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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680.2-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680.2-2007

中文名称:船用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 第2部分:导航雷达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04-03

实施日期:2007-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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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造船和海上建筑物>>船舶和海上建筑物综合>>47.020.70导航和控制设备

中标分类号:公路、水路运输>>船舶维护与修理>>R34船用电气、观通、导航设备维护修理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JT/T 8100.2-1992

出版信息

页数:17

标准价格:50.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船用导航雷达及ARPA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及其检验的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JT/T 680.1所规定的范围。 JT/T 680.2-2007 船用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 第2部分:导航雷达 JT/T680.2-200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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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47.020.70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
JT/T680.2-—2007
代替JT/T8100.2-1992
船用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
第2部分:导航雷达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the installation, operation, maintenanceand repair of marine navigation equipmentPart 2:Navigation radar
2007-04-0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2007-08-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般要求
4 安装
修理后检验·
附录A(资料性附录)船用导航雷达主要性能指标附录B(资料性附录)
自动雷达标绘仪ARPA主要性能指标JT/T680.2—2007
JT/T680《船用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分为15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导航雷达
第3部分:回声测深仪
第4部分:陀螺罗经
第5部分:电磁计程仪
第6部分:自动操舵仪
第7部分:多普勒计程仪
第8部分:声相关计程仪
第9部分:磁罗经
第10部分:甚高频(VHF)无线装置第11部分:蓄电池和充电设备
第12部分:船舶电台天线和接地第13部分:406MHz卫星应急无线电示位标第14部分:9GHz搜救雷达应答器第15部分:救生艇(筏)双向甚高频便携式无线电话JT/T680.2-2007
本部分为JT/T680的第2部分,代替JT/T8100.2一1992《船用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导航雷达》。本部分与JT/T8100.2-1992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这一章;增加了防止近距离微波直接辐射伤害的条款(见3.7);修改了天线安装的部分内容(见4.1、4.2.1、4.2.6);修改了收发机安装的部分内容(见4.3.1);增加了安装后的检查内容(见4.6.7);修改了扇形阴影区及其假回波的术语(见5.1);增加了使用安全与干扰抑制等内容(见5.5、5.6);删除了雷达电源的安装、维护、维修等内容;增加了有关ARPA的安装维护、维修等内容;-根据IMOMSC79/23/Add.2ANNEX34雷达新修订的性能标准,分别在资料性附录A和附录B中作了适当修改。
本部分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交通部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集美大学航海学院、中国交通通信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林长川、尚绛。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JT4530.2—1985,JT/T8100.2—1992。17
1范围
JT/T680.2—2007
船用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第2部分:导航雷达
本部分规定了船用导航雷达及ARPA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及其检验的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JT/T680.1所规定的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JT/T680.1船用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第1部分:总则IEC61162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及系统3一般要求
3.1导航雷达及ARPA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的一般技术要求应满足JT/T680.1的有关规定。3.2导航雷达主要性能指标参见附录A,ARPA的主要性能指标参见附录B。3.3在雷达天线支架上应设置可供安装或维修人员安全工作的平台和可靠的保护栏杆。3.4工作人员攀登雷达天线杆及在平台上工作时,应系好安全带。3.5保养或检修天线时,应关断其驱动电机供电电源开关或拔掉其供电保险丝,并在显示器操作面板上挂有醒目的警告牌,以防止他人启动天线伤及维修人员。同时,要求平台下面也有相应的警告牌,以防止物件跌落伤及他人。
3.6当测量高压时,应在断电后先将存储高压的器件对地放电,待接妥测试仪表后再通电读数。取下测试仪表及其夹具时也应在断电及放电后进行。3.7当雷达工作或带电检测时,在其天线附近工作人员应尽量避开或远离天线主波束照射范围(一般要求6m之外),以防止近距离微波直接辐射的伤害。3.8修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3.8.1专业修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认可。3.8.2专业修理人员应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员和器材的安全。3.8.3专业修理人员应熟悉待修雷达的电路结构、主要元器件的工作特性、工作原理、调整与测试方法、性能参数等,不能盲目进行检修。3.8.4维修工作应以两人一组配合工作。4安装
4.1雷达安装基本要求
雷达的安装应根据下列各方面的具体情况,经船方及主管部门(或安装人员)充分协商后制订较为合理的方案后实施:
a)船舶的类型、营运情况、船体结构及技术状态、使用要求等;b)雷达设备的性能、结构、各分机的安装尺寸等;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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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可供选择用以安装、维修、操作使用的空间及位置;供雷达使用的船舶电源;
e)避免与其他设备产生电磁及机械干扰;f)电缆走向布局合理,排列整齐美观。4.2天线与波导
4.2.1天线的安装位置,应尽可能不靠近烟窗或其他高大阻挡物,以免产生遮挡角而出现雷达扇形阴影区,特别应避免出现在船首或右方向。应尽量避免产生假回波,同时,天线不应处于高热或有腐蚀的不良环境中。
4.2.2天线的高度应兼顾探测远距离物标和减少最小作用距离这两方面的要求。天线基座应尽量装在与船舶纵向剖面重合的驾驶室顶榄上。4.2.3当天线安装的高度超过安全工作高度(1.5m)时,该天线应有足够大的工作平台和不低于1m的保护栏杆。
4.2.4天线的安装位置,不应使雷达天线主波束照射到其他天线,以免影响其他设备的正常工作。4.2.5如需要架设单独雷达天线榄杆,应采用适当的支撑或拉索固定使其振动摇摆最小。4.2.6天线基座安装应保证天线旋转平面与主甲板平行,基座前方标志应在船首线±5°以内。4.2.7天线基座的安装钢板与基座铸件的接触面要涂一层硅化物,以防止不同金属之间电化学腐蚀作用而加速损坏,同时要采用抗腐蚀的螺栓、螺母、垫片等(如不锈钢制件)。4.2.8天线基座安装钢板和天线基座铸件上的螺孔直径应与规定采用的螺栓直径相符,防止紧同不牢固。
4.2.9舱室外波导易碰撞部分应加装防护硬罩,以免受外力作用造成机械损伤。波导与防护硬罩之间应留有大于2.5cm的间隙。
4.2.10连接波导的螺栓、螺母应用防锈的材料制作,波导连接处要用说明书要求的密封胶密封,装妥后需经202.650kPa的气密试验不漏气,然后对其进行涂漆保护处理。4.2.11当安装两部同频段雷达时,两部雷达的天线最好上下安装在同一垂直线上。否则,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式中:L—两部雷达天线的距离,m;H
两部天线的高度差,m;
β-—天线垂直波束宽度。
4.3收发机
H·cot
4.3.1雷达收发机应能满足与其他设备的兼容要求。4.3.2天线与收发机之间的波导应尽可能短。应尽量减少使用波导弯头,数量不超过五个,软波导不能作扭波导或波导的弯头使用。与软波导对接的普通波导,在靠近法兰处应特别注意固定牢固,不得晃动。连接软波导时不得用力拉伸过紧。对于S波段雷达的微波同轴电缆的弯曲程度,应严格符合说明书的要求。4.3.3雷达收发机与显示器之间的距离应在1m以上,当有钢质舱壁遮挡时可适当减少。4.3.4雷达收发机与磁罗经的间距应大于说明书规定的安全距离。4.3.5收发机应装在通风良好的干燥舱室内,其安装高度及周围的空间应方便维修工作。4.3.6收发机出口波导端面与波导之间、雷达天线齿轮箱波导人口连接端面处,应放置专用的隔水薄膜,以防止雨水进入波导及收发机导致信号衰减或设备损坏。4.3.7收发机至显示器之间同轴电缆的长度不应超过说明书规定的要求。4.4显示器
4.4.1显示器在驾驶室的位置应便于驾驶员观察、瞭望与操作。20
4.4.2显示器与磁罗经之间的距离应保证大于说明书规定的安全距离。4.4.3应装在干燥、通风良好、远离热源的地方。4.4.4显示器周围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以便于使用与维修。4.5其他要求
4.5.1应按照雷达说明书的要求确定其安装布局和施工计划。JT/T680.2—2007
4.5.2安装前应检查雷达设备外观是否完好,备什和附件是否齐全,做好清点记录并建立签收制度,保存好原始记录。
4.5.3准备好必需的波导及各种规格的电缆、支架及螺栓、螺母、垫圈等器材。4.5.4应确保电缆和波导在它们穿过甲板处水密良好、不渗水、不漏水。4.5.5各电缆芯线的套管应有所需的标志。电缆的外部屏蔽应良好接地,设备通电前应再次认真核对各电缆的连接,确保准确无误,4.5.6安装波导时应认真检查波导的H面、E面以及平面法兰和带有1/4波长扼流法兰等的连接是否正确无误。同时,两法兰连接处应放置专用的防水橡胶圈,并上紧螺钉严防波导进水。4.5.7安装两部雷达时,两雷达应能独立或同时操作使用。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应急电源时,两部雷达都应能正常工作。
4.5.8安装两部雷达的船舶,可以利用互换装置进行互换,以提高雷达系统的灵活性和利用率。并应保证任何一台雷达出现故障时,不影响另一台雷达正常工作。4.6通电检查和验收
4.6.1启动天线前,应检查天线平台上是否有人或受绳索等障碍物的障碍,以避免发生伤害人或损坏设备的事故。
4.6.2检查天线额定的转速(一般为15~30r/min)、顺时针方向、均匀旋转。4.6.3对雷达进行必要的调整,使回波图像清晰饱满。检查调整雷达的方位误差,使其达到雷达说明书规定的精度要求。4.6.4
检查调整雷达船首标志线在船首向上显示方式时,使其指零误差不大于±1°。4.6.6
检查雷达的测距误差,调整使其符合雷达说明书规定的精度要求。测量雷达扇形阴影区和最小作用距离。检查雷达磁控管电流、混频晶体电流,调整使其达到雷达说明书规定的要求。4.6.8
4.6.9将4.6.5~4.6.8测量、检查的结果如实记录于雷达日志上。4.6.10雷达安装完毕后,应由船方或主管部门验收并在完工报告上签字。4.6.11安装完工后,主管工程师应主动向船方介绍设备的性能、操作使用及其注意事项,以及一般维修保养等方面的情况和具体要求。4.7ARPA的安装和验收
4.7.1按照ARPA设备的到货清单清点检查内部物品、备件。根据与ARPA相配接的陀螺罗经、计程仪的型号,仔细核对转换电路接口板。4.7.2
4.7.3所有接口与ARPA连接时应注意:所有连接导线和附加接线都应作机械固定;a)
b)增加的接线应同现有的布线束一起敷设,接到元件的接线必须设计成可以移动的,保证维护方便;
c)与印制板上的元件连接时应采用跨接线连到插件边缘连接部分的备用插头上。4.7.4电缆接妥以后应按信号状况正确设置雷达触发脉冲、原始视频信号、天线方位角信号、计程仪信号、航向信号等的选择开关。
4.7.5罗经信号不得从导航仪或分罗经中取出,也不得从无线电测向仪或航向记录仪的复示器中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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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经信号可以从分罗经接线箱或主雷达显示器的罗经数据接收器上取出。4.7.6安装验收的要求如下:
ARPA周围空间符合要求。电缆连接正确牢靠。机柜可开启部分应能方便自如地开启闭合。a)
按操作规程启动ARPA,设备应能顺利通过自检。连续三次自检各项测试程序均指示正常。b)
面板上各调节旋钮、功能键、操纵杆(或操纵球)应动作自如,功效正常。扫描线、电子方位线、c)
面板照明、数据显示等的亮度都能均匀调节,图像清晰饱满。荧光屏上各种符号、矢量线(或图解符号)清晰正常。
ARPA的捕捉、跟踪、运动参数显示、警戒及碰撞危险警报等功能参见附录B的要求。所装ARPA辅助功能均正常。
5使用
每部雷达都应备有雷达日志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5.1
a)安装年、月、日,承装单位及负责人员名单;安装完好后所测得的船首线误差、方位误差、距离误差、最大作用距离、最小作用距离等性能指b)
因榄杆、烟窗等阻挡物所造成的扇形阴影区及其可能产生的间接假回波;c)
每次使用雷达的实际工作时间;d)
故障发生时间,包括年、月、日、时,故障现象,检修处理情况,承修单位及修理人员等;e
f)记录磁控管电流、晶体电流、收发开关管预游离电流以及测试表指示的其他主要工作状态及技术数据。
5.2船舶进坞大、中修后,首次开机前应进行仔细检查,在未发现异常情况后才允许开机,并重新确认其各项测量误差,并记录。
5.3驾驶员在使用新安装的雷达之前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或请熟练的人员现场指导以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5.4当在潮湿天气时应对雷达进行加热驱潮。若较长时间未启用雷达,应使雷达处于预备状态,每周一次、每次约半小时。
5.5在雷达开机前,应注意天线上是否有人或天线被缆绳等阻挡。雷达发射前应有充分的预热。当短时间不用时,仅处于预备状态即可。应按正确操作次序,仔细调节屏幕亮度、增益、调谐等控纽,使雷达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目标回波清晰饱满。5.6驾驶员应对各种假回波有正确的判别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有效地加以抑制。在雨雪、海浪、同频杂波等干扰较大时,应仔细观察雷达图像,酌情调节好相应的抑制控钮,既做到有效地抑制干扰杂波,又不丢失小目标的效果,并应加强望。5.7驾驶员应充分了解本雷达实际存在的各种测量误差、扇形阴影区、最小作用距离和可能产生的假回波等各种局限性,并且尽可能经本人实际校核后记录在雷达日志中。5.8在交换班时,如果雷达性能或工作状态发生了变化,驾驶员应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5.9雷达发生故障后,分管雷达的驾驶员应当及时检查,申报检修并告知故障现象。驾驶员应在检修现场了解检修情况,并对修理质量进行验收。5.10分管雷达的驾驶员应通知有关人员按规定对雷达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工作。5.11船上雷达使用人员未经专业培训,不应自行修理。6维护
6.1基本要求
6.1.1当对雷达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雷达的总电源,并在雷达总开关和显示器上悬挂禁止开机的警22
示牌。
6.1.2维护人员应掌握维护工作的要求和工作顺序。6.1.3进行维护工作时,不要旋动不相关的旋钮和内部调整零件。6.1.4所有维护工作应由分管雷达的驾驶员负责。6.1.5在维护收发机和显示器时,应将高压储能器件对地放电以防高压触电。6.1.6任何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将其详细的情况记录在雷达使用记录本中。6.2天线及波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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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隙缝天线辐射面罩(或抛物面及辐射窗口)上的油烟灰尘至少每半年清除一次,清除时应用软湿布、软毛刷、清水洗净。不准加涂油漆。6.2.2波导法兰和波导支架紧固情况至少应每半年装卸检查次。检查软波导、波导是否开裂(如有开裂必须立即更换)、波导法兰连接处的密封情况和波导、电缆穿过甲板处的水密情况等。6.2.3天线基座(传动箱)应每半年油漆一次,并对固定螺栓的锈蚀情况做仔细检查,以免因锈蚀严重而降低其强度损坏天线部件。
6.2.4每年应按说明书规定对天线基座内各齿轮涂一次油脂(应使用低温防冻油脂)或更新天线齿轮箱润滑油,并紧固基座内部的螺栓(如系直流驱动电机,当其电刷磨损严重时需及时予以更换)。6.2.5当天线基座内发现水迹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清除,并通知专业修理人员找出进水原因加以处理。
6.2.6对安装于露天的波导和电缆,应仔细检查是否紧固及有无损坏情况并经常涂漆维护。6.3收发机
6.3.1每季度应检查一次各电缆的接头及其连接是否牢固可靠。6.3.2至少每季度应检查一次雷达各测试电表的各项指示数据是否在正常范围之内,测试时应在雷达工作半小时后进行。
6.3.3每半年使用软毛刷清除次收发机内部的灰尘。6.3.4当收发机及显示器工作正常而回波明显减弱时,应检查波导管内有无积水现象,如有应加以清除并找出进水原因,妥善处理。6.3.5当更换新磁控管时,应先“预热”半小时以上再加高压,或按该产品的技术要求进行“老练”处理以免损坏磁控管。
6.3.6当更换磁控管、调制管、速调管等主要器件后,应按技术说明书的要求对收发机重新进行调试。6.4显示器
6.4.1每半年用软毛刷清除一次显示器内的灰尘。6.4.2应定期用软布蘸酒精或清水(不得用苯类、汽油或其他有害化学物品)轻擦荧光屏的防护及标绘用的有机玻璃罩。
6.4.3应定期用软布蘸酒精或清水(不得用苯类、汽油或其他有害化学物品)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小心地打开显示器面罩,轻擦方位标尺度盘使其读数显示清晰。6.4.4经常用软布抹去荧光屏表面的灰尘。6.4.5每季度检查一次显示器各连接电缆及插头是否牢固可靠、接触良好。6.4.6对旋转式偏转线圈的显示器应定期按照说明书的规定对转动部分加油,并用无水酒精除去集流环上的尘污。
6.4.7当发现显像管高压帽的周围打火时,应关闭雷达并在对地充分放电后,用蘸有无水酒精的软布清除高压帽周围的尘污。
6.5.1一般维护应遵照JT/T680.1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6.5.2每三个月做一次自诊断操作。重点检查按钮、开关、键盘、跟踪球及显示、指示灯的工作。没有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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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诊断功能的ARPA应逐项检查操作显示功能。6.5.3每六个月清洁一次操纵球的压圈,勿用利器刮积垢。7修理后检验
7.1显示器修理后的检验
7.1.1刻度盘、面板、数字显示、扫描线、距标圈等各种亮度的控制正常,调整亮度时其变化应均匀平稳。
7.1.2扫描线能达到荧光屏边沿,固定距标圈的圈数正常,并且最后一圈距边沿约3mm,各固定距标圈的间距应均匀。
7.1.3扫描线应顺时针方向旋转并与天线同步,旋转时应无明显的跳动或不均匀现象。7.1.4固定距标圈、可变距标圈中的一个距标,其精度需经校准,另一距标与校准距标的相对误差应调整在允许值之内。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7.1.5船首标志显示正常,宽度小于0.5°,方位误差校正后小于±1°7.1.6增益控制正常,噪声及回波强度可均匀地进行调整。7.1.7调谐电路工作正常,回波的调谐及失谐变化缓慢平滑。自动频率微调电路跟踪稳定可靠。7.1.8辅助电路(聚焦、海浪抑制、雨雪抑制、抗同频干扰、扫描偏移、面板及刻度盘照明、真方位/相对方位、真运动/相对运动显示等)功能正常,调整及转换时均勾平稳。7.1.9视频放大电路工作正常,回波及距标、船首标志等均无失真现象。7.1.10显示器及其相关电路工作正常。各电压的数值均在额定范围之内。荧光屏图像不产生由火花或屏蔽引起的干扰现象。7.1.11
7.2收发机修理后的检验
触发电路工作正常,触发脉冲幅度及频率符合规定的要求。预调制电路及调制电路工作正常,其脉冲宽度及幅度符合规定的要求。7.2.2
7.2.3磁控管的电流稳定,其数值符合规定的要求。晶体电流稳定,其数值符合规定的要求。7.2.4
7.2.5自动频率微调电路跟踪调谐功能正常、工作稳定。收发开关管及其电路工作正常,预游离电流符合规定数值。7.2.61
7.2.7前置中放、主中放、预视放等电路工作正常,无自激现象。速调管、收发开关管调谐恰当,符合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荧光屏上回波饱满、图像清晰。7.2.8
7.2.9高压延时电路工作正常,延迟时间符合规定要求。7.3天线及波导修理后的检验
7.3.1天线应顺时针方向(自上向下看)均匀旋转,其转速在额定数值之内,并无摩擦或异常声响。7.3.2传动箱、辐射器、隙缝天线罩及波导等无破裂、变形及积水现象。7.4ARPA
7.4.1故障检查可以利用机内的自诊断功能(有的ARPA需插人专用的检查用电路板)。7.4.2进行检修前应全面检查操作开关、旋钮及内部状态开关的设置。同时注意雷达、陀螺罗经、计程仪等传感器的工作状态和信号情况。7.4.3修理后应按4.7.6要求验收。对报修项目可重点检查。7.5其他
7.5.1修理时更换的部件、元器件等应安装牢固,焊接良好,排列整齐。7.5.2修理工作结束后,应填写修理工作报告,并在其中记录故障现象、检修情况和更换的元器件等,并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
A.1探测性能与杂波抑制功能
A.1.1探测性能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船用导航雷达主要性能指标
应使用所有有效的目标探测方法。A.1.1.1正常条件下目标探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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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海浪等杂波干扰、正常的气候与电波传播、本船雷达天线高于海平面15m的条件下,并基于下列要求:
天线扫描10次至少有8次目标显示;雷达探测虚警概率为10-4。
X波段和S波段雷达应满足表A.1所示的探测性能要求。表A.1在无杂波干扰条件下的最小探测距离目标种类
海岸线
海岸线
海岸线
SOLAS履约船(大于5000总吨)
SOLAS履约船(大于500总吨)
带有满足IMO性能要求的雷达反射器的小船带有角状反射器的导航浮标
经典的导航浮标
无雷达反射器长度为10m的小船
A.1.1.2杂波干扰下目标探测
目标特性
离海平面高度(m)
上升至60m
上升至6m
上升至3m
探测距离(nmile)
X波段
S波段
A.1.1.2.1雨雪和海浪等杂波干扰会导致目标探测能力的减弱。雷达应提供最佳的探测性能,使探测能力仅受电波传播自然条件的限制,也应提供一种方法来增强在杂波干扰不利条件下近程目标的可见度。
A.1.1.2.2在下列情况下,各范围内探测性能的减弱程度(相对于表A.1)和目标速度应在用户手册中清楚地加以说明。
-小雨(4mm/h)和大雨(16mm/h);海面状态2和海面状态5;
上述情况的组合。
A.1.1.2.3在杂波干扰下的探测性能的确定,特别对于在A.1.1.2.2中所定义的杂波环境,其初次探测的距离,应相对于基准目标,以指定的测试标准,加以测试与评估。A.1.1.2.4由于天线高度或其他因素所导致的探测性能的减弱,应在用户手册中清楚地加以说明。A.1.2增益和杂波抑制功能
A.1.2.1应尽可能提供足够抑制杂波的方法,包括海浪杂波、雨雪杂波、云雾、沙暴以及其他雷达杂波等。
2应提供增益控制功能,以调整系统增益或信号门限电平。A.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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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应提供有效的人工和自动杂波抑制的功能,并允许两种方式的结合使用。A.1.2.4应清晰、永久标示增益和所有杂波抑制的状态和等级。A.1.3信号处理
A.1.3.1其方法应有效增强目标在荧光屏的显示。A.1.3.2应具有最快数据读取、高效的图像更新周期,以确保目标检测要求。图像应以平滑、连续方式更新。
A.1.3.3设备手册应解释任何信号处理的基本概念、特点及其局限性。A.2最小距离
本船速度为零、雷达天线高于海平面15m、海面平静的条件下,表A.1中的导航浮标应能在离天线位置最小水平距离40m~lnmile的距离内能被探测。A.3距标圈及其距离测量误差
A.3.1应提供0.25nmile、0.5nmile、0.75nmile、1.5nmile、3nmile、6nmile、12nmile和24nmile的量程刻度。除强制性规定量程刻度外,也允许有其他的量程刻度,也可提供米制的小量程刻度。所选的量程刻度应永久性显示。
A.3.2固定距标圈和可变距标圈应能用来测量物标的距离。至少应提供两个可变距标圈。测距误差不应大于所选量程最大距离的1%或30m,取其中大者。A.4船首线与电子方位线
A.4.1船首线
A.4.1.1应提供一条从合适的公共基准点(本船位置点)到方位刻度的直线来表示船舶的船首向。A.4.1.2应提供一种电子方法调整船首线在0.1°之内。如果采用多个天线,当选择每一天线时,应自动对船首线偏差进行补偿。
A.4.2电子方位线
A.4.2.1至少提供两条电子方位线,用于测量显示范围内的任何两个点目标之间的方位,在其显示边沿最大误差不大于±1°。
A.4.2.2电子方位线应能测量相对于本船和真北的方位角,能清晰显示方位基准(真方位或相对方位)。
A.4.2.3应能把电子方位线的起点从公共参考点(一般指本船位置点)移至显示区域内的任何位置,并能通过快速简便动作,将其恢复至公共参考点。A.4.2.4电子方位线的起点应能固定或能与本船同速随之移动。A.4.2.5应能提供足够维护系统测量精度要求的、确保用户能以任一方向平滑地定位电子方位线的方法。
A.4.2.6每一个激活的电子方位线,应有足够维持系统测量精度的数据显示。A.5分辨力
A.5.1对同一方位角,且相距不超过40m的两个相近小物标,选用1.5nmile或更小的量程,在其量程的50%~100%范围内,应能显示出它们的分开图像。A.5.2对距离相同,且方位相差不超过2.5的两个相近小物标,选用1.5nmile或更小的量程,在其量程的50%~100%范围内,应能显示出它们的分开图像。A.6雷达性能优化和调谐
A.6.1应提供有效的方法以确保雷达工作在最佳的性能状态上。应提供手动调谐,也可额外提供自动调谐。
A.6.2当目标不存在时,应提供显示以确保雷达工作在最佳性能状态。A.6.3应提供一种有效的方法(自动或手动),用来确定在雷达运行时,系统性能相对于安装时所校准的标准,是否有较大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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