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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330-200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L 330-2005

中文名称:水情信息编码标准(附条文说明)

标准类别:水利行业标准(SL)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5-10-21

实施日期:2006-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80608609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35.71

中标分类号: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信息处理技术>>L71编码、字符集、字符识别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页数:114页

标准价格:45.0 元

出版日期:2006-03-01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主管部门:水利部

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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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330—2005
水情信息编码标准
Standard for hydrological information code2005-10-21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006-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情信息编码标准》SL330一2005的通知
水国科【2005]463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经审查,批准《水情信息编码标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发布。标准编号为SL330一2005,本标准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二〇0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现行《水文情报预报拍报办法》是1964年12月按照邮电部门传送电报要求编制的水情电报代码格式。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全社会对水情信息的需求越来越高,通信、计算机、网络和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水情信息的采集、传输、处理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现行《水文情报预报拍报办法》已经不能满足水文情报预报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化法》等,按照《水文情报预报规范》(SL250一2000)和《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一2002)的要求,制定《水情信息编码标准》。本标准共17章62节552条和3个附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定了水文要素标识符的组成和信息编码格式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一确定了各个水文要素代码和编码符号的含义;一一编制了降水量、蒸发量、河道水情、水库(湖泊)水情、闸坝水情、泵站水情、潮汐水情、沙情、冰情、土壤情、地下水情、特殊水情和水文预报的水文要素的编码方法;一编写了各类水情信息的编码示例。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文局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文局本标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本标准参编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山东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湖北省水文水资源局
浙江省水文勘测局
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水利部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金平周新春李根峰程绪干
董家根
陈树娥程琳孙春鹏
周俊丁伯良
孙玉华
苏传宝
王光生吴伟强
姚永熙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王厥谋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陈登毅主俊
编码的基本格式
-般规定
A格式
B格式
C格式
编码的基本规则
水情信息编码分类码
水情站码
观测时间码·
时间步长码·
要素标识符
数据(值)编码
降水量编码·
-般规定
标识符
编码格式
编码示例
蒸发量编码·
一般规定
标识符
编码格式
编码示例
河道水情编码·
一般规定
标识符
编码格式
编码示例
8水库(湖泊)水情编码
一般规定
标识符
编码格式
编码示例
闸坝水情编码、
-般规定
标识符Www.bzxZ.net
编码格式
编码示例
泵站水情编码
-般规定
标识符
编码格式
编码示例
潮汐水情编码
一般规定
标识符
编码格式
编码示例
沙情编码
一般规定
标识符
编码格式
编码示例
冰情编码,
一般规定
标识符
编码格式
编码示例
土壤情编码·
一般规定
标识符
编码格式
编码示例
地下水情编码·
标识符
编码格式
编码示例
特殊水情编码
一般规定
标识符
编码格式
编码示例
水文预报编码
附录A
附录 B
附录C
般规定
标识符
编码格式
编码示例
报送水情信息的规定
编码要素及标识符汇总表
蒲福氏风力等级表·
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及时、准确、有效地传输实时水情信息,更好地为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和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统一水情信息传输的编码标准,加强科学管理,制定本标准。1.0.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流域机构水文部门,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单位等及其所属水情站(包括国家基本站以外的报汛站),凡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文部门传输水情信息,应执行本标准。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内部的水情信息传输可参照执行本标准,当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水文部门传输水情信息时,应执行本标准。
承担对国外提供水情的部门在向国外提供水情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1.0.3本标准采用代码标识符加数据(值)描述的方法表示水文要素的标识及属性。标识符由英文字母(不区分大小写)和阿拉伯数字构成,具有严格的意义。1.0.4本标准中的水情站码应采用全国统一编定的站码,具有唯性。
1.0.5水情信息的观测时间应采用北京时间,即120°E标准时,并以24小时法计。午夜12时一律记为次日00时,测报时间计至分钟。
1.0.6本标准中的水文要素值均采用实际观测值或计算值。数据(值)的精度和单位,应执行本标准规定。本标准没有规定的,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1.0.7水情信息的保密范围和保密等级,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8水情人员在报送水情信息时,应执行本标准附录A的有1
关规定。
1.0.9本标准引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包括:《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95一98)《河流流量测验规范》(GB50179一93)《河流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GB50159一92)《水利工程基础信息代码编制规定》(SL213一98)《水文情报预报规范》(SL250--2000)《水文普通量规范》(SL58一93)《地下水监测规范》(SL/T18396)1..10水情信息编码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水情信息
2术语
水情信息指江河、水库(湖泊)、地下水和其他水体的水文及有关要素过去、现时及未来的信息。本标准中的水情信息分为降水量、蒸发量、河道水情、水库(湖泊)水情、闸坝水情、泵站水情、潮汐水情、沙情、冰情、土壤情、地下水情、特殊水情和水文预报等13类。
2.0.2标识符
标识符指编码中规定表示某种要素或现象的代码,标识功能是其基本特征。
2.0.3水文要素标识符
水文要素标识符指一个或一组标识水文要素、具有规律性和明确意义、易于计算机和人工识别与处理的符号,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而成,其有唯一性。2.0.4编码格式标识符
编码格式标识符指标识编码格式和水情信息编码类别的代码,由英文字母表示,具有唯一性。3
3编码的基本格式
3.1一般规定
3.1.1水情信息编码应包括编码格式标识符、水情站码、观测时间码、水文要素标识符及与水文要素相对应的数据(值)、结束符“NN”六个部分,各部分由空格分隔,不应缺漏。水情信息编码格式的基本组成见图3.1.1。编码格式
标识符
时间码
水文要素
标识符
(值)
图3.1.1水情信息编码格式的基本组成NN
3.1.2编码格式标识符应由格式码与水情信息编码分类码(见4.1节)组成,格式码在前,编码分类码在后。格式码A、B、C与10类水情信息编码分类码组合,分别构成A、B、C三种不同类别水情信息的编码格式标识符,其中格式码“A”可缺省。编码格式标识符应列在编码的首组,且不应缺省。3.1.3水情信息的编码格式可分为下列三类:1单站多要素格式:用于编列个水情站在不同时间内观测到的一项或多项水文要素的信息。用格式码A表示,简称A格式。
2多站多要素格式:用于编列多个水情站在同一时间内观测到的一项或多项水文要素的信息。用格式码B表示,简称B格式。
3单站水文系列格式:用于编列一个水情站以均匀时段观测到的一项或多项水文要素的一组信息。用格式码C表示,简称C格式。
3.1.4需要修正或删除已报送的信息时,采用A格式编报,应执行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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