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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645-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L 645-2017

中文名称:水利水电工程围堰设计规范

标准类别:水利行业标准(SL)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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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水利水电 工程 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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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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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号:SL 645-2017
标准名称:水利水电工程围堰设计规范
英文名称:Design code for cofferdam of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3-09-17
实施时间:2013-12-17
标准大小:33.5M
标准介绍:1.0.1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围堰设计,保证设计质量,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围堰设计,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围堰设计可参照执行。
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9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
围堰设计标准;
围堰型式;
围堰布置;
围堰结构设计;
堰基处理设计;
围堰安全监测;
围堰拆除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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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93.160
iiikAa~cJouakA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645--2013
水利水电工程围堰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cofferdam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of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2013-09-17发布
2013-12-17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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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水利水电工程围堰设计规范)2013年第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利水电工程围堰设计规范》(SL645-2013)为水利行业标准,现子以公布。标准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
围堰设计规范
标准编号
SL645--2013
替代标准号
发布日期
2013.9.17
实施日期
2013.12.17
水利部
2013年9月17日
TirkAa-cJouaka
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编制本标准。本标准共9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围堰设计标准:
围堰型式:
围堰布置:
围堰结构设计:
堰基处理设计:
围堰安全监测:
围堰拆除设计。
本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有3.0.1条3.0.2条3.0.4条3.0.5条、3.0.9条、6.2.3条、6.5.1条2款、6.5.2条4款。以黑体字标示,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本标准主编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良景
鄂双红
叶三元
徐唐锦
李勤军李陈超敏
倪锦初
熊焰余胜祥
饶志文
张拥军石裕
马永锋
万启宣杜泽金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马毓金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牟广丞刘永红
詹金环
基本资料
围堰设计标准
围堰型式
般规定
4.2土石围堰
4.3混凝土围堰
4.4其他型式围堰
5围堰布置
5.1般规定
5.2横向围堰布置
5.3纵向围堰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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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其他围堰布置
6围堰结构设计
般规定
6.2堰体结构
过水围堰水力计算
6.4渗流及渗透稳定计算
6.5稳定计算
6.6应力及变形计算
堰基处理设计
7.1般规定
7.2防渗设计
7.3其他处理
围堰安全测·
围堰拆除设计
TiikAacJouaKAa
附录A重力式混凝士围堰稳定及应力计算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iiiKAa~cJouakAa
1.0.1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围堰设计保证设计质量,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基础上,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围堰设计,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围堰设计可参照执行。1.0.3围堰设计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结构简单、施工方便、就地取材、易于拆除、利于环保的原则。应结合国情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
新工艺和新设备
1.0.4与永久建筑物结合的围堰,结合部分应同时满足永久建筑物设计要求
1.0.5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有以下标准《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码石坝设计规范》(SL25)
《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SL174)《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碾压式土石项设计导则》(SL189)《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SL28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碾压混凝土坝设计规范》(SL314)《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SL319)《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DL5077)《水电水利工程高压喷射灌浆技术规范》(DL/T5200)1.0.6水利水电工程围堰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01
iiiKAa~cJouaKAa
2基本资料
围堰设计应调查收集下列水文气象资料:实测项址河段汛期及枯水期流量,水位和水面比降资料2·各种频率全年和水期时段及分月最大流量计算值和典型洪水过程线,各种频率逐月月平均及枯水时段各月旬平均流量计算值。
3坝址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水库库容曲线:泄水建筑物进、出口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4根据工程施工条件,考虑上、下游梯级水库影响后的有关水文资料。
5天然河床糙率及河道泥沙资料。坝址周边相关溪沟水文资料。
7坝址降雨、冰情气温、水温、风速风向及雾日等气象资料。
2.0.2围堰设计应收集下列地形、地质资料1
实测坝址及围堰范围地形图地质图2坝址及围堰范围河床及两岸覆盖层的分布,层次,厚度,物质组成及其颗粒级配,覆盖层中软土层、粉细砂、湿陷性黄土、架空层、漂孤石层、相对隔水层等分布情况,覆盖层各层次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渗透特性和抗冲刷能力等3坝址及围堰范围河床及两岸岩体的岩层产状及地应力状况,断层,节理,软弱夹层的分布和特征,风化带,卸荷带的厚度及其特性,岩体工程地质分类及完整性评价,各类岩体的物理力学指标抗冲刷能力和建议的开控坡度,可利用建基岩体及岸坡的稳定性评价,项址及围堰范围两片不良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等。
4天然建筑材料的料场分布、储量、质量及开采、运输条2
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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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堰设计还应收集下列其他相关资料:永久建筑物相关设计资料。
施工期防洪、通航、供水、生态保护、灌溉、排冰等2
要求。
3:导截流模型试验、堰体材料试验等资料施工期水库临时淹没相关资料。5
坝址上下游水利水电工程运行情况及要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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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围堰设计标准
围堰级别应根据其保护对象失事后果,使用年限和围堰工程规模划分为3级、4级、5级,具体按表3.0.1确定。表3.0.1
围堰级别划分表
保护对象
有特殊要
求的1级永
久性水工建
1级、2级
永久性水工
建筑物
3级4级
永久性水工
建筑物
失泰后果
潼没重要城镇、工矿企业、
交通干线或推迟工程总工期
及第一台(批)机组发电,
造成重大灾害和损失
潼设没一般城镇、工矿企业
或影响工程总工期和第一台
(批)机组发电造成较大经
济损失
滴没基坑,但对总工期及
(批)机组发电影响
不大,经济损失载小
注1:表列四项指标均按导流分期划分,保护对象级别系按SL252划分。
(年)
围堰工程规模
围堰高度
【亿m)
栏中所列永久性水工建筑物
注2:有,无特殊要求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均系针对施工期而言,有特殊要求的1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系指施工期不应过水的土石坝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
注3:使用年限系指围堰每一导流分期的工作年限,两个或两个以上导流分期共用的围堰,如分期导流一期,二期共用的纵向国堰,其使用年限不能叠加计算。
注4:围堰工程规模一栏中,围堰高度指挡水围堰最大高度,库指堰前设计水位所拦蓄的水量,两者应同时满足。3.0.2
当围堰工程根据表3.0.1指标分属不同级别时,应以其iiiKAa~cJouaKAa
中最高级别为准。但列为3级建筑物时,至少应有两项指标符合要求。
3.0.3下列情况下的围堰级别可适当调整:1施工期利用围堰挡水发电时,根据围堰挡水位下相应库容及其失事后果,围堰级别可适当提高。2当4级、5级围堰地基地质条件复杂、或失事后果较严重、或有特殊要求而采用新型结构时,其结构设计级别可提高一级,但设计洪水标准不提高。
3当按表3.0.1和上述规定所确定的级别不合理时,可根据工程具体条件和施工导流阶段的不同要求,经过论证,予以提高或降低。
3.0.4当围堰与永久建筑物结合时,结合部分的结构设计应采用永久建筑物级别标准。
3.0.5过水围堰应按表3.0.1确定建筑物级别,表中各项指标应以挡水期工况作为衡量依据。3.0.6保护导流建筑物施工的围堰(包括预留岩坎),其建筑物级别可为5级
3.0.7预留者坎(塞)作为临时挡水建筑物时,其级别应按表3.0.1确定,表中围地工程规模一栏的围最高度应取岩坎(塞)承受的最大水头,库容应取岩坎(塞底部高程以上对应的水库库容。3.0.8在已建堤防上破口新建穿堤建筑物时,穿堤建筑物宜在枯水期内完成。需跨汛期运用的围堰,不应降低所在堤防的防洪标准。
3.0.9围堰工程设计洪水标准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级别在表3.0.9规定幅度内选择。对围堰级别为3级且失事后果严重的工程,应提出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的工程应急措施。3.0.10在下列情况下,围堰工程洪水标准可采用表3.0.9中的上限值:
河流水文实测资料系列小手20年或工程处于泰雨中心区。
围堰类型
土石结构
iiiKAa~cJouakAa-
混凝土,浆砌石结构
围堰工程洪水标准
单位:重现期(年)
围堰工程级别
2采用新型围堰结构型式。
处于关键施工阶段,失事后可能导致严重后果5
4导流工程规模、投资和技术难度在采用上限值与下限值时相差不大。
5在围堰级别划分中指标接近本级别上限。3.0.11当枢纽所在河段上游建有水库时,围堰采用的设计洪水流量应考虑上游梯级水库的调蓄及调度的影响:若利用上游梯级水库的调蓄及调度作用降低设计洪水流量时,应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3.0.12围堰修筑期间,各月的修筑最低高程应以安全拦挡下月围堰设计洪水重现期最大设计流量为准,经过论证也可适当降低。土石围堰基础防渗施工平台的设计洪水标准可适当降低。3.0.13过水围堰的挡水标准应结合水文特点、施工工期挡水时段、围堰结构型式,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在3~20年重现期范围内选定。当水文系列不小于30年时,也可根据实测流量资料分析选用。
3.0.14过水围堰过水时的洪水标准应根据过水围堰的级别和表3.0.9选定。当水文系列不小于30年时,也可按实测典型年资料分析选用。并应通过水力计算或水工模型试验,采用围堰过水时最不利流量作为设计依据。
3.0.15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工程进出口设置围堰时,围堰挡水标准应根据工程重要性、失事后果等因素,在该时段5~20年重现期范围内选定。
TTikAa-cJouakAa
4围堰型式
4.1一般规定
4.11围堰型式应根据施工导流方、地形地质条件、建筑材料来源施工进度要求及施资源配置等在土石围堰混凝土围堰及其他型式围堰中选择。
4.12围堰型式应通过比较选定。当地材料丰富时,宜优先选用土石围堰。
4.2土石围堰
421土石围堰按填筑材料可分为均质土围堰和士石混合围堰:按堰体防渗体可分为墙围堰,心墙围堰等。堰体及防诊体型式应根据其布置条件、地形地质条件、工期和造价等因素综合比选确定。
422十石围堰堰体防渗材料应根据料源情况堰基防诊型式施工条件及环保要求等综合比选确定。1土工膜具有造价低、施工方便、利于环保等优点,在挡水水头不超过35m时宜优先选用
2当地土料储量丰富,满足防渗要求,且开采条件较好时,可用做围堰防渗体材料。
3可选用混凝土防渗墙、高喷防渗墙、沥青混凝土防渗墙、钢板桩心墙、混凝土心墙等防渗型式。42.3十石过水围堰的型式应根据围堰过水时的水力条件堰基覆盖层厚度,围堰施工工期要求等条件综合分析确定。43混凝士围堰
43.1混凝土围堰宜修建在岩基上,适用于基础覆盖层薄的河床。选用混凝土围堰时,应综合分析导流建筑物的布置,导流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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