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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1056-2008

中文名称:良好农业规范出口牛蒡操作指南

所属省份: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12-02

实施日期:2009-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01

中标分类号:B05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文档为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1056-2008《出口牛蒡操作指南》,详细规定了出口牛蒡的产地环境条件要求、各生产环节的监控管理措施以及质量安全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出口牛蒡的生产规范。

部分标准内容

DB37/T1056-2008 出口牛蒡操作指南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On Export Burdock
2008-12-02 发布
2009-01-01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本标准附录A、B、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厅提出。
前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植物保护总站、滕州市植物保护站、高密市植物保护站、苍山县植物保护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会海、李明立、刘书义、王民庆、鲁学习、王鹏、宋姝娥、刘三伟等。

1 范围
良好农业规范出口牛蒡操作指南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牛蒡产地环境条件要求和各生产环节的监控管理措施。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出口牛蒡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标准
GB/T 18407.1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药残留 (Pesticide residue):残留在农产品中的微量农药原体及其有毒代谢物和降解物的总称。
3.2 有害物质 (Malfeasance matter):对人、生物及环境具有毒害作用的硝酸盐、亚硝酸盐、磷酸盐、重金属等物质。
3.3 危害分析 (Hazard assessment):对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风险进行判断、评估。
3.4 溯源体系 (System of trace to the source):作物从种植(包括生产基地选择)到收获整个生产过程中所有农事活动的原始记录等。
3.5 有害生物 (Pest):危害植物或植物产品的病原微生物、害虫、杂草等生物。
3.6 IPM (Integrated pest management):有害生物综合管理。
3.7 安全间隔期 (Plant harvest interval, PHI):最后一次施药到作物收获间隔的天数。

4 记录保留
种植者应保留牛蒡各生产环节的原始记录(附录A),证实所有的农事操作遵循本标准的要求,从而完善整个溯源体系。必要的记录应保留2年或更长时间。

5 质量要求
5.1 感官要求
肉质根顺直、完整,无病虫斑,无机械损伤,无霉变,不空心,并符合一定的长度和粗度。
5.2 质量安全要求
符合进口国安全质量标准要求(附录B)。

6 基地选择与管理
6.1 基地选择
基地环境条件符合GB/T 18407.1的要求,并填写《基地基本情况记录表》(附录A.1)。宜选择地势平坦,地下水位低,排灌方便,土层深厚、肥力较高、疏松、理化状况良好,前2年3年未种植牛蒡的砂性壤土地块。
基地应远离工业“三废”排放、污染区域,连片面积宜在3hm²以上。
6.2 基地管理
6.2.1 环境监测:新建基地应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检测,并进行风险评估。每2年~3年或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时,应及时进行检测,并填写《基地土壤化学成分检测结果表》(附录A.2)、《基地灌溉水质检测结果表》(附录A.3)、《基地空气质量检测结果表》(附录A.4)。
6.2.2 档案:每个牛蒡生产地块(棚室)应建立独立、完整的生产记录档案。
6.2.3 工作室:基地应建有工作室,面积30m²以上。室内配备桌椅、资料橱等,水、电、通讯配套齐全,放置有关生产管理记录表册,张贴有关规章制度。
6.2.4 平面图:面积较大的生产基地应制作平面分布图,用来制定轮作计划和种植方案等,并贴挂于工作室内。
6.2.5 仓库:基地应建有专用仓库,临时存放施药器械和未用完的种子、农药、化肥等。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避光等要求:内设货架;配备必要的农药配制量具、防护服、急救箱等;面积20m²以上。
6.2.6 淋洗室:基地应设有淋洗室,且清洁卫生。
6.2.7 废物收集设施:基地应设有农药空包装和垃圾等废物收集设施。
6.2.8 隔离防护:基地周围应建立隔离网、隔离带等,防止外源污染。

7 整地施肥
7.1 清洁田园:清除上茬作物残留枝叶,带出田外集中处理,降低病(虫)源基数。
7.2 土壤耕翻:深翻土壤25cm~30cm,整平耙实。宜使用机械耕翻,维持土壤结构。
7.3 土壤消毒:不能轮作的地块,结合土壤翻耕,用氰化钙防治根结线虫等地下害虫。
7.4 基肥:基肥使用符合NY/T 496的要求。每用腐熟农家肥4000kg/667m²~5000kg/667m²、磷酸二铵250kg/667m²、硫酸钾25kg/667m²。施用的农家肥应经过充分的腐熟,不得施用生活垃圾、工业废渣、污泥等。基肥施用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7.5 开沟:按行距80cm~85cm开沟,宽30cm、深100cm~120cm,形成底部宽40cm、高25cm的垄,将垄两边耙实。

8 播种
8.1 品种选择:客商有要求的,按照客商的要求选定品种。客商未指定栽培品种的,根据不同的栽培类型,选用抗病、优质、丰产、抗性强的品种,并保留购种发票。
8.2 种子质量:种子纯度≥95%,净度≥97%,发芽率≥80%,水分≤8%;植物检疫合格。需处理的,填写《基地种苗处理记录表》(附录A.6)。
8.3 播种时期:春季露地栽培3月下旬~4月中旬播种;秋冬地膜覆盖9月下旬~10月下旬播种。
8.4 种子处理:可在播种前3d,将种子放在55℃的温水中,不断搅拌,保持水温不变20min,然后使水温自然冷却至20℃~25℃,浸泡12h~24h后,反复淘洗,去除抑制发芽的物质,放在25℃的条件下催芽,露白时即可播种。
8.5 播种方法及播种量
8.5.1 播种量:用种量200g/667m²~250g/667m²。
8.5.2 播种方法:条播或穴播均可。条播时,在垄顶开3cm深的小沟,浇小水,水下渗后,按4cm~6cm株距播种1粒~2粒,覆土2cm,稍加镇压;穴播时,按8cm~10cm株距播种,每穴2粒~3粒,播后覆土2cm。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9 田间管理
9.1 间苗定苗:一般露地播种间苗3次。第1片真叶展开时,要间去残弱的小苗;具2片真叶时再间苗1次;植株长到3片~4片真叶时,要及时定苗。株距10cm。
9.2 追肥:第一次在植株高30cm~40cm时,在沟底开沟追施尿素10kg/667m²;第二次在植株生长旺盛时期施硫酸钾复合肥(15-15-15)30kg/667m²于沟内;第三次在肉质根膨大期喷施0.2%磷酸二氢钾2次~3次。追肥后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9.3 浇水:每次追肥后,应及时浇水。适宜的土壤湿度是见干见湿,即地表5cm的土壤略干即浇小水。雨季应及时排水防涝,防止水多烂根。浇水后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附录A.5)。

10 生产投入品管理
10.1 农药采购与储藏
10.1.1 农药采购: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农药。不得采购下列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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