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江苏省地方标准  > DB32/T 4780-2024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T 4780-2024

中文名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

所属省份: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4-05-16

实施日期:2024-06-16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503.33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100

中标分类号:C78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文件为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4780—2024《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详细规定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卫生监督执法的程序、要求、内容、方法及结果处理,适用于江苏省各级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部分标准内容

DB32/T4780—2024
江苏省地方标准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health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 in occupational medical examination organization

发布日期:2024-05-16
实施日期:2024-06-16
发布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出版单位:中国标准出版社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由江苏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山市卫生监督所。主要起草人:李勇、王金敖、王宾、柯德兵、沈士卫、孙震、石华斌、王超、丁帮梅、顾永生。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内容和方法及结果处理。本文件适用于本省各级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文件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98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260 职业禁忌证界定导则
GBZ/T 325 疑似职业病界定标准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职业健康检查 (occupational medical examination):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针对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和健康损害进行临床医学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可能的其他疾病和健康损害的医疗行为。职业健康检查是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的资料来源。注: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及离岗康复检查。
3.2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occupational medical examination organization):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具备职业健康检查条件并能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3.3 职业病危害因素 (occupational hazard factor):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4 主检医师 (chief examiner):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经所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指定,负责确定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周期,对职业健康检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审核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3.5 职业禁忌证 (occupational contraindication):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6 疑似职业病 (suspected occupational disease):现有接触证据或医学证据尚不能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所患疾病是否是职业病,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以明确诊断的一种暂时的疑似疾病状态。
3.7 复查者 (re-visiting patient):职业健康检查时发现单项或多项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职业病危害相关的检查项目指标异常,需要复查确定者。
3.8 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personal occupational medical examination report):每个受检劳动者的体检表,内容包括受检者姓名、性别、接触有害因素名称、检查异常所见、本次体检结论和建议等。
3.9 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 (occupational medical examination summary report):在体检结束30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出具的对本次体检的全面总结和一般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受检单位、职业健康检查种类、应检人数、受检人数、检查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的实施情况,发现的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其他疾病的人数和汇总名单、处理建议等。

4 程序和要求
4.1 监督检查前准备
准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以及被检查机构基本情况等资料,根据需要确定检查内容,设计检查表。现场检查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不少于2人,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准备移动执法终端、便携式打印机、便携式计算机、执法记录仪等执法取证装备。
4.2 监督检查前告知
告知监督检查目的、性质、依据、内容等,要求被检查机构提供与检查相关的台账资料,告知被检查机构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4.3 现场监督检查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主动向被检查机构出示有效执法资格证件,严格执行卫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被检查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陪同下,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现场询问、提取证据等方式,按照检查分工进行检查和核查。检查过程中应遵守被检查机构的卫生、安全及保密等管理规定。具备条件的,可实施非现场监督检查。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 下载资源 免费下载解压密码 www.bzxz.net
🌀 夸克网盘 下载大小:503.33 KB · zip
前往下载 →
💡 点击"前往下载"跳转网盘,直接保存文件 遇到问题?

标准图片预览

DB32/T 4780-2024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 DB32/T 4780-2024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 DB32/T 4780-2024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 DB32/T 4780-2024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 DB32/T 4780-2024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