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0191-2012
中文名称: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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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构筑物
抗震
设计规范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 50191-2012.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special structures.
1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并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构筑物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或完全丧失使用功能,减少经济损失,制定本规范。
1.0.2 GB 50191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9度地区构筑物的抗震设计。
1.0.3 按本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构筑物,在50年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抗震设防目标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觱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地震影响时,结构的损坏经一般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应发生整体倒塌。
1.0.4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构筑物,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1.0.5 抗震设防烈度和设计地震动参数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并按批准文件采用。
1.0.6 抗震设防烈度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的地震基本烈度,或采用与本规范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对应的烈度值。已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场地,宜按经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
1.0.7 构筑物的抗震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
地震基本烈度 basic seismic intensity
在50年期限内,一般场地条件下,可能遭遇的超越概率为10%的地震烈度值,相当于475年一遇的烈度值。
2.1.2
抗震设防烈度 seismic precautionary 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下,取地震基本烈度。
2.1.3
抗震设防 标准 seismic precautionary criterion
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标准内容
UDC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191-2012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special structures
2012-05-28发布
2012-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2年10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2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92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GB50191—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中的部分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GB50191—9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发行。
前言
本规范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一~二〇〇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GB50191—93进行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通过调查总结设计经验和国内外地震破坏实例,开展专题试验研究和计算分析,吸收近年来的工程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设计、勘察、科研、教学等单位和专家意见,经多次讨论、修改、试设计和经济分析后定稿。
本规范共分25章和1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场地、地基和基础、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框架结构、锅炉钢结构、筒仓、井架、井塔、双曲线冷却塔、电视塔、石油化工塔型设备基础、焦炉基础、运输机通廊、管道支架、浓缩池、常压立式圆筒形储罐基础、球形储罐基础、卧式设备基础、高炉系统结构、尾矿坝、索道支架及挡土结构等。
本次修订内容包括:
1. 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等协调并作相关修订;
2. 调整了场地类别划分和特征周期取值;
3. 除尾矿坝和挡土结构外,统一按多遇地震进行地震作用计算,不再划分AB水准;
4. 修改阻尼比计算修正公式,给出钢结构在多遇地震和罕遇地震下的阻尼比值;
5. 取消钢筋混凝土锅炉构架,增补锅炉钢结构;
6. 增加钢并塔、索道支架和挡土结构等构筑物的抗震设计;
7. 完善和修订各类构筑物的抗震验算和抗震构造措施。
本规范中以星体字标注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进行解释,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执行过程中,各单位应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反馈至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管理组(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邮政编码100088,Email: GB50191@sohu.com),供今后修订参考。
主编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上海宝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治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治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中国石化洛阳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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