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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1194-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1194-2018

中文名称:商品车多式联运滚装操作规程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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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商品 联运 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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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JT∕T 1194-2018 商品车多式联运滚装操作规程 JT∕T1194-2018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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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03.220.01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1194—2018
商品车多式联运滚装操作规程
Specification of Ro-Ro operating for multimodal transport of commodity vehicle2018-05-2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8-08-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要求
作业准备
积载与停放
绑扎系固
检查交接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商品车运输标识示例
商品车运输质损类型
JT/T1194—2018
本标准按照C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JT/T1194-—2018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码头有限公司、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物流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深圳港通联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邹鹰、孙建国、李梅、徐阳、凌强、胡铁钧、魏加健、顾成城、王秋晨、汪健李忠奎、刘新、王巍、于美兰、闻君。1范围
商品车多式联运滚装操作规程
JT/T1194—2018
本标准规定了商品车多式联运滚装作业过程中的一般要求,以及作业准备、短驳、积载与停放、绑扎系固和检查交接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车通过公路、铁路、水路多式联运的滚装作业和交接服务过程。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6735
GB/T18354
GB/T28399
GB50067
JT/T557
3术语和定义
车辆识别代号(VIN)
道路车辆
物流术语
商品车辆滚装专用码头滚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港口装卸区域照明照度及测量方法GB16735,CB/T1835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CB16735和GB/T18354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3.1
commodityvehicle
商品车
销售流通过程中的机动车辆。
多式联运
multimodaltransport
联运经营者受托运人、收货人或旅客的委托,为委托人实现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全程运输,以及提供相关运输物流辅助服务的活动。[GB/T18354—2006,定义3.11]
滚装Ro-Ro
商品车通过其自身行驶系统经由跳板在场地与运载工具之间进行装卸的作业方式。3.4
交接handover
商品车在托运人、发货人、承运人、收货人以及其他保管人之间互相移交的过程。3.5
交车方
deliverer
商品车交接时交付的一方或其当事人,3.6
接车方
receiver
JT/T-1194-—2018
商品车交接时接收的一方或其当事人,3.7
车辆质损damageofvehicle
车辆可视的质量缺陷、损坏、缺失及出现非要求部件等。3.8
短驳shift
商品车在场地与场地间、场地与运载工具间,以及运载工具与运载工具间的短距离行驶过程3.9
积载stowage
对商品车在运载工具上的摆放位置和堆装方式做出合理安排的作业过程。3.10
轮挡wheel chock
置于停止车辆车轮下方防止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纵向滑移的装置。3.11
车辆识别代码vehicleidentificationnumber(VIN)为了识别某一车辆,由车辆制造厂为该车辆指定的一组字码。[CB16735—2004,定义3.1]
4一般要求
4.1作业人员应进行相关安全和专业知识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能上岗作业4.2作业人员应穿戴统一、洁净的反光警示工作服、软顶安全帽、棉质手套和平底工作鞋,不应将硬质物外露。
4.3滚装作业道路与停放场地应坚实平坦,不应有沙石、积雪等异物4.4滚装作业通道顶部应与商品车的车顶保持10cm以上间距,车身底部应与作业通道地板保持5cm以上间距。
4.5滚装作业通道的纵坡角度应不大于10°,纵坡角度大于7°的坡道应设置不大于3°的缓坡4.6滚装作业通道中100cm范围内的两点断面落差应不大于6cm。4.7滚装区域的照明照度应符合JT/T557的要求,检查区域的照度应大于30lux。4.8停放场地应符合GB50067规定。4.9燃油类商品车燃油量应不少于5L,且不多于1/4箱;非燃油类商品车燃料和剩余电量应能满足车辆行驶20km以上,
4.10不应使用商品车作为交通和运输工具5作业准备
5.1交车方应提供下列商品车运输信息:a)数量;
b)规格;
c)型号;
d)已有质损情况
5.2交接双方应指定适于检查交接的区域,并确认下列事项:a)滚装路线:
b)滚装顺序;
c)滚装位置;
d)检查要求。
5.3交接双方应确认下列事项:
a)运载工具与场地的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和工作状态;b)滚装通道符合商品车行驶过程中的宽度、高度、坡度等通行要求;清除作业路线上的障碍物,并封闭其他行驶路线。c
6短驳
JT/T1194—2018
驾驶员上车前应核对滚装操作的商品车运输标识(参见附录A),确认滚装位置与滚装顺序6.2驾驶员应从驾驶室侧车门进入车内,不应进行下列操作:打开其他位置的车厢门;
b)移除车身上的封条;
打开封条封签的部位;
使用与装卸和检查交接无关的车载设备d
6.3作业人员不应使用商品车拖电和顶推其他车辆作业人员应按照交接双方指定的路线、顺序和位置装卸,不应超限通行。6.4
6.5行驶过程不应有乱按喇叭、超车、急加速、急制动、急转向等突发性动作。6.6除跨越两个层面以上的坡道外,一辆车在通过坡道时,其他车辆应在坡道后方等待通行。6.7等待通行时,两车之间应保持一个车身长度以上的安全距离6.8临时停车时,应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驶离作业通道,停放到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安全地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知作业负责人采取应急措施。6.9商品车滚装作业过程中的行驶速度不应超过35km/h,在各运载工具内的滚装行驶限速见表1。
表1运载工具内滚装行驶限速
单位为千米/小时
作业区域
公路车厢
铁路车厢
7积载与停放
作业区域
海运船舶
内河船舶
7.1商品车应在积载前收起两侧后视镜,电动后视镜不应用手扳动。7.2公路运输时,商品车前后,左右均应保持15cm以上间距7.3铁路运输时,商品车前后应保持10cm以上间距,左右应保持20cm以上间距限速
7.4水路运输时.海运商品车积载应按照CB/T28399的相关要求操作。内河船舶运输商品车积载间距应符合表2的要求。
JT/T1194—2018
运输类型
内河船舶
表2内河船舶运输商品车积载间距最小间距
商品车间
7.5坡道上宜优先积载自动挡商品车,不宜积载手动挡商品车。7.6商品车车顶应与积载空间顶部保持10cm以上的间距,7.7
商品车进人堆场、仓库长期停放时,停放间距应符合表3要求表3场内停放间距
乘用车
商用车
单位为厘米
与舱壁或其他货物间
驾驶室侧
最小间距
非驾驶室侧
单位为厘米
商品车进人码头前沿、交接检查区和待装卸区临时停放时,停放间距应符合表4要求,表4临时停放间距
单位为厘米
乘用车
商用车
最小间距
驾驶员完成积载与停放后应在离开商品车前检查确认下列事项:a)
全部电器、门窗已关闭;
启动驻车制动,手动挡车辆置于一档,自动挡车辆置于驻车档;坐垫套恢复整齐,驾驶位退至底部;钥匙摆放在指定位置
绑扎系固
乘用车应使用纤维质的绑扎带进行绑扎,商用车可使用纤维质绑扎带或钢质绑扎链条进行8.1
绑扎。
8.2绑扎人员应确定商品车完全制动驻车并熄火后再开始绑扎。8.3绑扎时应根据运输方式与车型采用不同的绑方式公路和铁路运输绑扎时应采用图1所示的三点式绑扎方法进行固定,并在前轮前方与后轮后a
方塞垫轮挡,固定牢固;
b)海上运输时绑扎要求应符合GB/T28399的相关规定;ZZZZ2
说明:
轮挡;
一绑扎带;
甲板面:
一起始固定点:选择轮胎一侧垂向切线与承载面的交点:B
中间固定点:选择与起始固定点A对称的轮胎另一侧垂向切线与承载面的交点:JT/T1194—2018
尾部固定点:选择沿起始固定点A过中间固定点B方向,与甲板在纵向距离20cm~50cm处的交点。图1三点式绑扎
其他运输条件下应采用斜向式绑扎,绑扎带的拉力方向应指向车轮中心;绑扎带拉力在水平面的垂直投影应与车辆的对称纵轴线保持30°~60°的夹角,见图2;轴
图2斜向式绑扎俯视图
e)绑扎带拉力在侧面的垂直投影应与车辆的对称纵轴线保持30°~60°的夹角,见图3:+2轴
绑扎穿带
图3斜向式绑扎侧视图
JT/T-1194—2018
承运人有其他要求时,应按照其要求执行。f)
8.4对铝制轮毂绑扎时,应使用绑扎穿带,以免损坏轮毂。8.5绑扎时应使用4股以上绑扎材料对商品车前后两侧的轮胎进行对称绑扎。8.6绑扎材料不应接触到车身其他部件,绑扎材料之间不应互相交叉、打结。8.7绑扎后应检查绑扎是否收紧、牢固。8.8轮挡在放置和移除时应避免碰触轮胎以外的车身。8.9拆除绑扎时,应避免碰触车身漆面9
检查交接
商品车交接前,接车方应通过目视的方法对运输的商品车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a)表面外观;
b)车厢门封签;
c)其他与托运人特别约定的内容。9.2检查时交车方应在现场对接车方的检查结果进行确认。9.3装卸方与接车方为同一方时应在滚装前完成商品车的检查:装卸方与交车方为同一方时,接车方应在滚装后完成商品车的检查9.4商品车的检查应选择空间充足的区域保障作业人员与车身保持1m的视距。若作业区域狭小,交接方应指定就近的检查区域。
9.5接车方检查发现有车辆质损(参见附录B)时,应在交车方确认后,对商品车的车辆识别代码、商品车的质损部件名称与质损类型进行记录。9.6下列情况接车方不应接收:
a)无运输信息的商品车;
b)无质损记录的质损商品车。
9.7滚装作业结束后,交接双方应对该装卸批次的商品车数量和交接检查的质损情况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商品车运输标识示例
表A.1给出了商品车运输标识的示例表A.1
航次/车次(VoyageNo.)
托运人(Shipper)
承运人(Carmier)
参考号(Reference No.)
车辆识别代码(VIN)
启运地(Departure)
尺寸(Dimensions)
条码(BarCode)
商品车运输标识示例
收货人(Consignee)
品牌名称(BrandName)
件数编号(SerialNumber)
目的地(Destination)
重量(Weight)
JT/T1194—2018
JT/T1194—2018wwW.bzxz.Net
表B.1给出了商品车运输质损类型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商品车运输质损类型
序号质损类型
(表面无损)
(表面受损)
注:1
现象描述
材质面有轻微伤及
表面痕迹(对钣金:未
伤到底漆,未变形)
材质面有伤及表面
痕迹(对钣金:伤到底
漆,但未变形)
材质面有较严重伤
及表面痕迹(对钣金:
伤到钣金,但未变形)
材质面产生凹坑,
表面无损(对钣金:表
面漆丝未损伤)
材质面产生凹坑,
表面受损(对钣金:表
面漆丝受损伤)
材质面有严重伤及
表面痕迹(对钣金:伤
到钣金,产生局部变
材质面被穿透
材质面有轻微裂开
材质部件某部分完
全断落
材质面严重裂开,
一端已不连接,或撕
开两条边以上
面漆层;2
底漆层;3-
钣金层
商品车运输质损类型
质损类型
非要求
现象描述
玻璃、镜面破碎
条形物件产生不能
恢复的弯折
零部件松动
功能丧失
车辆零部件以及备
胎、工具箱、钥匙、合
格证等随车附件遗失
车厢内部、行李箱
内部任何部位和附
某部分颜色与周边
颜色差异,且不能以
清洗恢复
零部件被更换成非
出厂要求的部件
部件表面与其他物
质发生化学反应,造
成变质
以上类型以外的其
他运输质损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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