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251-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1251-2019
中文名称:汽车租赁企业等级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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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汽车
租赁
企业
等级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T/T 1251-2019 Clasification of car rental enterprises.
1范围
JT/T 1251规定了汽车租赁企业等级划分和等级条件。
JT/T 1251适用于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企业的等级评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小微型客车租赁car rental
在约定时间内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将小微型客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2.2租赁率leased car rate
统计期内,在租车日与租赁车辆总车日的比率。
计算见式(1):
2.5租赁门店station of car rental
汽车租赁经营者开设的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经营场所。
2.6重大服务质量事故major service quality accident
因汽车租赁经营者或汽车租赁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重大财产损失或
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
2.7汽车租赁管理系统management system of car rental
汽车租赁经营者用于处理汽车租赁业务的信息化系统,一般包括车 辆档案管理、车辆监控管理、客户管理、信用管理、合同管理、统计管理、租金管理、电子货币结算等功能。
3汽车租赁企业 等级划分
汽车租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 -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
4汽车租赁企业等 级条件
4.1一级企业
4.1.1经营能力
标准内容
ICS03.220.20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1251—2019
汽车租赁企业等级
Classification of car rental enterprises2019-03-1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9-07-01实施
术语和定义
3汽车租赁企业等级划分
4汽车租赁企业等级条件
参考文献
JT/T12512019
JT/T1251—2019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神州租车(中国)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平、焦桐敏、牛伟帅、朱彬、张天然、宋伟男、高畅、朱宁、魏东、韩磊、1范围
汽车租赁企业等级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租赁企业等级划分和等级条件。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企业的等级评定。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
小微型客车租赁
car rental
JT/T1251—2019
在约定时间内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将小微型客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租赁率leased car rate
统计期内,在租车日与租赁车辆总车日的比率。计算见式(1):
Nxd×100%
式中:6租赁率;
统计期内第i辆租赁车辆的租赁天数;N租赁车辆总数;bzxZ.net
统计期日历天数。
租赁车辆完好率
undamaged car rate
统计期内,完好车日与租赁车辆总车日的比率。计算见式(2):
c=×100%
式中:c
租赁车辆完好率;
统计期内第辆租赁车辆的完好天数;租赁车辆总数:
统计期日历天数。
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
new energy and clean energy car(1)
以清洁燃料或非常规车用燃料取代传统汽油、柴油等燃料,且能耗低、污染物排放少的环保型汽车。
JT/T1251—2019
租赁门店station of car rental汽车租赁经营者开设的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经营场所。2.6
major service quality accident重大服务质量事故
因汽车租赁经营者或汽车租赁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重大财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
汽车租赁管理系统
management system of car rental汽车租赁经营者用手处理汽车租赁业务的信息化系统,一股包括车辆档案管理、车销监控管理客户管理、信用管理、合同管理、统计管理、租金管理、电子货币结算等功能。3汽车租赁企业等级划分
汽车租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4汽车租赁企业等级条件
4.1一级企业
4.1.1经营能力
企业上一年度总营业收人应不少于2亿元,其中租赁车辆收人应不少于75%,租赁率应不低于60%。
4.1.2车辆条件
企业自有租赁车辆数应达到5000台(含)以上:租赁车辆完好率应不低于95%: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应达到500台(含)以上。
4.1.3租赁门店
企业租赁门店数达到200个(含)以上,或租赁门店覆盖县级及以上城市达到50个(含)以上;设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等交通枢纽的租赁门店比例应不低于10%4.1.4服务质量
企业上一年度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次数应不高于1次。4.1.5安全状况
企业上一年度应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企业上一年度发生因租赁车辆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次数应不高于1次。
4.1.6科技应用
企业应具备汽车租赁管理系统并使用该系统进行信息管理:租赁车辆中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数应不低于80%。2
4.2二级企业
4.2.1经营能力
JT/T1251-—2019
企业上一年度总营业收人应不少于4000万元,其中租赁车辆收人应不少于70%,租赁率应不低于55%。
4.2.2车辆条件
企业自有租赁车辆数应达到1000台(含)以上:租赁车辆完好率应不低于90%: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租赁车辆应达到100台(含)以上。4.2.3租赁门店
企业租赁门店数达到50个(含)以上,或租赁门店覆盖县级及以上城市达到10个(含)以上。4.2.4服务质量
企业上一年度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次数应不高于1次。4.2.5安全状况
企业上一年度应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企业上一年度发生因租赁车辆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次数应不高于1次。
4.2.6科技应用
企业应使用汽车租赁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管理;租赁车辆中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数应不低于70%。
4.3三级企业
4.3.1经营能力
企业上一年度总营业收人应不少于2000万元,其中租赁车辆收人应不低于65%,租赁率应不低于50%。
4.3.2车辆条件
企业自有租赁车辆数应达到500台(含)以上:租赁车辆完好率应不低于90%。4.3.3租赁门店
企业租赁门店数达到20个(含)以上,或租赁门店覆盖县级及以上城市达到5个(含)以上。4.3.4服务质量
企业上一年度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次数应不高于1次。4.3.5安全状况
企业上一年度应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企业上一年度发生因租赁车辆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次数应不高于1次。
JT/T12512019
4.3.6科技应用
企业应使用汽车租赁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管理:租赁车辆中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数应不低于60%。
参考文献
GB/T29911—2013汽车租赁服务规范JT/T630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
JT/T12512019
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10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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