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T 132-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B/T 132-2007
中文名称:电熔镁铬砂
标准类别:冶金行业标准(Y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01-25
实施日期:2007-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297122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玻璃和陶瓷工业>>81.080耐火材料
中标分类号:建材>>耐火材料>>Q43碱性耐火材料
出版信息
出版社:冶金工业出版社
页数:6页
标准价格:0.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归口单位: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标准简介
YB/T 132-2007 电熔镁铬砂 YB/T132-2007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73.080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YB/T 132—2007
代替YB/T132—1997
电熔镁铬砂
Fused magnesite chrome sinter2007-01-25发布
200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本标准代替YB/T132-—-1997《电熔镁铬砂》。本标准与YB/T132—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言
取样采用了GB/T17617《耐火原料和不定形耐火材料取样》;一将分类修改为牌号及表示方法。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建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YB/T132—1997。
YB/T132—2007
1范围
电熔镁铬砂
YB/T132—-2007
本标准规定了电熔镁铬砂的牌号及表示方法、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耐火材料用电熔镁铬砂。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999耐火材料颗粒体积密度试验方法GB/T5069.4镁质及镁铝(铝镁)质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邻二氮杂菲光度法测定氧化铁量镁铬质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第2部分:钼蓝光度法测定二氧化硅量GB/T5070.24
GB/T5070.3镁铬质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第3部分:邻二氮杂菲光度法测定氧化铁量GB/T5070.6
GB/T5070.7
镁铬质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第6部分:EGTA容量法测定氧化钙量镁铬质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第7部分:EDTA容量法测定氧化钙量镁铬质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第8部分:CyDTA容量法测定氧化镁量GB/T5070.8
GB/T5070.10镁铬质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第10部分:硫酸亚铁铵容量法测定三氧化二铬量GB/T17617耐火原料和不定形耐火材料.取样YB/T5142冶金矿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3牌号及表示方法
3.1电熔镁铬砂按三氧化二铬含量分为五个牌号,每个牌号又按Fe2O含量分a、b两级:FMCS—30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FMCS--20
FMCS-15
FMCS—18
FMCS—25
3.2FMCS为熔融镁铬砂的英文词首字母,数字为三氧化二铬的百分含量。4技术要求
电熔镁铬砂理化指标
电熔镁铬砂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1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FMCS—15a
FMCS--15b
FMCS--18a
颗粒体积密度
YB/T132--2007
FMCS-18b
FMCS—20a
FMCS—20b
FMCS--25a
FMCS—25b
FMCS—30a
FMCS—30b
4.2粒度组成
表1(续)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Cr2 O3
不大于120mm,其中小于1mm者不得超过5%,大于120mm者不得超过10%。4.3电熔镁铬砂外观
电熔镁铬砂外观应为完全熔融,结晶比较明显,不允许混人杂物及铬铁合金。5试验方法
5.1氧化镁含量的测定按GB/T5070.8的规定进行。5.2氧化硅含量的测定按GB/T5070.2的规定进行。5.3氧化钙含量的测定按GB/T5070.6或GB/T5070.7的规定进行。5.4氧化铁含量的测定按GB/T5070.3或GB/T5069.4的规定进行。5.5三氧化二铬含量的测定按GB/T5070.10的规定进行。5.6
体积密度的测定按GB/T2999的规定进行。6
检验规则
6.1组批
颗粒体积密度
产品按批量交货,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品级组成。每一批为一检验单位,每批量不超过30t。6.2.取样
产品的取样、制样按GB/T17617的规定进行。试样应在封批前采取。每炉产品检选后取样一次,每次取样量不少于.30kg。试样粒度大于10mm,须破碎至小于10mm后再进行缩分,取出不少于2kg做理化检验。
6.3判定与复验
6.3.1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第4章要求。6.3.2电熔镁铬砂理化指标检验结果中,如果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在同批产品重新加倍采取试样复验一次,并以复验结果作为该批产品的最终检验结果。6.3.3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应在收货之日起两个月向供货方提出,并由双方会同重新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判断级别。如需仲裁,有关事宜由双方商定。2
7,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YB/T1322007
7.1电熔镁铬砂的运输工具须清洁,应有防雨、防雪设施,运输过程必须严防潮湿和污染7.2电熔镁铬砂必须贮存在不受潮湿的库房内。电熔镁铬砂的包装袋应有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和牌号。7.3每批产品发出,都应附质量证明书。7.4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有关事项均按YB/T5142的规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
行业标准
电熔镁铬砂
YB/T132—2007
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北河沿大街嵩祝院北巷39号邮政编码:100009
北京兴华印刷厂印刷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印张0.5字数12千字2007年6月第一次印刷
2007年6月第一版
统一书号:155024·173定价: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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