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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SL/T 808—2021

中文名称: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标准类别:水利行业标准(SL)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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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河道 管理 范围 建设项目 防洪 评价 报告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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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L/T 808—2021.Guidelines on formulation of flood controlassessment report within the management scope of river course.
1总则
1.0.1为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管理,保障江河防洪安全,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1.0.3防洪评价报告主要包括:概述、基本情况、河道演变、防洪评价分析与计算、防洪综合评价、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结论与建议等。
1.0.4 防洪评价报告所采用的各项基础资料和数据应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
1.0.5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在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方法。
位于重要河段或河势变化剧烈河段的建设项目,应进行数值模拟计算或河工模型试验分析。
1.0.6防洪评价报告应根据建设项目和所在河段的河道整治规划、河道特征、洪水特性、水利工程布置及防洪调度等情况合理确定影响分析范围。
1.0.7防洪评价报告经评审可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涉河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的重要技术依据。
1.0.8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
GB 50286堤防工程设计规范SL99 河工模型试验规程
1.0.9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概述
2.0.1建设项目背景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项目的名称、地理位置等。
2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选址的合理性,项目前期工作等。3建设项目及涉河工程建设方案总体布局、规模,占用河湖空间情况等。
2.0.2评价依据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2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3有关经批准的规划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流域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治导线规划、河道(口)整治等水利及相关专业规划。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有关文件等。
2.0.3 影响分析范围应主要包括: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所在位置上下游一定长度河段及其管理范围。
2.0.4防洪评价报告扉页应附《防洪评价报告主要成果简表》,见附录A。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T808—2021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Guidelines on formulation of flood control assessment report within the management scope of river course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日期:2021-08-06 实施日期:2021-11-06 关于批准发布《灌溉排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等6项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灌溉排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533—2021)等6项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标准清单如下: 1. 《灌溉排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SL/T533—2021(替代 SL533—2011) 2.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 SL/T617—2021(替代 SL617—2013) 3.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SL/T618—2021(替代 SL618—2013) 4.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SL/T619—2021(替代 SL619—2013) 5.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SL/T808—2021 6. 《水利对象基础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 SL/T809—2021 前言 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 SL1—2014《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制本标准。本标准共9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概述、基本情况、河道演变、防洪评价分析与计算、防洪综合评价、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结论与建议以及附图要求。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主持机构为水利部河湖管理司,解释单位为水利部河湖管理司,主编单位为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参编单位包括河海大学。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主要起草人包括唐洪武、徐新华、季春明、孟祥龙、徐雷、诺苗欣慧、张才庭、朱海牛、子昊,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为国少涛,体例格式审查人为陈昊、王玲玲、黄晓丽。 执行说明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随时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政编码:100053,电话:010-63204533,电子邮箱:bzh@mwr.gov.cn),以供今后修订参考。 目录 1 总则 2 概述 3 基本情况 4 河道演变 5 防洪评价分析与计算 5.1 一般要求 5.2 水文分析计算 5.3 水和行洪能力分析计算 5.4 冲刷淤积计算与河势影响分析 5.5 堤防及岸坡稳定分析计算 5.6 其他有关计算 6 防洪综合评价 6.1 一般要求 6.2 建设项目与有关规划符合性评价 6.3 建设项目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符合性评价 6.4 建设项目对河道行洪的影响评价 6.5 建设项目对河势稳定影响评价 6.6 建设项目对堤防安全及岸坡稳定和其他水利工程影响评价 6.7 建设项目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的影响评价 6.8 建设项目施工期影响评价 6.9 建设项目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评价及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7 结论与建议 8 附图及要求 附录A 防洪评价报告主要成果简表 附录B 防洪评价报告参考目录 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总则 1.0.1 为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保障江河防洪安全,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1.0.3 防洪评价报告主要包括:概述、基本情况、河道演变、防洪评价分析与计算、防洪综合评价、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结论与建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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