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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2950-202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2950-2023

中文名称:皮革 色牢度试验 耐唾液色牢度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Leather—Tests for colour fastness—Colour fastness to saliva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3-08-06

实施日期:2024-03-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2465096

相关标签: 皮革 牢度 试验 唾液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纺织和皮革技术>>皮革技术>>59.140.30皮革和裘皮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皮革加工与制品>>Y46毛皮、皮革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ISO 20701:2017,MOD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24.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吴钟玲、戴宏翔、韩贞年、廖武名、任刚、李荣、王汉杰、李小兵、钟应标、陈韵中、钟锡豪、李伟明、聂佳佳、周业华、步巧巧、李文杰

起草单位: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浙江通天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深圳市北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联品检(北京)检验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晋江)有限公司、东莞市齐力皮业有限公司、广州罗尔纳莉贸易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2)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文件描述了皮革耐唾液色牢度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皮革耐唾液色牢度的测定。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59.140.30
CCSY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2950—2023
色牢度试验
耐睡液色牢度
Leather-Tests for colour fastness-Colour fastness tosaliva(IS020701:2017,MOD)
2023-08-06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3-01实施
GB/T42950—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修改采用ISO20701:2017《皮革色牢度试验耐唾液色牢度》。本文件与ISO20701:2017相比做了下述结构调整:删除了“5.10变色等级和沾色等级评定仪”及其内容;—6.3对应ISO20701:2017中6.3和6.4;一删除了“参考文献”。
本文件与ISO20701:2017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如下:“术语和定义”一章引导语中用规范性引用的QB/T2262替换了EN15987(见第3章),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便于使用;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有关ISO和IEC术语在线数据库的具体内容(见ISO20701:2017的第3章),对我国标准使用无实际意义,删除后不影响理解使用;一删除了“原理”中有关具体试验条件和色牢度测试的说明(见ISO20701:2017的第4章),不符合我国标准编写的习惯和要求,与试验步骤中条件重复,删除后不影响理解使用;一将“范围”一章中有关测试方法的解释调整到“原理”一章并更改为注(见第4章,ISO20701:2017的第1章),符合我国标准的编写习惯,便于理解;关于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的要求,用规范性引用的GB/T251替换了ISO105-A03(见5.8),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便于使用;一关于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的要求,用规范性引用的GB/T250替换了ISO105-A02(见5.9),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便于使用;一删除了用于评定变色和沾色的仪器及仪器评定的内容,同时删除了规范性引用的ISO105-A04和ISO105-A05(见ISO20701:2017的5.10和9.2),因仪器法评定沾色和变色等级在我国尚未普及:
关于去离子水的要求,用规范性引用的GB/T6682替换了ISO3696(见6.1),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便于使用;
删除了表1中人工唾液的脚注a(见IS020701:2017的表1),表中已有人工唾液的各种成分,删除后不影响标准的理解使用;关于取样部位的要求,用规范性引用的GB/T39364替换了ISO2418(见7.1和第11章),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便于使用;增加了对非标准部位取样的要求(见7.1),以满足日常直接从鞋、服装上取样的测试需求;增加了对试样测试数量的说明(见7.2),便于操作:一增加了对滤纸条浸泡后状态的情况说明(见8.2),增强测试结果之间的可对比性,便于操作:一将试验步骤中有关对试样穿用面的表述更改为注(见8.3,IS020701:2017的8.3),符合我国标准的编写习惯,便于理解使用;关于结果评定所用光源的要求,用规范性引用的GB/T6151替换了ISO105-A01(见第9章),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便于使用;更改了评定误差的要求(见第10章),与我国皮革行业其他色牢度标准保持一致;一更改了试验报告的内容(见第11章,IS020701:2017的第11章),符合我国行业习惯。1
GB/T42950—2023
本文件做了下列编辑性改动:
更改了盐酸溶液浓度的符号表示(见6.2);增加了取样及试样的制备中的一级条标题(见7.1、7.2)。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2)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浙江通天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深圳市北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联品检(北京)检验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晋江)有限公司、东莞市齐力皮业有限公司、广州罗尔纳莉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高铁检测仪器(东莞)有限公司、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钟玲、戴宏翔、韩贞年、廖武名、任刚、李荣、王汉杰、李小兵、钟应标、陈韵中、钟锡豪、李伟明、聂佳佳、周业华、步巧巧、李文杰。1范围
皮革色牢度试验
耐睡液色牢度
本文件描述了皮革耐唾液色牢度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皮革耐唾液色牢度的测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42950—2023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0
1993,ID)
GB/T251
1993,IDT)
GB/T6151
GB/T6682
纺织品
纺织品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250—2008,ISO105-A02: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GB/T2512008,ISO105-A03:色牢度试验试验通则(GB/T6151—2016,ISO105-A01:2010,MOD)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6682—2008,ISO3696:1987,MOD)GB/T39364
2017,MOD)bzxZ.net
QB/T2262
3术语和定义
皮革化学、物理、机械和色牢度试验取样部位(GB/T39364一2020,ISO2418:皮革工业术语
QB/T226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原理
将经人工唾液浸泡后的滤纸紧贴在皮革试样上制成组合试样,然后置于特定的温度下保持至规定时间,干燥后分别用灰色样卡评定皮革试样的变色等级和滤纸的沾色等级。注:本文件通过人工唾液模拟法判断皮革表面的染料和颜料等着色物质是否会转移到人体口腔或黏膜中。5仪器和材料
5.1定性滤纸,中速。
5.2胶带,无色,自粘型,宽约12mm。5.3薄膜,保鲜膜(家用)。
5.4干燥器,带有支架,可用于支撑试样。5烘箱,可控制温度在(37土2)℃。5.5
5.6pH计。
GB/T42950—2023
5.7容量瓶,1000mL。
5.8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符合GB/T251的规定。5.9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符合GB/T250的规定。6试剂
除有特殊规定外,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6.1去离子水,至少符合GB/T6682中三级水的规定。6.2盐酸(HCI)溶液,质量分数为1%[w(HCI)=1%]。3人工唾液,pH为(6.8士0.1),按照表1进行制备。6.3
人工睡液组分
六水合氯化镁(MgCl2·6HzO)
二水合氟化钙(CaCl2·2H,O)
三水合磷酸氢二钾(K,HPO,·3H2O)碳酸钾(K,CO,)
氯化钠(NaCI)
氯化钾(KCI)
用质量分数为1%的盐酸溶液调节pH至(6.8士0.1):偏差为质量的士1%。
质量浓度“
人工唾液(1L)的制备方法为:称取表1中的钾盐和钠盐并加人到2L烧杯中,加人约900mL的去离子水(6.1)溶解,然后加人表1中的钙盐和镁盐,搅拌至完全溶解。用pH计(5.6)测定其pH,边搅拌边逐滴加人盐酸溶液(6.2),直至溶液pH稳定在(6.8士0.1)。将溶液转移至1L容量瓶(5.7)中,用去离子水(6.1)定容。人工唾液的量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制。人工唾液应避光保存,通常情况下可保存2周。使用前应检测pH,若pH不在(6.8士0.1)的范围内,应弃去。
7取样及试样的制备
7.1取样
按GB/T39364的规定进行。如果不能从标准部位取样(如直接从鞋、服装上取样),应在可利用面积的任意部位取样,试样应具有代表性,并在试验报告中详细注明取样情况。7.2试样的制备
切取尺寸至少为120mmX40mm的矩形试样。通常情况下只需测试一个试样即可,如有争议,从不同部位取样分别测试,以评级最差的作为最终结果。
8试验步骤
8.1将定性滤纸(5.1)剪成约80mmX15mm的长条。GB/T42950—2023
8.2将剪好的滤纸条放在人工唾液(6.3)中浸泡至全部润湿(以取出后不滴液为宜)。8.3将浸泡后的滤纸条(8.2)贴在皮革试样的测试面上,确保滤纸条紧贴在试样表面。若试样表面不平整,可用胶带(5.2)或薄膜(5.3)将滤纸条固定在皮革试样上。胶带的长度应覆盖滤纸条的总长度,并且在滤纸条两端留出至少10mm的长度以使其固定在试样的干燥处。注:测试面是指皮革的穿用面,即使用时的暴露面和可见面,通常为皮革的粒面,也可能为绒面。8.4在干燥器(5.4)底部放人适量的去离子水(6.1),并将其放人烘箱(5.5)预热至(37士2)℃。在不取出干燥器(5.4)的前提下,将组合试样(8.3)水平放在干燥器(5.4)的支架(位于水面之上)上,在(37士2)℃的温度下保持(120士5)min。8.5从干燥器(5.4)中取出组合试样,将滤纸条和皮革试样分离,置于室温下悬挂晾干。9
结果评定
待滤纸条和试样干燥后,在GB/T6151规定的D65光源下,分别用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5.8)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5.9)评定滤纸条的沾色等级及皮革试样的变色等级。10
评定误差
不同评定人员之间的评定结果之差不应超过半级。11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a)本文件编号;
样品名称、编号、类型、测试面;b)
样品的详细信息(如样品来源等),取样与GB/T39364不一致的情况;c)
试验结果(滤纸的沾色等级和皮革试样的变色等级);d)
对试验结果有影响的任何特殊情况;与本文件规定方法的任何偏离之处。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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