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GB 29919-2013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GB 29919-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29919-2013

中文名称: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Safety code for inspection of hazardous properties for miscellaneous dangerous substance and article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3-11-27

实施日期:2014-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 .pdf

下载大小:3763KB

相关标签: 危险 物质 物品 特性 检验 安全 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00危险品防护

中标分类号:综合>>标志、包装、运输、贮存>>A8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0页

标准价格:38.0

出版日期:2014-12-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王利兵、赵琢、张园、吕刚、李宁涛、熊中强

起草单位: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南大学

归口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提出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标准简介

GB 29919-2013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GB29919-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的术语、定义和缩略语、9类物质的划分和危害环境物质(水生环境)。 本标准适用于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本标准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十六修订版)第2.9章内容一致,在
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1.1—2009做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做了下列结构和编辑性修改:
———增加了范围一章(见第1章 范围);
———剂量单位改成我国法定剂量单位;
———将2.9.3.1.4的内容改为“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南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利兵、赵琢、张园、吕刚、李宁涛、熊中强。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1281 危险化学品鱼类急性毒性分级试验方法
GB/T21800 化学品 生物富集 流水式鱼类试验
GB/T21801 化学品 快速生物降解性 呼吸计量法试验
GB/T21802 化学品 快速生物降解性 改进的MITI试验(Ⅰ)
GB/T21803 化学品 快速生物降解性 DOC消减试验
GB/T21805 化学品 藻类生长抑制试验
GB/T21815.1 化学品 海水中的生物降解性 摇瓶法试验
GB/T21828 化学品 大型溞繁殖试验
GB/T21830 化学品 溞类急性活动抑制试验
GB/T21831 化学品 快速生物降解性:密闭瓶法试验
GB/T21852 化学品 分配系数(正辛醇-水)高效液相色谱法试验
GB/T21853 化学品 分配系数(正辛醇-水)摇瓶法试验
GB/T21854 化学品 鱼类早期生活阶段毒性试验
GB/T21856 化学品 快速生物降解性 二氧化碳产生试验
GB/T21857 化学品 快速生物降解性 改进的OECD筛选试验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13.3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9919—2013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Safety code for inspection of hazardous properties for miscellaneousdangerous substance and articles2013-11-2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4-12-01实施
本标准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29919—2013
本标准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六修订版)第2.9章内容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1.1一2009做了编辑性修改。本标准做了下列结构和编辑性修改:一增加了范围一章(见第1章范围);——剂量单位改成我国法定剂量单位;一将2.9.3.1.4的内容改为“术语、定义和缩略语”。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江南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利兵、赵琢、张园、吕刚、李宁涛、熊中强。1
1范围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GB29919-—2013
本标准规定了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的术语、定义和缩略语、9类物质的划分和危害环境物质(水生环境)。本标准适用于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1281
GB/T21800
GB/T21801
GB/T21802
GB/T21803
GB/T21805
危险化学品鱼类急性毒性分级试验方法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GB/T21815.1
GB/T21828
GB/T21830
GB/T21831
GB/T21852
GB/T21853
GB/T21854
GB/T21856
GB/T21857
生物富集流水式鱼类试验
快速生物降解性呼吸计量法试验快速生物降解性
改进的MITI试验(I)
快速生物降解性bZxz.net
DOC消减试验
藻类生长抑制试验
化学品
海水中的生物降解性
摇瓶法试验
大型涵繁殖试验
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化学品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术语和定义
泽类急性活动抑制试验
快速生物降解性:密闭瓶法试验分配系数(正辛醇-水)高效液相色谱法试验分配系数(正辛醇-水)摇瓶法试验鱼类早期生活阶段毒性试验
快速生物降解性二氧化碳产生试验快速生物降解性
改进的OECD筛选试验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1
9类物质和物品(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class9substancesandarticles(miscellaneousdangeroussubstances and articles)
未被其他分类所包括的在运输过程中有危险的物质和物品。3.1.2
substance
自然状态或通过生产过程获得的化学成分和其化合物,包括为了维持产品稳定性而额外添加的和1
GB29919-2013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质,但是不包括可以不影响物质的稳定性或改变其组分而被分离的任何溶剂。3.1.3
与%反应相关的浓度
造成50%最大反应的物质有效浓度。3.1.5
在减缓增长上的ECso。
正辛醇/水分配系数。
物质在水中造成一组试验动物50%死亡(一半)的浓度3.1.8
L(E)Cso
LC5o或EC50。
OECD试验准则OECDtestguidelines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简称OECD)公布的试验准则。
acute aquatic toxicity
急性水生毒性
物质的固有特性,在短期水生暴露下对某种生物有毒害作用。3.1.11
急性(短期)危害
acute(short-term)hazard
为了分类的目的,化学品短期水生暴露引起某种生物的急性毒性。3.1.12
慢性水生毒性
chronic aquatic toxicity
物质水体暴露可以引起水生生物毒性作用的固有特性.与生物的生命周期有关。3.1.13
长期危害
long-termhazard
为了分类的目的,是指化学品在水体长期暴露引起的慢性毒性。3.1.14
生物积累
bioaccumulation
物质经由所有的暴露途径在生物体内的吸收、转运和排泄的最终结果(如空气、水、沉积物/土壤和食物)。
降解degradation
有机分子分解成更小的分子,最终形成二氧化碳、水和盐。2
HrrKacaOiaikAca-
3.2缩略语
BCFBioconcentrationFactor
生物富集系数
BODBiochemical Oxygen Demand生化需氧量
CODChemicalOxygen Demand
化学需氧量
GLP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s良好实验室规范
NOECNoObservedEffectConcentrationGB29919—2013
仅低于能引起有明显作用的最低试验浓度的试验浓度,NOEC与对照组相比作用无显著性差异。49类物质的划分
9类物质和物品包括:
4.1可被吸入的细粉尘,可能损害健康的物质UN2212蓝石棉(青石棉);或
UN2212棕石棉(铁石棉、迈索赖特石棉)UN2590白石棉(温石棉、阳起石、直闪石、透闪石)2可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UN2211聚苯乙烯珠粒料,可膨胀,可放出易燃气体UN3314塑料造型化合物·呈面团状、薄片或挤压出的绳索状,可放出易燃蒸气4.3锂电池组
UN3090
UN3091
UN3091
UN3480
UN3481
UN3481
救生器材
UN2990
UN3072
UN3268
金属锂电池组(包括锂合金电池组)装在设备中的锂电池组(包括锂合金电池组),或同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电池组(包括锂合金电池组)锂离子电池组(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组)装在设备中的锂离子电池组(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组),或同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组(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组)救生器材,自膨胀
非自膨胀救生器材.包括作为设备的危险品气袋充气器;或
GB29919—2013
气袋模件,或
UN3268
UN3268安全带预拉装置
5遇火可能形成二氧杂环的物质和制品4.5
多氯联苯,液体
UN2315
UN3432
UN3151
多氯联苯,固体
多卤联苯,液体、或
UN3151
多卤三联苯,液体
2多卤联苯,固体、或
UN3152
UN3152
多卤三联苯,固体
制品,如变压器、冷凝器和含有这些物质的设备4.6提高温度会释放或可能释放的物质a)液体
UN3257高温液体,未另作规定的,温度等于或高于100℃和低于其闪点(包括熔融金属、熔融盐类等)。
b)固体
UN3258高温固体,未另作规定的,等于或高于240℃。4.7环境有害物质
a)固体
UN3077对环境有害的物质,固体,未另作规定的。b)液体
UN3082对环境有害的物质,液体,未另作规定的这些分类是用于对水生环境有危害的物质和混合物,无法划入其他分类标准或9类中的另一物质这些分类还可以用于不遵从这些制度但是遵守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的废物、和被起运国主管当局划分为危害环境,但是运输和目的国根据这些制度并没有划分其为危害环境物质或其他任何危险类别的物质。
4.8转基因微生物(GMMOs)和转基因生物体(GMOs)UN3245转基因微生物;或
UN3245转基因生物体
不能划分为毒性物质或传染性物质的GMMOs(geneticallymicro-organisms,简称GMMO)s)和GMOs(geneticallymodifiedorganisms,简称GMOs)应划分为UN3245。当起运国,运输和目的国的主管当局授权使用时GMMOs或GMOs不遵从这些制度。基因修改的活体动物应遵从原产地国和目的国主管当局的运输条款和条件。4.9在运输中有危险的其他物质和物品,但是不能划分到另一类中UN1841
UN1845
UN1931
UN1941
UN1990
乙醛合氨
固态二氧化碳(干冰)
连二亚硫酸锌(亚硫酸氢锌)
二漠二氟甲烷
苯甲醛
irKacaQiaiKAca-
UN2071
UN2216
UN2807
UN2969
UN2969
UN2969
UN2969
UN3166
UN3166
UN3166
UN3166
UN3166
UN3166
UN3166
UN3171
UN3171
UN3316
UN3316
UN3334
UN3335
UN3359
UN3363
UN3363
硝酸铵基化肥
鱼粉(鱼屑),稳定的
磁化材料
葩麻籽:或
葩麻粉;或
葩麻油渣;或
内燃发动机;或
易燃气体发动的车辆;或
易燃液体发动的车辆;或
燃料电池、易燃气体发动机;或燃料电池、易燃液体发动机;或燃料电池、易燃气体发动的车辆;或燃料电池、易燃液体发动的车辆电池供电车辆;或
电池供电设备
化学品箱:或
急救箱
空运受管制的液体,未另作规定的空运受管制的固体,未另作规定的熏蒸过的装置
机器中的危险货物;或
仪器中的危险货物
危害环境物质(水生环境)
5.1概述
GB29919—2013
5.1.1危害环境物质包括:污染水生环境的液体或固体和这些物质的溶液和混合物(例如制剂和废物)。
2水生环境可以被认为是生活在水中的水生生物和水生生态系统。因此,辨别危害的基础是物质5.1.2
或混合物的水生毒性,尽管有可能会因为降解或生物累积而改变。5.1.3虽然下面的分类程序希望能应用于所有的物质和混合物.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例如金属或难溶的无机化合物,还需要特殊的导则。5.2
数据要求
5.2.1环境危害(水生环境)物质分类的基本要素:急性水生毒性;
慢性水生毒性;
实际或潜在生物累积能力;和
有机化学品(生物或非生物)降解能力。d)
虽然国际统一的试验方法取得的数据最好,但在实践中也可使用国内方法取得的数据,只要认GB29919—2013
为两者是相当的。一般而言,淡水和海洋物种的毒性数据可以被看作是相当数据.最好是采用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实验准则取得的数据.或根据良好实验室规范(GLP)的原则取得的相当数据。在无法得到这类数据的情况下,分类应根据掌握的最可靠的数据5.2.3急性水生毒性应当通过鱼96hLC5°(GB/T21281或相当的试验)、甲壳纲动物48hEC5c试验(GB/T21830或相当试验),和/或海藻72h或96hECsc试验(GB/T21805或相当试验)确定。这些物种可被视为所有水生生物的替代物种。有关其他物种的数据,如浮萍的数据,如试验方法适当,也可予以考虑。
5.2.4慢毒性掌握的资料较急毒性的资料少,完整的试验程序也不够标准化。可以接受根据GB/T21854或GB/T21828和GB/T21805获得的资料。还可采用其他有效的和国际接受的试验。应使用“无明显作用浓度”(NOECs)或其他相当的EC。5.2.5生物累积的能力通常采用辛醇溶液分配系数确定,通常以根据GB/T21853或GB/T21852得出的lgK报告。虽然它也反映了生物累积的能力,但由试验确定的“生物富集系数”(BCF)是更好的方法,应在可能时优先采用。生物富集系数应根据GB/T21800确定。5.2.6环境降解可以是生物的,也可以是非生物的(如水解),而采用的标准也反映了这个事实。迅速的生物降解,最简单的定义是采用OECD的生物降解性试验(GB/T21801、GB/T21802、GB/T21803、GB/T21831GB/T21856.GB/T21857)。在这些试验中达到通过的水平,可认为在大多数水生环境中能迅速降解。由于这是一些淡水试验,因此还包括进了采用GB/T21815.1的结果,该项试验更适合海洋环境。在得不到这类数据的情况下,BOD(5d)/CO)D≥0.5,也认为可表明降解迅速。非生物降解,如水解,初级降解(非生物的和生物的)、在非水生媒介中的降解和已经证实的在环境中的迅速降解,在确定迅速降解性中均可加以考虑。5.2.7如物质可满足以下标准,即可认为在环境中可迅速降解:a)在28d的迅速生物降解研究中,达到以下降解水平:1)根据对溶解的有机碳所作的试验:70%2)根据测定氧气消耗量或二氧化碳生成量的试验:60%理论峰值:上述生物降解水平应在降解开始后的10d内达到.降解开始的时间为已有10%的物质降解之时;除非物质是混合物,有多种结构相似的组成成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放弃10d的窗口条件,在28d应用通过水平。
b)在仅能得到B()D和CO)D数据的情况下,B()D(5d)/C(D为≥0.5;或)
如掌握的其他可信的科学证据表明,物质或混合物可在28d内在水生环境中(通过生物的和)或非生物的途径降解达70%以上。5.3物质分类种类和标准
根据表1,物质满足急性1、慢性1或慢性2的划分标准,即应列为“环境危害物质(水生环境)”。表1具体说明了所分的类别.表2对危害水生环境的物质分类方案进行了解释。表1划分物质水生环境危害的类别a)急性(短期)水生危害
类别急性1
96hLC5n(鱼类)
48hECso(甲壳纲)
72h或者96hECso(藻类或其他水生植物)6
≤1mg/L和/或
≤1mg/和/或
≤1mg/L
irKacaQiaiKAca
长期水生危害(见图1)
1)有充足的慢性毒性数据的非快速降解物质。类别慢性1:
慢性NOEC或EC(鱼类)
慢性NOEC或EC(甲壳纲)
慢性NOEC或EC(藻类或其他水生植物)类别慢性2:
慢性NOEC或EC.(鱼类)
慢性NOEC或EC(甲壳)
慢性NOEC或EC(藻类或其他水生植物)2)有充足的慢性毒性数据的快速降解物质类别慢性1:
慢性NOEC或EC(鱼类)
慢性NOEC或EC(甲壳)
慢性NOEC或EC(藻类或其他水生植物)类别慢性2:
慢性NOEC或EC(鱼类)
慢性NOEC或EC(甲壳纲)
慢性NOEC或EC,(藻类或其他水生植物)3)没有充足的慢性毒性数据的物质类别慢性1:
96hLCsm(鱼类)
48hECso(甲壳纲)
72h或96hErCse(藻类或其他水生植物)表1(续)
≤0.1mg/L和/或
≤0.1mg/L和/或
≤1mg/L和/或
≤1mg/L和/或
≤1mg/L
≤0.01mg/L和/或
≤0.01mg/L和/或
≤0.01mg/L
≤0.1mg/L和/或
≤0.1mg/L和/或
≤0.1mg/L
≤1mg/L和/或
≤1mg/L和/或
非快速降解物质和/或试验确定BCF≥500(或缺少IgKu≥4的数据)d.e类别慢性2:
96hLC5o(鱼类)
48hECso(甲壳)
72h或96hErCse(藻类或其他水生植物)>1但是≤10mg/L和/或
>1但是≤10mg/L和/或
>1但是≤10mg/L
非快速降解物质和/或试验确定BCF≥500(或缺少IgKcw≥4的数据)d.GB29919—2013
鱼类、甲壳类和藻类作为替代品试验,涵盖了各营养层次和分类群,并且试验方法高度标准化。其他生物体的数据也可以考虑但是.提供它们代表的等同的物质和试验终点。b当划分物质为急性1类和/或慢性1类时,有必要同时指出适当的M因子来得到总和的方法,海藻毒性ErCs[ECs(生长速度)]降低大于下一个敏感物种100倍时,并且导致分类仅仅基于这个结果,就应考虑这个毒性数据是否可被等同的植物的毒性数据所代替。如果可以证明这不是原因,就要用专业判断。分类应该基于ErCn的数据。在没有ECsn的数据的情况下,分类应该基于可得到的最低ECse。缺少快速降解数据是指缺少生物降解能力和其他快速降解数据。当没有可用的降解数据、其他经验或者预测数据,物质应被当作是非快速降解物质。生物蓄积潜力,基于试验得出的BCF≥500.或者.缺少IgK≥4的数据。IgK数据优于估计数值.BCF数据优于IgK值。
GB 29919—2013
急性危害”
分类:急性1类
L(E)Cso≤1.00
恭享赢得摄
在数据?宽表1
的注2
1到2个
的设性毒
龚数据?
根据快速降解的数据通过表1b)1)或表16)2)的标准分类
评估:
(a)通过表1b)1)或表1b)2)的标准分类(根据快速降解的数据),和
(如果急性毒性数据可用于其他水平)根据表b)
1b)3)的标准
并按照最严格的结果分类
根据表1b)3)的标准分类
1水生环境长期危害分类
危害水生环境物质分类方案
分类类别
长期危害
有慢性水生危害数据
非快速降解物质
分类:慢性1类
NOEC或EC≤0.1
分类:慢性2类
0.1快速降解物质
分类:慢性1类
NOEC或EC,≤0.01
分类:慢性2类
0.01无慢性水生危害数据
分类:慢性1类
L(E)Co≤1.00,且缺少快速
降解能力和/或BCF≥500或,
如果缺少IgKw≥4
分类:慢性2类
1.0速降解能力和/或BCF≥500或。
如果缺少IgK。≥4
基于以mg/L表示的L(E)Cs值的鱼类、甲壳纲类和/或藻类或其他水生植物的急性毒性[或如果没有试验数据时的定量结构活性关系(QSAR)评估]。物质被分为不同的慢性类别,除非有所有3个分类的高于水溶解度或高于1ng/L的水生慢性毒性数据(\水生”是指涵盖所有受关注终点的有效数据。一般来说,是指试验数据,但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使用,可以具体事件具体分析,利用评估数据.例如QSAR,或由专家判定显而易见的案例)。基于鱼类或甲壳纲类或其他公认的慢性毒性检测结果,以mg/L表示的NOEC或等效的EC,值的慢性毒性数据。
HrrKacaaiKAca-
5.4混合物分类的类别和标准
GB29919—2013
5.4.1混合物的分类系统包括了对急毒I类和慢毒I类和Ⅱ类物质采用的分类类别。为了能够使用所有的可得数据,达到对混合物水生环境危害的目的,作了以下假设并在相关的条件下适用:混合物的“相关成分”是指急性和/或慢性1类的成分含量等于或大于0.1%(质量)和其他等于或大于1%的成分,除非假定有(例如,高毒的成分)某种含量低于0.1%,但与混合物水生环境危害分类相关的成分。
5.4.2对水生环境危害的分类,采取了分层的办法,并且取决于对混合物本身和混合物的各种成分掌握了哪方面的信息。采用分层办法应遵循的主要程序见图2。分层办法的要素包括a)根据对经过测试的混合物进行分类;b)
根据一些搭桥原则分类;
采用“已分类成分求和法”,和或“相加公式”。混合物整体的水生毒性数据
用来评估危害的
类似混合物的有
效数据
有所有相关成分的
水生毒性或分类数
使用已知成分
的危害数据
适用搭桥原则
(5.4.3.3)
采用求和法(5.4.3.5.1
5.4.3.5.1.4)使用
a)所有列为“慢性”成分
的百分比
列为“急毒”成分的百
已知急性数据成分的百
分比;采用相加公式
(5.4.3.4)并将得出的
L(E)C。或EqNOEC.转
换成相应的“急性”或
“慢性”类别
采用求和法和相加公式
(5. 4. 3. 5. 1~5. 4. 3. 5. 4)并适用5.4.3.5.5
分类:急性/长期危害
分类:急性/长期危害
分类:急性/长期危害
图2采用分层法对急性和长期水生环境危害的混合物进行分类5.4.3在掌握全部混合物数据的情况下对混合物的分类当已对混合物整体进行过测试确定其水中毒性时,应按对物质议定的标准对之进行分类。分类的根据是鱼、甲壳纲动物和藻类/植物的数据(见5.2.3和5.2.4)。当缺少混合物整体的急性或慢性数据时,应采用\搭桥原则”或\求和法”(见5.4.3.3~5.4.3.5)。混合物长期危害分类需要如生物降解力和生物蓄积力的信息。并没有混合物整体的生物降解力和生物蓄积试验。生物降解力和生物蓄积力试验并不能应用于混合物,因为通常很难解释,这些试验仅对单一物质有意义。
GB29919—2013
5.4.3.1急性1类的分类
如有混合物整体的水生急性毒性试验数据(LCse或ECse)显示L(E)Cs≤1mg/L:a)
根据表1a)将混合物分为急性1类;如有急性毒性试验数据[混合物整体LCsn(s)或EC5a(s)]显示L(E)Cs(s)>1mg/L.或大于b)
水溶解度:不需进行急性危害分类。5.4.3.2慢性1类和2类的分类
如有混合物整体的慢性水生毒性数据(EC.或NOEC)显示EC,或NOEC≤1mg/L:a)
1)如果可得的信息说明混合物所有相关成分是快速降解的.那么就可以将混合物根据表1b)2)(快速降解)划分为慢性1类或2类:2)其他情况下,根据表1b)1)(非快速降解)将混合物划分为慢性1类或2类。b)如有混合物整体的慢性水生毒性数据(EC或N()EC)显示EC.(s)或NOEC(s)>1mg/L,或大于水溶解度:
不需进行长期危害分类。
5.4.3.3无混合物整体毒性数据时的分类:搭桥原则在混合物本身没有经过测试确定其水生环境危害的情况下,但对其单项成分和经过测试的类似混合物却有充分数据足以为该混合物的危害定性时,应根据以下议定的搭桥原则使用有关数据。这样做可以保证在确定混合物的危害时,分类程序可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的数据,而无需作新的动物试验。5.4.3.3.1稀释
如果某种混合物是通过稀释另一种已经作了分类的混合物或物质构成的,使用的稀释剂水生危害分类相当于或低于毒性最低的原始成分,且预料不会影响其他成分的水生危害,则该混合物的分类应与原始混合物或物质相当。否则,使用5.4.3.4的方法如一种混合物是用水或其他完全无毒性的物质稀释另一种已经分类的混合物或物质生成的,则该混合物的毒性应按原混合物或物质计算得出。5.4.3.3.2分批
同一批生产的复杂混合物,其水生危害的分类应假定与同一制造商生产的或在其控制下生产的同一商业产品的另一批产品基本上是相当的,除非有理由相信存在重要差异,以致该批产品的水生危害分类已经改变。如发生此种情况,应作新的分类。5.4.3.3.3划为最严重类别(慢性1类和急性1类)的混合物的浓缩如一种混合物被列为慢性1类和/或急性1类,而该混合物中被列为慢性1类和/或急性1类的成分被进一步浓缩,则提高浓度后的混合物应列人与原混合物相同的分类,无需另作试验。5.4.3.3.4添入同一毒性类别
如果3种混合物(A、B和C)有同样的组分,A和B经过试验被划分为同一毒性类别,未经试验的混合物C其毒素活性成分浓度介于混合物A和混合物B之间.那么混合物C应与A和B属于同一类别。
5.4.3.3.5基本类似的混合物
存在以下情况:
a)两种混合物:
2)C+B
b)成分B的浓度在两种混合物中相同;10
irKacaQiaiKAca-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