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401-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LY/T 1401-2013
中文名称:木材层积塑料
标准类别:林业行业标准(LY)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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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木材
层积
塑料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LY/T 1401-2013 木材层积塑料
LY/T1401-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79.060.99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401—2013
代替LY/T1401—1999LY/T1415--1999木材层积塑料
Laminatedwoodplastic
2013-10-17发布
国家林业局
2014-01-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LY/T1401-2013
本标准是对LY/T1401-1999~LY/T14155-1999《木质层积塑料》的整合修订。本标准与LY/T1401-1999~LY/T1415—199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木材层积塑料”的术语和定义;增加了分类;
二一增加了部分产品幅面、厚度尺寸规格;修改了产品长、宽尺寸偏差;
修改了检验规则;
对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进行了编辑性的补充和调整。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8)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上海木材工业研究所、上海森攀木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增处、段新芳、陶伟根、张徐发、杨庆、雷亚芳、肖建平、闫丽、韩振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BB70003.1-—1987~ZBB70003.15—1987;—-LY/T1401--1999LY/T1415-1999。1
1范围
木材层积塑料
LY/T1401—2013
本标准规定了木材层积塑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测量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用浸渍合成树脂的薄单板.在高温、高压下压制而成的木材层积塑料。可供造船、纺织、钢铁工业制作水润滑轴承、水利工程闸门轴承和平面支承。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28.1—2012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17657-1999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9人造板的尺寸测定
GB/T19367-2009
3术语和定义
GB/T18259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18259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3.1木材层积塑料Laminatedwoodplastic用浸渍合成树脂(主要是醇溶性酚醛树脂)的薄单板(0.35mm~0.6mm),在高温(140~150C)、高压(15MPa~20MPa)下压制而成的一种木质层压材料。[GB/T18259—2009,定义2.2.5.7]4分类
按单板是否浸有矿物油分为无油木材层积塑料(代号MCS-2-1)和含油木材层积塑料(代号MCS-2)。
注:M,C、S是木、层、塑三字汉语拼音第一字母。5要求
5.1组还结构
每隔10层~15层顺纹单板配置一层横纹单板;含油木材层积塑料每三层顺纹单板配置一层含油单板。
LY/T1401-2013
规格尺寸及其偏差
幅面尺寸
幅面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注,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以生产其他规格。5.2.2长、宽尺寸偏差
长,宽尺寸允许偏差:士10mm。3厚度尺寸偏差
厚度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的要求。厚度
20~30
5.3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
缺陷名称
表1幅面尺寸
2厚度尺寸偏差
表3外观质量
15、20、25、30、35、
40.45、50.55.60
单位为毫米
单位为毫米
允许偏差
允许范围
不允诈
不允许
不得影响加工
不充许
5.4物理力学性能
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的要求
测量及试验方法
规格尺寸检验
项口名称
含水率
冲击韧性
顺纹胶层剪切强度
静曲强度
纹抗拉强度
顺纹抗压强度
24h服水率
端面硬度(布氏)
极限吸水率
极限体积膨胀率
物理力学性能
按GB/T19367—2009中8.1、8.2的规定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目测。
6.3物理力学性能试验
6.3.1试件制作、试件尺寸的规定MCS-2
LY/T1401—2013
指标值要求
MCS-2-1
6.3.1.1尺寸规格为700mm×700mm,800mm×800mm的样板,试件按图1顺表板纤维方向锯割并制作试件。
LY/T1401—2013
样板全长
图1700mm×700mm,800mm×800mm的样板试件截取2尺寸规格为1000mm×500mm,1000mm×700mm的样板,试件按图2锯割并制作试件。6.3.1.2
样板全长
图21000mm×500mm,1000mm×700mm的样板试件截取6.3.1.3物理力学性能试验试件尺寸应符合表5的要求。表5物理力学性能试验试件尺寸
检验项目
密度、含率、顺纹抗压强度
冲击韧性
颠纹胶层剪切强度
静曲强度
试件尺寸/mm
长,23±0.5,宽6=15±0.1.厚h=15±0.1长(=225±1.0,宽6=15±0.1,厚h=15±0.1长-38±0.5,宽6=15±0.1,厚h=15±0.1长1,=225±1.0,宽6=15±0.1厚h=15±0.1试件数
试件编号
检验项目
顺纹抗拉强度
24h吸水率
端面布氏硬度
极限吸水率、极限体积彪胀率
表5(续)
试件尺寸/mm
长1=225±1.0宽6=15±0.1,厚h=15±0.1长[=15±0.1,宽=15±0.1,厚h=15±0.1长±=40±0.5,宽6=25±0.1
长2=80±0.5,宽h=10±0.1,厚h=20±0.1,试样厚度不满20的,h取试样的原厚度注1:试件表面不应有木材缺陷和加工缺陷。注2:试件的纵轴线应与试件表面的木纹相平行,各邻接表面互咸直角。注3,在编号1的同一试件上依次测定密度、顺纹抗压强度、含水率三个项目LY/T1401—2013
试件数
试件编号
6.3.1.4厚度小于等于30mm的试样,试件白厚度的外表面一侧向里制取:厚度大于30mm的试样,试件自试样厚度的1/2处向外一侧制取6.3.1.5顺纹胶层剪切强度试件(见图3)。单位为毫米
剪切胶层(中心层)
图3顺纹胶层剪切强度试件
顺纹抗拉强度试件(见图4)。
单位为毫米
图4顺纹抗拉强度试件
LY/T1401—2013
试验方法
按GB/T17657
:1999中4.2规定进行,试件的厚度在试件的中间处测量两次,取其平均值。2含水率
按GB/T17657—1999中4.3规定进行6.3.2.3
冲击韧性
按GB/T17657-1999中4.19规定进行.两支座间距为180mm。顺纹胶层剪切强度
按GB/T17657-1999中4.16规定进行。6.3.2.5静曲强度
按GB/T17657-1999中4.9规定进行,两支座间距为180mm6.3.2.6
顺纹抗拉强度
按GB/T17657-1999中4.39规定进行。6.3.2.7顺纹抗压强度
按GB/T17657-1999中4.22规定进行。6.3.2.8
24h吸水率
按GB/T17657-1999中4.6规定进行。6.3.2.9端面布氏硬度
接GB/T17657-1999中4.23规进行极限吸水率
按GB/T17657--1999中4.7规定进行。6.3.2.11
极限体积膨胀率
按GB/T17657-1999中4.4规定进行。7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1.1
出厂检验包括:
外观质量检验;
尺寸检验:
LY/T1401—2013
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无油木材层积塑料检测密度、含水率、冲击韧性、顺纹胶层剪切强度、静曲强度、顺纹抗拉强度、顺纹抗压强度、24h吸水率、端面硬度(布氏)。含油木材层积塑料检测密度、含水率、冲击韧性、顺纹胶层剪切强度、静曲强度、顺纹抗拉强度、顺纹抗压强度。型式检验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及经供需双方协议确定的检验项目。当有下列情况7.1.3
之一者,企业应进行型式检验:a)
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检验不少于1次;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的检验。
7.2抽样方案
规格尺寸检验
采用GB/T2828.1一2012中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使用一般检验水平Ⅱ,接收质量限(AQL)为6.5,见表6。
规格尺寸抽样方案
批量范围
91~150
151~280
281~500
外观质量检验
样本量
第一判定数
接收数Aci
拒收数Rez
第二判定数
接收数Ac:
单位为张
拒收数Re
采用GB/T2828.1--2012中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使用一般检验水平IⅡI,接收质量限(AQL)为4.0.见表7。
批量范围
91~150
151~280
281~500
样本量
外观质量抽样方案
第一判定数
接收数Ac
拒收数Re2
第二判定数
接收数Ac2
单位为张
拒收数Re
LY/T1401—2013
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物理力学性能每1000kg产品抽查一块。7.3判定规则
7.3.1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结果接收或拒收的判定第一次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该方案给出的第一样本量。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应认为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一拒收数,应认为该批是不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第一接收数与第一拒收数之间,应检验由方案给出样本量的第二样本并累计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小于或等于第二接收数,则判定批是可接收的;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大于或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定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7.3.2物理力学性能检验结果的判定样本测定值全部符合表4规定时,判为合格;如有一项测定值达不到表4规定,则允许在同批板中另外抽取双倍数量的样本按表4规定进行复验。复验的结果必全部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7.4综合判断
从同批产品中抽取的一组试件,其规格尺寸、产品外观质量和物理力学性能检验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时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7.5产品计量
产品按质量计算,单件精确到0.1kg,每销售批精确到1.0kg。7.6
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
受检批量、样本数、抽样地点及日期;a)
检验产品的类别、等级、检验依据的标准、检验类别等全部细节;b)
检验结果及其结论:
检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以及有必要说明的问题8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8.1包装
产品出厂时应按产品类别、规格分别包装,符合运输要求。包装时避免磕碰、划伤和污损。包装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8.2标志
凡声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产品应标志有:企业名称、标准号、产品名称(注明木质层积塑料)、商标、批号、规格、生产日期及合格标志。B运输和购存
LY/T14012013
产品在运输中要用清洁、干燥、带篷的运输工具运输,防止破损和污染,不得受潮、雨淋和曝晒。贮存时应按类别、规格分别堆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平放在座架上,与墙及地面的距离至少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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