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152-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LY/T 1152-2010
中文名称:林业机械 林木种子培养箱
标准类别:林业行业标准(L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02-09
实施日期:2010-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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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林业机械
林木
种子
培养箱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农业>>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65.060.80林业设备
中标分类号:农业、林业>>农、林机械与设备>>B95营林机械与机具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6.0 元
出版日期:2010-06-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常颖、何莉莉、王姗姗、单元道、冯琰、曾辉、杨艳琴、蔡莉萍、姚飞
起草单位:辽宁省林业厅信息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主管部门: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林木种子培养箱(以下简称培养箱)的使用环境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可调控温度、湿度和采用人工光源的培养箱。 LY/T 1152-2010 林业机械 林木种子培养箱 LY/T1152-201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65.060.80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152-—2010
代替LY/T1152-1994,LY/T1153—1994林业机械
林木种子培养箱
Forestrymachinery-Incubatorforforest tree seed2010-02-09发布
国家林业局
2010-06-01实施
本标准是对LY/T1152—1994《林木种子光照发劳器光照发芽器试验方法》的修订,并将两个标准合并。LY/T1152-—2010
技术条件》和LY/T1153-1994《林木种子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取消和代替LY/T1152—1994和LY/T1153-1994。本标准与LY/T1152—1994和LY/T1153—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1)
将第1章范围由“适用于能自动吸水、通气的内热式林木种子光照发芽器”改为“适用于可调控温度、湿度和采用人工光源的培养箱”;2)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使用环境的要求;
增加了噪声、绝缘电阻和稳定性等的要求;修改了产品结构和外观要求;
修改了试验方法;
增加了判定原则。
本标准由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辽宁省林业厅信息中心。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辽宁省植物保护站、钱江仪器设备厂、辽宁省林业工作总站、辽宁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省林业厅种苗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常颗、何莉莉、王姆姆、单元道、冯琰、曾辉、杨艳琴、蔡莉葬、姚飞。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LY/T1152—1994;
-LY/T1153-1994.
1范围
林业机械
林木种子培养箱
LY/T1152—2010
本标准规定了林木种子培养箱(以下简称培养箱)的使用环境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可调控温度、湿度和采用人工光源的培养箱。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ISO780:1997,MOD)GB2772林木种子检验规程
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2005,IEC60335-1:2004(Ed4.1),IDTJ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5479工业自动化仪表绝缘电阻、绝缘强度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JB/T9512气候环境试验设备与试验箱首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
使用环境条件
培养箱的使用环境条件为:
室温5℃~40℃;
相对湿度:≤90%
气压:86kPa106kPa;
电源电压:220V±22V或380V±38V;电源频率:50Hz士0.5Hz;水压.0.2MPa0.3MPa水温:<30℃;周围无强电磁场影响;
周围无影响性能的振动及腐蚀性物质;无阳光直接照射或其他冷热源的影响。4技术要求
4.1产品性能
4.1.1温度可调范围
培养箱应具有变温控制功能,温度可调范围应为5℃~40℃。4.1.2湿度可调范围
培养箱应具有测湿、加湿和控湿功能,相对湿度可调范围应为50%100%。3温度波动度
培养箱的温度波动度应符合GB2772的要求,不大于士1℃。1
LY/T1152—2010
4.1.4相对湿度波动度
培养箱的相对湿度波动度应为士5%。4.1.5光源照度
培养箱应具有变光控制功能,光源照度应为01x~65001x,且应符合GB2772的要求。4.1.6升降温时间
光源照度为零时,培养箱内温度应能在3h内由5℃升至40℃;光源照度最大时,培养箱内温度应能在3h内由40℃降至5℃,且应符合GB2772的要求。4.1.7连续工作时间
培养箱连续工作时间应不低于180h。4.2产品结构及外观
4.2.1培养箱的工作室内壁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造,壁面应易于清洗。4.2.2培养箱应设有“观察窗”、照明装置、产品样品架和便于培养箱移动的脚轮。4.2.3箱体、通风管和制冷系统管路应密封可靠,不应漏气、漏水、漏油和漏电。凝结水不应滴落在工作空间内,且应连续排除。4.2.4
4.2.5培养箱应设有温度调节、湿度调节、指示和记录等装置。4.2.6培养箱的外观涂镀层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不应有露底、起层、起泡或擦伤痕迹。箱体上开关、旋钮应定位准确,无松动及错位等缺陷。4.2.7
3箱体焊接件的焊接缝应均匀、平整、牢固,无裂纹或焊接缺陷。4.2.8
4.2.9培养箱应采用为林木种子培养专业配套设计的箱体容积和内置微循环风道。4.2.10培养箱内应使用符合植物生长所需的特定光源。4.3安全
4.3.1培养箱应具有自动控温、超温保护、缺水报警等功能。4.3.2培养箱工作时整机A计权噪声值应不大于70dB。4.3.3培养箱带电部位对外壳的绝缘电阻值应满足:冷态2Mα以上,热态1MQ以上(用500V,准确度为1.0级兆欧表测量)。
4.3.4培养箱应设置短路保护、过流保护、缺相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等,符合GB4706.1要求。5试验方法
5.1测试条件
5.1.1测试环境应满足第3章的要求。5.1.2测试应在空载条件下进行。5.2试验用仪器仪表
测试仪器仪表包括玻璃温度表、干湿球温度表、Ⅱ型声级计、照度计、兆欧表、计时器(各种时钟或秒表)等(测试仪器的精度至少应比被测参数的允许误差提高0.5个~1个数量级)。试验前应将测试仪器、设备按有关标准进行校正和标定。5.3测试点数量及位置
5.3.1将工作室内划分成上中下三个测试层,测试点设置如图,中心测试点位于工作室几何中心,其余测试点到工作室壁的距离为工作室侧边长的1/105.3.2温度和湿度测试点见图1。2
温度测试点:A1、B1、C1、D1、A3、B3、C3、D3、乙共9点。湿度测试点:甲、乙、丙共3点。图1
5.3.3光照测试点见图2。
温度、湿度测试点
光照强度测试点;A1、B1、C1、D1、01、A2、B2、C2、D2、02、A3、R3、C3、D3、03共计15点.图2光照强度测试点
5.4性能试验
5.4.1温度、湿度可调范围的测试测试按下列程序进行:
LY/T1152—2010
a)升温,温度与湿度均为上限值。温度为40℃,相对湿度为100%,每1min读取温湿度值一次,计30min。降温开始前30min,再测30次。b)降温,使温度保持在下限值5℃士1℃、相对湿度保持100%,每1min读取温显度值一次,计30min。
5.4.2温度和相对湿度波动度测试方法5.4.2.1投人全部光源,3h内使箱内温度达到试验温度40℃,相对湿度达到100%。5.4.2.2箱内温度、湿度达到规定值并稳定2h后,开始读取干湿球温度表的示值,每隔1min读一次,共计30min。
在读取的温度值中,取其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的--半,冠以正、负号,为温度波动度。在读取的相对湿度波动度值中,取其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的一半,冠以正、负号,为相对湿度波动度。5.4.3光源照度的测试
投入全部光源,用照度计测量图2所布点的照度,每点测定并记录三次,取各自的平均值为该点的照度值。再取所有点的照度值的平均值。5.4.4升降温时间的测试
5.4.4.1升温时箱体内的光源照度应为零,降温时光源照度应为最大。5.4.4.2当培养箱内的温度为5℃时开始计时,记录从5℃升至40℃时所需的时间;然后当培养箱内温度为40℃时,再投人全部光源,并开始计时,记录温度从40℃降至5℃时所需时间。5.4.4.3升温速率;每升温10℃所需时间应不大于30min。3
LY/T1152—2010
5.4.5连续工作时问测试
培养箱连续工作180h,每24h按5.4.2.2规定的方法测试一次温度和相对湿度。5.5产品结构及外观检查
5.5.1凝结水排除检查
在5.4.1、5.4.2、5.4.3试验过程中目视检查凝结水情况。5.5.2其余结构及外观检查
4.2中除4.2.4外的其余条款均用目测法进行检查。5.6安全测试
5.6.1培养箱选择42℃为试验温度。5.6.2将报警和保护装置的温度设定在试验温度上,使培养箱升温。当中心点温度达到设定温度时,报警装置应发出信号,安全保护装置应立即启动进行保护。本试验应连续进行3次,每次均应合格。5.6.3培养箱工作噪声的测试方法见JB/T9512。5.6.4绝缘电阻测试应在5.4.1和5.4.2试验前后各进行一次,测试方法参见GB/T15479。5.6.5短路保护、过流保护、缺相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的测试方法参见GB4706.1.5.7编制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试验情况概述;
试验条件:
试验样机的技术特性,
试验结果;
试验结论。
6检验规则Www.bzxZ.net
6.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第三方检验。6.2出厂检验
6.2.1出厂检验由生产广家质量检验部门负责。6.2.2出厂检验应在空载条件下进行。6.2.3检验项目为5.4.1~5.4.4、5.5.1、5.6.2、5.6.4的内容。除温度与相对湿度的波动度、可调范围、升降温时间的测试采用抽样检验外,其他项目应逐台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允许出厂。6.2.4检验项目应全部合格,若有1项不合格,应加倍抽检;第二次抽检,若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定为合格,仅将第一次抽样不合格产品返修;如第二次抽检仍有1项不合格,则应对该批产品逐台检验。6.3型式检验
6.3.1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考核对产品性能影响时;b)
正常生产过程中,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周期性地进行一次检验,考核产品质量稳定性时;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
型式检验项目为5.4~5.6的内容。6.3.2
6.3.3型式检验按6.3.2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各项均合格,型式检验方为合格。检验结果只对样机有效。
6.4第三方检验
6.4.1检验项目由委托方与检验机构协商确定。6.4.2抽样及判定规则如下:
a)批量大于20台时,抽检2台;批量小于20台时,抽检1台;LY/T1152—2010
抽检样品的型式检验项目应全部合格,否则,对不合格项目加倍抽检。第二次抽检合格时,仅b)
将第一次抽检不合格项目返修,检验合格后允许出厂,如第二次抽检样品中仍有1台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如第二次抽检样品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7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7.1标志
7.1.1产品标志应清晰、耐久,且应置于产品外部醒目位置。7.1.2
产品标志应包括标牌、安全操作标识和其他防伪标识等。产品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型号和名称;
温度、湿度可调范围;
照度;
电压、频率及功率;
工作室尺寸;
生产厂名;
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
2包装
7.2.1培养箱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91和GB/T13384的要求。7.2.2
箱内随带文件应包括:
产品合格证;
使用说明书;
装箱单。
箱体外应标识如下内容:
产品名称;
生产厂名及其通讯地址;
包装箱外形尺寸及毛重、净重;生产日期;
系列安全注意标志。
7.3运输
产品运输过程中应保持竖直状态,禁止倒放。在运输过程中,不应碰撞、受潮、受压。7.4贮存
包装完备的培养箱应贮存于干燥、通风、防潮、周围无腐蚀性气体和腐蚀性化学药品的地方。5
LY/T1152-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
行业标
林木种子培养箱
林业机械
LY/T1152—2010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剧厂印刷剧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2010年5月第一版
印张0.75字数11千字
2010年5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20890
如有印装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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