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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764-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L 764-2018

中文名称:水工隧洞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标准类别:水利行业标准(SL)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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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水工 安全 监测技术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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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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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L 764-2018.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monitoring of hydraulic tunnels.
1总则
1.0.1为规范水工隧洞安全监测, 掌握水工隧洞运行性态,指导工程施工和运行,反馈设计,降低安全风险,制定本标准。
1.0.2 SL 764适用于水利水电 工程1级、2级、3级水工隧洞的安全监测; 4级、5级水工隧洞可参照执行。水工隧洞级别划分应按GB 50201《防洪标准》、SL. 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和SL 279《水工隧洞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1.0.3安全监测对象应包括泄洪(排沙)洞、输水洞、引水隧洞、尾水隧洞、导流洞、压力钢管、调压室、尾闸室、封堵体.等。其他如地下厂房、主变室、交通洞、母线洞、通风洞等非通水水利水电工程隧洞的安全监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0.4安全监测应包括施工期监测和运行期监测。
1.0.5安全监测方式应包括巡视检查和仪器监测。
1.0.6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埋设前,应进行检测、校准;测量仪表应定期检定/校准。
2术语
2.0.1水工隧洞安全监测hydraulic tunnel safety monitoring
利用巡视检查、仪器监测与分析手段对水工隧洞安全信息进行采集和分析的过程。
2.0.2施工期监测construction period monitoring
从开始施工到投入运行前(含充水试验期)进行的安全监测。
2.0.3运行期监测operation period monitoring
投人运行后进行的安全监测。
2.0.4监 测断面monitoring section
对水工隧洞工程安全有控制性作用,并集中布置有监测仪器的断面。
2.0.5内水压力 监测internal water pressure monitoring
对作用于水工隧洞内壁水压力的监测。
2.0.6外水压力监测external water pressure monitoring
对作用于水工隧洞外壁水压力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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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93.16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7642018
水工隧洞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monitoringofhydraulictunnels
2018-12-0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019-03-0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工隧洞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等5项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wwW.bzxz.Net
2018年第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工隧洞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764—一2018)等5项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序号
标准名称
水工隧洞安全
监测技术规范
大坝安全监测
系统鉴定技术
山洪灾害调查
与评价技术规范
水闸安全监测
技术规范
水工混凝土结
构耐久性评定
标准编号
SL764-2018
SL766-2018
SL767-2018
SL768—2018
SL.7752018
替代标准号
发布日期
2018.12.5
2018.12.5
2018.12.5
2018.12.5
2018.12.5
实施日期
水利部
2018年12月5日
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SL1-一2014《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制本标准。本标准共12章和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监测项目及测点布置:
巡视检查;
环境量监测;
变形监测;
渗流监测;
应力、应变及温度监测;
专项监测;
监测自动化系统;
监测资料整理与整编:
监测系统运行管理与维护。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运行管理司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运行管理司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本标准参编单位: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勇军
宋守平李宏恩张国栋
张建辉李铮范光亚
高垠引
赵志勇徐海峰杨阳李卓
杨东利陈树联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袁培进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陈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政编码:100053:电话:010-6320453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监测项目及测点布置
般规定
监测项目
监测断面及测点布置·
监测频次
巡视检查
环境量监测·
般规定
进出口水位·
进口水温
进口泥沙淤积和出口冲刷
变形监测·
-般规定
监测仪器与方法
监测设施安装
渗流监测·
-般规定
监测仪器与方法
监测设施安装.
8应力、应变及温度监测
一般规定
监测仪器与方法
监测设施安装
专项监测
围岩松动监测
爆破振动监测
水力学监测
施工环境安全监测
监测自动化系统
一般规定
系统设备
自动化系统软件
监测自动化系统结构与组成
系统安装与调试
监测资料整理与整编
般规定
监测设施基本资料整理
监测资料整编
监测系统运行管理与维护
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附录F
一般规定
运行管理与维护
监测项目与测次
巡视检查内容与格式
线缆布置与连接
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
监测资料整编与分析的方法和内容监测仪器考证表
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规范水工隧洞安全监测,掌握水工隧洞运行性态,指导工程施工和运行,反馈设计,降低安全风险,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1级、2级、3级水工隧洞的安全监测;4级、5级水工隧洞可参照执行。水工隧洞级别划分应按GB50201《防洪标准》、SL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和SL279《水工隧洞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1.0.3安全监测对象应包括泄洪(排沙)洞、输水洞、引水隧洞、尾水隧洞、导流洞、压力钢管、调压室、尾闸室、封堵体等。其他如地下厂房、主变室、交通洞、母线洞、通风洞等非通水水利水电工程隧洞的安全监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1.0.4安全监测应包括施工期监测和运行期监测。1.0.5安全监测方式应包括巡视检查和仪器监测。1.0.6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埋设前,应进行检测、校准;测量仪表应定期检定/校准。
1.0.7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T16529.2光纤光缆接头第2部分:分规范、光纤光缆接头盒和集纤盘
GB/T21431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50086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201
防洪标准
水工预应力锚固设计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水工隧洞设计规范
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
王石项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水力学原型观测规范水利水电工程调压室设计规范
5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设计规范HJ/T6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1.0.8水工隧洞安全监测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水工隧洞安全监测hydraulictunnel safetymonitoring利用巡视检查、仪器监测与分析手段对水工隧洞安全信息进行采集和分析的过程。
2.0.2施工期监测constructionperiodmonitoring从开始施工到投入运行前(含充水试验期)进行的安全监测。
2.0.3运行期监测operationperiod monitoring投入运行后进行的安全监测。
2.0.4监测断面monitoringsection对水工隧洞工程安全有控制性作用,并集中布置有监测仪器的断面。
2.0.5内水压力监测internalwaterpressuremonitoring对作用于水工隧洞内壁水压力的监测。2.0.6外水压力监测external waterpressuremonitoring对作用于水工隧洞外壁水压力的监测。2.0.7监测主机monitoringcomputer用于安全监测数据接收、存储、处理和监测设施管理的计算机。
3监测项目及测点布置
3.1一般规定
3.1.1水工隧洞安全监测应根据隧洞类型、级别、用途、重要性及失事后的影响程度、工作条件、沿线地形地质条件、施工方法、支护和衬砌方式以及生态环境要求等因素设置。3.1.2水工隧洞安全监测应包括围岩和支护衬砌结构、封堵体结构以及对隧洞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进、出口边坡等。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水工隧洞应进行安全监测:3.1.3
1~3级水工隧洞。
大洞径、高水头、高流速水工隧洞。3
不良地质洞段。
4软岩隧洞,包括湿陷性黄土、膨胀土、软黏土等各类软岩、土洞洞段。
5采用新技术的洞段。
6浅理或深埋隧洞。
7隧洞线路通过的区域有重要建(构)筑物及有环境要求的洞段。
洞室开挖发生过班塌、冒顶以及支护、衬砌发生过质量事故的洞段。
3.1.4水工隧洞围岩和支护结构的安全监测重点应包括Ⅲ类及以下围岩段、断层破碎带、膨胀性围岩段、隧洞交叉段、溶岩及高地应力段、受邻区影响较大地段等。3.1.5封堵体安全监测应根据围岩条件、承受水头以及防渗要求等确定。
3.1.6进、出口边坡安全监测应根据边坡等级、地质条件及边坡对隧洞安全影响程度等确定。水工隧洞进、出口边坡级别应按SL386执行。
3.1.7调压室的安全监测应按SL655执行。3.1.8压力钢管的安全监测应按SL281执行3.1.9
水工隧洞安全监测应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统筹安排、配合布置。
3.1.10安全监测设计应收集下列基本资料:1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水工隧洞类型、级别、支护及衬砌方式、施工方法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等资料。2水文资料。
地形、地质资料。
试验资料。
设计成果。
监测仪器设备资料。
其他相关资料。
监测仪器设备应具有适用性、可靠性、耐久性、经济3.1.11
性,且便于实现自动化。仪器设备选型宜根据地质条件、结构计算及模型试验成果、类似工程经验等确定3.1.12对监测仪器和信号传输线缆应进行防护设计。3.1.13钻爆法施工的隧洞对其临近建(构)筑物有较大影响时,应进行爆破振动监测。
3.1.14水工隧洞施工应进行现场量测监控,安全监测应按GB50086执行。
3.2监测项目
3.2.1水工隧洞安全监测项目应包括巡视检查,环境量、变形、渗流、应力、应变、温度监测及专项监测。监测项目设置应兼顾施工期临时监测。
3.2.2环境量监测项目包括水位、水温、冰冻、泥沙淤积和冲刷等。
3.2.3变形监测应包括隧洞围岩内部变形、洞壁收敛变形、地表沉降、接缝及裂缝开合度等。5
3.2.4渗流监测应包括渗透压力、内外水压力、扬压力及渗流量等。
3.2.5应力、应变及温度监测应包括支护结构混凝土应力应变、钢筋应力、围岩压力、锚杆应力、锚固荷载、压力钢管钢板应力及混凝土内部温度等。
3.2.6施工期应重点监测围岩变形、锚固荷载及混凝土内部温度等;运行期应重点监测围岩变形、内外水压力及衬砌结构应力应变等。
水工隧洞安全监测项目应符合附录A表A.0.1的规定。3.3监测断面及测点布置
3.3.1监测断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根据隧洞功能、等级、地质条件、支护结构型式、受力状态、施工方法等因素,选择代表性洞段,每个洞段宜布置1~3个监测断面。
钢筋混凝土岔管监测断面宜根据应力状态确定。2
洞口边坡监测断面应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建筑物布置3
确定。
设有惟幕灌浆的封堵体前后均应设置监测断面。5
不同监测项目监测断面宜结合布置。6
监测断面数量应根据施工安全及反馈设计需要进行调整。3.3.2
变形监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期围岩收敛变形和拱顶沉降首次测量断面距掌子面不宜大于1m。Ⅲ级围岩断面间距不宜大于50m;IV级围岩不宜大于40m;V级围岩不宜大于30m;断层破碎带宜为5~10m。对于洞口、浅理埋段、软弱地层或地质条件较差洞段,监测断面应适当加密。收敛变形监测每个断面应不少于3个测点。2岩体内部变形监测宜布置在围岩条件较差、地质构造带、洞室交叉、洞口、上覆岩体较薄等洞段,每个洞段宜布置1~3个监测断面,每个断面宜布置3~5个测孔,每个测孔宜布置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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