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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T 247-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L/T 247-2020

中文名称: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标准类别:水利行业标准(SL)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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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水文 资料 规范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L/T 247-2020.Code for hydrologic data processing.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1范围
SL/T 247规定了水文资料的整编内容、整编方法和技术要求,以及保证水文资料整编成果质量的有关技术措施;制定了水文资料整编图表和整编说明表的编制要求。
SL/T 247适用于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水文资料整编、审查和复审,其他水文测站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5- 2014 水文 基本术语与符号标准
GB/T 50138- 2010水 位观测标准
GB 50159/T-2015河 流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
GB 50179- -2015 河 流流量测验规范
SL 42-2010河 流泥沙颗粒分析规程
SL59-2015河流冰情观测规范
SL195--2015水文巡测规范
SL/T324-2019水文数据表结构及标识符
SL337--2020声学多普勒流量测验规范
SL460--2020水文年鉴汇编刊印规范
SL742--2017水文测站考证技术规范
3术语及定义
GB/T 50095- -201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为便于使用,以下部分术语列出了GB/T 50095- -2014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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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7.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T247—2020
替代SL247—2012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Code for hydrologic data processing2020-11-02发布
2021-02-02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施工技术规范》等5项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2020年第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施工技术规范》(SL47一2020)等5项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标准名称
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施工技术规范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水文年鉴汇编刊印规范
冰封期冰体采样与前处理规程
标准编号
SI.47—2020
SL/T171--2020
SL./T247-2020
SL/T460—2020
SL/T 46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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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标准号
SI.47—94
SL 171--96
SI.247—2012
SL460—2009
SL466—2009
发布日期
2020.11.2
2020.11.2
2020.11.2
2020.11.2
2020,11.2
实施日期
水利部
2020年11月2日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及定义
二般规定
整编内容与定线精度
5.1基本要求
整编内容
5.3定线精度
5.4关系曲线检验
6整编方法
6.1测站考证资料整编
6.2水位资料整编
潮位资料整编
6.4河道流量资料整编
水工建筑物流量资料整编
潮流量资料整编
悬移质输沙率资料整编
悬移质泥沙颗粒级配资料整编
水温、气温资料整编
6.10冰凌资料整编
降水量、水面蒸发量资料整编
资料审查…
一般规定
7.2审查内容
.......
7.3中查方法与要求
综合合理性检查·
8资料复审.
一般规定
8.2复审内容
8.3复审方法与要求
附录A(规范性)
附录B(规范性)
附录C(资料性)
附录D(规范性)
+t+++++++++t+++++++++++t
..........
水文资料要素的计算和统计
t.........
水文要素整编说明表表样及填制说明流量资料分析及处理
水文要素整编表样及表项填写说明-rrKaeerKa-
SL/T 247—2020
SL/T 247--2020
根据水利技术标准修订计划安排,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结合近些年来水文资料收集和整编的变化情况,对SL247一2012《水文资料整编规范》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标准共8章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水文资料整编方式和内容;
—一水文资料整编方法和定线精度;整编成果的审查和复审。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补充完善水文资料整编方法;
一新增流量(潮流量)在线监测资料整编要求:一新增水位、水温和水面蒸发量自记资料整编要求:-一新增水文要素整编说明表及填写要求;—新增水文要素整编成果表样;一删去数据结构和存储。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SL 247—1999
SL247---2012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文司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文司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本标准参编单位: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陕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
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松生赵蜀汉张家军张亭赖厚桂郭宝群胡国栋王增海刘晓凤吴尧王爱霞孙龙
曹贯中李自顺白莉东孙英军免费标准bzxz.net
王择明冉钦朋
本标准审查会技术负贵人:朱晓原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郑寓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政编码:100053;电话:010-6320453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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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水文资料整编规范
SL/T 247—2020
本标准规定了水文资料的整编内容、整编方法和技术要求,以及保证水文资料整编成果质量的有关技术措施;制定了水文资料整编图表和整编说明表的编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水文资料整编、审查和复审,其他水文测站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50095一2014水文基本术语与符号标准GB/T50138-—2010水位观测标准GB50159/T—2015河流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GB50179—2015河流流量测验规范SL42--2010河流泥沙颗粒分析规程河流冰情观测规范
SL 59—2015
SL195—2015水文巡测规范
SL/T324--2019水文数据表结构及标识符SL337—2020声学多普勒流量测验规范SL460—2020水文年鉴汇编刊印规范SL742—2017水文测站考证技术规范3术语及定义
GB/T50095一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为便于使用,以下部分术语列出了GB/T50095—2014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3.1
水文资料(水文数据)hydrologicdata各种水文要素的测量、调查、记录及其整理分析成果的总称。3.2
考证资料data of hydrometric textual research广义上:对水文资料利用具有考证作用的各种资料。狭义1:测站考证技术过程中的各种测量结果、调查记录及其整编成果的总称。3.3
原始资料rawdata
在现场对各水文要素进行勘测、调查、测量及计算所获得的第一性基本成果。3.4
整编资料theprocessedhydrologicdata原始资料按科学方法和统一规格进行考证、整理、分析并计算后形成的水文资料。3.5
说明资料explanatorymaterial
对整编过程中采用的考证、方法、合理性分析、质量评定、遗留问题以及附注等的文字说明,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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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T 247-2020
水文资料的组成部分。
调查资料investigationdata
采用勘测、调查、访问、考证等于段所获取的资料,为水文资料的组成部分。3.7
定线determination of relation curve建立两种或两种以上实测水文要素值间关系线的分析工作。3.8
水位流量关系stage-dischargerelation河渠中某断面的实测流量与其相应水位之间建立的相关关系。3.9
水位流量关系单值化处理single-valuedprocessing of stage-dischargerelation对复杂的水位流量关系通过数学公式或图解转换、处理使之成为单值关系的技术。3.10
单断沙关系index and cross- section average sediment concentration relation断面平均含沙量与相应单样含沙量建立的相关关系。3.11
合理性检查rationalexamination为保证水文资料整编的质量,根据水文要素的时空变化规律和各要素间的关系,对整编成果的规律性所做的检验工作。
4一般规定
4.1水文资料从原始观测成果到整编成果应经过整编、审查、复审三个工作阶段。整编应按月、按年度进行:审查、复审应分时段进行,审查每年不宜少于2次。4.2水文资料整编应由基层水文单位负责完成,条件不具备时也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流域机构的水文二级机构的指导下完成:辖区水文资料的审查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流域机构的水文二级机构负贵完成:辖区水文资料的复审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直属水文机构负责完成,或授权到流域机构的水文二级机构负责完成。4.3各项资料的整编软件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在使用范围内应经过各种典型测站资料的试算检验,并通过流域管理机构直属水文机构组织的审查4.4水文资料整编采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应用不少于1年的资料与原整编方法进行对比分析,并经综合检验符合本标准有关精度要求,报复审单位批准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4.5本标准中有可选项或未作具体规定的条款,复审单位可制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只适用于其所属单位,并应报流域管理机构直属水文机构备案。4.6整编阶段的主要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a)测站考证:
b)原始资料审查;
c)确定整编方法、定线及检验;d)数据整理、输入及图表编制;e)单站合理性检查:
f)编写单站资料整编说明表,并进行单站资料质量评定。4.7审查阶段的主要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a)抽查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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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考证、定线、数据整理表和数据文件及整编成果进行全面检查;c)审查单站合理性检查图表;
d)做审查范围内的流域、水系上下游站或邻站的综合合理性检查;e)进行资料质量评定;
F)编制测站一览表及审查情况说明。SL/T247—2020
4.8复审阶段可采用全面审查与表面检查结合或全部表面检查的方式。其主要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a)全面审查应对考证、定线、数据整理表、数据文件及成果表进行全面检查,抽取不少于10%的测站进行全审,其余只作主要项目检查。b)对全部整编成果进行表面统一检查。c)复查综合合理性检查图表,进行复审范围内的综合合理性检查。d)评定整编及审查成果质量,并进行验收。4.9整编和审查阶段资料的质量评定标准,可参照复审阶段资料的质量评定标准,由复审单位规定。4.10复审阶段资料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a)质量定性标准:
1)项目完整,图表齐全;
2)考证清楚,资料可靠;
3)方法正确,定线合理;
4)说明完备,规格统一;
5)数字准确,符号无误。
b)成果数字质量标准:
1)无系统错误(无整编方法错误,无连续数次、数日、数月或影响多项、多表的错误);2)无特征值错误;
3)其他数字错不超过1/10000。4.11水文资料的存储应符合下列要求:a)水文资料存储工作应在复审阶段各项整编成果达到本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后进行。b)整编单位、复审单位应分别负责存储所辖范围内的整编原始数据和整编成果数据。c)整编成果数据应按SL/T324-2019的要求人库存储;整编成果数据和整编原始数据应保持一致。
d)整编成果数据库应定期备份。5整编内容与定线精度
5.1基本要求
5.1.1整编工作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a)整编开始前,应收集考证资料、原始资料、水文调查资料、历年整编有关情况以及测验工作中的有关分析图表和资料说明。b)应着重检查测验、计算方法及实测成果的可靠性、合理性。抽查一定数量的计算资料,必要时做全面审查。
c)应根据测站特性、整编项目的测验情况,合理选用整编方法。d)编制图表及计算应包括各种要素过程线图、要素相关图、各种实测成果表及其他辅助计算图表等。
e)整理数据、输入数据、计算及输出各项目整编成果。f)进行单站资料的合理性检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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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编写资料整编说明表,包括测验情况、资料整编情况、资料质量评定及遗留问题等。5.1.2各项目的原始资料应经过初作、一校、二校工序后方可进行整编。考证、定线、数据整理、综合图表类等均应作齐三道工序。5.1.3整编过程中,应全面了解测验情况,对资料中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做到推算方法正确,符合测站特性。对整编成果应进行合理性检查,分析研究各水文要素的变化规律,以检验成果的可靠性、合理性。
5.1.4测站迁移时,其资料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a)基本水尺断面迁移时,迁移距离较近且新旧断面水位差很小,可作同一断面资料进行整编,站名不变;当迁移的距离较远,区间集水面积或水、沙量增减很少,原断面的站名不变,新断面的站名之后用括号注明断面序号。b)当新旧断面水位关系良好,则当年水位资料应换算为同一断面整编,可将当年资料较短的换算成资料较长的断面的水位;如关系不好,按新旧断面分别整编。c)当流量测验断面迁移时,当年的流量、输沙率、颗粒分析等项目资料,应经资料分析后由复审单位确定是否分别按新旧断面整编。d)降水量、蒸发量观测地点有迁移时,如迁移前后的地形、气候条件等基本一致,则当年两处观测资料可合并为一站整编;观测场迁移较远,应更改站名。e)站名的变更或调整,其控制指标应按SL742一2017的第6.3.5条,第6.3.6条执行。f)无论是合并还是分别整编,均应在资料整编说明表中予以说明。5.1.5当缺测资料时间较短、次数较少时,应通过邻站或1、下游站资料对照或用其他方法进行分析插补,并应予以说明。
5.2整编内容
5.2.1根据资料的来源和整编成果的类型,水文资料整编可分为说明资料、基本资料和调查资料整编。
a)说明资料整编包括:基本资料收集、考证、整理的概述与分析说明。b)基本资料整编包括:基本站网的各项资料,实验站、小河站及其配套降水量站的各项资料,专用站(包括非水文部门设的站)对基本站网具有补充作用的资料。c)调查资料整编包括:水量调查资料,暴雨调查资料,洪(枯)水调查资料。5.2.2说明资料应包括下列几项:a)整编说明。
b)水位、水文站一览表。
c)降水量、水面蒸发量站一览表。d)水位、水文站分布图。
e)降水量、水面蒸发量站分布图。I)水文要素综合图表。
g)测站考证图表:
1)测站说明表,分河道(包括潮水河)站、水库(堰闸)站两种表式。2)测验河段平面图。
3)水文站以上(区间)主要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表。4)水文站以上(区间)主要水利工程分布图。5)陆上(漂浮)水面蒸发场说明表及平面图。5.2.3测站考证资料,设站第一年应编制。公历逢五年份应重新编制全部考证图表;公历逢零年份是否全部编制,可由复审单位确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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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基本资料整编应符合下列要求:a)水位资料整编要求:
1)水位、水文站的水位有独立使用价值的应编制遂日平均水位表。SL/T247—2020
2)洪水期日平均水位不能代表水位变化过程的水位站应编制洪水水位摘录表。b)潮位资料整编要求:
1)沿海岛屿或以潮汐为主的感潮河段的站应编制逐潮高低潮位表、潮位月年统计表。2)潮汛水位摘录表、逐遂日最高最低潮位表的编制可由复审单位确定。3)重要港口、大江大河人海口、沿海岛屿以及受风暴潮影响的站宜编制风暴潮要素摘录表。c)流量资料整编要求:
1)大江大河十流站可靠资料的全部测次,中小河流基本站、大型水库溢洪道、坝下断面、大型渠道和其他站应编制实测流量成果表。2)大中河流水文站编制实测大断面成果表,水库溢洪道、坝下断面、大型渠道和其他站可根据需要编制
3)堰闸水力因素推求流量的站应编制堰闸流量率定成果表。4)水力因素、电功率推求流量的站应编制水电(抽水)站流量率定成果表。5)河道、水库、堰闸站及有需要的渠道站应编制逐日平均流量表。6)日平均值不能代表水位、流量、含沙量变化过程的河道站应编制洪水水文要素摘录表。7)有需要的堰闸站应编制堰闸洪水水文要素摘录表。8)水库站应编制水库水文要素摘录表。d)潮流量资料整编要求:
1)以潮汐为主的感潮河段水文站应编制实测潮流量成果表、实测潮量成果统计表。逐时潮流量成果表、逐日平均潮流量表、逐潮潮量表、潮量月年统计表的编制,山复审单位确定,2)受到潮汐影响的堰闸站应编制堰闸潮流量率定成果表、堰闸实测潮量成果统计表。3)推算引排水(潮)量的站应编制引排水(潮)量统计表。4)逐潮高低潮位不能代表潮汐水文要素变化过程的站间编制潮汐水文要素摘录表。e)输沙率资料整编要求:
1)实施悬移质输沙率测验的站应编制实测悬移质输沙率成果表,逐日平均悬移质输沙率表或悬移质输沙率月年统计表、逐日平均含沙量表,仅有低沙测次的年份可不编制实测悬移质输沙率成果表。
2)日平均含沙量不能准确反映洪水含沙量变化过程,直洪水水文要素摘录表未编制含沙量要素的站应编制洪水含沙量摘录表。f)泥沙颗粒级配资料整编要求:1)实施悬移质颗粒级配测验的站应编制实测悬移质颗粒级配成果表、实测悬移质单样颗粒级配成果表或悬移质断面平均颗粒级配成果表、月年平均悬移质颗粒级配表。2)多沙河流重要站实测移质流速,含沙量,颗粒级配成果表,日平均悬移质颗粒级配表的编制可由复审单位确定。
3)实施床沙颗粒级配测验的测站应编制实测床沙颗粒级配成果表,实施推移质颗粒级配测验的测站应编制实测推移质颗粒级配成果表。g)水温、气温资料整编要求:
1)观测水温的站应编制逐日(平均)水温表:2)观测气温的站应编制逐日气温表。h)冰凌资料整编要求:
1)观测冰厚、冰情的站应编制冰情统计表,对冰凌过程资料有特殊需要的站应编制冰厚及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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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要素摘录表。
2)实测冰流量成果表、逐日平均冰流量表的编制可由复审单位确定。i)降水量资料整编要求:
1)全年或汛期连续4个月观测降水量的站应编制逐日降水量表。2)四段制及四段制以上观测站(人工、白记)应编制降水量摘录表。3)采用自记资料整编的站应编制各时段最大降水量表(1),站网密度较大的地区可选择代表站编制:按四段制及四段制以上人工观测的,应编制各时段最大降水量表(2)。i)水面蒸发量资料整编要求:
1)观测水面蒸发量的站应编制逐日水面蒸发量表,采用不同口径的蒸发器和蒸发池同步观测的资料,应平行编制。
2)水面蒸发量辅助项目具年统计表的编制由复审单位确定。5.2.5调查资料整编宜包括下列内容:a)水量调查资料整编内容:
1)水量调查说明及成果表。
2)水量调查站(点)一览表(含资料索引)。3)水文站以上(区间)水量调查成果表。4)水库(堰闸)来水量(蓄水变量)月年统计表。b)暴雨调查资料整编内容:
1)暴雨调查说明及成果表。
2)暴雨量等值线图。
c)洪水调查资料整编内容:
1)洪水调查说明及成果表。
2)洪水调查河段平面图。
3)洪水调查河段水面比降图:
4)洪水痕迹调查表。
5)洪水调查实测大断面成果表。d)暴雨、洪水调查资料整编要求与表格的形式,可由复审单位确定。5.2.6其他资料(包括平原水网资料,专用站资料及气温资料)的整编表式,应由复审单位确定。5.2.7各类资料的整编表项应保持历年稳定,如有特殊要求需变动的,应予以说明。5.3定线精度
5.3.1稳定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临时曲线法的主要曲线及经单值化处理的单一线,实测点数不少于10个的均应计算实测点对关系线的标准差、随机不确定度和系统误差a)实测点标准差可按公式(1)或公式(2)计算:[-22(nQ-InQ.)
V(Q: -Q.) 27
Ln-22/
式中S实测点标准差,%:
Q:一第i实测点的流量(作为单值化处理的单一线中第t次校正流量或校正流量因素,无量纲),m/s:
第;实测点的流量Q:相应的曲线上的流量(或作为单值化处理的单一线中第讠次校正流量或校正流量因素相应的曲线上的校正流量或校正流量因素,无量纲),m/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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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测点总数。
b)随机不确定度可按式(3)计算:X-2S.
式中X。置信水平为95%的随机不确定度SL/T247—2020
c)实测点与关系线无明显系统偏离时,系统误差可采用实测点(或校正点)对关系线相对误差的平均值。
5.3.2流速面积法水位流量关系定线及允许合并定线精度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a)采用单一曲线法或水力因素法定线时,流速仪法测流定线精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水位流量关系定线精度指标表站类
一类精度的水文站
二类精度的水文站
三类精度的水文站
定线方法
单一曲线法
水力因素法
单一曲线
水力因素法
单一曲线法
水力因素法
定线精度指标
系统误差(±%)
随机不确定度/%
b)采用临时曲线法定线的精度指标同单一曲线法;采用ADCP测流的随机不确定度可增大2%;采用水面浮标法测流定线随机不确定度可增大2%~4%采用比降一面积法测流的水位流量关系定线精度可参照水力因素法:巡测站定线随机不确定度可增大2%~4%。c)受水利工程影响或受测验条件限制的跨国界河流的站,采用表1所列方法整编不能满足精度指标时,定线精度可适当调整,具体指标可由复审单位根据情况确定。d)有调水及水量分配、环保、生态需水测验要求的站,当低水定线精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根据测验情况采用连实测流量过程线、增加临时曲线等方法进行整编。e)多条临时曲线相互间最大偏离不超过表2精度指标时,可合并定线。经合并定线后测点对关系曲线的定线误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2水位流量关系合并定线精度指标表站类
水位级
一类精度的水文站
二类精度的水文站
相对误差(土%)
备注:合并定线有10个实测点以上的,应进行三种检验及不确定度计算。三类精度的水文站
当实测点数不能满足对水位流量关系线的标准差计算要求时,定线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5.3.3
a)关系线点据较密集的站,75%以上流速仪测点偏离曲线的相对误差,中高水不应超过士5%流速仪法低水和水面浮标法不应超过士10%。b)关系线点据较散乱的站,75%以上流速仪测点偏离曲线的相对误差,中高水不应超过士8%流速仪法低水和水面浮标法不应超过土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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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T247—2020
堰闸(潮流)站的定线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a)堰闸(潮流)站水力因素关系定线精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堰闸、涵管
隧洞站
潮流(含
感潮)站
定线方法
水力因素与流量
或流量系数
合轴相关
定潮汐要素
一潮推流
全潮要素相关
流速相关
堰闸(潮流)站水力因素关系定线精度指标表站
定线精度指标
随机不确定度/%
系统误差(土%)
随机不确定度/%
系统误差(主%)
—类精度
的水文站
二类精度
的水文站
类精度
的水文站
上部可适当严些
b)水力发电站和电力抽水站以电功作参数的水头与单机流量相关曲线精度同堰闸站。c)潮流与感潮站的各种相关曲线实测点不应少于30点。d)巡测站定线随机不确定度可增大2%~4%。5.3.5稳定的悬移质单断沙关系曲线及流量输沙率关系曲线的标准差和随机不确定度可按公式(1)~公式(3)计算,其定线精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悬移质泥沙等关系曲线法定线精度指标表站类
一类精度的水文站
二类精度的水文站
三类精度的水文站
定线方法
单一线法
多线法
单一线法
多线法
各种曲线
注1:遥测站定线随机不确定度可增大2%。注 2:流量与输沙率关系曲线法随机不确定度可增大 2% ,系统误差(十%)
定线精度指标
随机不确定度/%
5.3.6单断沙关系线单线测点不少于10个,应计算实测点对关系线的标准差、随机不确定度和系统误差,计算方法应按第5.3.1条的规定进行。5.3.7单断沙关系不满足实测点对关系线标准差的计算要求时,定线精度应满足关系线75%以上测点偏离曲线的相对误差,中高沙不应超过士10%,低沙不应超过士15%。5.3.8稳定的悬移质单断颗关系曲线,应计算实测点对关系线的标准差、随机不确定度和系统误差。a)实测点标准差可按公式(4)计算:[,-22(pa pa)
实测点标准差,%;
式中 S
第实测点某粒径级实测断面颗粒级配,%;pai
第1实测点某粒径级单样颗粒级配在单断颗关系曲线上查读的断面颗粒级配,%;rrKaeer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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