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383-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2383-2020
中文名称: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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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城市
轨道交通
直线
电机
车辆
通用
技术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32383-2020.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linear motor vehicles for urban rail transit.
1范围
GB/T 32383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的使用条件、车辆类型、一般规定、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车体及内装设备,转向架、制动系统、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装置、电传动系统、辅助供电系统、列车控制及通信网络、通讯与乘客信息显示系统、安全设施、电磁兼容性、试验与验收、标志、运输与质量保证期限。
GB/T 32383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钢轮钢轨支承的直线电机车辆(以下简称为“车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02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电压
GB/T 4208外壳防 护等级(IP代码)
GB 4351.1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T 5599铁道车辆动力学性能评定和试验鉴定规范
GB/T 5914.2机车司机室前、侧窗及其他窗的配置
GB/T 6771电力机车防火和消防措施的规程
GB/T 10411城市轨道 交通直流牵引供电系统
GB/T 11944中空玻璃
GB 14892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4894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组装后 的检查与试验规则
GB 18045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
GB/T 21563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设备 冲 击和振动试验
GB/T 24338.3轨道交通电磁兼容 第 3-1部分:机车车辆列车和整 车.
GB/T 24338.4轨道交通电磁兼容第 3-2部分:机车车辆设备
GB/T 25119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电 子装置
GB/T 25122.1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用电力变流器 第1部分:特性和试验方法
标准内容
ICS03.22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2383—2020
代替GB/T32383—2015
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
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linear motor vehicles for urban rail transit2020-03-31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10-01实施
GB/T32383—2020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使用条件
车辆类型
-般规定
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
车体及内装设备
转向架
制动系统·
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装置
电传动系统
辅助供电系统
列车控制及通信网络
通讯与乘客信息显示系统
安全设施
电磁兼容性
试验与验收
标志、运输与质量保证期限
参考文献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T32383-—2020
本标准代替GB/T32383—2015《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与GB/T32383—201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直线电机车辆”定义的表述(见3.1.2015年版的3.1);修改了供电方式(见4.3.1,2015年版的4.3.1);一修改了供电电压要求(见4.3.2.2015年版的4.3.2);修改了车体的试验载荷的表述(见8.1.32015年版的8.1.3);增加了“车门玻璃应采用符合GB18045要求的安全玻璃”(见8.4.4);-增加了“转向架上的紧固件应有可靠的防松措施”(见9.3);一增加了转向架设计应满足整体起吊的功能”(见9.4);修改了构架的焊接(见9.6,2015年版的9.4);修改了构架强度设计和试验(见9.7.2015年版的9.5);增加了“转向架构架设计寿命不应低于300万km或30年”(见9.8);增加了“转向架悬挂装置应保证车辆具有足够的抗侧滚刚度,必要时增加抗侧滚扭杆装置”(见9.10);
增加了轴箱温升的要求(见9.13);增加了“转向架上应设置不落轮修的接口(见9.14);增加了“转向架上应设置直线电机高度调整装置”(见9.17);增加了在列车部分转向架上宜安装轮缘润滑装置”(见9.18);增加了“转向架可设置轴承温度或振动在线检测装置”(见9.19);修改了采暖设备的要求(见11.2.2,2015年版的11.2.2);增加了车体与钢轨之间的最大阻抗要求(见12.4.1,2015年版的12.5.1);修改了回流接地要求(见12.4.2,2015年版的12.5.2);修改了视频监控(CCTV)系统要求(见15.4,2015年版的15.4);修改了乘客报警实行通话功能的表述(见15.5,2015年版的15.5);修改了客室、司机室内对灭火器具的要求(见16.7);增加了客室车门系统应设安全联锁(见16.9);增加了列车宜设置避雷装置(见16.10):增加了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或箱体应采取保护性接地措施(见16.11);修改了电磁兼容性的要求(见第17章,2015年版的第17章)。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0)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建英、张敬明、朱士友、吕劲松、许义景、柳拥军、罗世辉、田庆、张雄飞王京军、徐世东、吴冬华、焦京海、郑财晖、胡伟、胡佳养、张红江、李忠山、李翠岚。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323832015。
1范围
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
通用技术条件
GB/T32383-—2020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的使用条件、车辆类型、一般规定、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车体及内装设备、转向架、制动系统、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装置、电传动系统、辅助供电系统、列车控制及通信网络、通讯与乘客信息显示系统、安全设施、电磁兼容性、试验与验收、标志、运输与质量保证期限。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钢轮钢轨支承的直线电机车辆(以下简称为“车辆”)。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2c
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电压
GB/T1402
GB/T4208
GB/T5599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铁道车辆动力学性能评定和试验鉴定规范GB/T5914.2
机车司机室前、侧窗及其他窗的配置电力机车防火和消防措施的规程GB/T6771
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系统GB/T10411
GB/T11944
中空玻璃
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GB14892
GB/T14894
GB18045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组装后的检查与试验规则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
GB/T21563
轨道交通
GB/T24338.3
GB/T 24338.4
GB/T25119
机车车辆设备冲击和振动试验
轨道交通电磁兼容第3-1部分:机车车辆列车和整车轨道交通电磁兼容第3-2部分:机车车辆设备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电子装置
GB/T 25122.1
GB/T 28029.1
GB/T30489
GB/T32577
GB50490
CJ/T311
CJ/T353
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用电力变流器第1部分:特性和试验方法牵引电气设备列车总线第1部分:列车通信网络城市轨道车辆客室侧门
轨道交通有人环境中电子和电气设备产生的磁场强度测量方法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直线感应牵引电机技术条件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贯通道技术条件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空调、采暖及通风装置技术条件CJ/T354
CJ/T416
TB/T449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
机车车辆车轮轮缘踏面外形
TB/T1451
机车、动车组前窗玻璃
GB/T32383—2020
TB/T1484(所有部分)机车车辆电缆TB/T1804铁道车辆空调空调机组TB/T2704铁道客车及动车组电取暖器TB/T3139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ISO3o95声学铁路设施轨道车辆车外噪声测试(Acoustics—RailwayapplicationsMeasurement of noise emitted by railbound vehicles)EN15085(所有部分)铁路设施铁路车辆和组件的焊接(Railwayapplications一Weldingofrailway vehicles and componts)UIC615-4移动动力装置转向架和走行装置转向架构架结构强度试验(MotivepowerunitsBogies and running gearBogie frame structure strength tests)UIC651机车、有轨电车、多节编组列车和带司机室拖车中司机室布置(Layoutofdriverscabsin locomotives,railcars,multiple unit trains and driving trailers)3术语和定义
CJ/T3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直线电机车辆linearmotorvehicle由直线感应牵引电机驱动、钢轮钢轨支承、在线路上可编成列车运行的车辆。3.2
直线感应牵引电机linearinductiontractionmotor处在平面内采用三相电源的牵引电动机,初级安装在车辆上,次级固定在轨道上。3.3
初级primary
由开有齿槽的硅钢片叠压而成的铁芯和绕组组成的部分。注1:一般安装在车辆底部,是直线电机的一部分注2:改写CJ/T311—2009的定义3.1。3.4
reactionplate/reactionrail
感应板
直线电机安装在轨枕或道床上的部分,由导电板、导磁板和支座组成。注1:也称次级
注2:改写CJ/T311—2009的定义3.2。3.5
气隙airgap
直线感应牵引电机初级铁芯齿表面与感应板表面之间的距离。注:也称为机械气隙
迫导向径向机构forced-steeringradialmechanism车辆上设置的依靠车辆通过曲线时车体相对于转向架转动推动轮对摇头运动,使轮对在曲线上处于径向位置的机构。
自导向径向机构self-steeringradialmechanism车辆上设置的利用左右轮的纵向滑力差,促使前后轮对在曲线上趋于径向,或利用前后轮对同一侧轴箱间加装导向机构,将前后轮对的摇头运动耦合的机构;或采用柔性定位方式的机构4
使用条件
环境条件
4.1.1正常工作海拔不应超过1200m。4.1.2环境温度宜为-25℃~40℃。4.1.3最湿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时,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为90%4.1.4车辆设备应能承受风、沙、雨、雪侵袭及车辆清洗时清洗剂的作用。4.1.5
使用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时,用户应与制造商在合同中另行规定。线路条件
线路轨距应为1435mm。
GB/T32383—2020
最小平面曲线半径,正线不应小于100m;辅助线不应小于80m;车场线不应小于60m。4.2.3最小竖曲线半径不应小于2000m。4.2.4最大坡度,正线不应大于60%;辅助线应为70%;有特殊要求应另行规定轨道超高不应超过150mm。
供电条件
供电方式应为:
接触网—受电弓受电;
——受流器受电。
b)接触轨
eeeiKAca
供电电压应满足GB/T1402的要求,其中:4.3.2
a)DC1500V(正常电压波动范围1000V~1800V);b)DC750V(正常电压波动范围500V~900V)。4.3.3供电系统中牵引变电所、接触网及供电保护装置应符合GB/T10411的规定5
车辆类型
车辆技术规格宜符合表1的规定。表1车辆技术规格
车体基本长度\/mm
车体基本宽度/mm
车辆最大高度/mm
车内净高/mm
地板面高/mm
轴重/t
车辆定距/mm
通过最小曲线半径/m
L型车
≥2100
L型车
GB/T32383—2020
车轮直径/mm
固定轴距/mm
每侧车门数/对
带司机室的车辆可加长
6一般规定
6.1车辆应符合相关地铁车辆限界的规定表1(续)
6.2车辆设备应按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制造。L型车
L型车
6.3同轴的两轮直径之差不应超过1mm;同转向架各车轮直径差不应超过2mm;同车各车轮直径之差不应超过3mm。
6.4轮对内侧距宜为(1353士2)mm。6.5整备状态下的车辆重量不应超过设计规定值的3%。6.6同车辆每个动轴轴重与各轴平均轴重之差,不应超过平均轴重的2%。6.7每个车轮实际轮重与该轴两轮平均轮重之差不应超过该轴两轮平均轮重的4%。6.8在任何工况下,车辆客室地板面距轨面的高度不应低于站台面;在空车静止条件下,二者高度差不应大于50mm。
6.9列车应能按规定速度安全通过最小半径曲线区段,并应能在规定的小半径曲线上摘挂作业。6.10列车牵引特性和制动特性应符合用户与制造商同意的设计文件的规定。6.11车辆最高运行速度不应低于70km/h6.12定员(AW2)情况下,在平直轨道上,车轮半磨耗状态,额定供电电压时,如无特殊要求,起动平均加速度,列车从0km/h加速到35km/h,不应低于1.0m/s:列车从0km/h加速到70km/h,不应低于0.55m/s。
6.13定员(AW2)情况下,在平直干燥轨道上,车轮半磨耗状态,列车从最高运行速度到停车,如无特殊要求,平均减速度,常用制动时,不应低于1.0m/s;紧急制动时,不应低于1.2m/s。6.14列车纵向冲击率不应天于0.75m/s3。6.15车辆设备的冲击振动要求应符合GB/T21563的规定6.16车辆运行的平稳性应符合GB/T5599的规定,新车状态下横向、垂向平稳性指标不应超过2.5;车辆的脱轨系数应小于0.8
6.17司机室、客室内的允许噪声级应符合GB14892的规定。6.18在ISO3095规定的测试环境下,在车外距轨道中心7.5m,距轨面高度1.2m处,测得的连续噪声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a)列车在露天地面区段,碎石道床,水平直线轨道自由声场内停放,辅助设备正常工作时,连续噪声应不大于69dB(A);
b)列车在露天地面区段,碎石道床,水平直线无缝长钢轨轨道自由声场内,以60km/h速度运行时,连续噪声应不大于80dB(A)。6.19列车在定员(AW2)载荷工况下,在丧失1/4动力时,应能维持运行到终点:在丧失1/2动力时,应具有在正线最大坡道上起动和运行到最近车站的能力;一列空载列车应具有在正线线路的最大坡道上牵引另一列定员(AW2)载荷的无动力列车运行到下一站的能力。6.20车辆设备及附属设施应布置合理,安装牢固,便于检查、维修6.21同型号零部件应能互换。
GB/T32383-—2020
6.22车辆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及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应采用难燃级材料,材料的阻燃性、材料燃烧和热分解时挥发的有害气体及烟度指标应符合CJ/T416的规定,否则应采用阻燃处理或用阻燃、非燃材料封罩。车辆电缆应符合TB/T1484的规定。材料环保性能应符合TB/T3139的规定6.23直线电机的静态气隙宜为10-1mm。6.24车辆经铁路运送时,应符合无动力回送的要求6.25置于车下的电气设备箱的防护性能应不低于GB/T4208规定的IP54等级的防护性能。7
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
车辆型式
直线电机车辆型式可分为下列类型:a)动车:带司机室动车(Mc)、无司机室动车(M)。b)拖车:带司机室拖车(Tc)、无司机室拖车(T)。7.2列车编组
7.2.1列车编组可采用多种形式,包括全动车编组或动车拖车混合编组。7.2.2动车、拖车比例及配置等列车编组形式应符合动力分配与车下吊装设备重量均衡的要求。e
7.3联结装置
7.3.1车钩型式,列车中固定编组的车辆间应设半永久性牵引杆或密接式半自动车钩,司机室前端应设密接式自动车钩或密接式半自动车钩。7.3.2联结装置应有缓冲装置,能有效吸收撞击能量,缓和冲击。该装置承受的完全复原的最大冲击速度不应小于7km/h。
7.3.3车钩水平中心线距轨面高度宜为500mm。7.3.4当使用自动车钩时.为了使于识别,司机室应显示车钩的联结和锁紧状态。8车体及内装设备
8.1车体
8.1.1车体宜采用铝合金整体承载结构,在最天垂直载荷作用下车体静挠度不应超过两转向架支承点之间距离的1%0,并应在各种载荷下车门运动不受阻。8.1.2车体强度在使用期限内应能承受各种载荷的作用不得产生永久变形和疲劳损伤,并应符合修理和复轨的要求。
8.1.3用户和制造商在合同中无特殊规定时,车体试验用纵向压缩静载荷不应低于490kN。8.1.4当车体试验垂直载荷无特殊规定时,垂直载荷应为1.1×(运转整备状态时的车体重量+最大载客重量)一(车体结构重量十试验器材重量)。最大载客重量应包括乘务员、坐席乘员及最大立席乘员的重量,最大立席乘员重量应为立席超员人数,按9人/m2计。站立面积应为扣除座椅及前缘总宽度100mm外的客室面积,人均体重应按60kg计算注:额定立席人数按6人/m2计。5
GB/T32383—2020
8.1.5车体强度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a)纵向载荷试验:将垂直载荷试验应力和纵向载荷试验的应力叠加后应小于材料的许用应力;b)垂向载荷试验:试验的应力值应小于材料的许用应力。8.1.6车辆的主体结构设计寿命应为30年。8.1.7车辆密封性能应符合GB/T14894的规定。车体以及安装在车体外部设备外壳和开孔、门窗、孔盖均应防止雨雪侵人。封闭式箱柜应密闭良好,在机械清洗时不应渗水、漏水。8.1.8车体结构的内外墙板之间及底架与地板之间应敷设吸湿性小,膨胀率低、性能稳定的隔热、隔音材料。
8.1.9车辆应设架车支座、车体吊装座,并应标注架车、起吊的位置,以便于拆装起吊和救援。8.1.10列车两端的车辆应设置防意外冲撞的撞击能量吸收区。列车两端应设有防止两列车意外碰撞时发生爬叠事故的防爬装置。
8.2司机室
8.2.1司机室设备布置应符合UIC651的规定8.2.2司机室视野应符合UIC651的规定,能使司机在车辆运行时方便清楚观察到前方信号、轨道及轨旁设备。
8.2.3司机室前窗的结构设计应符合GB/T5914.2的规定,前窗玻璃应设雨刮器及遮阳装置。前窗玻璃的力学性能应符合TB/T1451的规定。寒冷地区应采用电加热玻璃,电加热玻璃的性能应符合区
TB/T1451的规定。
8.2.4司机室两侧宜设司机室侧门,在未设安全通道的线路上运行的列车两端应设紧急疏散门。8.2.5司机室操纵台的外形、结构、各种操纵装置,按钮与座位的布置应符合UIC651的规定。8.2.6司机室座椅的设计应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其高度、前后位置应可调节。8.2.7司机室灯光照明在地板中央的照度宜为31x~51x,操纵台面宜为51x~101x,指示灯、车载信号灯和人工照明均不应引起司机瞭望行车信号时产生错觉,并应设置符合室内设备检修要求的照明装置。8.2.8操纵台的仪表和指示灯在隧道内或晚上关闭照明时以及地面阳光下,应在500mm处清楚看见显示值。指示灯设计应在自然光或人工照明下正确识别。正常工作时,指示灯不应在司机室车窗中引起不良反射。
8.3客室
8.3.1客室两侧应设置车窗,车窗玻璃应采用符合GB18045规定的安全玻璃。当采用中空玻璃时,应符合GB/T11944的规定
8.3.2客室内应布置座椅.座椅设计应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8.3.3内墙板、顶板应采用易清洁、装饰性好的阻燃材料,地板布应具有耐磨、防滑、防水、防静电、防污、易清洁及阻燃性能
8.3.4客室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牢固美观的立柱、扶手杆,并可根据需要加装吊环。8.3.5客室内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在距地板面高800mm处照度的平均值不应低于2001x,车外无任何光照时,最低值不应低于1501x。在车内正常照明失效时,紧急照明区域应备有照度不低于101x的紧急照明
8.3.6客室内宜设置轮椅区,并应符合GB50490的规定,布置可参照UIC565-3执行。8.3.7相邻两车辆间应设置贯通道。8.4客室车门
8.4.1客室两侧应设置车门,车门净开度不应小于1300mm,净通过高度不应低于1800mm6
GB/T32383-—2020
8.4.2客室车门控制系统应安全可靠,控制方式可采用电气或压缩空气为动力的电控方式。车门开闭应采用集控方式,并具备单门手动操作功能。8.4.3车门应具有下列功能:
可集中开/关门,也可单独开关和锁闭;a)
b)开关车门的二次缓冲功能;
障碍物自动检测和防夹;
车门故障切除(隔离)功能;
车内紧急解锁功能;
车门旁路功能;
乘务员钥匙开关功能;
自诊断功能;
零速保护功能等。
8.4.4车门玻璃应采用符合GB18045要求的安全玻璃。8.4.5客室车门其他要求应符合GB/T30489的规定8.5贯通道
8.5.1在各种运行条件下,贯通道应适应所有车辆间的相对运动和顺利通过曲线。通道与车厢的地板高度差不应超过20mm,净高不应低于1900mm。8.5.2贯通道应具有可操作性,在两辆车连挂和解钩时应快速连挂接合、锁定或解锁、分离8.5.3贯通道应具有密封性、防火、防水、隔热和隔音。8.5.4贯通道密封材料应有足够的抗拉强度安全可靠、不易老化8.5.5贯通道渡板应耐磨、平顺、防滑、防夹。G8.5.6通道其他要求应符合CJ/T353的规定。1
9转向架
转向架应保证车辆稳定运行和曲线通过的动力学性能及安全性能,其主要尺寸应与轨道相匹配9.1bzxZ.net
9.2转向架主要部件在允许磨损限度内,应确保列车以最高允许速度安全平稳运行。在悬挂或减振系统损坏时,也应确保车辆在轨道上安全运行到终点。9.3转向架上的紧固件应有可靠的防松措施。9.4
转向架设计应满足整体起吊的功能,9.5
转向架及其部件在相同功能时应具有互换性。9.6
构架的焊接应符合EN15085的规定。构架强度设计和试验应按UIC615-4执行9.7
转向架构架设计寿命不应低于300万km或30年。9.8
转向架应设置下列悬挂装置:
第一系悬挂装置应采用金属橡胶弹簧或金属圆弹簧,可配置垂向减振器;a)
b)第二系悬挂装置宜采用空气弹簧,并应设高度自动调整装置。构架和车体之间应设置横向减振器和横向止挡。
9.10转向架悬挂装置应保证车辆具有足够的抗侧滚刚度,必要时增加抗侧滚扭杆装置9.11车轮宜采用整体辗钢车轮或弹性车轮。车轮踏面宜采用符合TB/T449规定的LM型踏面。9.12车轴加工后.应进行探伤检查。9.13轴承宜采用滚动轴承。转向架应设有专门的接地装置,回路电流不应通过轴承。轴箱应密封良GB/T32383—2020
好。轴箱温升不宜超过30K。
9.14转向架上应设置不落轮链修的接口。9.15转向架宜采用自导向、迫导向等径向机构。9.16直线电机初级悬挂装置应安全可靠。紧固件应有可靠的防松措施,并应具有防止直线电机初级在异常状态下掉落的二次防护装置。直线电机初级悬挂装置应具有减振功能,宜采用弹性元件。9.17转向架上应设置直线电机高度调整装置。9.18在列车部分转向架上宜安装轮缘润滑装置。9.19转向架可设置轴承温度或振动在线检测装置。制动系统
10.1列车应采用计算机控制的制动控制系统,应具备电制动和摩擦制动方式。摩擦制动应具有独立的制动能力。
10.2列车应具有常用制动、紧急制动功能,制动力应根据车重可调。当列车在平直道、干燥轨面上实施紧急制动时,制动平均减速度应符合6.13的规定,10.3电制动与摩擦制动应有效配合,常用制动应利用电制动并应具有冲击率限制。电制动时优先采用再生制动,电制动与摩擦制动应实现平滑转换,转换速度点应低于6km/h。当电制动力不足时,摩擦制动应按总制动力的要求补充不足的制动力。10.4基础制动宜采用盘形制动。可设置磁轨制动。10.5列车应具有防滑功能。
10.6列车应设两套及以上的风源系统或液压源系统当一套失效时,另一套应满足列车使用要求。当采用空气制动时,风缸的容积还应满足压缩机停止运转后列车三次紧急制动的用风量。10.7空气管路应采用不锈钢或铜材料,管路和风缸安装前应做防锈、防腐和清洁处理。10.8空气系统的气密性应符合GB/T14894的规定,系统的压力值在总风压力稳定后5min内下降不应超过20kPa;制动缸及辅助风缸压力经3min后,降低值不应超过10kPa。10.9当列车意外分离时,应立刻自动实施紧急制动,并应使司机识别列车应设停放制动装置,应保证在线路最大坡道、最大载荷的情况下不会发生溜逸10.10
10.11当紧急制动时,宜优先采用电制动。当电制动失灵时,摩擦制动应承担全部制动力,并可满足紧急制动减速度的要求。
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装置
11.1空气调节
11.1.1车辆空调的制冷能力,应在合同规定的大气条件下保持车内预定的温度。11.1.2空调装置应通过本车控制装置控制,自动工况时空气调节装置应采用集中控制方式,同步指令控制分时顺序起动;在维修时可由维修人员单独控制。11.1.3
空调机组宜采用计算机控制,应具有自诊断功能和故障记录功能。11.1.4
当空调机组在环境温度为45℃时,应正常启动和工作。5制冷系统的密封性能应符合TB/T1804的规定。11.1.5
6空调机组应有可靠的排水结构,在运用中蒸发器冷凝水及雨水不应渗漏或吹人客室内。11.1.6
当客室内采用空调系统时,按额定载客人数计,人均新风量不应少于10m/h。当客室内仅设11.1.7
有机械通风装置时,按额定载客人数计,人均供风量不应少于20m/h8
11.1.8当司机室采用空调系统时,人均新风量不应少于30m/hGB/T32383-—2020
11.1.9空调风道系统应保证客室内空气均勾分配,应保证出风口送风均匀性,降低噪音与能耗并确保客室的微风速与温差应符合CJ/T354的规定。11.1.10当紧急通风时,由空调紧急逆变器提供空调机组通风机的工作电源,其状态、故障应通过空调控制系统诊断和显示。紧急通风量应符合CJ/T354的规定,按超员载客人数计,人均不应少于8m/h。11.2采暖装置
11.2.1冬季寒冷地区的车辆应设取暖设备,运行时应维持司机室温度不低于14℃;客室内温度不应低于10℃。采暖装置应根据需要按不同工作挡位调节。11.2.2采暖装置应符合TB/T2704的规定。与人接触的外壳或防护外罩外表面的温度不应超过40℃。凡可能与乘客、乘务人员或行李发生接触的散发热量的设备,应有隔热措施,其外壳或防护外罩外表面的温度应符合GB/T6771的有关规定。对安装采暖装置的侧墙、地板及座椅等应采用安全隔热处理,电加热器罩板表面温度应符合TB/T2704的规定。11.2.3采暖装置应具有防触电、过热、过流、短路等电气保护功能。11.3其他
ceiKAca
空气调节及采暖装置其他要求应符合CJ/T354的规定。12电传动系统
12.1系统要求
12.1.1电传动系统应符合列车牵引、电制动的功能要求12.1.2传动控制系统应具有与列车控制及通信网络的接口。牵引逆变器
牵引逆变器应具有完备的保护功能2牵引逆变器应符合列车正常运行和故障运行的要求。12.2.2
3牵引逆变器噪声等级应符合GB/T25122.1的规定。12.2.4牵引逆变器机械特性和电气特性应符合GB/T25122.1的规定。12.2.5
牵引逆变器试验应按GB/T25122.1的规定执行12.2.6牵引逆变器应具有故障诊断和存储功能,宜满足诊断到整个系统的最小可更换单元。12.2.7牵引逆变器控制特性应与直线感应牵引电机特性相匹配,以最大限度发挥电机牵引能力和工作效率。
12.3直线感应牵引电机
12.3.1、直线感应牵引电机应采用单边短初级三相直线感应电机,并应符合CJ/T311的规定。12.3.2
直线感应牵引电机的初级应安装在转向架上,高度方便调整:次级(感应板)应固定在轨枕或道床上。
直线感应牵引电机应采用自然风冷或强迫风冷在规定的气隙,额定工况下,直线感应牵引电机的效率不应低于0.7。12.3.42
感应板应符合CJ/T311的规定
12.3.6感应板可采用整体式或叠片式结构12.3.7
感应板的安装高度应可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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