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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21-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L 21-2006

中文名称:降水量观测规范(附条文说明)

标准类别:水利行业标准(SL)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6-09-09

实施日期:2006-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32462514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17.120流体流量的测量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P12工程水文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SL 21-1990

出版信息

页数:43

标准价格:23.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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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1CS17.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21-2006
替代 SL21—90
降水量观测规范
Standard for observations of precipitation2006-09-09发布
2006-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2006年第4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周,新骗生产建设兵团水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以下9项标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争以公布(见附)。
二OO六年九月九日
标准编号
SL 21--2006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SL23—2006
SL 44—2006
SL 2112006
SL 341--2006
SL342--2006
SL343—2006
SL344—2006
SL/Z346-—2006
标准名称
降水量观测
渠系工程抗冻
张设计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
设计洪水计算
水工建筑物抗
冰冻设计规范
水土保持信息
管理技术规程
水土保持监测
设施通用技术
风力提水工程
技术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
电缆设计规范
水利信息系统
项目建议书编制
替代标准号
SL 21-90
SL23—91
SL 44—93
SL211—98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年.月.日)[
[(年。月、日)
2006.09.09
2006.09.09
2006.09.09
2006.09.09
2006.09.09
2006.10.01
2006.10.01
2006.10.01
2006.10.01
2006.10.01
2006. 09. 091
2006. 10.01
2006.09.09
2006.09.09
2006.09. 09
2006.10.01
2006.10.01
2006.10.01
根据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关于开展水利技术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国科综【2004】9号)”及《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一2002),修订《降水量观测规范》(SL21一90)。降水量观测是水文要素观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水资源评估调度及涉水工程规划、防洪减灾和旱情监测预报,降雨径流关系的确定等使用要求,鉴于水利部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发的降水量观测规范-直被我国水文及相关行业降水量观测中普遍采用,本次修订中对原规范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本标准共7章23节条和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雨量站布设及降水量观测场地:仪器及安装;
降水量观测;
资料整理。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适当放宽半干早半湿润地区的记录精度,适当放宽观测场地要求;
增加固态存贮器记录雨量,删除、简化了部分人工观测的内容;
按照仪器类型对原规范 5~6 章降水量观测的有关内容结构进行了调整;
一将第3章仪器及安装中的仪器组成结构和基本技术要求调到附录中,适当精炼了标准正文;一一增加了条文说明内容。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SL 21-90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文局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文局本标准主编单位: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泰福兴朱晓原冯讷敏马文杨菊芳王鸿杰王左
本标准审查会技术负责人:译国良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陈吴
雨量站布设及降水量观测场地
站点布设及场地查勘
场地设置
场地保护
雨量站考证薄的编制·……
仪器及安装
仪器组成、分类及适用范围
仪器安装
雨量器观测降水量
观测时段
液态降水量观测
固态降水量观测
特殊观测
观测注意事项
虹吸式自记雨量计观测降水量·5.1
观测时间和程序
雨量记录的检查·
观测注意事项
翻斗式自记雨量计观测降水量
自记周期的选择
观测(换纸)时间
观测方法
雨量记录的检查
观测注意事项·
降水量资料整理·
一般规定
雨基器观测记载资料的整理
虹吸式自记雨量计记录资料的整理制斗式自记丽量计记录资料的整理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降水量观测误差
雨量站考证领编制说明
降水量观测常用仪器及其检查和维护F—86 型防风雨量器的安装
雨量站观测记载薄填制说明
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统一全国降水量观测技术,提高降水量观测资料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为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搜集降水基本资料的降水量观测。
1.0.3降水量观测项目,包括测记降雨、降雪、降的水量。单纯的雾、露、霜可不测记(有水面蒸发任务的测站除外)。必要时,部分站还应测记雪深、冰疱直径、初霜和终霜日期等特殊观测项目。
1.0.4降水量单位以.mm表示,其观测记载的最小量(以下简称记录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需要控制雨日地区分布变化的雨量站应记至0.1mm。2蒸发站的记录精度应与蒸发观测的记录精度相匹配。3不需要雨日资料的雨量站,可记至0.2mm;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800mm地区,可记至0.5mm;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400mm、小于800mm地区,如果汛期雨强特别大,且降水量占全年60%以上,亦可记至0.5mm。4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800mm地区,可记至1mm。1.0.5雨量站选用的仪器,其分辨力不应低于该站规定的记录精度,观测记录和资料整理的记录精度应和仪器的分辨力一致。
1.0.6降水量的观测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记起止时间者,观测时间应记至分;不记起止时间者,可记至小时。每日降水以北京时间8时为日分界,即从昨日8时至今日8时的降水为昨日降水量。观测员观测所用的钟表或手机的走时误差每24h不应超过2min,并应每日与北京时间对时校正。1.0.7本标准引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包括:1
《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SL.34一92)《水文资料整编规范》(SL247一1999)《水面蒸发观测规范》(SD265)1.0.8降水量观测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雨站布设及降水量观测场地
2.1站点布设及场地查勘
降水量观测站点的布设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2.11
1降水量观测是水文要素观测的重要组成部分,降水量观测站点的布设是根据各流域的气候、水文特征和自然地理条件所划分成不同的水文分区,在水文分区内布设降水量观测站点。该站点的布设应能控制月、年降水基和暴雨特征值在大范围内的分布规律和暴雨的时空变化,以满足水资源评估调度及涉水工程规划、洪水和旱情监测预报,降雨径流关系的确定等使用要求。2降水量观测站网的布设不能按行政区划进行布设。雨量站网的布设密度按SL34--92执行。3雨站应长期稳定。降水量观测资料应进行整编后作为水文年鉴的重要组成内容长期存档。4降水量观测场地的查勘工作应由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查勘前应了解设站目的,收集设站地区自然地理环境、交通和通信等资料,并结合地形图确定查勘范围,做好查勘设站的各项准备工作。
2.1.2观测场地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1降水量观测误差(见附录A)受风的影响最大,因此,观测场地应避开强风区,其周围应空、平坦、不受突变地形、树末和建筑物以及尘的影响。
2观测场不能完全避开建筑物、树木等障碍物的影响时,雨量器(计)离开障碍物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障碍物顶部与仪器口高差的2倍。
3在山区,观测场不宜设在陡坡上、峡谷内和风口处,应选择相对平坦的场地,使承雨器口至山顶的仰角不大于30°。4难以找到符合上述要求的观测场时,可设置杆式雨量器3
(计)。杆式雨量器(计)应设置在当地雨期常年盛行风向的障碍物的侧风区,杆位离开障碍物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障碍物高度1.5倍。在多风的高山、出山口、近海岸地区的雨量站,不宜设置杆式雨量器(计)。
5原有观测场地如受各种建设影响已经不符合要求时,应重新选择。
6在城镇、人口稠密等地区设置的专用雨量站,观测场选择条件可适当放宽。
2.1.3观测场地查勘应符合下列规定:查勘范围为 2~3km2。
2查内容如下:
1)地貌特征,障碍物分布,河流、湖泊、水工程的分布,地形高差及其平均高程。
2)森林、草地和农作物分布。
3)气候征、降水和气温的年内变化及其地区分布,初终霜、雪和结冰融冰的大致白期、常年风向风力及狂风暴雨、冰冠等情况。
4)河流、村庄名称和交通、邮电通信条件等。2.1.4通过查勘选定的观测场地应符合2.1.2条的要求,符合设站目的。
2.2场地设量
除试验和比测需要外,观测场最多设置两套不同观测设备。
2.2.2观测场地面积仅设一台雨量器(计)时为4m×4m;同时设置雨量器和自记雨量计时为4m×6m;如试验和比测需要、雨量器(计)上加防风圈测雪及设置测雪板,或设置地面雨量器(计)的雨量站,应根据需要或SD265的规定加大观测场面积。2.2.3观测场地应平整,地面种草或作物,其高度不宜超过20cm。场地四周应设置栏栅防护,场内应铺设观测人行小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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