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836-2003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气工程>>电工器件>>29.120.70继电器
中标分类号:电工>>输变电设备>>K45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20286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5, 字数:26千字
标准价格:12.0 元
出版日期:2004-04-10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7-06-03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许昌继电器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管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安全设计的一般要求及其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新开发和设计的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以及由它们所构成的成套保护设备。 GB 16836-2003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安全设计的一般要求 GB16836-2003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29. 120.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6836—2003
代替GB16836-1997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安全设计的一般要求
General requirements of safety design for measuringrelays and protection equipment2003-10-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4-05-01实施
GB16836-2003
.......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要求
6检验方法
附录A(规范性附录)刚性试验指和饺接式试验指.
A.1刚性试验指
A.2铰接式标准试验指
附录B(资料性附录)项目检验-览表10
GB16836—2003
本标准的第5.1条、第5.2条、第5.3.4条、第5.3.5条、第5.3.6条、第5.4.2条、第5.4.3条、第5.4.4条、第5.5.4条、第5.6.3条、第5.6.4条、第5.6.5条、第5.6.6条、第5.6.12条、第5.7条及第5.8条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本标准是对GB16836一1997《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安全设计的一般要求》的修订。本标准与GB16836一1997相比主要变化是:一由全文强制改为条文强制;
将“3总则”改为“3术语和定义”;将4定义”改为“4总则”;
在图A.1中增加“注1:角度公差为士4。注2:线性尺寸小于25mm时,公差为士0.05mm;线尺寸大于或等于25mm时,公差为士0.2mm。”;去掉图A.2中的“尺寸单位:mm”;将图A.2中的角度和线性尺寸公差改为“注1:角度公差为士4。注2:线性尺寸小于25mm时,公差为士0.05mm;线性尺寸大于或等于25mm时,公差为士0.2mm。”;一将“附录A(标准的附录)”改为“附录A(规范性附录)”,将“附录B(提示的附录)”改为“附录B(资料性附录)”;将附录B中“定型出厂定期”改为“型式检验出厂检验”。为适应国际贸易、技术和经济交流,确保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标准。鉴于IEC60255《电气继电器》系列标准中的安全标准尚无正式出版,电气继电器的安全要求主要在IEC60255-5:2000《电气继电器第5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绝缘配合一要求与试验》附录C《冲击电压试验导则》,附录D《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测量》中作出部分规定,或以引用其他标准的方式作出规定。由于IEC标准版本的变化以及这些标准的相互引用,仅仅采用IEC60255-5及其引用的标准作为对电气继电器的安全要求已有不足或诸多不便,现在起草本标准是必要的。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许昌继电器研究所、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起草人:田、周世贤、李绍锋。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6836一1997。1范围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安全设计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安全设计的一般要求及其检验方法。GB16836—2003
本标准适用于新开发和设计的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以及由它们所构成的成套保护设备(以下简称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环境条件下的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682一1981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GB/T4205—1984控制电气设备的操作件标准运动方向(eqVIEC604471974)GB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IEC60529:1989)GB/T4776—1984电气安全名词术语5测量、控制和试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idtIECGB4793.1—1995
601010-1:1990)
GB/T5169.5--1997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篇:针焰试验(idtIEC60695-2-2:1991)
GB/T7261—2000继电器及装置基本试验方法GB7947-1997导体的颜色或数字标识(idtIEC60446:1989)GB/T11021—1989电气绝缘的耐热性评定和分级(eqvIEC606085:1984)GB/T12501-1990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neqIEC60536:1976)GB/T14598.3一1993电气继电器第五部分:电气继电器的绝缘试验(eqvIEC60255-5:1997)GB14821.1—1993建筑物的电气装置电击防护(eqvIEC60364-4-41:1992)3术语和定义
GB/T4776一1984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总则
在按照产品设计要求进行制造,以及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而使用和维护的条件下,产品在制造、使用和维护中,应达到以下安全目标:a)产品在预期的环境条件下能抵御外界的非机械的影响而不危及人、家畜和财产;b)
产品在满足预期的机械性要求下而不危及人、家畜和财产;c)
产品在可预见的过载情况下应不危及人、家畜和财产;d)
产品应对人和家畜的直接触电或间接触电所引起的身体伤害及其他危害有足够的防护;产品不应产生危及人和家畜的温度、电弧或辐射;e)
GB16836—2003
f)产品的绝缘应适合于预见的情况;g)产品对危及人和财产的其他危险应有足够的防护。产品设计应尽最采取直接安全技术措施,不可能或不完全可能实现时,应采取间接安全技术措施及提示性安全技术措施。
5要求
5.1机械结构
5.1.1产品结构选材应能承受在使用条件下可能出现的力学、物理和化学作用,并不得对人产生危害。5.1.2产品的外表应避免尖角、棱边、毛刺及粗糙的表面,以免构成对人体伤害。5.1.3产品的传动、旋转、摆动等运动部件的设计,应避免人接触后带来危险,否则应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5.1.4产品的控制部分的操作机构的运动方向,应符合GB/T4205一1984标准的规定。5.1.5产品应有可靠的稳定性设计和牢固的连接和安装,以免因振动、冲击、碰擅而倾倒或脱落导致对人的伤害。必要时,还应考虑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强度和稳定性等安全问题。5.2外壳防护
5.2.1由外壳提供的防护可以防止接近危险的机械部件和带电部件,防止固体异物侵入以及防止水进人内部。
5.2.2由外壳提供的防护的代码为:IP
补充字母(字母H、M、S、W,可选择)附加字母(字母A、B、C、D,可选择)第二位特征数字(0~8,或X)
第一位特征数字(0~6,或X)
代码字母(InternationalProtection)各字母、数字代号的含义见表1。表1IP代码的组成及含义
第一位特征数字
数字或字母
防护设备的意义
防止固体异物进人
无防护
直径≥50mm
直径≥2.5mm
直径≥2.5mm
直径≥.0mm
对防护无要求
防护人的意义
防人接近危险部件
无防护
金属线
金属线
金属线
对防护无要求
第二位特征数字
附加字母
(可选择)
补充字母
(可选择)
数宇或字母
表1(续)
防护设备的意义
防止水进入
无防护
垂直漓水
15°滴水
猛烈喷水
短时间没水
连续没水
无要求
专门补充的内容
高压设备
作防水试验时试样运行
作防水试验时试样静止
气候条件
GB16836—2003
防护人的意义
防止接近危险部件
金属线
5.2.3由外壳提供对人的防护,其防护程度可根据表1选择。如有更进一步的要求,按GB42081993。5.2.4外壳防护等级的标志,应标记在产品的铭牌或外壳上,或在说明书中指明。5.3绝缘配合
5.3.1绝缘配合是指考虑到预期的微观环境以及其他影响因素的产品绝缘特征的相互关系。如果产品的设计考虑了在其寿命期间内的这些影响因素,则绝缘配合的目的即可很好地达到。5.3.2影响产品绝缘配合的主要因素有:a)电压等级;
过电压类别;
电场条件(均匀电场或非均匀电场),c)
污染等级;
反映材料特性的相比漏电起痕指数(CTI);e)
海拔高度(大气压力))。
5.3.3产品的绝缘配合设计应同时考虑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两个方面,且爬电距离不得小于电气间隙。
5.3.4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最小值,应按GB/T14598.3—1993的规定选取。5.3.5当海拨商度超过2000m时,电气间隙的修正值见表2。3
GB16836—2003
海拨高度
表2电气间隙的海拔高度修正值
标准大气压力
5.3.6电气间确定后,产品还应能承受标准规定的冲击电压试验。5.4发热要求bZxz.net
5.4.1正常运行和可预见的故障条件下不应出现的现象产品在正常运行和可预见的故障条件下不应出现以下现象:使零部件引起燃烧的温度;
b)人体与可触及的部件接触时发生烫伤危险;c)外壳变形。
电气间隙修正系数
5.4.2允许温升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产品达到热平衡状态后,用测尽温度的方法检验允诈温升,不得超过表3中给出的数值。
表3 允许温升
外壳外表面
外壳内表面
电源变压器
绝缘用热塑性材料
其他部件
金属旋钮、手柄等操作部件
非金属旋钮、乎柄等操作部件
绝缘材料
允许温升
正常工作条件
注1:正带工作条件下的允许温升比软化溢度低10K,故障条件下可等于软化温度。注2:维卡特试验见6.4.2。
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外壳,其内表面的温升允许值由相应的材料确定。b对于给定的材料,其温升由GB/T11021-1989规定的数值限制。单位为开
故障条件
c对于不同的热塑性材料,不可能规定允许温升,建议采用维卡特(Vicat)试验方法确定软化温度(即穿透深度为0.1mm时的温度)。
5.4.3绝缘的保持
产品在允许溺升工作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以及绝缘电阻都不得低于产品标准规定的数值。5.4.4高温时的力学强度
产品在允许温升下工作时,应有足够的力学强度,有怀疑时可按6.4.4进行试验。5.5着火危险防护
5.5.1产品在内部故障条件下,或者在外部故障导致的过载而产生的过热条件下,因下述原因存在着火危险:
a)元件自燃;
元件过热引燃与其接触或相邻的元件和部件;c)
元件爆炸和滴落的灼热颗粒引燃其他元件或部件;d)
元件散发的可燃气体达到一定浓度时的自燃或引燃:e)
闪络、飞弧、溺电起痕所造成的引燃。5.5.2产品应采取有效的着火危险防护设计,以避免着火危险发生。5.5.3
下述方法可有效地达到着火危险防护目的:a)
正确选择材料,例如选择金属材料或阻燃性工程塑料;b)
正确选择元器件,其额定功率有一定裕度;GB16836—2003
发热元件之间及发热元件与易燃部件之间应有足够的散热距离,或采取通风散热设计;c
避免因电接触不良造成火花或飞弧;d)
采取控制火势传播和火焰蔓延的设计。e)
5.5.4产品中非金属材料制造的零部件,应能承受本标准规定的着火危险试验,严酷等级为20s。5.6触电危险防护
5.6.1产品应具有防直接触电和防间接触电措施。这些措施可以分别采用,也可以综合采用。防直接触电是指对直接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防间接触电是指对触及在故障条件下变为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和外部导电部分的防护。5.6.2产品的触电防护功能可以由单独的措施分别完成,也可以兼由两种以上的防护功能完成。5.6.2.1单独完成防直接触电功能的措施有:a
利用绝缘的防护(油漆涂层、阳极膜、木材、未经浸渍的纸等不能视为绝缘材料);b)
利用防护等级至少为IPXXB的外壳或遮栏:c
利用阻挡物;
将带电部分置于伸臂范围之外。d)
单独完成防间接触电功能的措施有:5.6.2.2
自动切断供电电源;
使用Ⅱ类设备或与之等效的绝缘防护;b)
采用电气隔离回路;
d)不接地的局部等电位联结:将产品所有能同时触及的外露导电部分及外部导电部分用等电位联结线连接,形成一个不接地的局部等电位联结环境。5.6.2.3兼有防直接触电和防间接触电两种功能的措施有:a)安全特低电压(SELV);
b)功能特低电压(FELV)。
本标准5.6.2.1~5.6.2.3的具体要求详见GB14821.1-1993。5.6.3产品的操作轴,非绝缘件制造的旋钮及手柄,整定和预调件,以及电压调整件等手动部分,均不得带电以免造成触电危险。
5.6.4保护接地端子和测量接地端子均不应带电。从内部电容器接受电荷的端子,在切断电源10s后不应带电,否则应加防护或安全标记。5.6.5与内部带电件连接的端子不应是可触及的。如果因操作原因需要触及,操作与测量回路的外接端子和插座应尽量以隐蔽、加罩、合理布置等方法,以免无意触及。这些措施也无法实现时应加适当的标记。
5.6.6与电网电源导电连接的电路(见GB4793--1995)以及与此等同的电路,在机械结构上有下列要求:
应能防止与电网电源的电路导电连接或与此等同的电路上的部件,与可触及导电件之间的绝5
GB16836—2003
缘因螺钉、导线等意外松动而短路;承受力学应力的导线连接点的强度不应仅依靠锡焊接(此要求不适用于印制电路板元件引b)
线);
带电件与可触及的导电件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5.3的规定。c)
5.6.7I类安全产品的要求如下:5.6.7.1I类安全产品的定义及要求见GB/T12501—1990。I类安全产品应保证在故障情况下,易变成带电的可触及导电件与保护接地端子或保护导体5.6.7.2
有可靠的连接,也可与保护屏蔽可靠连接,其电阻值应不大于0.5α。5.6.8I类安全产品的要求如下:5.6.8.1
Ⅱ类安全产品的定义及要求见GB/T12501-~1990。Ⅱ类安全产品不应有保护接地端子或保护导体,并应在机壳上或铭牌上标记Ⅱ类产品标志符5.6.8.2
号(见表5)。
5.6.9Ⅲ类安全产品的要求如下:Ⅲ类安全产品的定义及要求见GB/T12501—1990。5.6.9.1
5.6.9.2Ⅱ类安全产品不应具备保护接地端子或保护导体。5.6.10产品说明书中应指明产品的安全类别属于5.6.7~5.6.9中的哪一种。5.6.11产品的介质强度试验、潮湿条件下的绝缘电阻试验以及冲击电压试验应符合GB/T14598.3-1993规定的要求。
5.6.12产品泄漏电流的要求如下:当产品施加1.1倍额定电压时,各带电电路与连在一起的所有可触及的导电件之间的泄漏电流不得超过表4的规定值。外壳为绝缘件时,试验时应用金属箔缠绕。表4泄漏电流极限值
产品类别
保护接地端子按5.6.7.2直接连接的I类产品Ⅱ类产品
班类产品
可触及导电件:
2—---电网电源
3转换开关。
连接法
单位为毫安
泄漏电流极限值1
交流:5(峰值)直流:5
交流:0.7(峰值)直流:2
不作泄漏电流试验
图1与保护接地端子直接连接的I类安全产品泄漏电流测量o
1一可触及导电件或缠绕在绝缘外壳上的金属箱;2——电网电源:
3——转换开关:
一保护性绝缘:
5——测量接地端子。
图2Ⅱ类安全产品的泄漏电流测盘5.7安全标志
5.7.1产品铭牌上应有产品型号及名称、制造厂名或商标,以及产品主要参数。5.7.2产品铭牌上所用文字、图形、符号应清晰、易辨,并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5.7.3开关的分、合位置标志应清楚。5.7.4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应符合GB/T2682—1981的规定。GB16836—2003
5.7.5裸导体的颜色标志应符合GB7947一1997的规定,安全接地线应采用黄绿双色。5.7.6常用特定安全标志见表5,并根据实际雷要在产品铭牌上、外壳上相应的部位或产品说明书中标识。
表5常用特定标志符号
安全等级
标志符号
(红色)
交直流
高压闪电触模危险,使用于对地电压高于绝缘电压,一般大于或等于1kV的部位
商压危险(附件或仪表)
Ⅱ类安全产品,具有附加绝缘或双重绝缘GB16836—2003
介质强度试验
冲击电压试验
5.8给用户的资料
标志符号
产品说明书中有关安全内容包括如下:表5(续)
一般接地
保护接地
机壳接地
无噪声接地
不允许接地
必须参照使用说明书方可操作
无需试验
试验电压500V
试验电压2000V
无需试验
试验电压1000V
试验电压5000V
a)产品安全类别(参见5.6.75.6.9);保护接地端子与可触及的导电体或保护屏蔽的连接方法(仅适于I类安全产品);b)
保护接地端子与保护导体的连接方法(仅适于I类安全产品);产品的电源要求;
外壳防护等级;
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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