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819-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LY/T 1819-2009
中文名称: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小区技术规程
标准类别:林业行业标准(L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6-18
实施日期:2009-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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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野生植物
保护
小区
技术规程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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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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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65.02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819--2009
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小区技术规程Technical protocols of small nature reserves on protecting rare andendangered wild florabzxZ.net
2009-06-18发布
国家林业局
2009-10-01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科技司提出。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归口。前言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保护司,河北农业大学。LY/T1819-2009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藏润国、成克武、王春玲、张炜银、马凡强、李永宁、许中旗、马长明。LY/T1819—2009
为促进我国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小区健康发展,规范保护小区建设及管理,加强保护小区中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及其生境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行业技术标准,特制定本标准。1范围
珍稀危野生植物保护小区技术规程LY/T1819—2009
本标准规定了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小区(以下简称保护小区)规划、建设、管理及监测的内容及相关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小区建设中保护对象的确定、保护地点的选择以及指导保护小区的规划、建设、管理、科研和监测。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自然保护小区smallnaturereserve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用于保护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物种或珍贵植物群落类型的面积较小的自然区域。
物种species
生物分类的基本单位,通常由形态相似、能自由交配并产生可育后代的同种个体组成,包括种、亚种、变种、变型四个等级单位。2.3
潜在生境potentialhabitat
适合于一个物种或群落生存与繁衍、目前还没有被该物种(群落)所占据,但在将来有可能被该物种或群落所占据的特定地段。
重点保护区域keyprotectedarea保护小区内,被保护对象集中分布并实行严格管理、保护的区域,是保护小区的核心功能区域。2.5
缓冲保护区域bufferingprotectedarea保护小区内,被保护对象集中分布区域的外围区域,通过对缓冲保护区域内人为活动的管理,降低对核心保护区域的干扰。
异质性heterogeneity
保护小区内景观类型与保护小区外部景观类型之间的差异程度,即对比度大小。2.7
保护地
protectedarea
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要目的,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或措施保护起来的区域,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野生植物保护小区等。
挽救效应rescueeffect
其他群落中某个物种的个体通过扩散进入特定破碎化群落中,使得特定破碎化群落中该物种免于局部绝灭的现象。挽救效应往往能增加破碎化群落中物种存活的概率,延缓了物种局部绝灭的几率。LY/T1819—2009
3保护小区规划与建设
3.1保护小区规划目标
通过保护小区规划,科学合理地确定保护小区的位置、边界和功能分区,完善保扩护小区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实现被保护对象长期稳定生存、繁育和正常演替,保护生态环境。3.2保护小区规划的内容
3.2.1保护物种(或群落)的确定保护物种(或群落)属于下列类型之-:列人国家或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或国际公约(协议)保护植物名录中的野生植物物种;已知的或新发现的个体数量较少(一般少于2000株)、尚未列人国家或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或国际公药(协议)保护植物名录中的野生植物物种;具有较高科学、文化和经济价值,个体数量较小的野生植物物种,尤其是野生经济植物或驯化栽培物种的野生亲缘种;
国家或地方特有的野生植物物种;具有特定基因或基因组、或遗传基因丰富度较高的野生植物物种;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野生植物物种;包含有国家和(或)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国际公约(协议)保护的野生植物的群落类型;受人为干扰较少、自然性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的野生植物群落类型或保存较为完整的地带性残遗植物群落。
3.2.2保护小区位置的确定
3.2.2.1保护小区一般处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保护机构的保护范围之外。3.2.2.2保护小区所处地段达不到建立保护区的标准,或建立保护区存在各种困难。保护小区位置通常由被保护对象所在位置来确定,保护小区位置的确定需综合考虑下列3.2.2.31
因素:
面积大小:面积较大者通常有利于满足被保护物种或群落长期生存、繁育或演替所需的空间和其他资源环境,维持被保护群落的生态功能与过程;被保护对象受人为干扰程度:受外界人为干扰越小,被保护对象相对越安全,或越容易通过保护措施有效消除或减缓人为干扰:生境稳定程度:保护对象所处生境受洪水、泥石流、火灾等突发事件危害的风险越低,生境越稳定,越有利于被保护对象的长期存在:保护小区建立及管护的难易程度:保护小区地点的选择便于保护小区的建立及管护,经济上许可、技术上可行;
保护小区建立对周边社会及环境的影响大小:保护小区应处于修路、采矿、建立工厂等大型基础设施和工程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范围之外,对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和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很小;
外围自然环境条件:保护小区外围是否具备缓冲区域,或可利用自然环境条件以减小外界于扰;
与周围环境空间异质性大小:保护小区与周围相邻环境间异质性越小(对比度越低),通常越有利于被保护物种的扩散;
·与其他保护地之间的联系:保护小区与其他保护地之间通过廊道的联系越紧密,通常越有利于物种挽救效应的发挥;
土地权属问题:保护小区士地所有权是否为国家所有,如果为集体所有,能否通过协议、置换等方法妥善解决土地权属关系,以确保保护小区长期稳定存在。2
3.2.3保护小区面积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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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1保护小区的面积--般宜满足被保护物种或群落长期生存、繁育或演替所需的空间和其他资源环境,维持被保护群落正常的生态功能与过程。3.2.3.2保护小区的面积通常越大越好。3.2.3.3在面积不足时,宜尽可能扩大保护小区面积,尤其是将被保护物种(或群落)相邻的潜在分布区域作为优先扩展区域,
3.2.4保护小区边界的确定
保护小区边界的确定需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保护对象生存、繁育与正常演替对边界的需要;保护小区实际位置及地形地貌特征;一·保护小区外围人为干扰状况;·保护小区与外围地区景观斑块之间的边缘效应;保护小区与周围社区发展和建设的关系。3.2.5保护小区围封规划
保护小区周围人员活动频繁,或容易受到放牧、人为破坏等干扰时,宜在边界规划建立围栏进行围封。
保护小区标桩、标牌规划
保护小区可根据需要规划并设立标桩、标牌,以示区界、指示方向、阐述规章制度、提示、警告和表达信息等。
3.2.7保护小区的功能分区规划
3.2.7.1保护小区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功能分区规划,功能分区可划分为重点保护区域、缓冲保护区域两个功能区域。
3.2.7.2重点保护区域为被保护对象的集中分布区域,应采取严格保护措施,限制人为干扰和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3.2.7.3缓冲保护区域为被保护对象集中分布的外围区域,通过对缓冲保护区域内人为活动的管理,降低对核心保护区域的干扰。
3.2.8保护小区道路规划
保护小区可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道路规划,道路规划分为便道和小道。便道是国家或地方公路连接保护小区的道路;小道是保护小区内供巡视管理、监测以及其他活动的道路。3.2.9保护小区管护规划
保护小区可根据管护需要,进行相关管护设施规划。3.2.10保护小区开发利用规划
3.2.10.1保护小区的重点保护区域,不宜开展各项开发利用活动。3.2.10.2保护小区的缓冲区域,可根据情况进行适度开发利用,但开发利用的项目内容应与保护相协调,不影响被保护对象的生存繁育,不破坏生态环境3.2.10.3被保护对象的开发利用,不宜影响其正常的生长、生存和繁育,不宜引起其数量的减少或生命力的下降。
3.3保护小区建设
保护小区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宜根据保护小区规划方案进行实施,在没有规划方案时,根据管理需要进行相关项目内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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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小区管理
4.1管理目标
规范保护小区的建设及管理,确保保护小区安全,加强保护小区中珍稀濑危植物及其生境的保护,实现野生植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4.2管理原则
保护小区管理工作应遵循保护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4.3管理的内容
4.3.1保护小区管护
4.3.1.1宜根据保护小区范围大小、管护难易程度、保护对象分布特点,安排专人进行管护。4.3.1.2保护小区内重点保护区域-般宜采取封禁管护,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因科学研究需要,需进人重点保护区域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等活动的,宜事先向保护小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4.3.1.3缓冲区区域内,在保护对象及生态环境不遭受人为破坏和污染前提下,可在限定期间和范围内适当进行生产、旅游观光、科学研究和教学实习等活动。4.3.2野生动植物及生境保护
4.3.2.1最大限度减少对保护小区内野生动植物的人为干扰。4.3.2.2对危害被保护对象生存、生长、繁育的各种因素,采取积极的预防与控制措施。4.3.2.3对趋于灭绝的物种采取积极的拯救措施。4.3.3各种灾害的防治
4.3.3.1根据保护小区防火需要在其外围或缓冲区域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火灾发生。
保护小区应做好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对病虫害进行及早发现,综合防治。4.3.3.2
保护小区应根据天气预报做好各种气象灾害预防措施,避免或减少气象灾害损失。4.3.3.3
4.3.4基础设施管理
4.3.4.1保护小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必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4.3.4.2禁止擅自移动、搬迁或破坏保护小区内各种界碑、标志物及保护设施。4.3.4.3应定期对各项基础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各项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4.3.5土地管理
4.3.5.1不宜将保护小区内土地擅自转让或用作其他用途。4.3.5.2禁止在保护小区内放牧、开垦、开矿、采石、筑坟、挖沙取土。4.3.5.3禁止在保护小区内倾倒废弃物或超标准排放污水,乱堆、乱扔各种生活垃圾。4.3.6宣传教育管理
4.3.6.1保护小区应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保护小区管护人员、社区居民和游客的保护意识。
4.3.6.2宣传教育以展板、多媒体为主,尽量少用实物标本。4.3.7社区参与管理
4.3.7.1保护小区管理机构应鼓励和支持当地社区村民积极参与保护小区的维护、管理、科研、宣教工作和物种保护行动。
4.3.7.2对参与保护小区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社区单位或个人,保护小区管理机构应予以奖励。4.3.7.3对因保护小区建设而受到损失的社区个人或单位应当依法给予补偿4.3.8科研管理
4.3.8.1保护小区可根据情况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为促进保护小区的科学管理服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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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2科研活动不能对被保护对象及其生境造成损害,或对保护小区植被、土壤等环境因子造成较大影响。
4.3.9保护小区开发利用管理
4.3.9.1保护小区的开发利用,应坚持保护与利用相协调的原则,严格按照保护小区保护规划进行,确保各项开发利用活动不超出资源再生能力和环境恢复能力。4.3.9.2不允许在保护小区的重点保护区域内进行各项开发利用活动。4.3.9.3缓冲区域开发利用的项目内容应当以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保护对象的生存繁育为前提,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不得超出资源的再生能力和环境恢复能力。4.3.9.4被保护对象的开发利用,不能影响其正常的生存、生长和繁育,以及导致数量减少或生命力下降。
4.3.10旅游管理
4.3.10.1在保护小区内开展参观、旅游项目的,应由保护小区管理机构同意并确定合适的旅游活动范围和旅游线路,不允许开展不利于保护的参观、旅游项目。4.3.10.2开展旅游活动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游客容量,减少对保护小区的冲击,防止损害保护对象。
4.3.10.3保护小区内旅游开发不得破坏原有自然风貌,4.3.10.4旅游设施的建设以自然和传统为主,与自然景观和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协调4.3.11外来物种管理
4.3.11.1保护小区内应严格控制外来物种的引入,确因保护或科研需要向保护小区引进外来物种的应取得保护小区管理机构同意。4.3.11.2对于已存在于保护小区的外来物种宜进行动态监测,发现其对其他物种或环境造成危害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4.3.12档案资料管理
4.3.12.1保护小区档案资料包括其建立、管理、科研、监测过程中各种文件、材料(包括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音像制品和标样等)。4.3.12.2保护小区应加强各项档案及资料的管理工作,达到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的要求。
4.3.13保护小区命名管理
保护小区名称由保护小区所在地地名,加主要保护对象,加“保护小区”组成。5保护小区监测
5.1监测对象
保护小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保护小区中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或群落)及其环境因子、相关的生态过程进行监测。
5.2监测内容
5.2.1保护对象的监测
一重点保护物种的种群数量、生长发育、繁殖状况及变化趋势;--重点保护群落的物种组成、优势度、频率及演替趋势。5.2.2环境因子监测
--重点保护物种或群落的(士壤、水文、气候等)生境因子监测;…一重点保护物种或群落的主要自然干扰因子监测;--—重点保护物种或群落的主要人为干扰因子监测。LY/T1819—2009
监测点位置的选择
监测点位置应针对被保护对象的特点、分布状况.就近和方便监测,人员、技术及设备条件,监测数据代表性(能代表监测对象的整体现状及变化趋势)等因素来确定。5.4监测频率
监测频率应根据实际需要或各项监测因子特点进行确定,-般1次/a2次/a或2次/a,每次监测时间宜与上一年(次)相致
5.5监测评价
5.5.1保护小区管理机构宜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价,了解被保护对象及生境的变化情况,5.5.2根据监测数据的评价结果,分析现有保护措施的不足之处并进行改进,以促进保护小区的有效管理。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LY/T1819-2009
LY/T1819-2009
打印月期:2010年3月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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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第---版
字数14千字
2009年9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19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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