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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210-199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L 210-1998

中文名称: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 SL 210-98

标准类别:水利行业标准(SL)

英文名称: Maintenance and repair regulations for earth-rock dams SL 210-98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8-12-23

实施日期:1998-12-23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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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水利、水电工程>>P59水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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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页数:32页

标准价格:2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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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L 210-1998 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 SL 210-98 SL210-199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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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210—98
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
Care and maintenance specificationsof embankment dam
1998—12—23 发布
1998—1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易小牛标准保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
Care and maintenance specificationsof embankment dam
SL21098
主编单位:湖北?省水?利厅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施行日期:1998年12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干批准发布《干石坝养护
修理规程》SL210—98 的通知
水国科[1998]557号
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原水利管理巨主持,以湖北省水利厅为主编单位制定的《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210一98。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建设与管理司。并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是根据水利部1993年水利行业标准编写计划的安排制定的,编写的格式和规则以 SL01一97《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写规定》为依据。本规程是土石坝养护修理应遵循的技术准则,通过本规程的实施,使干石坝养护修理工作规范化,达到恢复或改善原有工程结构状况,避免造成险坝,保证士石坝的安全运行。本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规定了规程的适用范围说明了土石坝养护修理的重要性及主要内容和必须遵循的有关规范等。一十石坝养护的一般规定及坝各部位养护的要求、养护的措施等。
十石坝修理的一般规定及坝各部位修理的要求、修理的措施等。
一白蚁及其他动物危害防治的一般规定,防治的要求及措施等。www.bzxz.net
抢修的一般规定及各种险情的抢护要求、措施等。本规程解释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本规程主编单位:湖北省水利厅本规程参编单位:荆州市水利局宜昌市水利局
襄樊市水利局漳河水库管理后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刘贵永 杨常武 倪汉文 乐志明徐兴孝
李体福
土石坝养护
土石坝修理
白蚁及其他动物危害的防治
附录A
总 则 
1.0.1为规范我国土石坝养护修理工作,保障工程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中的IⅢ皿N级十石坝。V级士石坝可参照执行。1.0.3本规程内容包括土石坝的养护、修理、白蚁及其他动物危害的防治。修理包括岁修、大修和抢修,其中抢修属非常情况下的修理,列入本规程的附录A中。1.0.4土石坝的养护修理,必须坚持“经常养护,随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达到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结构状况的目的。
1.0.5养护工作应根据安全监测发现的问题,分别列入岁修和大修计划,逐项实施。安全监测按照SL60一94《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1.0.6土石坝的养护修理,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1.0.7引用标准:
SL6094《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184—86《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66一88《土坝坝体灌浆技术规范》SDJ82—79《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SDJ210一83《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6
2土石坝养护
2.1 一般规定 
2.1.1养护工作应做到及时消除土石坝表面的缺陷和局部工程问题,随时防护可能发生的损坏,保持大坝工程和设施的安全、完整,正常运用。
2。1.2坝面上不得种植树木、农作物,不得放牧、铲草皮以及搬动护坡和导渗设施的砂石材料等。2。1.3严禁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 矿、挖沙、取干、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2.1.4严禁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严禁在坝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必须经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大坝安全,工程管理和抢险工作。2.1.5大坝坝顶严禁各类机动车辆行驶。若大坝坝顶确需兼做公路,须经科学论证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
2.2坝顶、坝端的养护
2.2.1坝顶养护应达到坝顶平整,无积水,无杂草,无弃物;防浪墙、坝肩、踏步完整,轮廓鲜明:坝端无裂缝无坑凹,无堆积物。
2.2.2如坝顶出现坑洼和雨淋沟缺,应及时用相同材料填平补齐,并应保持一定的排水坡度;对经主管部门批准通行车辆的坝顶,如有损坏,应按原路面要求及时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用土或石料临时填平;坝顶的杂草,弃物应及时清除。2.2.3防浪墙、坝肩和踏步出现局部破损”应及时修补或更换。2.2.4坝端出现局部裂缝、坑凹,应及时填补,发现堆积物应及7
时清除。
2.3坝坡的养护
2.3.1坝坡养护应达到坡面平整,无雨淋沟缺,无荆棘杂草滋生现象;护坡砌块应完好,砌缝紧密,填料密实,无松动、塌陷、脱落、风化、冻毁或架空现象。2.3.2
干砌块石护坡的养护。
及时填补、楔紧个别脱落或松动的护坡石料。及时更换风化或冻毁的块石,并嵌砌紧密。3
块石塌陷,垫层被淘刷时,应先翻出块石,恢复坝体和垫层后,再将块石嵌砌紧密。
干净。
混凝干或浆砌块石护坡的养护。及时填补伸缩缝内流失的填料,填补时应将缝内杂物清洗2护坡局部发生侵蚀剥落、裂缝或破碎时,应及时采用水泥砂浆表面抹补、喷浆或填塞处理,处理时表面应清洗干净;如破碎面较大,且垫层被淘刷、砌体有架空现象时,应用石料作临时性填塞:岁修时进行彻底整修。3排水孔如有不畅,应及时进行疏通或补设。2.3.4对于堆石护坡或碎石护坡,石料如有滚动,造成厚薄不均时,应及时进行平整。
2.3.5草皮护坡的养护。
1应经常修整、清除杂草,保持完整美观;草皮干枯时,应及时洒水养护。
2出现雨淋沟缺时,应及时还原坝坡,补植草皮。2.3.6严寒地区护坡的养护。在冰冻期间,应积极防止冰凌对护坡的破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打冰道或在护坡临水处铺放塑料薄膜等办法减少冰压力;有条件的,可采用机械破冰法、动水破冰法或水位调节法,破碎坝前冰盖。8
2.4排水设施的养护
2.4.1各种排水、导渗设施应达到无断裂、损坏、阻塞、失效现 象,排水畅通。
2.4.2必须及时清除排水沟(管)内的淤泥、杂物及冰塞,保持 通畅。
2.4.3对排水沟(管)局部的松动、裂缝和损坏,应及时用水泥砂浆修补。
2.4.4排水沟(管)的基础如被冲刷破坏,应先恢复基础,后修 复排水沟(管;修复时,应使用与基础同样的十料,恢复到原来断面,并应严格夯实;排水沟(管)如设有反滤层时,也应按设计标准恢复。
2.4.5随时检查修补滤水坝趾或导渗设施周边山坡的截水沟。防正山坡浑水淤塞坝趾导渗排水设施。2.4.6减压井应经常进行清理疏通,保持排水畅通;周围如有积水渗入井内,应将积水排十,填平坑洼,保持井周无积水。2.5观测设施的养护
2.5.1各种观测设施应保持完整,无变形、损坏、堵塞现象。2.5.2经常检查各种变形观测设施的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标志是否明显,随时清除观测障碍物;观测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并应重新进行校正。
2.5.3测压管口及其他保护装置,应随时加盖上锁: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5.4水位观测尺若受到碰撞破坏,应及时修复,并重新校正。2.5.51
量水堰板上的附着物和量水堰上下游的淤泥或堵塞物,应及时清除。
2.6坝基和坝区的养护
2.6.1对坝基和坝区管理范围内一切违反大坝管理规定的行为和9
事件,应立即制止并纠正。
2。6.2设置在坝基和坝区范围内的排水、观测设施和绿化区,应保持完整、美观,无损坏现象。2.6.3设置在坝基和坝区内的排水、观测设施的养护要求,按本 章2.4和2.5条款规定执行。
2.6.4发现绿化区内的树木、花卉缺损或枯萎时,应及时补植或灌水养护。
2.6.5 发现坝区范围内有白蚁活动迹象时,应按本规程第4章的要求进行治理。
2.6.6发现坝基范围内有新的渗漏逸出点时,不要盲目处理,应设置观测设施进行观测,待弄清原因后再进行处理。10
3土石坝修理
3.1一般规定
3.1.1土石坝的修理分为岁修、大修和抢修。其划定界限应符合以下规定:
1岁修。根据大坝运行中所发生的和巡视检查所发现的工程损坏和问题,每年进行必要的修理和局部改善。2大修。工程发生较大损坏、修复工作量大、技术性较复杂的工程问题:或经过临时抢修未作永久性处理的工程险情,工程量大的整修工程。
3抢修。当突然发生危及大坝安全的各种险情时,必须立即进行抢修。
3。1.2修理工程报批程序。
1岁修工程项目。应由管理单位提出岁修计划,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岁修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管理单位应根据批准的计划组织好工程项自的施工。
2大修工程项目。应由管理单位提出大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立项,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管理单位应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组织设计和施工。3大修工程项目的设计。应由具有相应等级资格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3.1.3修理工程施工管理
1岁修工程的实施,应由具有相应技术力量的施工队伍承担;水库管理单位若具有相应技术力量,也可自行承,但必须明确工程项目负责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标准和工艺流程,确保工程施工质量。2大修工程的实施,应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并应按照招标投标制度和监理制度进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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