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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1297-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1297-2019

中文名称:港口桅杆起重机安全规程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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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港口 起重机 安全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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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号:JT/T 1297-2019
标准名称:港口桅杆起重机安全规程
英文名称:Safety code for the harbour derrick crane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9-12-24
实施时间:2020-03-01
标准大小:1.55M
标准介绍:本标准规定了港口梳杆起重机在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与保养检验与维修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件杂货和散货等装卸作业的港口桅杆起重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22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GB/T1229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
GB/T1230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
GB/T3098.1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3098.2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
GB/T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5226.32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32部分:起重机械技术条件
GB/T5972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6067.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
GB8918重要用途钢丝绳
GB/T10051.1起重吊钩第1部分:力学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臂架起重机分技术委员会( SACTC227/S04)提出并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武桥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微特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理工大学、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大连博瑞重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德文、熊壮、任继新、邹云飞、赵微、李彬、张雁、黎杰、徐章一谢岗、沈润屈福政、刘元利、张艳波、章毅军、刘熊、代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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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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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220.40;53.0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1297-2019
港口稳杆起重机安全规程
Safety code for the harbour derrick crane2019-12-2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20-03-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整机要求
地锚、基座和基础
金属结构
机构与主要零部件
司机室
电气系统
安全装置
安装与试验
使用与保养
检验与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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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129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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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C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JT/T1297—2019
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臂架起重机分技术委员会(SAC/TC227/SC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武桥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微特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理工大学、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大连博瑞重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德文、熊壮、任继新、邹云飞、赵激、李彬、张雁、黎杰、徐章一、谢岗、沈讽、届福政、刘元利、张艳波、章毅军、刘熊、代鑫。Ⅲ
1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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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稳杆起重机安全规程
JT/T1297—2019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榄杆起重机在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与保养、检验与维修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件杂货和散货等装卸作业的港口杆起重机。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GB/T1228
GB/T1229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
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
GB/T1230
GB/T3098.1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2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GB/T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5226.32
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32部分:起重机械技术条件GB/T5972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 6067.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8918重要用途钢丝绳
GB/T10051.1
起重吊钩第1部分:力学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起重吊钩第2部分:锻造吊钩技术条件GB/T 10051.2
GB/T 10051.3
起重吊钩第3部分:锻造吊钩使用检查GB12602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
GB/T20118
钢丝绳通用技术条件
GB/T20303.1起重机司机室和控制站第1部分:总则
GB/T26558—2011榄杆起重机
GB/T28264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GB/T31052.7起重机械检查与维护规程第7部分:枪杆起重机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25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JGJ82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3整机要求
3.1港口榄杆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工作环境条件应符合GB/T26558的规定3.2起重机安全设计应符合GB/T3811和GB/T26558的规定3.3起重机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技术文件和GB/T26558的要求施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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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在起重机明显位置处应设置产品标牌,标牌应注明起重机名称、型号、额定起重量、制造厂名、制造年份等。
3.5起重机噪声应满足GB/T26558的规定。4地锚、基座和基础
4.1起重机臂架、杆、斜撑、地梁和卷扬机的基座和缆绳应可靠锚固。对起重机的全部锚固点进行设计和安装时,应保证GB/T26558一2011中5.2规定的计算载荷在各错固点的水平力、垂直力所产生的最不利组合情况下,各锚固点不应有松动、滑移和沉陷现象4.2对固定安装的起重机,生产商应提供全部锚固点的锚固载荷数据;对于不固定安装的起重机,锚固载荷数据应由相关专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计算确定。4.3地锚与基座的形式应与起重机安装位置的场地情况、基础情况相适应。4.4起重机安装位置基础的设计、施工应符合GB/T26558的规定4.5设置地锚的基础以及安装臂架、杆、斜撑、地梁和卷扬机基座的基础应平整坚实、无积水,基座与基础应接触良好。
4.6埋置式地错锚的设计、施工应符合GB/T26558的规定4.7选择建筑物的角柱作为地锚时,应按CB/T26558的规定校核角柱的强度,并获得建筑物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且须对用作地锚使用的建筑物的角柱做适当的保护4.8各种地锚应有足够的抗拉安全裕度,常用地锚的结构形式及计算应符合GB/T26558的规定。5金属结构
5.1起重机金属结构的材料应符合GB/T3811和GB/T26558的规定。5.2起重机金属结构件的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GB/T6067.1和GB/T26558的规定,5.3起重机主要受力结构件的螺栓连接部位宜采用符合GB/T1228、GB/T1229和GB/T1230规定的高强度螺栓副技术要求。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满足JGI82的规定,并在相应图纸和安装说明书中标出预紧力或预紧力矩及允许偏差。5.4普通螺栓副应符合GB/T3098.1和GB/T3098.2的规定。普通螺栓连接应采用可靠的防松措施。
5.5起重机的梯子、平台和栏杆等结构件组成的检修作业通道的设置应符合GB/T3811和GB/T6067.1的规定。
6机构与主要零部件
6.1一般要求
6.1.1承受位能性载荷的工作机构传动零部件之间的连接失效时,应有防止载荷突然下坠的安全措施。
2起重机采用液压缸驱动的步履式运行机构时,运行机构应设有锁定装置。在起重机停止运行6.1.2
时,起重机应能通过锁定装置锁定在轨道上,6.1.3对人体可能造成危险的运动(转动)零部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设置防护罩或警示牌。6.2吊钩
6.2.1锻造吊钩应有制造单位的产品检验合格证,并符合GB/T10051.1的规定。吊钩应设有防止意2
外脱钩的保险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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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起重机不应使用铸造吊钩。6.2.3锻造吊钩的标志应永久、清晰。标志的内容应符合GB/T10051.2的规定。锻造吊钩的缺陷及磨损处不应补焊。6.2.4
锻造吊钩达到GB/T10051.3的有关报废指标时应更换6.2.5
片式吊钩的缺陷不应补焊,片式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a)
产生裂纹;
危险断面的总磨损量达到名义尺寸的5%;每一钩片侧向变形的弯曲半径小于板厚的10倍。c
6.3钢丝绳及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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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应符合设计要求与CB/T20118和CB8918的规定,并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符合GB/T26558的要求。6.3.2
钢丝绳应依据GB/T5972进行维护、保养、安装、检验和报废6.3.3
钢丝绳端部固定连接应牢固可靠,应正确使用套环、楔块、楔形套、金属套压制接头、绳卡、卸扣6.3.4
等钢丝绳附件。钢丝绳端部连接的安全要求应符合CB/T6067.1和GB/T26558的相关规定。6.3.5缆绳(静态绳)应符合设计要求与GB/T26558的规定。当吊钩处于最低工作位置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不应少于两圈。6.3.6
6.3.7运动绳不应接长使用。
6.4滑轮、卷筒
6.4.1起升机构、变幅机构用的滑轮和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符合CB/T26558的规定多层缠绕钢丝绳的卷筒宜用折线绳槽,否则应采用排绳装置,卷简两侧边缘的高度应超过最外6.4.2
层钢丝绳,其值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6.4.3滑轮应设置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或结构,其与滑轮本体的间隙应符合CB/T6067.1的要求。6.4.4滑轮、卷筒应依据GB/T6067.1的规定对其进行定期检验或报废6.5制动器
6.5.1起重机的各工作机均应装设制动器,起升机构、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应是常闭的。6.5.2制动器的安全系数应符合CB/T26558的要求。6.5.3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宜在卷简上装设安全制动器,一旦出现传动装置故障时,制动器应能安全地支持住载荷。安全制动器与其他制动器的动作时序应能自动控制,防止产生不当的运动冲击载荷6.5.4宜选择对制动衬垫磨损有自动补偿功能的制动器,制动器工作时制动轮和制动衬垫的实际接触面积不应小于理论接触面积的70%6.5.5采用常闭式制动器可360°回转的起重机在非工作状态时应可通过手动方式解除制动,并确保臂架能随风转动。
6.5.6制动器零件的更换及制动器的报废应符合GB/T6067.1的要求。6.6传动齿轮
传动齿轮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齿轮塑性变形造成齿面的峰或谷比理论齿形高于或低于齿轮模数的20%。b)齿轮折断大于等于齿宽的1/5,齿轮的裂纹大于等于齿宽的1/8。cwwW.bzxz.Net
齿面点蚀面积达轮齿工作面积的50%:或20%以上的点蚀坑面积的最天尺寸达0.2模数: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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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起升、变幅机构的20%的点蚀坑深度达0.1模数;或对于其他机构的20%的点蚀坑深度达0.15模数。
齿面胶合面积达工作面积的20%且胶合沟痕的深度达0.1模数。d
齿面剥落的判定准则与齿面点蚀的判定准则相同。e
对于起升、变幅机构齿根两侧磨损量之和达0.1模数:对手其他机构齿根两侧磨损量之和达0.15模数。
7司机室
司机室应满足GB/T20303.1和GB/T6067.1的相关规定7.1
7.2对于具有回转功能的起重机,司机室应能与回转部分同步回转7.3
司机室的位置不应设在臂架的正下方。司机室结构应安全可靠,顶部应能承受2.5kN/m2的静载荷。司机室与支承部分的连接应牢固。7.4
司机室内操作装置的布置应能避免发生误操作的可能性司机室的窗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或相当的材料,并应只能从司机室里面安装。7.7
司机室应设隔热层和绝缘防滑地板,7.8
司机室的构造与布置应有良好的视野,并便于操作和维修,司机室应设门锁、电铃或警报器、8电气系统
8.1一般要求
8.1.1电气系统的安全设计选型和安装应符合CB/T3811、GB5226.2、CB/T6067.1、CB50256和GB/T26558的相关规定
8.1.2电气设备应保证起重机的传动性能和控制性能准确可靠。在安装、维修、调整和使用中不应任意改变电路,避免安全装置失效8.1.3电气设备防护等级室内不应低于IP23,室外不应低于IP55,对非防水型的电气设备应设有防水装置。
电气柜内应有布线图,并在明显位置设置功能标识和警示牌。8.1.4日
8.1.5电气设备安装后的交接试验应符合GB50150的规定8.2电气控制与操纵
8.2.1联动台上的操作手柄应具有零位自锁功能。8.2.2电气控制设备和元件宜置于柜内吊钩升降应可靠、平稳,重大件起重机应具有低速下降功能8.2.3
8.2.4电气控制系统中应设有报警声响信号,声效应灵敏、可靠。8.3电线、电缆
电线电缆的选择与敷设应符合GB/T3811和GB/T26558的要求8.3.2用作保护电缆的金属管应经防腐处理,电缆紧固件、支承、托架和附件均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或进行有效的防腐处理。
8.3.3电缆两头应有明确的编号并符合原理图或布线图的要求。8.3.4应采用铜芯多股线,采用多股单芯线时,截面积不应小于1.5mm,柜内可编程控制器(PLC)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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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导线截面积不应小于0.5mm2,柜外电缆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28.3.5电气设备的外部连接线应采用橡胶绝缘导线。JT/T1297—2019
8.3.6动力、控制和信号回路、照明回路应分别布线,并避免相互间干扰,接线端子应分开连接8.4集电器
8.4.1回转处采用集电器供电的起重机,集电滑环应满足相应电压等级和电流容量的要求。每个滑环至少有一对电刷,电刷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8.4.2集电器的设计应方便维护与检查。8.5电阻器
电阻器应安装手通风散热处,当采用敲开自然冷却形式时,应有防护外罩,8.6照明、信号
8.6.1司机室、通道、机房、电气室应有照明设施,平均照度不应小于301x。照明电路电压不应大于250V,其供电不应受停机的影响。8.6.2在起重机上设置对作业面的照明时,照度不应低于301x,并应为照明灯增设防震措施8.6.3不应使用金属结构当作照明线路的回路。8.6.4可移动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交流供电应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不应使用自耦变压器直接供电。
8.6.5顶部或运动臂高于30m的起重机,其最高点及臂端应装红色的障碍指示灯,指示灯供电不应受停机影响。
8.6.6司机室(或操纵装置上)应装设总电源开合状态信号、超起重量、超起重力矩和机构运行极限位置的报警或信号指示。
8.7接地与防雷
8.7.1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电缆金属外皮、安全照明变压器等均应可靠接地8.7.2整机接地电阻应符合CB/T6067.1的规定。8.7.3具备整体金属结构的部分,其金属构架可用作接地干线,在金属结构非焊接处较多的部位,应设接地干线,
8.7.4可开启的控制柜门应以软导线与接地金属构件可靠连接。回转部分电气设备接地不应通过回转支承和运行台车支承来实现8.7.5
8.7.6当起重机臂架端部离地面高度超过30m时应安装避雷针,针体至少高出红色的障碍指示灯300mm。
8.8电气保护
8.8.1起重机应设有短路、过流、过压、欠压、失压、电源错相、断相及零位保护。8.8.2
司机室应设有可供司机操纵的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便于司机切断控制及动力电源,安全停车。
电源进线处应设标记明显的主隔离开关或采取其他有效隔离措施,8.8.3日
8.8.4终点开关应动作灵敏、可靠,能在限定位置准确地停止机构运动,但机构可作反向运动。8.8.5限位开关动作应灵敏、可靠,能有效地发出警告及控制信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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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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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起重机应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应符合GB/T28264的要求。安全监控管理系统中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所有安全联锁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与GB/T6067.1的规定。9.2起重量限制器
9.2.1起重机应设有起重量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应符合GB12602的有关规定。9.2.2当实际起重量超过95%额定起重量时,起重量限制器宜发出报警信号(机械式除外)。9.2.3当实际起重量在100%~110%的额定起重量之间时,起重量限制器起作用,此时应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但应允许机构作下降运动。9.3起重力矩限制器
9.3.1额定起重量随工作幅度变化的起重机,应装设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应符合CB12602的有关规定
9.3.2当实际起重量超过实际幅度所对应的起重量额定值的95%时,起重力矩限制器宜发出报警信号。
当实际起重量大于实际幅度所对应的额定值但小于110%的额定值时,起重力矩限制器起作9.3.3
用,此时应自动切断不安全方向(上升、幅度增大或这些动作的组合)的动力源,但应允许机构作安全方向的运动。
9.4限位装置
9.4.1起重机在轨道上每个运行方向应装设行程限位开关。行程限位开关与撞块位置的确定应充分考虑起重机的制动行程。
9.4.2变幅机构应设置幅度限位与防止臂架向后倾翻的装置。幅度限位应在臂架俯仰行程的极限位置处设臂架低位置和臂架高位置的幅度限位器。防止臂架向后倾翻的装置应保证当变幅行程开关失灵时,能阻正臂架向后倾翻。变幅机构应设置幅度指示器。9.4.3起重机需要限制回转范围时,回转机构应设置回转角度限位器。9.4.4起重机应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当吊具起升到设计规定的上极限位置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切断向外变幅回路的电源,但应有下降运动、向内变幅运动。在此极限位置的上方,还应留有足够的空余高度,以适应上升制动行程的要求。需要时,还应设下降深度限位器,当吊具下降到设计规定的下极限位置时,应能立即切断下降电源9.4.5使用牵引机构牵引吊重,使吊具在包含臂架中心线的垂直平面内偏离吊具自由状态的垂直投影点进行作业的起重机,当操作不当有使起升绳偏角β超出设计值[β的可能时,应装设起升钢丝绳偏角限制器。起升钢丝绳偏角限制器应符合GB/T26558的要求。9.5缓冲器
9.5.1起重机运行台车外端处应安装缓冲器。当起重机与轨道末端止挡架相撞时或起重机与其他起重机相撞时,缓冲器应保证起重机能平稳地停止而不产生猛烈冲击。9.5.2防止臂架向后翻的装置应设置缓冲器6
9.6风速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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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风速仪应安装在便于人员检查和观察处JT/T1297—2019
风速仪应灵敏、可靠,当风速达到警戒风速或起重机工作极限风速时,应能准确发出声光警报。9.6.2
防风安全装置
起重机防风安全装置应有效、可靠,且符合CB/T6067.1和GB/T26558的规定。10
安装与试验
起重机的安装应按相关文件规定及注意事项进行,并符合GB/T6067.1的相关规定10.1
10.2起重机安装后投入正式使用前应按GB/T26558的相关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使用与保养
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司机进行维护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司机对超载或物体质量不清楚时,不应进行操作司机操作时应遵守GB/T6067.1的相关规定起重机处手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保养,12
检验与维修
起重机经过大修、重新安装后,在交付使用前应进行检验12.1
12.2起重机在正常使用时应按CB/T31052.7的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12.3起重机在使用中宜按设备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应符合CB/T6067.1的相关规定12.4维修更换的零部件应具有不低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质12.5结构件焊补时,所用材料、焊条应符合设计要求。12.6起重机的维修应符合CB/T6067.1的相关规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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