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2817-2017
中文名称:禽类产品中杆菌肽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所属省份: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7-03-30
实施日期:2017-04-30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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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120
中标分类号:X18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宋伟、韩芳、吕亚宁、胡艳云、杨磊、周典兵、丁磊、盛旋、郑平
起草单位:安徽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合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归口单位:安徽省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禽类产品中杆菌肽残留量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鸡肉、鸭肉、鸡肝、鸭肝等禽类产品中杆菌肽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本标准规定了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禽类产品中杆菌肽残留量的方法,适用于鸡肉、鸭肉、鸡肝、鸭肝等禽类样品的检测与确证,属于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2817-2017。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7.120
X18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2817—2017
禽类产品中杆菌肽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bacitracin residues in poultry products - LC-MS/MS method
发布: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7-03-30
实施日期:2017-04-3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安徽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提出,由安徽省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安徽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合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包括宋伟、韩芳、吕亚宁、胡艳云、杨磊、周典兵、丁磊、盛旋、郑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禽类产品中杆菌肽残留量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鸡肉、鸭肉、鸡肝、鸭肝等禽类产品中杆菌肽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方法原理
样品中杆菌肽残留采用0.1 mol/L NaEDTA-McIlvaine缓冲液(pH=4.0±0.05)提取,经离心过滤后取上清液,使用HLB固相萃取柱净化,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进行测定,并以外标法进行定量分析。
4 试剂和材料
4.1 除另有说明外,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实验用水符合GB/T 6682一级水要求。
4.2 乙腈:色谱纯。
4.3 甲醇:色谱纯。
4.4 乙酸乙酯:色谱纯。
4.5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NaEDTA-2H₂O)。
4.6 柠檬酸。
4.7 磷酸氢二钠(Na₂HPO₄·12H₂O)。
4.8 柠檬酸溶液:配制方法按标准规定配制至1000 mL。
4.9 磷酸氢二钠溶液:按规定浓度配制至1000 mL。
4.10 McIlvaine缓冲溶液:将柠檬酸溶液与磷酸氢二钠溶液混合,必要时调节pH至4.00±0.05。
4.11 Na₂EDTA-McIlvaine缓冲溶液:称取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溶解于McIlvaine缓冲溶液中配制。
4.12 0.1%甲酸甲醇溶液:用甲醇定容配制。
4.13 HLB固相萃取柱:500 mg,6 mL或相当规格,使用前用甲醇和水依次活化并保持湿润。
4.14 杆菌肽标准物质:杆菌肽A(CAS:1505-87-4),纯度≥92%,以杆菌肽A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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