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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4773-2024

中文名称: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管理规范

所属省份: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05-16

实施日期:2024-06-16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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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7.040

中标分类号:X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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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部分标准内容

ICS67.040 ccsX09 江 DB32 苏省地方标准 DB32/T4773—2024 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管理规范Specificationformanagement offood workshopcentralizedprocessingarea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24-05-16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出版社 发布 出 版 2024-06-16实施 前言 范围 2 3 6 8 10 11 12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机构与人员 公用设施设备管理 进驻管理 制度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 培训管理 记录和文件管理 考核管理· 品牌建设· 退出管理: 附录A(资料性)食品安全协议 目 附录B(资料性) 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现场巡查表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检验项目表附录C(资料性) 参考文献 次 DB32/T4773—2024 10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前言 DB32/T4773—2024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宋传荣、胡勇、刘钰、朱慧玲、武煜、任丽娜、曹龙章、李鑫、周滢、姚志娟、陈强郑菲、周琴。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1范围 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管理规范DB32/T4773-—2024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以下简称集中加工区)的机构与人员、公用设施设备管理、进驻管理、制度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管理、记录和文件管理、考核管理、品牌建设和退出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的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DBS32/01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3术语和定义 GB14881和DBS32/01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区foodworkshopcentralizedprocessingarea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 由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或商事主体开办,对人驻的多个食品小作坊实行统一服务和管理的集中生产加工场所。 机构与人员 4.1 应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免责对中加工区内食品小作坊实施日常管理。2管理机构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等,相应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能4.2 力。鼓励参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管理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信息服务平台 4.3 管理机构人员数量应与集中加工区规模相适应5 公用设施设备管理 5.1应统一配备能满足食品生产需要的供排水、电等公用能源设施5.2 宜根据食品原料和产品保存的需要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设施。5.3应加强对公用设施设备的检查,保持公用设施设备完整、正常运行5.4集中加工区内各食品小作坊应有统一的门牌标识。门牌标识应载明食品小作坊名称、门牌号等相关信息。 5应指导食品小作坊在生产加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小作坊安全信息公示栏,公开营业执照、食品5.5 小作坊登记证、食品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添加剂目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等信息。1 DB32/T4773—2024 6进驻管理 6.1应告知申请人进驻加工区应依法诚信经营,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服从集中加工区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并与申请人签订租赁等合同,内容应包含食品安全协议(见附录A)。6.2宜在属地监督管理部门指导下审核食品小作坊的布局设计方案,并给出指导意见。有条件的集中加工区管理机构宜指导食品小作坊参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规定规范生产加工布局、工艺流程、设施设备等,应指导食品小作坊按照工艺流程将加工场所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域并明确标识宜指导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证照6.3 7 8 制度管理 应制定并实施内部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a) b) c) d) e) f) g) h) i) j) k) 进驻、退出管理制度; 标志标识管理制度; 食品追溯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检验室管理制度; 产品召回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 虫害控制制度; 废弃物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文件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 8.1 追溯管理 8.1.1 8.1.2 8.1.3 应督促食品小作坊保存原科进货产品出货等追溯信息应定期抽查食品小作坊的进货量监情况、索证索票情况宜通过扫描产品追溯码等信息化手段实具消费者便利查看生产资质、加工过程、产品信息等内容4宜对区内食品小作坊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料、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等进行集中采购、统一进8.1.4 后 货查验。 过程管理 8.2 8.2.1应定期对食品小作坊实施日常巡查并填写现场巡查表(见附录B)通服巡套情况,排查梳理集中加工区内食品安全风险隐惠。巡查频次应与集中加工区的规模和产品类别相适应在季度内覆盖集中加工区所有食品小作坊 2应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区域应覆盖食品小作坊主要生产区域8.2.2 3宜结合视频监控系统建立信息化智能捕提监控系统8.2.3 8.2.4 发现区内食品小作坊加工过程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上报属地监督管理部门,并配合调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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