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43-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L 443-2009
中文名称:水文缆道测验规范
标准类别:水利行业标准(SL)
标准状态:现行
实施日期:2009-06-02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 .pdf
下载大小:39159719
相关标签:
水文
规范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标准价格:35.0 元
出版日期:2009-07-01
标准简介
本规范适用于水文测站水文缆道的建设、测验和维护管理。 SL 443-2009 水文缆道测验规范 SL443-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07. 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443---2009
替代 SD 121-84
水文缆道测验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hydrometric cableway surveying2009-03-02发布
2009-06-02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文缆道测验规范》(SL
443-2009)和《水利信息网运行管理规程》(SL444-2009)两项标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序号
标准名称
水文缆道测验
水利信息网运
行管理规程
标准编号
SL443—2009
SL444—2009
替代标准号
SD 121—84
发布日期
2009.03.02
2009.03.02
实施日期
2009.06.02
2009.06.02
二O0九年三月二日
前.言
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编制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
(SL1一2002)的要求,修订《水文缆道测验规范》(SD 121--84)。
本标准共7章26节144条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缆道建设与使用;
缆道的组成;
缆道流量与泥沙测验;
缆道系统防雷;
缆道养护与维修。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增加了术语;
增加了缆道建设的基本内容;
增加了自动测控系统内容;
增加了缆道防雷系统内容。
本标准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SD 121—84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文局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本标准参编单位: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贵州省水文水资源局
山东省水文水资源局
陕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南京戴维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松生
赵蜀汉肖中
朱新明
·戴建国
郭金巨丁吉龙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朱晓原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荣新武
陈守荣
郑宝旺
田岳明
缆道建设与使用
缆道建设
缆道使用
缆道组成
类型及结构型式Www.bzxZ.net
索、塔架(柱)及锚系统
绞车驱动系统
调速控制系统
自动测控系统
缆道房
防雷系统
缆道测流
测验仪器
测验仪器操作
测流信号装置
垂线测点位置的确定
测速方法
缆道测沙
悬移质泥沙测验仪器
测验仪器操作
测沙信号装置
悬移质输沙率测验
6.5悬移质泥沙颗粒测验
推移质测验
养护与维修
缆道设施
驱动设备
仪器仪表
防雷装置及设施
附录A
附录 B
附录C
附录 D
缆道技术档案
偏角改正表
比测用表
测验用表
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为统一全国水文缆道测验的技术要求,适应水文缆道技1.0.1
术发展,保证缆道测验安全和测验成果质量,制定本规范。1.0.2
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水文测站水文缆道的建设、测验和维护水文缆道建设应按查勘、设计、施工、调试率定、验收1.0.32
投产等步骤进行。
1.0.4本规范引用的主要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95--98)《河流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GB50159—92)《河流流量测验规范》(GB50179—9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SL2762002)《声学多普勒流量测验规范》(SL337--2006)《水文测船测验规范》(SL338—2006)1.0.5水文缆道测验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水文缆道hydrometric cableway能将水文测验设备、:仪器运送到测验断面内任一指定起点距(水平位置)和垂线测点位置,进行测验作业而架设的跨河的索道系统。
measuring platform
2.0.2测验平台
悬吊在水文缆道下面,在工作索牵引或(吊船)在水流冲力作用下,可沿测验断面作水平或铅直移动,用以悬挂测量仪器或携带测验人员进行测验的载体。2.0.3铅鱼缆道:elliptic-type weight cableway以铅鱼为测验平台的水文缆道。铅鱼用柔性悬索铅直悬吊在跨河索(主索)的下面,测量仪器安装在铅鱼上,测验人员在岸上控制铅鱼的水平或垂直运行并进行测量作业。2.0.4吊船缆道cableway for anchoring.boat以水文测船为测验平台的水文缆道。测船用柔性悬索牵引在水文缆道下游的水面上,测量仪器安装在测船上,测验人员在船上进行测量作业。
2.0.5吊箱缆道box-hanging cableway以吊箱为测验平台的水文缆道。吊箱用柔性悬索铅直悬吊在水文缆道的下面,测量仪器安装在吊箱上,测验人员在吊箱或岸上控制其水平或垂直运行并进行测量作业。2.0.6悬杆缆道suspended rod cableway用刚性悬杆悬吊测量仪器设备的水文缆道。2.0.7浮标缆道float cableway
以跨河循环索为载体,通过投放设备将浮标运送到测验断面内任一指定起点距位置投放的水文缆道。2
2.0.8主索 · main cable
水文缆道系统中承载负荷,仪器与行车都沿此索移动的钢索。
2.0.9 副索 sub-cable
在主索上游并与其平行,承载仪器位置校正设备的钢索。2.0.10循环索loop cable
水文缆道系统中由岸上绞车控制,将仪器与行车沿断面水平和铅直方向移动及定位的活动钢索。2.0.11起重索 suspension cable用来悬吊铅鱼和采样器等测验仪器,并能沿铅直方向定位的活动钢索。
2.0.12 拉偏索 pull slanting cable用悬索悬吊铅鱼或测深锤测深时,为减小或消除因水流作用使悬索对垂线偏斜而设置的牵引钢索。2.0.13干绳改正air line correction用悬索悬吊铅鱼或测深锤测深时,对水面以上悬索偏斜影响所作的改正,即悬索支点到水面的垂直距离与该部分实测悬索长度的差值。
2.0.14湿绳改正wet line correction用悬索悬吊铅鱼或测深锤测深时,对水面以下悬索偏斜影响所作的改正,即从水面到测点的垂直距离与该部分实测悬索长度的差值。
3缆道建设与使用
3.1缆道建设
在测验河段流速较大,河宽小于500m,且下游有险滩、桥梁、水工建筑物等的测站实施流量、泥沙测验,宜建设水文缆道。
缆道建设查勘应包括下列内容:收集有关水文、气象、地质、地形、地震等情况的资料。选定缆道断面位置,确定缆道型式与跨度。选定缆道房位置及缆索布设方式。缆道塔架(柱)根据型式可分为塔、柱或山锚等,缆道塔架(柱)根据材料可分为钢塔、钢筋混凝土塔,柱分有拉线、无拉线支柱,测站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塔架(柱)的型式和材料。缆道设计标准与有关技术参数宜符合下列要求:3.1.3
防洪标准:
1)大河重要控制站:100年一遇,或不低于近50年以来发生的最大洪水;大河般控制站:-50~100年一遇,或不低于近30年以来发生的最大洪水;.区域代表站或小河站:30~50年一遇。
2)测验河段有堤防的测站,缆道房地面不宜低于堤顶或防洪标准水位1.0m。
2测洪标准:
1)大河重要控制站建设的铅鱼或吊船缆道,应按实测50~100年一遇洪水的标准,或不低于当地和下游保护区防洪标准进行设计;吊船缆道的设计流速不宜超过5.00m/s。2)大河一般控制站建设的铅鱼、悬杆或吊船缆道,应按实测高于30年一遇洪水的标准,或不低于当地和下游保护区防洪标准进行设计;吊船缆道的设计流速不宜4
超过5.00m/s。
3)区域代表站或小河站建设的铅鱼、悬杆或吊船缆道,官按实测20~30年一遇洪水的标准进行设计4)采用悬杆悬挂流速仪、测深杆测深的吊箱缆道的设计流速不宜超过4.00m/s,设计水深不宜超过5.0m。5)浮标缆道应按高于铅鱼缆道或实测超标洪水的设计标准进行设计。
3缆道主索的加载垂度按式(3.1.3)确定:f=(1/50 ~1/30)L
式中f.-加载垂度,m;
L—跨度,m。
4设计荷载及荷载组合:对主要构件承受的荷载及组合,应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选择其中最大的2~3种不利因素进行组合。
5主要构件安全系数(K)应符合下列要求:1)承载索(主索、副索):铅鱼(悬杆)缆道不应小于2.5;吊船缆道、吊箱缆道不应小于3.0。2)工作索(循环索、起重索、拉偏索):浮标缆道不应小于2.0;铅鱼(悬杆)缆道、吊船缆道不应小于2.5;吊箱缆道不应小于3.0。
3)缆道塔架(柱)基础、锚:浮标缆道不应小于2.5:铅鱼(悬杆)缆道、吊船缆道不应小于3.0;吊箱缆道不应小于3.5。钢筋混凝土结构塔架(柱)应按构件破坏时的应力计算;钢结构塔架等应按材料允许应力计算。
4)拉线:不应小于3.0。
3.1.4:缆道测控系统设计宜采用具有无级变频调速控制,自动测距、测深、测速、流量计算等合成功能的系统。3.1.5为确保缆道操作与运行安全,测站应根据需要配备下列装置: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