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247-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L 247-1999
中文名称: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SL 247-1999
标准类别:水利行业标准(SL)
标准状态:现行
实施日期:2001-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57056956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P12工程水文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页数:127页
标准价格:4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韩福道、王秀中、张国泰、匡键等
标准简介
SL 247-1999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SL 247-1999 SL247-199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SL247—1999
Code for-hydrologic data compilation1999-12-17 发布
2000-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Code for hydrologic data compilationSL247--1999
主编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施行日期:2000年01月01日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0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SL247—1999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三里河路6号100044)
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印刷厂印刷*
850×1168毫米32开本7.875印张206千字2000年6月第一版2000年7月北京第二次印刷印数8101-13100册
书号155084·28
定价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发布《水文资料整编规范》SL247—1999的通知
国科[19991736号
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部水文局主持,以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为主编单位修订的《水文资料整编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SL247—1999。本标推实施后取代《水文年鉴编印规范》SD244一87。本标准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标文本出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1999年12月17日
本规范是对SD244一87《水文年鉴整编刊印规范》的修订,共分七章五个附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水文资料整编内容和方法;
数据格式标准;
一整编成果的审查与汇编;
一资料成果存储。
对SD244一87进行修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基本上删去了刊印内容和方法
一将审查、复审分章编写
一补充采用计算机替代人工整编的技术内容;一考虑了与水文数据库的衔接:-增添“数据结构与文件名”;
一增加“存储”;
一水工建筑物流量整编增加了“回归分析法”;一潮流量推求中增加了*全潮要素相关法”;一修改补充了整编表式、观测物和整编符号。有关河流推移质泥沙的整编内容,由于水利部1993年颁布的SL43一92《河流推移质泥沙和床沙测验规范》中已经包含,因此本规范不再重复编写。
本规范解释单位:水利部水文局本规范主编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本规范参加单位: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山东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广东省水文局
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及环境学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韩福道
主冠英
舒大兴
朱晓原
王秀中
张国泰医键
1冯永勤林伟
高敬明
贺国庆原蓉陈松生
王志毅
1总则
一般规定
1.2整编工作阶段及质量标准
2整编内容与定线精度及检验
一般规定
整编内容
定线精度
关系曲线检验
3整编方法
测站考证
水位资料整编·
潮位资料整编
河道流量资料整编
水工建筑物流量资料整编
潮流量资料整编
悬移质输沙率资料整编
泥沙颗粒级配资料整编
3. 9水温、冰凌资料整编
3.10降水量,水面蒸发量资料整编4
数据结构与文件名··
4.1数据结构
4.2记录与数据段组织
4.3文件命名方法
5审查
5.1一般规定
5.2审查内容
5.3审查方法与要求
5.4综合合理性检查
6复审、汇编
6.1一般规定
6.2复审、汇编内容·…·
复审、汇编方法
一般规定
7.2存储介质
附录A
附录B
附录 C
附录D
附录E
附录F
水文资料整编图表填制说明
水量调查资料整编
水文年鉴卷册划分
《水文资料目录》封面样式
整编成果表封面样式
原始数据整理表封面样式·
本规范的用词和用语说明
条文说明
1总则
1.1般规定
1.1.1为统一全国水文资料的整编内容和技术要求,适应水文资料整编技术的发展,提高水文资料成果质量,制定本规范,1.1.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水文、水位、降水、蒸发站的水文资料整编。
1.1.3根据资料的来源和成果质量,水文资料整编可分为基本资料整编和调查资料整编。
1.1.3.1基本资料整编包括:
1基本站网的各项资料;
实验站、小河站及其配套雨量站的各项资料;2
3专用站(包括非水文部门设的站)对基本站网具有补充作用的资料。
1.1.3.2调查资料整编包括:
水量调查资料;
暴雨调查资料;
洪(枯)水调查资料。
水文资料应逐年进行整编、审查、复审、汇编,且其整编成果的编排卷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划分规定。1.1.5辖区测站的水文资料整编和审查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流域机构的水文二级单位负责完成,辖区水文资料的复审和汇编工作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流域机构的水文主管单位负责完成。
1.1.6各项资料的整编软件编制应遵循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使用范围内应经过各种典型测站资料的试算检验,并经复审汇编单位组织审查通过。
1.1.7对于水文资料整编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应与用其它方法整1bzxz.net
编并行一年,并经综合检验符合本规范精度要求并报复审汇编单位批推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1.1.8有关泥沙推移质等项目的整编内容和技术方法,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1.1.9凡本规范中有可选项或未作具体规定的条款,复审汇编单位可以制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只适用于其所属单位,并应报国家水文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1.2整编工作阶段及质量标准
1.2.1从原始观测资料到整编成果须经过整编、审查、复审、汇编四个工作阶段。
1.2.1.1整编阶段的各项工作可在整编单位的指导下,由测站(或勘测队)完成。其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1
测站考证;
对原始资料进行审核:
确定整编方法、定线,
数据整理和输人;
整编;
单站合理性检查;
编写单站整编说明。
1. 2. 1. 2
审查阶段的各项工作应由整编单位组织完成。其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
抽查原始资料,
对考证、定线、数据整理表和数据文件及整编成果进行全2
面检查;
检查,
审查单站合理性检查图表
作整编范围内的流域、水系上下游站或邻站的综合合理性统计错误情况;
编制测站一览表及整编说明。
1.2.1.3复审阶段的各项工作应由复审单位在次年上半年组织完成。其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1抽取10%左右的站,对考证、定线、数据整理表、数据文件及成果表进行全面检查,其余只作主要项目检查;2对全部整编成果进行表面统一检查;3复查综合合理性检查图表,作复审范围内的综合合理性检查,
4评定质量,对整编成果进行验收。1.2.1.4汇编阶段的各项工作应由汇编单位在次年上半年组织完成。其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1经验收合格的整编成果的打印及存储2按流域、水系编制测站一览表、测站分布图和水文要素综合图表;
3编写全面的整编说明和整编总结,4整理并刊印《水文资料且录》。1.2.2整编和审查阶段的质量标准,可参照复审阶段质量标准,由复审汇编单位规定。
复审阶段的质量定性标推应符合如下规定:1.2. 2. 12
项目完整,图表齐全
考证清楚,定线合理;
资料可靠,方法正确;
说明完备,规格统一,
数字准确,符号无误。
1.2.2.2复审阶段的成果数字质量标准应符合如下规定:1无系统错误(无连续数次、数日、数月或影响多项、多表的错误);
2无特征值错误,
3其它数字错不超过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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