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9059-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9059-2020
中文名称: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有害物质释放量的测定 环境测试舱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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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运动场
合成
材料
面层
有害物质
释放
测定
环境
测试
舱法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39059-2020.Determination of harmful substance emissions from synthetic sports surfaces-Environmental chambers method.
1范围
GB/T 39059规定了用环境测试舱测定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有害物质释放量的方法。
GB/T 39059适用于室外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有害物质释放量的测定,其他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有害物质释放量的测定也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18204.2-2014 公共场所 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GB/T 31107-2014家具中挥 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现浇型面层 in-situ casting surface
将高分子原料和其他原料在现场浇筑铺装的面层。
[GB 36246-2018,定 义3.2]
3.2
预制型面层 prefabricated surface
按一定的生产工艺流程将高分子合成材料预先制备成一定厚度的卷材或块材,至现场粘结或拼装的面层。
[GB 36246-2018,定 义3.3]
3.3
人造草面层 artificial turf surface
以类似天然草的合成纤维经机械编织固定于底布上所形成的合成材料面层。
[GB 36246-2018,定 义3.4]
3.4
空气交换率 air exchange rate
每小时进人环境测试舱的洁净空气体积与环境测试舱有效容积之比。
注:改写GB 18587-2001,定义3.2。
3.5
材料/舱负荷比 product loading factor
试样曝露表面积和舱内有效的容积之比。
标准内容
ICS83.140.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9059—2020
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有害物质释放量的测定环境测试舱法
Determination of harmful substance emissions from synthetic sports surfaces-Environmentalchambersmethod
2020-09-29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01-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环境测试舱
试样的制备
结果的计算
检出限
精密度
检测报告.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规范性附录)
附录E(规范性附录)wwW.bzxz.Net
附录F(规范性附录)
参考文献
环境测试舱空气混合效率的测定环境测试舱回收率的测定
样品的选取、包装、运输和存储醛酮类目标物的采集分析方法
二硫化碳的采集分析方法,
GB/T39059—2020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采集分析方法..1720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T39059—2020
本标准由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4)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华纳通标(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中检华纳(北京)质量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河南省核工业放射性核素检测中心、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岛科兴教育装备有限公司、东莞精准通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泰山体育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固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堂正格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海纳特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创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秦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升微机申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市长河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绿能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江苏银河化轻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车燕萍、韩震雄、俞海勇、张滨、顾嘉赞、戚春元、沈忆、孟杰、郑存哲、李弘毅、冉文生、魏俊锋、荣耀、孙银生、尚亚妮、王茂旗、欧阳军、乙志静、孔瑞芳、周高怀、下志勇、丁维铎、唐庆忠、宋薇、肖华、包海松、高启星、夏可瑜、赵文海、徐军、孙清峰、方丽、彭凯、余意、张云忠、陆军荣、宋伟、徐昌炜、王晓明、刘丽、盛露倩。m
1范围
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有害物质释放量的测定
环境测试舱法
GB/T39059—2020
本标准规定了用环境测试舱测定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有害物质释放量的方法本标准适用干室外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有害物质释放量的测定,其他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有害物质释放量的测定也可参照使用。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干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干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干本文件。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
GB/T18204.2一2014公共场所卫牛检验方法GB/T31107一2014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用气候舱通用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in-situ castingsurface
现浇型面层
将高分子原料和其他原料在现场浇筑铺装的面层[GB36246—2018,定义3.2]
预制型面层
prefabricated surface
按一定的生产工艺流程将高分子合成材料预先制备成一定厚度的卷材或块材,至现场粘结或拼装的面层。
[GB36246—2018,定义3.3
人造草面层
artificial turf surface
以类似天然草的合成纤维经机械编织固定底布上所形成的合成材料面层。[GB36246—2018,定义3.4]
airexchangerate
空气交换率
每小时进入环境测试舱的洁净空气体积与环境测试舱有效容积之比。注:改写GB18587—2001,定义3.2。3.5
product loading factor
材料/舱负荷比
试样曝露表面积和舱内有效的容积之比。1
GB/T39059—2020
[GB18587—2001,定义3.3]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otalvolatileorganiccompounds;TVoc利用TenaxGC或TenaxTA采样,非极性色谱柱(极性指数小干10)进行分析,保留时间在正已烷和正十六烷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GB/T18883—2002.定义3.3
注:进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定量计算时,除苯、甲苯、对(间)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乙苯、乙酸丁酯、十一烷之外,其他物质以甲苯的响应因子计算。3.7
背景浓度backgroundconcentration环境测试舱内不放试样,空载时目标化合物的浓度。注:改写GB/T29899—2013,定义3.15。3.8
采运空白浓度travelblankconcentration随采样吸附管进行存储、转移等操作且不进行空气采样的吸附管中目标物的分析质量与对应采样体积的比值。主要鉴别采样吸附管自身污染,及外部环境对采样吸附管的去塞、具塞、密闭转移期间的污染情况。
注:改写GB/T29899—2013,定义3.163.9
emissionfactor;EF
释放量
在测试条件下,单位面积试样单位时间释放的目标物的质量。4原理
将试样置干指定温度、湿度和空气交换率等运行条件的环境测试舱中,经过一定的平衡时间之后通过检测舱内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确定试样的有害物质释放量。5环境测试舱
5.1环境测试舱基本结构
环境测试舱由密封舱体、洁净空气净化系统、空气温湿度调节控制及监控系统、流量调节控制装置、空气采样系统等部分组成,舱体的有效容积为50L~200L(含50L和200L),舱体内壁、风扇和密封件应由低释放和低吸附材料组成,舱壁及舱门应具有有效的热绝缘,以避免不可控制的热量交换,防止舱体内结露,
环境测试舱结构如图1所示。
说明:
1—空气进气口;
2—空气过滤器;
3——空气温湿度调节系统;
4——空气气流调节器;
5——空气流量调节器;
6—密封舱:
5.2环境测试舱压力要求
7—试样;
-温度和湿度传感器;
GB/T39059—2020
9—温度和湿度的监测系统;
10——排气口;
11——空气取样的集气管。
图1环境测试舱示意图
环境测试舱在运行的过程中密封舱应保持相对外界空气(10士5)Pa的正压力。5.3环境测试舱密闭性要求
环境测试舱密闭性应符合GB/T31107一2014,4.1.2的规定。环境测试舱密闭性的测定参见GB/T31107—2014,5.2.2。
5.4环境测试舱空气混合效率要求环境测试舱的空气混合效率应不小干80%。环境测试舱空气混合效率的测定参见附录A。环境测试舱回收率要求
以甲苯和十二烷计,环境测试舱的回收率应大于80%。环境测试舱回收率的测定参见附录B。环境测试舱洁净空气要求
环境测试舱应配备空气净化装置,所供给洁净空气中甲醛质量浓度不大于6ug/m\,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质量浓度不大于50μg/m,其他单一目标污染物质量浓度不大于5ug/m。6试样的制备
样品选取、包装、运输和存储应按附录C的规定进行。6.1
6.2试样制备时,应避免交叉污染,测试环境保持清洁通风。3
GB/T39059—2020
6.3对于现场挖取的样品,制样前应去除底层附着物,以避免基础层对面层试样可能的污染6.4试样应从距样品边缘至少20mm处按要求的面积进行截取,并将试样的切割表面及底面用铝箔包覆。
6.5按式(1)计算试样的材料/舱负荷比L,保证其材料/舱负荷比为(0.4土0.02)m2/m\。L=A./V。
式中:
L一试样的材料/舱负荷比,单位为平方米每立方米(m2/m\);A。一一试样的上表面曝露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V。一环境测试舱的有效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1)
6.6试样制备后应用密封袋密封后置干温度(23土2)℃的环境中进行24h的预平衡,之后置于环境测试舱内进行测试。
7步骤
7.1环境测试舱运行条件
环境测试舱运行条件如下:
空气温度(60土2)℃;
一空气相对湿度(5士2)%;
一空气交换速率(1土0.01)h-1;-试样表面空气流速0.1m/s~0.3m/s;材料/舱负荷比(0.4土0.02)m/m2。7.2环境测试舱的准备
测试前对环境测试舱进行清洗,首先用碱性清洗剂(pH≥7.5)清洗舱内壁,再用符合GB/T6682规定的二级水擦洗舱内壁2次~3次,散开舱门,开启风扇至舱体风干。7.2.2亦可采用高温清洗的方式,使用经过清洁处理的空气对密封舱空间进行高温清洁,确保所有与密封舱空间大气发生接触的内表面温度均超过180℃,自达到加热温度起,反复换气清洁4h,以降低密封舱空间内残留污染物的浓度。7.2.3清洗完毕,关闭舱门,按7.1规定的条件运行环境测试舱,在环境测试舱运行6次换气之后,进行环境测试舱背景浓度的测定。
7.2.4当舱内甲酵背景浓度不大干6μg/m,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背景浓度不大于50ug/m,其他单一目标污染物背景浓度不大于5ug/m时方可进行下一步测试。7.3试样的平衡
7.3.1将试样(6.6)放人环境测试舱居中位置,散发面应水平向上,使空气气流均匀地从试样表面通过,并迅速关闭环境测试舱舱门。
7.3.2以试样放人环境测试舱的时刻为试样平衡开始时间。7.4舱内空气采样
7.4.1试样在环境测试舱内平衡(24土1)h之后进行舱内空气采样分析,应在1h内完成所有空气采样。
7.4.2将恒流大气采样器与吸附管或吸收瓶连接,吸附管或吸收瓶采样端与环境测试舱采样口连接,4
使用恒流大气采样器采集环境测试舱内空气。GB/T39059—2020
7.4.3当用吸附管法采集环境测试舱内空气中的污染物时,应保证吸附管与环境测试舱的采样口直接相连,不应使二者之间存在连接管,以避免待测物在连接管中的吸附和冷凝。7.4.4当用吸收瓶采集环境测试舱内空气中的污染物而必须使用连接管时,应使吸收瓶与环境测试舱采样口之间连接管的长度尽量短,连接管应采用惰性材质,而且最长不应超过10cm。7.4.5采样流速不应大于环境测试舱供给气流的80%,且应关注所用的吸附管或吸收瓶的吸附能力和吸附容量,以避免穿透或过载现象的发生。7.4.6在无法预测吸附剂是否被穿透或过载的情况下,应采用如图2所示的串联吸附管或吸收瓶的形式进行采样,以靠近舱体的吸附管或吸收瓶为主吸附管/吸收瓶,靠近采样器的吸附管或吸收瓶为副吸附管/吸收瓶。
用吸附管法采集环境测试舱内空气中的污染物时,应保证吸附管与环境测试舱的采样口直接相连,不应使二者之间存在连接管。
说明:
1——环境测试舱;
2——试样:
3——主吸附管/吸收瓶;
副吸附管/吸收瓶;
恒流大气采样器。
图2串联采样示意图
同批次采样过程中,应至少准备一只吸附管或吸收瓶,作为采运空白,若采运空白浓度大干环境7.4.7
测试舱背景浓度,应重新进行试验。5气体的采集分析
7.5.1甲醛的采集分析
按GB/T18204.2一2014或附录D的规定进行,仲裁时采用附录D中规定的方法。7.5.2除甲醛外的羰基化合物的采集分析按附录D中的规定进行。
7.5.3二硫化碳的采样分析
按附录E中的规定进行。
GB/T39059—2020
7.5.4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其他单一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采集分析按附录F中的规定进行。
8结果的计算
串联采样的计算
8.1.1按式(2)计算主吸附管或吸收瓶对目标化合物的吸附率R:R
式中:
主吸附管或吸收瓶对目标化合物的吸附率;p
主吸附管或吸收瓶中目标化合物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P2——副吸附管或吸收瓶中目标化合物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2)
8.1.2当主吸附管或吸收瓶对目标化合物的吸附率R≥95%时,可认为无穿透或过载现象发生;当主吸附管或吸收瓶对目标化合物的吸附率80%≤R<95%时,在计算时应将两个吸附管的目标物含量进行加和;当主吸附管或吸收瓶对目标化合物的吸附率R<80%时,应调整采样体积或采样流速,重新进行测试。
8.2舱内有害物质质量浓度的标准化所采空气样品中各组分目标物浓度按式(3)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质量浓度:psi=p:x
式中:
101.3t+273
标准状态下所采空气样品中i组分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Psi
所采空气样品中i组分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p:
采样时采样点的大气压力,单位为千帕(kPa);p
采样时采样点的温度,单位为摄氏度(℃)。8.3
有害物质释放量
有害物质释放量(EF)按式(4)进行计算:EF =Ps ×V×N
式中:
9检出限
试样的有害物质释放量,单位为毫克每平方米小时[mg/(m2·h)];标准状态下环境测试舱内i组分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环境测试舱的内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环境测试舱的空气交换率,单位为负一次方小时(h-1);试样的释放表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本方法的检出限由实验室确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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