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01-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L 401-2007
中文名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标准类别:水利行业标准(SL)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11-26
实施日期:2008-02-26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58899204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土木工程>>93.160水利建筑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水利、水电工程>>P59水电工程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L 401-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SL401-200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93.160
备案号22217—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4012007
替代SD267--88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
安全操作规程
Operation specification of safety for workmen ofhydraulic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2007-11-2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008-02-2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2007年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以下6项标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标准名称
水利质量检测
机构计量认证评
审准则
整装微型水轮
发电机组
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通用安全技
术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
土建施工安全技
术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
金属结构与机电
设备安装安全技
术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作业人员安
全操作规程
标准编号
替代标准号
发布日期
SL309--2007
SL309—20042007.11.26
SL397—2007
SI.398—2007
SL399—2007
SL400—2007
SL401—2007
SD162—85
SD267—88
2007.11.26
2007.11.26
2007.11.26
2007.11.26
实施日期
2008.02.26
2008.02.26
2008.02.26
2008.02.26
2008.02.26
2007.11.26
2008.02.26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根据水利部《关于下达2003年第四批中央水利基建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的通知》(水规计【2003】540号)的安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一2002)的要求,对原能源部、水利部于1988年7月1日颁布的《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一88)进行修订。标准修订后分为以下4个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一2007)《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一2007)《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400—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SL401一2007)4个标准在内容上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安装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在处理解决具体问题时,4个标准应相互配套使用。本标准对原标准的第11、16两篇内容进行了修编,删除了一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现已很少出现的工种,按现行施工要求合并了一些工种,并增加了一些新工种: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各专业工种和主要辅助工种,规范其行为准则,明确其安全操作标准。本标准共12章,共计73个工种。在章节设置上,采用按工程项目分类,按工序进行编制。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SD267--88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三峡大学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
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中国水利学会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霞忠高翔李齐放
唐晓勇
赵海洋
陈楚贵
徐孝模
王景忠
张建华
马照云
康明华
高统彪
汪祖武
贺永利
王水兵
邓康林
李宏伟李锦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郑守仁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牟广丞钱宜伟
李京林
牛宏力
龙月林
罗小国
刘凤权
李福生
郑根保
彭冬芝
李文峰
熊明华
杨和明
罗伟晖
基本规定
供水、用电
施工供风、
空压机工
司炉工
冷冻(氨压机)机工
水泵工
柴油发电机工
外线电工
维护电工
通信电工
充电工
汽车电工
起重、运输各工种·
门座式起重机司机
塔式起重机司机
桥(龙门)式起重机司机
缆索起重机司机:
轮胎式起重机司机·
履带式起重机司机
汽车司机
电瓶机车司机
卷扬机工
皮带机工
起重工
土石方工程
推土机司机
挖掘机司机·
铲运机司机·
装载机司机·
拖拉机司机·
振动碾司机
潜孔钻司机…·
凿岩台车工
风钻工
爆破工
撬挖工
锻钎工
地基与基础工程,
地下连续墙工
钻探灌浆工
砂石料工程·
破碎机工
筛分机工
混凝土工程·
支模工
钢筋工
混凝土工(含清基工)
混凝土泵工
拌和楼运转工
塔(顶)带机运转工
混凝土喷射工
沥青工
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
电焊工
金属结构制造工(铆工)
金属结构安装工
水轮机安装工
水轮发电机安装工
调速机安装工
卷线安装工
电气安装工
管路安装工
热处理工
金属防腐工
监测及试验·
金属材料试验工
混凝土材料试验工
电气试验工
化验工
无损探伤工
主要辅助工种
施工机械修理工
汽车修理工
架子工
油漆工
潜水工
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并进行综合治理,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为,以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标准。www.bzxz.net
1.0.2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并遵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行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保养规程的要求进行编制。1.0.3本标准规定了参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规范。
1.0.4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管理、安全防护与安全、文明施工,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1.0.5参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应熟悉掌握本专业工程的安全技术要求,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应熟悉、掌握和遵守配合作业的相关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1.0.6施工班组应坚持执行工前安全会、工中巡回检查和工后安全小结的每日“三工活动”和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1.0.7新参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以及转岗的作业人员,作业前,施工企业应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1.0.8施工企业应坚持定期培训、教育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本专业安全技术和本标准的学习、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应上岗。
1.0.9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有下列标准:1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爆破安全规程》(GB6722)
《热喷涂操作安全》(GB.11375)《大爆破安全规程》(GB1334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400)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516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O)上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是,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文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1.0.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2基本规定
2.0.1凡从事水利水电土建施工及机电设备安装、运行、维修、金属加工、电气作业、起重运输等工种应遵守SL398的有关规定。各专业工种应熟悉本专业安全规程及相关专业安全规程。
2.0.2作业人员应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2.0.3作业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做好交接班作业,不应擅自离开作业岗位。作业中不应说笑打闹,不应做与作业无关的事,上班前严禁喝酒。
2.0.4未经许可,不应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应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
2.0.5作业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作业时严禁赤膊、赤脚、穿拖鞋、穿凉鞋、穿高跟鞋、敞衣、戴头巾、围巾、穿背心。
不应靠在机器的栏杆、防护罩上,以及在皮带机上休息。严禁人员在坑内、洞口、陡坡下等危险处休息。2.0.7
上下班应按规定的道路行走,注意各种警示标志和信号,遵守交通规则。
2.0.9严禁人员在吊物下通过和停留。2.0.10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应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食。
2.0.11严禁在同一断面或其附近进行上下双层作业。若无法避免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2.0.12洞内作业前,应检查有害气体的浓度,当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规定标准时,应及时排除。2.0.13施工现场所有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堆放;进行拆除作业,拆下的材料应随拆随清,不应妨碍交通。3
2.0.14机械设备不应带“病”运转及超负荷运转。试运转应按照安全技术规程进行。
2.0.15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绝缘良好,各种电动机应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独立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应拉闸加锁。
2.0.16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应停电并挂标志牌,标志牌应谁挂谁取。应在检查确认无人操作后方可合闸。严禁机械在运转时加油、擦拭或修理作业。2.0.17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各种设备、附件、工具等是否安全可靠,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进行检修或向有关领导报告,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具。2.0.18各种机电设备上的信号装置、防护装置、保险装置应经常检查其灵敏性,保证齐全有效。2.0.19使用电钻等手持电动工具,除有良好的接地保护等安全措施外,还应戴绝缘手套。
2.0.20严禁非电气人员安装、检修电气设备。严禁在电线上挂晒衣服及其他物品。
2.0.21机械的运转部分及导轨面上等部位严禁放置各种物品,设备运转中严禁调整安全防护装置及给转动部位加润滑油,操作者离开岗位时,应停机、停电。2.0.22应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进行设备维修保养作业,应保持设备整洁、润滑良好。2.0.23作业地点及通道应保持整洁畅通,物件堆放应整齐、稳固。行车道、厂区重要通道严禁堆放杂物。2.0.24应严格执行消防制度,各种消防工具、器材应保持良好,不应乱用、乱迁。
2.0.25变、配电室、氧气站、煤气站、乙炔站、空压机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0.26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严禁安装、维修和动用特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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