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878-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LY/T 1878-2010
中文名称:森林经营认证审核导则
标准类别:林业行业标准(L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02-09
实施日期:2010-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 .pdf
下载大小:6388629
相关标签:
森林
经营
认证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农业>>65.020农业和林业
中标分类号:农业、林业>>农业、林业综合>>B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8页
标准价格:27.0 元
出版日期:2010-09-16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郑小贤、刘东兰、邓华峰、刘小丽
起草单位:北京林业大学
归口单位:国家林业局科技司
提出单位:国家林业局科技司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科技司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经营认证的审核原则、审核方法与要求、审核结果。本标准适用于经认可的独立认证机构对全国范围内所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经营状况进行审核。 LY/T 1878-2010 森林经营认证审核导则 LY/T1878-201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65.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878--2010
森林经营认证审核导则
Forest management certification audit directive2010-02-09发布
国家林业局
2010-06-01实施
1范围
森林经营认证审核导则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经营认证的审核原则、审核方法与要求、审核结果。LY/T1878—2010
本标准适用于经认可的独立认证机构对全国范围内所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经营状况进行审核。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5782-2009营造林总体设计规程LY/T1714—2007中国森林认证森林经营中国森林认证实施规则(试行)20083审核原则
3.1系统性。森林经营认证审核是--个有机整体,各项原则、标准的重要性排序不分先后。同时,它们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相互平衡的。3.2可操作性。审核内容要依据森林经营认证标准与指标,审核方法应易于审核员掌握。3.3真实性。审核结果要综合反映森林经营单位的真实情况。4审核方法与要求
4.1审核方法
根据《中国森林认证实施规则(试行)》规定,森林经营认证审核采用文件审核和现地审核及利益方访谈三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缺一不可。有些指标需要采用两种或三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即多方验证。
在森林经营认证审核中,现地审核是同等条件中首要的方式,4.1.1文件审核
依据LY/T1714一2007森林经营认证标准和指标,对与森林经营管理体系、机制、制度相关的文本及其记录进行审核。
4.1.2现地审核
依据LY/T1714--2007的认证标准和指标,对主要的森林经营活动进行现地审核。4.1.3利益方访谈
审核前建立相关利益方目录,采用电话、问卷、座谈、访间等形式,并进行记录整理。4.2审核要求
审核过程要公开,审核员的职责是实事求是地寻找证据并客观反映到审核报告中,审核结果要得到森林经营单位的认同。
野外审核地点以及审核内容不要与上一年的审核发生重复,因此审核组有必要提前确定审核地点。原则上来说,野外审核地点不能由被审核方确定,应由审核组商量共同确定。在审核过程中,也可以临时改变原计划的审核地点,以便灵活应对突发事件。1
LY/T1878-—2010
审核员根据森林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改进的难易程度,与森林经营单位共同确定严重不符合项和轻微不符合项的改进时间和要求。5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包括以下内容。
5.1森林经营认证审核报告
森林经营认证审核报告提纲遵照附录A的规定。5.2森林经营认证标准、指标审核表森林经营认证标准、指标审核内容遵照附录B的规定。5.3森林经营认证同行专家审查报告森林经营认证同行专家审查报告遵照附录C的规定。5.4森林经营认证复查审核表
森林经营认证复查审核内容遵照附录D的规定。2
认证证书编号
森林经营单位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审核日期
审核范围
林地所有权
纬度/经度
森林群落类型
森林类型
森林组成
主要树种
人工林树种
实际年产量
森林产品
企业联系人
电话/手机
电子邮件
报告撰写人
报告批准人
所需商标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森林经营认证审核报告提纲
公共摘要信息
证书类型
有效期
年允许采伐量
更新日期
LY/T1878—2010
LY/T1878—2010
第一部分
公共摘要报告
概述与审核范围
企业背景
森林经营体系
地理环境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经营历史
规划过程
采伐和更新
监测过程
4社会经济和环境
社会方面
环境方面
4.3规章制度
主要的地方性法规和标准
第二部分
审核内容
审核安排
审核组
同行评审专家
准备工作
首次会议
文件审核
野外审核
利益相关者访谈
总结与末次会议
第三部分
审核结果
标准审核结果
7.1相关的审核发现
原则1:国家法律法规框架
原则2:森林权属
原则3:当地社区和劳动者权利
原则4:森林经营方案
原则5:营林生产
原则6:生物多样性
原则7:环境影响
原则8:森林保护
原则9:森林监测
7.2审核的抽样方法
7.3利益相关者提出的间题
7.4同行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
8优势与不足
8.1优势
8.2不足
9认证建议
附件:
审核表
行程安排
历次活动签到表
审核组成员简历
不符合项一览表及其记录
野外实地考察记录
联系的利益相关者表
LY/T1878-2010
LY/T1878—2010
原则、标准、指标
国家法律法规框架
原则1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森林经营认证标准、指标审核表表B.1
森林经营认证标准、指标审核表审核发现
森林经营单位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国家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标准1
遵守国家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指标1森林经营单位备有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文本,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
指标2森林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指标3森林经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指标4
如曾有违法行为,已依法采取措施纠正,并记录在案。
标准2
指标1
税费。
指标2
标准3
指标1
依法缴纳税费。
森林经营单位管理人员了解所需缴纳的依法按时缴纳税费。
防止对森林的非法采伐,在林区的非法定居、毁林和其他未经许可的活动。森林经营单位采取了有效可行的措施,防止对森林的非法采伐,在林区的非法定居、殷林及其他未经许可的活动。
标准4
依法保护林地,严禁非法转变林地用途。指标1占用、征用林地和改变林地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具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指标2改变林地用途未破坏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造成森林的被碎化。
标准5尊重国家签署的各种具有约束力的相关国际公约和协议。指标1森林经营单位尊重国家所签署的与森林经营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协议的有关条款。原则2森林权属
森林、林木和林地的长期所有权或使用权应明确界定、建档,并形成法律文件。标准1森林权属明确。
不符合项
原则、标准、指标
指标1森林经营单位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权证,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以及由使用者所有的林木所有权。表B.1(续)
指标2承包者或租赁者有相关的合法证明,如承包合同书和租赁合同等。
指标3森林经营单位有明确的边界,并标记在地图上,
标准2依法解决有关森林、林术和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的争议。指标1有关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的争议处理符合《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办法》的要求。
现有的争议和冲突未对森林经营造成大的指标2
负面影响。如果森林权属争议或利益争端对森林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能通过森林认证。原则3
当地社区和劳动者权利
审核发现
LY/T1878—2010
不符合项
森林经营单位应承认当地社区使用和经营土地和资源的法定权利,尊重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并维护和提高劳动者和当地社区长期的社会和经济利益。标准1为林区及周边地区的居民提供就业、培训与其他社会服务的机会。指标1
森林经营单位为林区及周边地区的居民提供了就业、培训与其他社会服务的机会。标难2遵守国家有关职工劳动与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职工的健康与安全。指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职工的健康与安全。
指标2按国家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提供其他福利待巡(如社会保障、退休金和医疗保障等)。
指标3保障从事森林经营活动的劳动者的作业安全,配备必要的服装和安全保护装备,提供应急医疗处理和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标准3
指标1
权益。
保障职工权益,鼓励职工参与森林经营决策,通过工会组织等形式保摩职工的合法指标2采取多种形式,为职工提供参与森林经营决策的机会。
LY/T1878—2010
原则、标准、指标
表B.1(续)
审核发现
标准4森林经营单位不能侵犯当地居民对林术和其他资源所享有的法定权利。指标1
森林经营单位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森林经营直接或间接地威胁和削弱原当地居民的资源及使用权。
指标2当地居民自愿把资源经营权委托给森林经营单位时,双方签有明确的协议或合同。不符合项
标准5应与当地居民协商,划定和保护对当地居民具有特定文化、生态、经济或宗教意义的林地,尤其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区。
明确划定了对当地居民和少数民族具有特指标1
殊文化、生态、经济或宗教意义的林地,并与当事人达成协议,
指标2
森林经营单位采取措施对上述林地进行保护。
标准6在保障森林经营单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尊重和维护当地居民传统的或经许可的进人和利用森林的权利。指标1在不影响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森林经营目标实现的条件下,尊重和维护当地居民传统的或经许可的进入或利用森林的权利,如森林采集、游憩、通行、环境教育等。
指标2对某些只能在特殊情况或特定时间进人或利用森林的权利,作出明确规定,并公布于众,标准7如森林经营对当地居民的法定权利、财产、资源和生活造成损失或影响,应协商解决,并给予合理的赔偿。指标1
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森林经营对当地居民的权利、财产、资源和生活造成损失或破坏。指标2如果造成损失,依法与当地居民协商,并给予合理的赔偿。
标准8尊重和有偿使用当地居民的传统知识。指标1在森林经营中尊重和合理利用当地居民的传统知识,
指标2凡当地居民参与了森林经营规划等工作,给予适当的报酬。
标准9
指标1
会影响。
根据社会影响评估结果调整森林经营方案,并建立与当地社区的协商机制。根据森林经营的规模,评估森林经营的社指标2
在森林经营方案和作业计划中考虑了社会影响的评估结果。
指标3建立与当地社区和有关各方沟通与协商的机制。
原则、标准、指标
原则4森林经营方案
表B.1(续)
审核发现
LY/T1878—2010
不符合项
森林经营单位应制定和执行森林经营方案,阐明森林经营的目标和措施,并在执行中对其修改完善标准1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林业长远规划以及当地条件,制定和执行森林经誉方案。指标1森林经营单位具有适时、有效的森林经营方案。
指标2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以本单位最新的森林资源清查数据为依据。
指标3
森林经营方案及其附属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森林经营的目标,包括资源结构和优化目标;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包括森林资源、环境限制因素、土地利用及所有权状况、社会经济条件、社会发展与主导需求、森林经营沿革,以及邻近土地的概况;
林业生产的总体布局;
森林培育体系和营林措施,包括种苗生产、更新造林、抚育间伐、林分改造等;森林采伐和更新规划,包括年采伐面积、采伐量、采伐强度、出材量、采伐方式、伐区配置和更新作业等;
森林和环境保护规划,包括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水土保持、化学制剂和有毒物质的控制,以及林地占用等;
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划,特别是珍稀、受威胁及颜危物种;
多种经营和林产品加工规划设计;基本建设和林道规划;
森林经营效益和风险评估;
森林生态系统的监测措施;
与森林经营活动有关的必要图表。指标4
标准2
根据森林经营方案,制定了年度作业计划。适时修订森林经营方案。
及时了解与本地区森林经营相关科学技术指标1
的发展信息以及政策动态。
指标2根据森林资源的监测结果、新的科技信息和政策,以及环境、社会和经济条件的变化,适时(不长于10年)修订森林经营方案。标准3
指标1
森林作业与作业设计保持一致。按作业设计开展作业活动。
LY/T1878—2010
原则、标准、指标
指标2在保证经营活动更有利于实现经营目标和保证森林生态完整性的前提下,可对作业设计做适当调整。
指标3作业设计的调整内容有备案。标准4
表B.1(续)
审核发现
对林业职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使他们具备正确实施作业的能力。指标1
的机制。
森林经营单位具有对职工进行培训和指导指标2林业职工受到良好培训,了解并掌握作业技术,
指标3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对职工的野外作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标准5在信息保密的前提下,将森林经营方案的主要内容公告。指标1在信息保密的前提下,向当地社区或有关方面公告森林经营方案主要内容。原则5营林生产
不符合项
森林经营单位应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开展营林生产活动、高效地培育、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开发多种林产品。
标准1森林经营应力争实现稳定的经济效益,同时要全面考虑生产的环境和社会成本,并确保维持森林生态系统生产力的必要投入。
指标1森林经营充分考虑到森林经营成本和管理运行成本的承受能力,在经济上可行。指标2保证对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合理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
标准2
森林经营单位应开展林区的多种经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指标1积极开展林区的多种经营,可持续利用多种木材和非木质林产品,如林果、油料、食品、饮料、药材和化工原料等。
指标2具有重要非木质林产品培育、保护与利用的经营规划和措施、
标准3种子苗本的引进、生产及经营应遵守国家或地方的相应法规,保证种子和苗木的质量指标1林木种子、苗木的引进、生产及经营符合有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及其他紫殖材料检疫审批和监管规定》、《国家林业局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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