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T 15664-1995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甲酸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664-199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664-1995

中文名称: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甲酸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Determination of formic acid content in fruits, vegetables and their products - Gravimetric method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5-08-18

实施日期:1996-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96322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食品技术>>水果、蔬菜及其制品>>67.080.01水果、蔬菜及其制品综合

中标分类号:农业、林业>>经济作物>>B31瓜果、蔬菜种植与产品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T 15664-2009代替

采标情况:=ISO 6638-1-85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6, 字数:7千字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5-08-18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湖北省农科院农业测试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水果、蔬菜及制品中甲酸含量的重量法测定。本标准适用于水果、蔬菜及制品中甲酸含量的测定。 GB/T 15664-1995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甲酸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GB/T15664-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甲酸含量的测定重量法
Fruit,vegetable and their products--Determination of formic acid content-Gravimetric method
GB/T15664—1995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6638-1:1985《水果和蔬菜制品中甲酸含量的测定》第一部分:重量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果、蔬菜及制品中甲酸含量的重量法测定。本标准适用于水果、蔬菜及制品中甲酸含量的测定。2原理
试样中的甲酸被蒸馏出来用碳酸钡(或碳酸钙)吸收,生成甲酸钡(或甲酸钙)。甲酸钡(或甲酸钙)定量地将氯化汞还原为氯化亚汞,然后根据氯化亚汞的质量计算出甲酸量。3试剂和溶液
本标准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所用水为去离子水或蒸馏水。3.1碳酸钡(GB654)或碳酸钙(HG3—1066);3.2氯化汞、氟化钠混合液:
称取100g氯化汞(HG3-—1068)和30g氯化钠(GB1266)溶解于水后稀释至1L。3.3乙酸钠溶液:
称取500g乙酸钠(GB693)溶于水后稀释至1L。3.4盐酸(GB622)溶液:10%(m/m)。3.5酒石酸(GB11294)。wwW.bzxz.Net
3.695%乙醇(GB679)。
乙醚(HG 3--1002)。
4仪器设备
分析天平,感量0.0002g。
4.2蒸馅装置见图: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8-18批准200
1996-06-01实施
蒸汽发生器,容积5I。
GB/T15664-1995
蒸馏装置图(4.2)
长颈烧瓶A,B,容积0.5L,颈长12cm。4.2.3冷凝管,长50cm。
锥形瓶,容积1L。
4.2.5可调电炉:500~1000W。
电炉:2000W。
4.3埚式过滤器,1G4。
干燥器。
4.5烘箱,100±2℃。
4.6搅拌器。
4.7锥形瓶,容积0.5L。
4.8快速定量滤纸,15cm。
4.9弯颈漏斗。
4.10水浴锅。
抽滤装置。
5分析步骤
5.1样品制备
试样除去非食用部分(如果核、硬种子壳等)后用搅拌器(4.6)捣碎混匀。冰冻样品必须先在密闭容器中融化后,再将样品和液体一同捣碎混匀。5.2取样
5.2.1液体样品
用移液管吸取液样2550mL(甲酸含量小于0.15g)加入烧瓶A(4.2.2)中并加水至总体积为100ml(此步骤也可采取称质量的方法,精确至0.01g)。5.2.2粘稠及固体样品
称取25~50g试样,精确至0.01g,移入烧瓶A(4.2.2)中(甲酸含量小于0.15g)并加水至总体积201
GB/T15664--1995
100mL。必要时试样在水中浸泡1~2 h。5.3蒸馏
5.3.1加0.5~1.0g酒石酸(3.5)到烧瓶A中,称2g碳酸钡(或碳酸钙)(3.1)到烧瓶B(4.2.2)中并加水至 100 mL。
5.3.2如图示将烧瓶A、B连接于蒸汽发生器(4.2.1)和冷凝管(4.2.3)之间,同时加热蒸汽发生器(4.2.1)和烧瓶A、B。
控制蒸馏装置中的电炉温度和蒸汽量使烧瓶A、B中溶液体积变化不超过10mL。收集蒸馏液1000mL于锥形瓶(4.2.4)并弃去。5.3.3用快速定量滤纸(4.8)将烧瓶B中的热溶液过滤于0.5L锥形瓶(4.7)中,并用热水洗涤烧瓶B3~4次,每次洗涤液均倒入滤纸,最终锥形瓶中溶液约250mL。将锥形瓶置于电炉加热蒸发至瓶中溶液约100mL。5.3.4取10mL乙酸钠溶液(3.3),2mL盐酸溶液(3.4)及25mL氯化汞、氯化钠混合液(3.2)于锥形瓶中(4.7),盖上弯颈漏斗(4.9),于水浴锅(4.10)中100士2℃保持2h,取出冷却(甲酸钡定量地将氯化汞还原生成氮化亚汞沉淀)。将埚式过滤器(4.3)洗净,烘干,于干燥器中平衡0.5h后,称重,精确至0.0002g。将沉淀全部用冷水洗入该埚中,抽滤,用95%乙醇(3.6)和乙醚(3.7)分别洗涤沉淀。5.3.5将上述装有氯化亚汞沉淀的埚式过滤器于100士2℃烘箱内烘1h,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后,称重,精确至0.0002g。
6分析结果的表述
6.1计算方法和公式
以体积计时,甲酸含量(X,)以g/100 mL表示,并按式(1)计算:a
X, = (m= -m)× 0. 097 5 × 100V
以质量计时,甲酸含量(X,)以g/100g表示,并按式(2)计算:b.
X = (m2二mi)× 0. 097 5 × 100mo
样品体积,mL;
式中:V-
埚式过滤器质量,g
-埚式过滤器加氯化亚汞沉淀质量,g:m2
m。称样重,g;
0.0975——换算系数,每克氯化亚汞相当于甲酸克数。6.2重复性
·(2)
每个样品做两次平行测定,取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结果保留三位小数。误差应符合以下规定:甲酸含量小于0.010g/100mL(液体)或0.010%(固体)时,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相对相差不大于15%;
甲酸含量为0.010~0.100g/100mL(液体)或0.010%~0.100%(固体)时,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相对相差不大于10%;
甲酸含量大于0.100g/100mL(液体)或0.100%(固体)时,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相对相差不大于2%。
附加说明:
T15664—1995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农业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湖北省农科院农业测试中心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富华、龙仁俊、麦铭203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