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204-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LY/T 1204-2013
中文名称:浮雕纤维板
标准类别:林业行业标准(LY)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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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纤维板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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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LY/T 1204-2013 浮雕纤维板
LY/T1204-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79.06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204—2013
代替LY/T1204—1997
浮雕纤维板
Embossedfibreboard
2013-10-17发布
国家林业局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2014-01-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LY/T1204—2013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代替LY/T1204—1997。与LY/T1204-1997版本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产品分类;修改了规格尺寸及偏差;
修改了外观质量要求;
修改了物理力学性能要求及检验方法:增加了甲醛释放量要求。
本标准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8)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亚木业(肇庆)有限公司、亚洲创建(河源)木业有限公司、柯诺(北京)木业有限公司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斌、黄安民、程杰、程献宝、张玉萍、胡生辉、高秋玲、国晓均、洪彬、王瑞、张方达等。
本标准1997年10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1范围
浮雕纤维板
LY/T1204-—2013
本标准规定了浮雕纤维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贴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模压或机械加工使其表面具有立体装饰图案的纤维板。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28.1一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11718—2009中密度纤维板
GB/T12626.1-2009湿法纤维板第1部分:定义和分类GB/T17657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18259—2009人造板及其表面装饰术语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19367—2009人造板的尺寸测定3术语和定义
GB/T117182009、GB/T12626.1—2009、GB/T18259—2009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浮雕纤维板
embossedfiberboard
通过模压或机械加工使其表面具有立体装饰图案的纤维板GB/T18259—2009,定义2.2.2.204分类
按照成型工艺分:
湿法成型工艺浮雕纤维板:
b)干法成型工艺浮雕纤维板。
LY/T1204-2013
5要求
5.1外观质量
按外观质量分为优等品和合格品。5.1.1
湿法成型工艺浮雕纤维板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湿法成型工艺浮雕纤维板外观质量要求检验项目
分层、鼓泡、裂痕、水湿、炭化、边角松软注:同一张板不应有两项以上的外观缺陷。5.1.3
计量方法
优等品
占板面面积百分比,%
直径,mm
每平方米个数,个/m
占板面面积百分比,%
占板面面积百分比,%
干法成型工艺浮雕纤维板应符合表2的规定。不充诈
不允许
不允许
表2干法成型工艺浮雕纤维板外观质量要求检验项目
局部松软
油污、斑点或异物
边角缺损
分层、鼓泡、裂痕,水湿,炭化、边角松软质量要求
优等品
单个面积小于等于2000mm
单个面积小于等于40mm
宽度小于等于10mm
注:同一张板不应有两项以上的外观缺陷。板面花纹应清晰、光洁,图案轮廊完整。5.1.4
规格尺寸及偏差
规格尺寸
长度:600mm~4400mm;
宽度:1220mm~2800mm;
厚度:3.0mm~5.0mm。
经供需双方协议可生产其他规格尺寸的产品。2
不充许
不允许
不充诈
合格品
≤30.小于15不计
不充许
不允许
不允许
允许范围
合格品
不充许
不允许
5.2.2尺寸偏差
尺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检验项目
长度与宽度偏差
厚度偏差
垂直度
5.3理化性能
应符合表4的规定。
检验项目
含水率
吸水率
静曲载荷
甲醛释放量
6检验方法
外观质量检验
检验工具
6倍读数放大镜;
尺寸偏差要求
表4理化性能要求
湿法成型工艺浮雕纤维板
钢板尺,分度值为0.5mm。
LY/T1204—2013
干法成型工艺浮醒纤维板
≥100
应符合GB18580的规定
采用目测和检验工具对浮雕纤维板的外观质量进行逐项检验。6.1.2.2
对浮雕纤维板进行逐张检验,按5.1的规定判定其外观质量。6.2规格尺寸及偏差检验
按GB/T19367一2009的规定进行。测试厚度时,若被测试点为浮雕图案,应就近选择平整处测量。
LY/T1204—2013
6.3理化性能检验
6.3.1试件制作、试件尺寸和数量的规定6.3.1.1从每张供测试的浮雕纤维板上截取半张或取整张板(指板长小于1m时),并按图1规定截取400mm×400mm试样3块。如果样板尺寸偏小,应在整张板参照图2制取试件单位为毫米
板长方向
1/2板长
图1试样在浮雕纤维板中的分布示意图6.3.1.2载取试样和试件时,应避开影响测试准确性的加工缺陷。50
6.3.1.3每张板制取试件的数量见表5。密度,含水率、吸水率和静曲载荷试件从三张试样上截取,每张样板制取试件的位置见图2,甲醛释放量试件规格及数量按GB18580的规定进行。单位为毫米
05+#02
20/+50
图2每张样板上试件锯制位置示意图O0
检验项目
密度、吸水率
含水率
静曲载荷
甲醛释改量
密度测定
试件尺寸/mm
50×50
50×50
(20t+50)×75
表5试件的尺寸及数量
试件数/块
6.纵、横向各3
按照GB18580的规定进行
试件编号
LY/T1204—2013
密度和吸水率用同一试件,试作应尽可能避开浮雕图案
为板的公称厚度,在浮雕图案
密集处制取
按GB/T17657中密度测试方法的规定进行。试件不要求进行平衡处理,厚度应在试件平整处测量。
6.5含水率的测定
按GB/T17657中含水率测试方法的规定进行6.6吸水率的测定
按GB/T17657中24h吸水率测试方法的规定进行。6.7静曲载荷测定
按GB/T11718—2009中6.8静曲强度测试方法进行,6个试件的最大破坏载荷值的平均值即为该样品的静曲载荷,结果精确至1N。6.8甲醛释放量测定
按GB18580中穿孔萃取法的规定进行。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1.1
出厂检验包括以下项目:
外观质量;
规格尺寸;
理化性能中的密度、吸水率、甲醛释放量。7.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包括外观质量检验、规格尺寸及偏差检验和理化性能检验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型式检验不少于两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发生较大变化时;a
LY/T1204—2013
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e
7.2抽样与判定规则
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及偏差抽样检验与判定7.2.1
采用GB/T2828.1一2012的一般水平II、接收质量限(AQL)为4.0的-次抽样方案进行抽样判定,见表6。
批量范围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10001~35000
35001~150000
样本数
7.2.2理化性能抽样检验与判定
抽样检验
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及偏差抽样检验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单位为张
样本合格数
抽样方案见表7,初检样本检验结果有某项指标不合格时,允许进行复检一次,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后全部合格,判为合格;若有一项不合格,判为不合格。表7
理化性能检验抽样方案
成批拨交的量范固
1000~2999
3000~4999
≥5000
7.2.2.2判定
初检抽样数
复检抽样数
单位为张
当浮雕纤维板试样的密度、含水率、静曲载荷、吸水率各自的测试结果平均值和甲醛释放量符合表5要求时,该浮雕纤维板的理化性能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7.3综合判定
当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及偏差和理化性能检验结果全部达到相应等级要求时,该批浮雕纤维板产品6
判为合格,否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志和包装
LY/T1204--2013
应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明示产品的类型、规格尺寸、生产日期、等级、数量、执行标准号、甲醛释故量等级、生产厂名等。应按不同规格、不同类型分别包装。8.2运输和贮存
产品在运输和贮存中应注意防潮、防雨、防晒、防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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