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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000.28-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30000.28-2013

中文名称: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Part 28:Hazardous to the aquatic environmen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3-10-10

实施日期:2014-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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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化学品 分类 标签 规范 水生 环境 危害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00危险品防护

中标分类号:综合>>标志、包装、运输、贮存>>A8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 20602-2006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40页【彩图】

标准价格:54.0

出版日期:2014-1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张少岩、卢玲、冯真真、毛岩、卢健、葛海虹、陶强、于相毅、于晓、读刚、葛晓军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提出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标准简介

GB 30000.28-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 GB30000.28-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GB30000的本部分规定了具有对水生环境危害的化学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准、判定逻辑和标签。 本 部分适用于具有对水生环境危害的化学品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分类和标签。
本部分的第4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3000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的预期结构和将代替的国家标准为:
———第1部分:通则(代替GB13690—2009);
———第2部分:爆炸物(代替GB20576—2006);
———第3部分:易燃气体(代替GB20577—2006);
———第4部分:气溶胶(代替GB20578—2006);
———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代替GB20579—2006);
———第6部分:加压气体(代替GB20580—2006);
———第7部分:易燃液体(代替GB20581—2006);
———第8部分:易燃固体(代替GB20582—2006);
———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3—2006);
———第10部分:自燃液体(代替GB20585—2006);
———第11部分:自燃固体(代替GB20586—2006);
———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4—2006);
———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7—2006);
———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代替GB20589—2006);
———第15部分:氧化性固体(代替GB20590—2006);
———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代替GB20591—2006);
———第17部分:金属腐蚀物(代替GB20588—2006);
———第18部分:急性毒性(代替GB20592—2006);
———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代替GB20593—2006);
———第20部分:严重眼损伤/眼刺激(代替GB20594—2006);
———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代替GB20595—2006);
———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代替GB20596—2006);
———第23部分:致癌性(代替GB20597—2006);
———第24部分:生殖毒性(代替GB20598—2006);
———第25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一次接触(代替GB20599—2006);
———第26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反复接触(代替GB20601—2006);
———第27部分:吸入危害;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代替GB20602—2006);
———第29部分:对臭氧层的危害;
———第30部分: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
本部分为GB30000的第2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20602—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对水生环境的危害》。
本部分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GHS)(第四修订版)有关的技术内容一致。
本部分与GB20602—200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中文名称修改为“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
英文名称为“Rulesfor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Part28:Hazardoustothe aquaticenvironment”;
———修改了第1章范围内容,将“警示标签”改为“标签”,删除“警示性说明”;
———将原标准中的《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修改为《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已转化的OECD准则更改为对应国家标准;
———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
———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的表述,并将“生物浓度”改为“生物富集”;
———增加了“急性(短期)危害”和“长期危害”的定义;
———删除了“LD50”,加入了“ECx”符号;
———删除了缩略语“OECD”和“W.S.”;
———将原标准中3.4~3.8内容调整至4.1;
———调整了第4章“分类标准”中的部分条目顺序;
———修改了表1表头内容,将“分类”修改为“分类标准”;
———增加了“图1长期危害水生环境的物质分类程序”;
———在“有混合物的所有组分数据或只有一些组分数据时的混合物分类”中增加了“水生慢性毒性”的加和公式;
———修改了“判定逻辑”的部分语句,并将判定逻辑流程图作为附录A。
———修改了原标准中的“类别和标签要素的配置”部分内容,在本部分中以资料性附录的形式列入附录B中;
———修改了原标准中的“分类与标签汇总表”部分内容,将“名称”修改为“信号词”,“危险性说明”修改为“危险说明”,并一起作为规范性附录C;
———删除了原第8章全部内容,修改为“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的相关内容,将相关内容作为资料性附录D,并将原第6章、第7章、第8章整合成第6章;
———增加了附录E“危害水生环境的标签示例”。
本部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少岩、卢玲、冯真真、毛岩、卢健、葛海虹、陶强、于相毅、于晓、读刚、葛晓军。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
GB/T21800 化学品 生物富集 流水式鱼类试验
GB/T21801 化学品 快速生物降解性 呼吸计量法试验
GB/T21802 化学品 快速生物降解性 改进的MITI试验(I)
GB/T21803 化学品 快速生物降解性 DOC消减试验
GB/T21805 化学品 藻类生长抑制试验
GB/T21815.1 化学品 海水中的生物降解性 摇瓶法试验
GB/T21828 化学品 大型溞繁殖试验
GB/T21830 化学品 溞类急性活动抑制试验
GB/T21831 化学品 快速生物降解性:密闭瓶法试验
GB/T21852 化学品 分配系数(正辛醇-水)高效液相色谱法试验
GB/T21853 化学品 分配系数(正辛醇-水)摇瓶法试验
GB/T21854 化学品 鱼类早期生活阶段毒性试验
GB/T21856 化学品 快速生物降解性 二氧化碳产生试验
GB/T21857 化学品 快速生物降解性 改进的OECD筛选试验
GB/T21858 化学品 生物富集 半静态式鱼类试验
GB/T27850 化学品 快速生物降解性 通则
GB/T27861 化学品 鱼类急性毒性试验
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四修订版)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十七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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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3.3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0000.28—2013
代替GB20602—2006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
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Part 28.Hazardous to the aquatic environment2013-10-1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4-11-01实施
本部分的第4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GB3000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的预期结构和将代替的国家标准为:第1部分:通则(代替GB136902009);第2部分:爆炸物(代替GB20576—2006);第3部分:易燃气体(代替GB20577-2006)第4部分:气溶胶(代替GB205782006);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代替GB20579一2006):第6部分:加压气体(代替GB205802006);第7部分:易燃液体(代替GB20581一2006);第8部分:易燃固体(代替GB205822006);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3—2006):第10部分:自燃液体(代替GB20585—2006);第11部分:自燃固体(代替GB205862006);第12部分:白热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4—2006);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20587一2006);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代替GB205892006):第15部分:氧化性固体(代替GB20590—2006):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代替GB20591—2006);第17部分:金属腐蚀物(代替GB20588一2006):第18部分:急性毒性(代替GB205922006);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代替GB20593—2006):第20部分:严重眼损伤/眼刺激(代替GB20594一2006):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代替GB20595—2006);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代替GB205962006):第23部分:致癌性(代替GB20597—2006):第24部分:生殖毒性(代替GB20598一2006);第25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代替GB20599-2006);第26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代替GB20601一2006):第27部分:吸入危害;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代替GB20602—2006);第29部分:对臭氧层的危害;
第30部分: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本部分为GB30000的第2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30000.28-2013
本部分代替GB20602一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对水生环境的危害》
本部分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HarmonizedSyslemor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GHS)(第四修订版)有关的技术内容一致GB30000.28—2013
本部分与GB20602200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中文名称修改为“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英文名称为“Rules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Part28:Hazardous to theaquatic environment\
修改了第1章范围内容,将“警示标签”改为“标签”,删除“警示性说明”:将原标准中的《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修改为《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将第2章规范性用文件中已转化的OED准则更改为对应国家标准: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的表述,并将“生物浓度改为“生物富集”;增加了“急性(短期)危害”和“长期危害”的定义;删除了“LD”加人了“EC”符号删除了缩略语“OECD\和W.S.”;将原标准中3.4~3.8内容调整至4.1;调整了第4章“分类标准”中的部分条目顺序;修改了表1表头内容,将“分类”修改为“分类标准”增加了“图1长期危害水生环境的物质分类程序”,在“有混合物的所有组分数据或只有一些组分数据时的混合物分类”中增加了“水生慢性毒性”的加和公式;
修改了“判定逻辑”的部分语句,并将判定逻辑流程图作为附录A修改了原标准中的“类别和标签要素的配置”部分内容,在本部分中以资料性附录的形式列人附录B中:
修改了原标准中的“分类与标签汇总表”部分内容,将“名称”修改为“信号词”,“危险性说明”修改为“危险说明”,并一起作为规范性附录C;删除了原第8章全部内容,修改为“危险说明和防范说明”的相关内容,将相关内容作为资料性附录D,并将原第6章、第7章、第8章整合成第6章;增加了附录E“危害水生环境的标签示例”本部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少岩、卢玲、冯真真、毛岩、卢健、葛海虹、陶强、于相毅、于晓、读刚、葛晓军、1范围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
GB30000.28-—2013
GB300C0的本部分规定具有对水生环境危害的化学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准、判定逻辑和标签。
本部分适用于具有对水生环境危害的化学品按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以下简称GHS)分类和标签。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GB/T21800
GB/T21801
GB/T21802
GB/T21803
GB/T21805
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GB/T 21815.1
GB/T21828
GB/T21830
GB/T21831
GB/T 21852
GB/T21853
GB/T21854
GB/T21856
GB/T 21857
GB/T21858
GB/T27850
GB/T27861
生物富集流水式鱼类试验
快速生物降解性呼吸计量法试验快速生物降解性
改进的MITI试验(I
快速生物降解性
DOC消减试验
藻类生长抑制试验
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海水中的生物降解性
摇瓶法试验
大型繁殖试验
类急性活动抑制试验
快速生物降解性:密闭瓶法试验分配系数(正辛醇-水)高效液相色谱法试验分配系数(正辛醇-水)摇瓶法试验鱼类早期生活阶段毒性试验
快速生物降解性
二氧化碳产生试验
快速生物降解性改进的OECD筛选试验生物富集半静态式鱼类试验
快速生物降解性通则
鱼类急性毒性试验
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四修订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七修订版)3术语和定义、缩略语、符号
3.1术语和定义
GB1369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GB30000.28-—2013
急性水生毒性acuteaquatietoxicity可对在水中短时间接触该物质的生物体造成伤害,是物质本身的性质3.1.2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急性(短期)危害acute(short-term)hazard化学品的急毒性对在水中短时间暴露的水生生物造成的危害。3.1.3
可利用性
availability
物质成为可溶解或分解物种的程度。金属可利用性则指金属(M)化合物中的金属离子部分可以从化合物(分子)的其余部分分解出来的程度3.1.4
生物利用率
bioaveilabilitybiological availability物质被生物吸收开在生物体内一个区域分布的程度。3.1.5
生物蓄积
umuation
物质经由所有接触途径(
生物富集
bioconcentration
气水沉淀物泥士和食物被生物体吸收转化利排出的净结果。物质经由水传播接触被生物体吸收、转化和排出的净结果3.1.7
慢性水生毒性
chronic aguatie-tovieity
可对在水中接触该物质的生物体造成有害影的性质。
复杂混合物
多组分物质
complemixtures
multi-component substances
复杂物质complexsulistances
接触用间根据车物体的牛命周期确,是物质本身由不同溶解度和物理化学性质的单个物质复杂混合而成的混合物,大部分情况下,它们可以描述为具有特定碳链长度/置换度数目范围的同系物质3.1.9
降解degradation
有机分子分解为更小的分子,并最后分解为二氧化碳、水和盐类。3.1.10
长期危害long-termhazard
化学品的慢毒性对在水中长期暴露的水生生物造成的危害。3.1.11
无显见效果浓度noobservedeffectconcentration;NOEC试验浓度刚好低于产生在统计上有效的有害影响的最低测得浓度。NOEC不产生在统计上有效的应受管制的有害影响。
3.2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BCF:生物富集系数(BioconcentrationFactor)BOD:生化需氧量(BiochemiealOxygenDemand)COD:化学需氧量(ChemicalOxygenDemand)GB30000.28—2013
QSAR/QSARs:定量结构活性关系(QuantitativeStructure-activityRelationship/QuantitativeStructure-activityRelationships)3.3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EC:3%效应浓度
EC:半数效应浓
ErCo:基于生
率下降的EC
洗浓度
LCsn:半数致
L(E)C0:L50或LC5。
4分类标准
基本要素
4.1.1用于本部分的基本要素
用于本部分的美本要素有
急性水生毒性:
一慢性水金毒性
可能或实际形成生物体内富集;有机化合物的(生物或非生物的)降解。4.1.2数据使用原则
优先使用根据国际统一的试验方法得到的数据:也可使用国家等效试验方法得到的数据。通常,淡水和海洋物种的毒性数据可认为是等效数据:已门循良好实验室(GLP)的各项原则产生,且使用经合组织试验准则或等效试验准则得出。如果不能得到这样的数据,则应使用可利用的质量最好的数据进行分类。
4.1.3急性水生毒性
急性水生毒性一般使用鱼类96hLCs(GB/T27861或等效试验准则)、甲壳纲48hECse(GB/T21830或等效试验准则)和/或藻类72h或96hEC%(GB/T21805或等效试验准则)确定。这些物种被认为可以代表所有水生生物,如果试验方法合适,也可考虑其他种类生物(如浮萍)的数据。4.1.4慢性水生毒性
使用NOFC或其他等效的EC数据,根据GB/T21854(鱼类早期生活阶段毒性试验)、GB/T218283
TKAONTKAca-
GB30000.28—2013
(大型涵繁殖试验)和GB/T21805(藻类生长抑制试验)产生的数据是可接受的,也可使用其他经证明有效的和得到国际公认的试验数据。4.1.5生物富集潜力
生物富集潜力通常用正辛醇/水分配系数确定,通常采用GB/T21853或GB/T21852确定的1gK。但如果可以获取试验确定的生物富集系数(BCF),则应优先使用生物富集系数(BCF)。生物富集系数应根据GB/T21800或GB/T21858确定。4.1.6快速降解性
4.1.6.1环境降解可能是生物性的,也可能是非生物性的(例如水解),见4.2.10.3。快速生物降解可按快速生物降解性试验(GB/T21801~21803.GB/T21831、GB/T21856~21857,GB/T27850)定义这些试验中的通过水平可作为大部分环境中的快速降解指标。由于这些试验都是淡水试验,因而也应包括使用更适合海洋环境的GB/T21815.1的结果。如果没有这些数据,BOD(5d)/COD的比率不小于0.5也可作为快速降解指标,
4.1.6.2诸如水解之类的非生物降解,非生物和生物的初级降解、非水介质中的降解,以及环境中已证实的快速降解都可以在定义快速降解性时加以考虑,见GHS附件9的相关规定。4.2物质的分类标准
4.2.1物质分类标准由三个急性分类类别和四个慢性分类类别组成(GHS的核心部分是由三个急性分类类别和三个慢性分类类别组成的,见表1)。急性和慢性类别单独使用。将物质划为急性1至3类的标准,仅以急性毒性数据(EC或LC)为基础。将物质划为慢性1至3类的分类标准,采用分级方法,第一步是看现有的有关慢性毒性的资料是否可作长期危害分类。如果没有充分的慢性毒性分类数据,则下一步需结合两种类型的信息,即急性毒性信息和环境归趋数据(降解性和生物富集数据)。4.2.2慢性4分类,即“安全网”分类,供在现有数据不允许根据正式标准进行分类,但仍有一些理由令人担优时使用。对于没有证实毒性的水溶性很差的物质米说,如果物质不能快速降解,且有生物富集潜力,那么就可进行分类。对于这种不易溶解物质来说,由于较低的接触水平和生物体潜在的缓慢摄取,在短期试验中可能无法对毒性做出充分的评估。如果证实物质无需作长期水生危害的分类,也就排除了进行分类的必要。
4.2.3急性毒性明显低于1mg/L或慢性毒性明显低于0.1mg/L(如不能快速降解)和0.01mg/L(如能快速降解)的物质,作为混合物的组分,即使在低浓度下仍可增加混合物的毒性,在采用加和法时,应给以更高的权重。
4.2.4物质的分类
4.2.4.1危害水生环境物质的分类标准危害水生环境物质的分类标准见表1。a)急性(短期)
水生危害
(一)不能快
速降解物
质,已掌握
充分的慢性
毒性资料
h)长期水生危害
(见图1)
()可快速
降解的物质,
已掌握充分
的慢性毒性
表1危害水生环境物质的分类标准类别
96hLCs(鱼类)1mg/L和/或
48hEC(甲壳刚动物)≤1mg/L和/或72或96hErCe(藻类或其他水生植物)≤1mg/LGB30000.28-—2013
一些管理制度可能将急性类别1进行细分,包括更低的幅度L(E)C0.1mg/L类别2
96hLCs(鱼类)>】mg/L且≤10mg/L和/或48hECsc(甲壳纲动物)>1mg/L且<≤10mg/1.和/或72或96hErCm(藻类或其他水生植物)>1mg/L且10mg/L类别3
96hLCse(角类)10mg/L且≤100mg/L和/或48hECe(甲壳纳动物)>10mg/L且≤100mg/L和/或72h或96hFrCa(藻类或其他水生植物)>10mg/L且100mg/L一些管理制度可能通过引人另一个类别,将这一范围扩展到L(E)C100mg/L类别
慢毒NOEC或EC(鱼类)≤0.Img/L和/或慢毒NOEC或EC,(甲壳纲动物)≤0.1mg/L和/或慢毒NOEC或EC(巢类或其他水生植物)0.1mg/I类别2
慢毒NOEC或EC(鱼类)≤1mg/L和/或慢毒NOEC或EC(甲壳纲动物)1mg/L和/或慢毒NOEC或EC.(藻类或其他水生植物)≤Img/L类别1
慢毒NOEC或EC(鱼类)≤0.01mg/L和/或慢毒NOEC或EC,(甲壳纲动物)≤0.01mg/1和/或慢毒NOEC或EC(藻类或其他水生植物)≤0.01mg/L类别2
慢毒NOEC或EC(鱼类)≤0.1mg/L和/或慢毒NOEC或EC,(甲壳纲动物)≤0.1mg/L和/或慢毒NOEC或EC(藻类或其他水生植物)0.1mg/I.类别3
傻毒NOEC或FC,(鱼类)1mg/L和/或慢毒NOEC或EC.《甲壳纲动物)≤1mg/L和/或慢毒NOEC或EC《藻类或其他水生植物)1mg/ITKAONTKAca-
GB30000.28-—2013
(兰)尚未堂
b)长期水生危害
(见图1)
握充分慢性
毒性炎料的
“安全网”分
表1(续)
96h[C(鱼类)≤1mg/L和/或
48hECs(甲壳纲动物)≤1mg/L和/或72h或96hErCg(藻类或其他水生植物)1mg/L且该物质不能快速降解,和/或试验确定的BCF500(在无试验结果的情况下,IgKw4e
类别。
96hLCsa(鱼类)mg日<10mg/L利或48hEC5(甲壳纲动物)>1mg/1.H10mg/L和/或72h或96hErC(藻类或其他水生植物)mg/L10mg/L且该物质不能快速降解,和/或试验确定的BC5000在无试验结果的情况下,IgKw4d.
类别音
(甲壳
或96b
藻类或
物质不能快速降解,和
100生租成
送100和/或
水生植物
试验确定
1直1mgL
≥500(在无试验结果的情况下,慢类别
对于不易落解的物质姐在水案性水平之下没有显示急生毒性,面且不能快速降解、RK
为本类别,除非有具他科学证据表明不需要分类。这种证据包括经试验确定的BCF1mg/L,或者在环境中快速降解
00,或者慢性毒性NOECs
鱼类、甲壳纲和率类等生物作为替代物种进行试验,试验包括一系列的营养水平和门类,而且试验方法高度标准化。也可以使用其他生物数量但需是等效的物种和试验终点措标6在对物质做急性类别1和/或慢性类别表5)
时注明供加和法使用的适当的放大系数(M系数,见如果藻类毒性ErCe[=ECs(生长率)]下降到次敏感物种的100倍水平之下,而且导致仅以该效应为基础的分类,那么婴考虑这种毒性是否代表着对水生植物的市性。如果能够证明不是如此,那么应使用专业判断来确定是否应进行分类。分类应以ErCs为基础。在未规定EC基准,而且没有记录ErC3的情况下,分类应以可得的最低ECo为基础
判定不能快速降解的依据,是物质本身不具备生物降解能力,或有其他证据证明不能快速降解。在不掌握有意义的降解性数据的情况下,不论是试验确定的还是估计的数据,物质均应视为不能快速降解。生物富集潜力以试验得到的BCF≥500为基础,或者,如果没有该数值,以IgKaw4为基础,但前提是IgK。是物质生物富集潜力的适当描述指标。BCF测定值优先于IgKw值.IgK,测定值优先于估计值。4.2.4.2危害水生环境的物质的分类方案GB30000.28—2013
根据表1所列标准分类的物质,可划为“危害水生环境\类别,物质分类程序见图1。这些原则详细说明了分类类别。
是否掌据所有三
个营养水平的充
分的慢性毒性资
是单髓一或
个营养水罩
的充分的慢性
毒性资料
是否掌握充分
的急性毒性资
根据快速降解性资料
按表1b)(—)或(二)分类
评估:
a)根据有关快速降解性资料,数表1b))或表1b)(二)分类,和
妞回掌性共他营非水平的充分急性毒性数据,接表16
并按最严格的结果分类
创标准分
限据表16中的际准分类
长期危害水生环境的物质分类程序4.2.5分类制度的确认:对水生生物体的核心固有危害表现为物质的急性和慢性毒性,可在急性危害和长期危害之间加以区分,因此,年对这两种性质确处了不同危险类别,它们代表已确定的危险水平的等级。已掌握的不同营养水平之间和之齿的毒性值,通常取其最低者,用来确定适当的危险类别,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要使用证据权重方法。4.2.6急性毒性是确定短期危害的关键性质:一种物质的大量运输可能由于意外事件或严重溢出而引起短期危害。因此,制定了L(E)C值最大为100mg/L的危险类别。4.2.7对十包装物质,主要危险由慢性毒性确定,尽管L(E)C不大于1mg/L的急性毒性也被认为是危险的。正常使用和处置之后.水生环境中的物质含量达到1mg/L被认为是可能的,毒性数值高于此数值时,急性毒性本身不能说明在更长时间内引起效应的低浓度而引起的主要危害。因此,许多危险类别的定义依据的是慢性水生毒性水平。但是,许多物质没有慢性毒性数据,应使用已知的急性毒性数据与缺少快速降解性的固有性质和/或生物富集潜力相结合,确认是否将物质划为长期危害炎别。如果掌握的慢性毒性数据显示NOECs大于水溶性或大于1mg/L,即表明不需要做长期危害类别1~类别3的划分。同样,对于L(E)Cs大于100mg/1.的物质则认为毒性不够,不必进行分类4.2.8水生毒性
4.2.8.1鱼类、甲壳纲和藻类等生物体作为替代物种进行试验,试验包括一系列的营养水平和门类,面TTKAONTKAca-
GB 30000.28—2013
且试验方法高度标准化。当然,其他生物数据也可以使用,但前提是它们是等效的物种和试验终点指标。藻类生长抑制试验是慢性试验,但EC被当作急性数值用于分类。这种EC一般应当以生长率抑制为基础。如果只有基于生物量减少的ECso,或者没有指明报告的是哪个EC,那么这一数值可以相同方式使用
4.2.8.2水生毒性试验本身包括在将试验物质溶解于所使用的水介质中,以及在试验过程中保持稳定的生物有效接触浓度。一些物质很难按照标准程序进行试验,对这些物质的数据解释以及在适用分类标准时如何使用数据,见GHS附件9、附件10。4.2.9生物富集
即使在实际水中浓度很低,物质在水生生物体内的生物富集也可能会在更长的时间期限内产生毒性效应。生物富集潜力由正辛醇和水之间的分配确定。使用临界值1gK。不小于4,旨在确定有实际生物富集潜力的物质。由于IgK只是BCF测定值的不充分替代值,所以应该始终优先使用BCF测定值。鱼类BCF小于500可被认为是低生物富集水平的指标。4.2.10快速降解性
4.2.10.1快速降解的物质能很快从环境中除去,当效应发生时,特别是在发生溢出或意外事件的情况下,这些物质将只存在于局部区域并且存在时间很短。在环境中无法快速降解意味着水中的物质有可能在广泛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产生毒性。证实快速降解的一种方法是利用旨在确定一种物质是否“易于降解”的生物降解甄别试验。通过甄别试验的物质是有可能在水生环境中“迅速”降解的物质,因此可能不会持久存在。但是,如果没有通过甄别试验,因此,又增加了另一个原则,该原则允许使用数据来定意味着该物质在环境中不能快速降解。物质在28d中确实可在水生环境中生物或非生物降解大于70%。因此,如果在实际环境条件下可以证明降解作用,那么“快速降解性”的定义使得到了满足。许多现有降解数据都以降解半衰期的形式存在,这些数据也可用来定义快速降解。一些试验测量物质的最终生物降解,即达到完全矿化定快速降解性,除非能够证明降能4.2.10.2
盗物质
在评估快速降解性时,初级生物降解通常不能用来确水生环境物质的标准。
性的(例如水解)。同样,没有满足快速生物降解因此,如果能够证明这样的快速降解,则应认为境物质的原则·那么可以利用水解作用月环境中的其他快速降解证据,如果物质在标准试快速降解证据将特别重要
在环境中具有快速降解性:
这些生物降
研究中,达到以下降解水平
铺购微验0
化碳生成为基础的试验:理论最大值60%。在降解开始之后10d之内(称为“10d-窗口期”)实现,降解的起始点是10%的物质已经降解时,除非确定物质是由结构类似的组分构成的复杂的、多组分的物质。在此情况下,以及当有充分理由时,可以放弃10d-窗口期的要求,适用28d的通过水平,见GHS附件9
在只有BOD和COD数据的情况下,如果BOD5d)/COD的比率不小于0.5时:或者b
如果其他令人信服的科学证据证明物质可在28d内在水生环境中降解(生物和/或非生物),到大于70%的水平。
4.2.11无机化合物和金属
4.2.11.1无机化合物和金属的分类标准和要求见GHS附件9。4.2.11.2不易溶解的无机化合物和金属可能在水生环境中产生急性或慢性毒性,这取决于生物可利用的无机态的固有毒性和这种形态可能进入溶液的比率和数量,见GHS附件10。4.2.12定量结构活性关系(QSARs)的使用最好使用试验得到的试验数据,如果没有试验数据,那么可在分类过程中使用有效的水生毒性定量结构活性关系(QSARs)和IgK。但仅限于用于其作用方式和适用性都有良好表征的化学品。可以使用有效的QSARs,且无需对议定标准进行修改。在“安全网”范围内,可靠的计算毒性和IgK值应该很有价值,预测快速生物降解的QSARs尚不够准确,不能用来预测快速降解:4.2.13物质分类标准简图
危害水生环境的物质分类图解见表2。表2危害水生环境的物质分类图解分类类别
急性危害
类别,急性1
L(E)C1.00
类别:急性2
1.00LCE)C10.0
类别:急性3
10.0L(E)C100
长期危害
掌握充分的慢性毒性资料
不能快速降解物质
类别:慢性1
NOEC或EC,0.1
类别:慢性2
类别:慢性4#
示例:
可快速降解物质
类别:慢性1
NOEC或EC,0.01
类别:慢性2
或EC,0.1
类别:慢性3
GB30000.28—2013
没有掌握充分的慢性毒性资料
类别:慢性1
L(E)Cs1.00且缺少快速降解能力和/或BCF多500,或如没有该数值,IgK4
类别:慢性2
1.00类别:慢性3
10:0×L(E)C100且缺少快速降解能力.和/或BCF=500,或如没有该数值,gK4
没有准确的毒性数值且不能快速降解,和BCF=500,或如没有该数值,IgKw≥4,除非NOECs>1mg/L
以鱼类,甲壳纲动物,和/或藻类或其他水生植物的L(E)Cs.数值(单位m/L)为基础的急性毒性范围或者如果没有试验数据,以定量结构活性关系(QSAR)估计值为基础]。物质按不同的慢性毒性分类,除非掌握所有三个营养水平的充分的慢性毒性数据,在水溶性以上或1mg/L[\充分”系指效据充分包含相关的终点。一般而言,这意味着测定的试验数据,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试验,可在具体情况下使用估计数据,如(Q)SAR,或在明显的情况下:依靠专家的判断。慢性毒性范周以鱼类或甲壳纲动物的NOEC或等效的EC数值(单位mg/L),或其他公认的慢性声性标准为基础
本部分还引人了\安全网\分类(称为慢性4类).供在现有数据不充许根据正式标准进行分类·但仍有一些理由让人担忧时使用
本类适用于不易溶解物质,在水溶解度下没有显示急性声性,既不能快速降解,又表现出生物富集潜力,除非能够证明无需对该物质作水生长期危害的分类。rKANT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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