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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687-2007

中文名称: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菠菜操作指南

所属省份: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10-09

实施日期:2007-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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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080.01

中标分类号:B31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菠菜良好农业规范操作指南,包括产地环境条件、生产过程监控管理措施、农药残留控制、有害物质管理及溯源体系建设等内容,适用于山东省出口菠菜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DB37/T687-2007 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菠菜操作指南 ICS 67.080.01 B31 山东省地方标准 发布与实施信息: 2007-10-09 发布 2007-11-01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起草单位:山东省植物保护总站、烟台市植物保护站、莱阳市植物保护站、寒亭区植物保护相关单位。 起草人:李明立、宋姝娥、嵇俭、缪玉刚、华则科、曹虎春、刘会海、刘三伟等。 当进口国菠菜质量安全标准发生变化,或需采用新的生产技术时,应由植物保护等有关专家及时修订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菠菜产地环境条件要求和各生产环节的监控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出口菠菜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修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但鼓励研究使用最新版本。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6715.5 瓜菜作物种子 叶菜类 GB/T 18407.1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 NY/T 5089 无公害食品 菠菜 NY/T 5090 无公害食品 菠菜生产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农药残留(pesticide residue) 残留在农产品中的微量农药原体及其有毒代谢物和降解物的总称。 3.2 有害物质(malfeasance matter) 对人、生物及环境具有毒害作用的硝酸盐、亚硝酸盐、磷酸盐、重金属等物质。 3.3 危害分析(hazard assessment) 对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风险进行判断与评估。 3.4 溯源体系(system of trace to the source) 作物从种植(包括生产基地选择)到收获全过程农事活动原始记录体系。 3.5 有害生物(pest) 危害植物或植物产品的病原微生物、害虫、杂草等生物。 3.6 有害生物综合管理(IPM) integrated pest management。 3.7 安全间隔期(PHI) 最后一次施药到作物收获之间的天数。 4 记录保留 种植者应保留菠菜各生产环节原始记录(见附录A),以证明农事操作符合本标准要求,从而完善溯源体系。相关记录应至少保留2年或更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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