相片求取节点高程时,应满足表6的要求。4.8.7专门面重力测量时,应根据对测地的要求设计相应的测量方法。4.9专门剖面测量
根据地质任务、综合研究及解释的需要,合理布设各种类型的专门剖面测量。to
4.9.1密度剖面
DZ/T·0171--1997
为确定中间层密度应在地形起伏大、有代表性且不存在局部异常的地方,布置密度剖面。其数量一般应有3~5条。工作精度一般与面积测量相同,必要时可略提高。4.9.2典型剖面
凡面积性工作均应在能反映区内不同地层、岩体、构造和矿产及探测目标物的地方布置典型剖面,最好能与已有地质面重合,并采集密度标本。面数量要依地质情况复杂程度而定,其长度应将已知地质情况的地段包括在内;点距应能反映不同探测目标物上的重力场变化特征。工作精度一般与面积测量相同,必要时可略提高。
4.9.3精测剖面
当需对异常进行详细研究时,应在最能反映异常特征、干扰最小、最利于进行定量计算的地方布置精测剖面,要求通过异常中心,或尽可能与勘探线重合。部面数量视任务而定;长度应使剖面两端尽可能达正常场;点距以能测得异常细节为原则,点位均方误差在相应工作比例尺图上应不大于0.6mm。重力工作精度应略高于面积测量。4.10密度工作
4.10.1岩(矿)石密度是地形校正、中间层校正、确定方法有效性以及异常解释的重要依据。岩(矿)石密度工作是重力勘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密度标本采集、测定和整理研究以及对前人所得密度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等内容。
4.10.2.密度工作的设计因目的不同而有所侧重:a)对于地形校正、中间层校正,需要重点了解表层岩(土)密度分布特点及分区的平均值。b)对于确定重力勘查方法有效性,需要重点了解勘查目标与其他地质体(特别是周围地质体)的密度差异。
c)对于解释异常,需要较全面了解各类岩石密度的特点,特别是能产生干扰异常的地质体的密度特征。
4.10.3对收集到的前人所得密度资料要就其测定方法、精度及岩石定名、分布状况、统计方法做出评价,对它们是否有代表性做出分析。4.10.4岩石密度标本采集时,应注意代表性和系统性并分布合理。4.10.4.1对于沉积岩,一般选择在地层、岩石产出齐全的剖面上采集。4.10.4.2对于岩浆岩,要按不同岩性、不同期次采集。4.10.4.3对于变质岩,要按不同岩性、不同构造部位采集。4.10.4.4对于矿石,要按不同矿种、不同品位、不同结构和构造采集,并且要采集近矿围岩、蚀变带的岩石。
4.10.4.5对于疏松层,要按物质成分及结构采集。用大样法测定。4.10.4.6除测地表岩矿标本的密度外,尤其要测钻孔岩心的密度,了解其随深度变化规律。地表风化强烈区,应设法采集新鲜标本。4.10.4.7每种岩石要有足够数量,一般不少于30块,主要岩(矿)石标本数还应增加4.10.4.8标本质量或体积由测定方法确定,当用密度计测定时,标本质量以100g~200g为宜。当用1/500、1/1000天平测定时,标本质量应大于350g。疏松层大样的取样体积为50cm×50cm×50cm。5仪器准备
5.1重力仪检查与调节
5.1.1重力观测使用的重力仪,在投入野外作业前,均应参照仪器说明书进行检查与调节。石英弹簧重力仪应进行测程、光线灵敏度和水准器的检查与调节;金属弹簧重力仪(Lacoste&Romberg简称LCR)应进行光线灵敏度、正确读数线、横水准器的检查与调节,以及进行电子读数零位、检流计零位、电子灵DZ/T0171-1997
敏度的检查与调节;CG-3型自动重力仪(可直接给出重力差值)应进行温度补偿调节、漂移改正调节、倾斜传感器零点和灵敏度调节。
5.1.2野外工作期间应定期对重力仪进行各项检查与调节,石英弹簧重力仪的光线灵敏度、水准器的检查与调节至少每半个月进行一次;LCR重力仪的光线灵敏度、正确读数线、横水准器、电子读数零位和检流计零位、电子灵敏度等项检查与调节至少每月进行一次;CG-3型自动重力仪的温度补偿、漂移改正、倾斜传感器零点和灵敏度至少每月检查、调节一次,必须保持重力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当仪器长途搬运后,应及时进行检查与调节。5.2重力仪性能试验
重力仪的性能试验一般包括静态试验、动态试验和多台仪器间的一致性试验,以及调节测程后读数稳定时间试验。
5.2.1静态试验
重力仪的静态试验结果是了解仪器静态零点位移性能的主要资料,用于生产的(含备用)仪器,均应进行静态试验。
5.2.1.1.要求试验时间不短于.24h,环境温度应力求变化不大,观测地点应稳固无振动干扰。5.2.1.2通常每隔30min观测一次,取得一个读数,同时记录观测时间和温度变化,5.2.1.3对静态观测结果应进行固体潮校正和绘制静态零点位移曲线,以了解静态位移特点,5.2.2·动态试验
重力仪的动态试验是了解仪器动态零点位移和观测可能达到的精度的一种重要试验,开工前应进行,其后野外工作期间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野外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一次。野外工作中如仪器受震或经检修亦应进行动态试验。
5.2.2.1要求试验时间不短于10h,试验点间重力差大于3×10-5m/s2两点间单程观测时间间隔小于20min。在观测的同时应记录观测时间和温度变化。5.2.2.2对动态观测结果应进行固体潮校正和绘制动态零点位移曲线,并根据该曲线计算出仪器的动态零点位移率和零点位移线性部分的持续时间。5.2.2.3对动态观测精度应进行统计,用于基点(或测点)观测的仪器,其动态观测均方误差应小于设计的基点(或测点)重力观测均方误差的二分之一,公式为:N8
E动态一士
式中:一相邻两点间各个增量与平均增量之差值m-
一增量的总个数;
n—试验点观测边(段)数(当只在两个点上观测时,n=1)。(
5.2.2.4根据动态试验结果可以估计基点联测时的观测均方误差eo,具体办法为:在动态曲线上按基点联测拟采用的观测方式和闭合时间求得两点间的独立增量,如此沿曲线求取该两点间n个(不少于10个)独立增量,然后求平均增量,按下式计算ε。:v?
E0=土
式中:V:独立增量与平均增量之差值;-独立增量数。
5.2.3多台重力仪的一致性试验
(2)
当工区内同时有几台仪器工作时,应在投入野外作业前进行多台仪器一致性对比试验;野外工作中当某台仪器受震或经检修,应重新进行一致性试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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