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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T 0286-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Z/T 0286-2015

中文名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标准类别: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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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地质灾害 危险性 评估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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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DZ/T 0286-2015.Specification of risk assessment for geological hazard.
1范围
DZ/T 0286规定了各类工程建设及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等。
DZ/T 0286适用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330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DZ/T 0097工程地质调查规范(1 : 25000~1 : 50000)
DZ/T 0218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 0220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建市[2007]86号工 程设计资质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质灾害geological hazard
不良地质作用引起人类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损失。主要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种。
3.2
地质环境条件geological environmental condition
与人类生存、生活和工程设施依存有关的地质要素,包括自然地理、区域地质、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土类型及其工程地质性质、水文地质以及人类活动的影响等。
3.3
地质灾害易发区easily occurring zone of geological hazard
具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
3. 4
地质灾害危险性risk of geological hazard
一定发育程度的地质体在诱发因素作用下发生灾害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3.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risk assessment for geological haz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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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07.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0286—201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Specification of risk assessment for geological hazard2015-09-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2015-12-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规定
评估要求及工作内容
评估工作程序·
评估范围与级别·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指标分级
不同级别评估的技术要求
地质环境条件调查
般规定
区域地质背景
气象水文
地形地貌
地层岩性·
地质构造
岩土体类型及其工程地质性质
水文地质条件
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地质灾害调查及危险性现状评估6
一般规定
滑坡·
崩塌(危岩)
泥石流
岩溶塌陷
采空塌陷·
地裂缝
地面沉降·
不稳定斜坡
6.10其他灾种
7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一般规定
7.2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7.3建设工程自身可能遭受已存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8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DZ/T0286—2015
DZ/T0286—2015
般规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成果提交
·般规定
评估报告
成果图件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规范性附录)
附录E(规范性附录)
附录F(规范性附录)
参考文献…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工作程序框图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及建设项目重要性划分地质灾害诱发因素分类
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分级
地质灾害评估调查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
DZ/T0286-2015
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T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缩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3)归。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北京中地华安地质勘查有限公司、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北京市地质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殷跃平、颜宇森、高姣姣、祁小博、肖秋平、李艳军、曹广明、王亚春、李智毅、周永昌、慎乃齐、韦京莲、李阳、于萍萍、尚掩库、韩超、肖建兵、孙贵尚。引言www.bzxz.net
DZ/T0286—2015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国建设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的建设工程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道路交通、油气管道、水利水电、港口码头等,以及城市和村庄、集镇规划,为工程建设和用地规划的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指导本标准规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替代建设工程和规划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的评价T作。
1范围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DZ/T0286-—2015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工程建设及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等。
本标准适用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
GB5033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DZ/T0097
DZ/T0218
DZ/T0220
工程地质调查规范(1:25000~1:50000)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建市C2007786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geologicalhazard
地质灾害
不良地质作用引起人类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损失。主要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种。
地质环境条件geologicalenvironmentalcondition与人类生存、生活和工程设施依存有关的地质要素,包括自然地理、区域地质、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土类型及其工程地质性质、水文地质以及人类活动的影响等。3.3
地质灾害易发区easilyoccurringzoneofgeologicalhazard具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3.4
地质灾害危险性
riskofgeologicalhazard
一定发育程度的地质体在诱发因素作用下发生灾害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3.5
risk assessmentfor geological hazard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在查明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的基础上,从致灾体稳定性和致灾1
DZ/T0286—2015
体与承灾对象遭遇的概率上分析人手,对其浩在的危险性进行客观评价·开展包括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综合评估、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等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工作。3.6
发育程度developmentdegree
地质体在地质作用下变形和发展的状态及空间分布特征。3.7
危害程度harmdegree
地质灾害造成或可能适成的人员伤,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环的程度3.8
诱发因素
inducingfactor
引起地质体发生变化的白然和人为活动要素。4基本规定
4.1评估要求及工作内容
4.1.1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门程建设,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租村镇规划时.应在总体规划阶段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4.1.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塌陷、采空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
4.1.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应在充分搜集利用已有的遥感影像、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T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基础上进行地面调查·必要时可适当进行物探、坑槽探及取样测试。
4.1.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按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查后,方可提交立项和用地审批使用
4.1.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是: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与建议,并做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4.1.6评估工作结束后两年,工程建设仍未进行.应重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4.1.7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工程建设方案变化大时,应重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4.2评估工作程序
4.2.1接受评估委托后,进行建设项日初步分析:通过搜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对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做初步分析。4.2.2确定评估范围和划分评估等级.编制评估1作大纲或设计书4.2.3进行评估区现场调食.重点查清评估范围内的地质灾害类型、数量和发育特点。4.2.4对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和建设用地适宜性做出评估。4.2.5提交评估报告。评估工作程序见附录A。4.3评估范围与级别
4.3.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用.不应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与规划项目的特2
点、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的影响范围予以确定。4.3.2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应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DZ/T0286-—2015
4.3.3在已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T程处于已划定为危险性大一中等的区段,应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售危险性评估。4.3.4区域性工程建设的评估范围.应根据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及T程类型确定。4.3.5重要的线路建设T程,评估范围一般向线路两侧扩展500m~1000m为宜.可根据灾害类型和工程特点扩展到地质灾害影响边界4.3.6滑坡、崩塌评估范围应以第一斜坡带为限:泥石流评估范围应以完整的沟道流域边界为限: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推测的可能影响范围一致:地裂缝应与初步推测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一致。
4.3.7建设T程和规划区位于强震区,1程场地内分布有构筑物错位或开裂、构造地裂缝和活动断裂。评估范围应将其包括
4.3.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日重要性划分为三级,见表1。
表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
建设项日重要性
较重要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按附录B表B.1确定;建设项目重要性按附录B表B.2确定。4.3.10在充分搜集分析已有资料基础上,编制评估工作大纲.明确任务确定评估范围与级别.设计与部署地质灾害调查的内容、重点和工作量,提出质量监控措施和成果等。4.4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指标分级
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的分类见附录(表(.1。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分为强发育、中等发育和弱发育三级,各类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见附录D。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为危害大、危害中等和危害小三级,见表2。表2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表
危害程度
死亡人数/人
>3~<10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500
>100~<500
≤100
受威胁人数人
>10~≤100
注1:灾情:指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采用\人员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指标评价险
注2:险情:指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采用\受威胁人数”\可能直接经济损失“指标评价注3:危害程度采用\灾情”或“险情“指标评价。情
可能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100500
地质灾害危险性依据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危害程度分为大、中等、小二级,见表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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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程度
不同级别评估的技术要求
表3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
发育程度
危险性大
危险性大
危险性中等
危险性大
危险性中等
危险性小
-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进行充分论证。具体包括:弱
危险性中等
危险性中等
危险性小
应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各类地质灾害体的危险性和危害程度逐一进行现状评估;对建设场地和规划区范用内,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和本身可能遭受的各类地质灾害的可b)
能性和危害程度分别进行预测评估:依据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结果,综合评估建设场地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分区段划c
分出危险性等级,说明各区段地质灾害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对建设和规划用地适宜性做出评估结论,并提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与建议。二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具体包括:4.5.2
a)应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各类地质灾害体的危险性和危害程度逐一进行初步现状评估;b)
对建设场地和规划区范围内,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和本身可能遭受的各类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分别进行初步预测评估;在上述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评估建设场地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分区段划分出危险性c
等级,说明各区段主要地质灾害种类和危害程度,对建设和规划用地适宜性做出评估结论,并提出可行的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与建议。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参照一级评估要求的内容,做出概略评估。4.5.3
5地质环境条件调查
5.1—般规定
5.1.1在充分搜集和分析评估区及有关相邻地区已有地质环境资料的基础上,应针对拟建工程或规划区的特点,对评估区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进行调查。5.1.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调查用图应能充分反映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和灾害体特征,便于使用和阅读,比例尺可的情确定,一般不宜小于1:500005.1.3在图幅面积10cm×10cm的范用内.调查控制点对于一级评估不应少于5个.二级评估不应少于3个,三级评估不应少于2个。对地质灾害形成有明显控制与影响的微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重要部位或重点地段,可适当加密调查点。5.1.4通过调查,应分析地质环境条件对评估区及周边地质灾害形成、分布和发育的影响。5.1.5通过综合分析.对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做出总体和分区段划分。5.2
区域地质背景
搜集区域地质及构造背景资料,分析判断在其背景下可能发育的地质灾害及与评估区的关系。5.2.2搜集评估区及周边活动断裂资料,分析判断对评估区的影响程度4
5.2.3搜集区域地震历史资料,分析判断地质活动对评估区的影响及地壳稳定性。5.3气象水文
DZ/T0286—2015
5.3.1搜集评估区的气象资料,主要包括气候类型特征、气温、降水、蒸发、湿度等,重点掌握与地质灾害关系密切的气象要素。
5.3.2搜集分析评估区地表水的流域特征与水文要素,主要包括流量、水位、含沙量、历史洪水及洪涝灾情等。
5.4地形地貌
5.4.1搜集评估区及周边地形地貌资料,确定评估区所处的地形地貌位置。5.4.21
调查评估区地形地貌特征,主要包括海拔、相对高差和地貌类型、成因与形态。重点调查与地质灾害相关的地貌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5.4.3
斜坡的形态、类型、结构、坡度、高度;沟谷、河谷、河漫滩、阶地、冲洪积扇等分布特征;微地貌的a)
组合特征、相对年代及其演化历史;b)人工边坡、露天采矿场、水库、大坝、堤防、弃渣堆等的分布、形态、规模及稳定状态5.5地层岩性
5.5.1调查评估区地层的地质年代、成因、岩性、产状、厚度、分布及接触关系等。5.5.2调查评估区岩浆岩的分布、岩性、形成年代及与围岩接触关系等。5.6地质构造
调查评估区构造的分布、形态、规模、性质及组合特点等。5.6.1元
5.6.2分析区域活动断裂对评估区及地质灾害的影响。5.6.3调查地质结构面的产状、形态、规模、性质、密度以及相互关系,分析地质结构面对地质体成灾作用的影响。
岩土体类型及其工程地质性质
调查岩土体的分布、岩性、成因、类型、结构及物理力学性质,重点了解新近沉积土和特殊类土的5.7.1
分布范围及工程地质特征。
5.7.2岩土体分类,应符合GB50021的要求。5.8水文地质条件
调查评估区含水层的分布、类型、富水性、透水性,隔水层的岩性、厚度和分布。5.8.1
调查地下水类型,地下水的水位、水量、水质、水温等特征。分析地下水对评估区岩土体的影响及其与地质灾害的关系。5.8.3
5.9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调查评估区人类活动的类型、强度、规模、分布及其对地质环境的影响。5.9.1
调查评估区人类活动诱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发生的状况。5.10
有关区域地壳稳定性、高坝和高层建筑地基稳定性、隧道开挖过程中的工程地质问题、地下开挖过程5
DZ/T0286—2015
中各种灾害(岩爆、突水、瓦斯突出等)及矿山生产中排土场、研石山、矿渣堆、尾矿库发生的各种灾害和问题,不作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可在地质环境条件中进行论述,并在评估报告中建议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按专业规范和要求进行专项评价6地质灾害调查及危险性现状评估6.1一般规定
6.1.1基本查明评估区及周边已发生(或潜在)的各种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分布类型、活动规模、变形特征、诱发因系与形成机制等,对稳定性(发育程度)进行初步评价。6.1.2查明评估区地质灾害对生命财产和工程设施造成的危害程度6.1.3应对下列区段进行重点调查:a)
不同类型灾种的易发区段:
岩体破碎、土体松散、构造发育并且存在适宜的斜坡坡度、坡高、坡型的自然斜坡区段:c)
工程设计挖方切坡、大面积填方区段;潜在泥有流的冲沟;
可能诱发岩溶塌陷范围:
采空区及其塌陷范围:
各类特殊性岩土分布范围
6.1.4根据地质灾害发育程度(稳定性)、危害程度,按灾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6.1.5对各种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可采用工程地质类比法、成因历史分析法、赤平极射投影法等定性、半定量的评估方法进行。6.1.6对地质灾害体的重点部位和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等,宜进行拍照、录像或绘制素描图。6.1.7搜集和调查评估区或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类型、效果和经验。6.1.8调查时应填写地质灾害评估调查表.见附录E。6.2滑坡
滑坡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搜集评估区及周边滑坡更、易滑地层分布、水文气象、工程地质图和地质构造图等资料:b)
调查滑坡体上微地貌形态及其演变过程,如滑坡周界、滑坡壁、滑坡平台、滑坡舌、滑坡裂缝、滑坡鼓丘等;查明滑动带部位.滑痕指向、倾角.滑带的组成和岩土状态;c)
调查裂缝的位置、方向、深度、宽度、产生时间、切制关系和力学属性;分析滑坡的主滑方向、主滑段、抗滑段及其变化;d
调查滑坡体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情况、泉水出露地点及流量、地表水体、湿地分布及变迁情况;调查滑坡带内外建筑物、树木等的变形、位移及其破坏的时间和过程6.2.2现状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按附录D表D.1确定滑坡稳定性(发育程度):a)
按附录(表(.1分析清坡发生的诱发因素;按表2确定滑坡的危害程度:
d)按表3对滑坡危险性现状进行评估。6.3崩塌(危岩)
崩塌(危岩)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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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评估区及周边崩塌史、易崩塌地层的分布、水文气象和所处的地质构造单元等资料;a)
崩塌区的地形地貌及崩塌类型、规模、范围:c)
崩塌区岩土体的岩性特征、风化程度和地下水、地表水的活动特征等:d
崩塌区的地质构造,岩土体结构类型、结构面的产状、组合关系、力学属性、充填情况、延展及贯穿特征分析崩塌(危岩)的崩落方向、规模和影响范围。6.3.2
现状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按附录D表D.3确定崩(危岩)发育程度;b)
按附录C表C.1分析崩塌(危岩)发生的诱发因素:按表2确定崩塌(危岩)的危害程度:c)
d)按表3对崩塌(危岩)危险性现状进行评估。4泥石流
泥石流调查范围应包括沟谷至分水岭的全部和可能受泥石流影响的地段,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6.4.1
沟谷区暴雨强度、一次最大降雨量,冰雪融化和雨洪最大流量,地下水对泥石流形成的影响:a
沟谷区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崩塌、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松散堆积物的分布、物质组成和方量;e)
沟谷的地形地貌特征,包括沟谷的发育程度、切割情况和沟床弯曲堵塞、粗糙程度,纵坡坡度,划分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圈绘整个沟谷的汇水面积:d)
形成区的水源类型、水量、汇水条件、山坡坡度、岩土性质及风化松散程度:流通区的沟床纵坡坡度、跌水、急湾等特征;沟床两侧山坡坡度、稳定程度,沟床的冲淤变化和泥e)
石流的痕迹;
堆积区堆积扇的分布范围、表面形态、纵坡、植被、沟道变迁和冲淤情况:堆积物质的组成、厚度、一般粒径、最大粒径以及分布规律;历次泥石流的发生时间、频率、规模、形成过程、历时、流体性质、暴发前的降雨情况和暴发后产g)
生的灾害情况。
2现状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按附录D表D.4确定泥石流发育程度:a)
按附求C表C.1分析泥石流发生的诱发因素:按表2确定泥石流的危害程度:
按表3对泥石流危险性现状进行评估。d)
6.5岩溶塌陷
6.5.1评估区位于碳酸盐岩为主的可溶岩分布地段。存在岩溶塌陷危险时,应进行岩溶塌陷灾害的调查与危险性评估。
6.5.2岩溶塌陷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a)
可溶岩分布、看发育程度、工覆第四系土体类型、厚度及其程地质性质:b)岩溶塌陷的发生时间、形态、规模等;c)
地下水与地表水的水力联系及其动态变化6.5.3现状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按附录D表D.7确定岩溶塌陷发育程度:a)
按附录C表C.1分析岩济瑜陷发生的诱发因素:e)
按表2确定岩溶塌陷的危害程度:按表3对岩溶塌陷危险性现状进行评估。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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