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1198-2018
中文名称:公路交通噪声防治措施分类及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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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公路交通
噪声
防治
措施
分类
技术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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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T/T 1198-2018 Classification and specification on highway traffie noise control measures.
1范围
JT/T 1198规定了公路交通噪声防治措施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JT/T 1198适用于高速公路.-级公路 和二级公路.其他等级公路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B 1495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8485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 分级及检测方法
CB 16170 汽车定置噪声限值
HJ/T 17隔声窗
HJ/T 379隔声门
JTG HI0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JT/T646.1公路声屏障 第1 部分:分类
JT/T646.2公路声屏障 第2 部分:总体技术要求
JT/T646.4公路声屏障 第4 部分:声学材料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3分类
公路交通噪声防治按防治措施可分为噪尚源治理.噪尚传播途径控制.噪声敏感目标保护和规划管理四大类:
a噪声源治理:可采取车辆辐射噪声控制.车辆行驶控制及路面设计与养护等措施;
b) 噪声传播途径控制:可采取路堑和隧道.土堤、声屏障、绿化林带等措施;
c) 噪声敏感目标保护:可采取隔声窗.隔声门.隔声阳台和外走廊等建筑围护结构隔声措施;
d规划管理:可采取公路选线设计的优化.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建筑物使用功能、跟踪监测.环保搬迁等措施。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 1198—2018
公路交通噪声防治措施分类及技术要求
2018-05-22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8-08-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甘肃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晏晓林、魏显威、黄述芳、尚晓东、叶凯、王多尧、马超、叶颖。
1 范围
公路交通噪声防治措施分类及技术要求本标准规定了公路交通噪声防治措施的分类及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其他等级公路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95
GB/T 8485
GB 16170
HJ/T 17
HJ/T 379
JT/GH 10
JT/T 646.1
JT/T 646.2
JT/T 646.4
3 分类
公路交通噪声防治按防治措施可分为噪声源治理、噪声传播途径控制、噪声敏感目标保护和规划管理四大类:
(1) 噪声源治理:可采取车辆辐射噪声控制、车辆行驶控制及路面设计与养护等措施;
(2) 噪声传播途径控制:可采取路堑和隧道、土堤、声屏障、绿化林带等措施;
(3) 噪声敏感目标保护:可采取隔声窗、隔声门、隔声阳台和外走廊等建筑围护结构隔声措施;
(4) 规划管理:可采取公路选线设计的优化、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建筑物使用功能、跟踪监测、环保搬迁等措施。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公路交通噪声防治措施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优先采取能降低环境噪声的治理措施。
4.2 噪声源治理
4.2.1 车辆辐射噪声控制
车辆辐射噪声限值应符合 GB 1495 和 GB 16170 的规定。
4.2.2 车辆行驶控制
在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的路段,可设立限速、禁止鸣笛标志。
4.2.3 路面设计与养护
路面设计可采用低噪声沥青路面、低噪声水泥路面或其他可降低交通噪声辐射的结构、材料和工艺。
4.2.3.1 路面养护应按 JT/GH 10 的规定进行。
4.3 噪声传播途径控制
4.3.1 路堑和隧道
4.3.1.1 根据地形、环境情况,挖方路段或隧道的洞口过渡段可设置路堑。路堑深度视路侧敏感点环境噪声超标情况而定,长度视敏感点沿公路走向的长度而定。
4.3.1.2 地形条件允许,可设置隧道。隧洞口外侧边坡及洞口上方宜加强植被种植,以减少噪声反射。
4.3.2 土堤
4.3.2.1 采取堆筑土堤措施时,应对用地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4.3.2.2 采用工程弃土弃渣堆筑土堤时,堆筑体表面宜进行植被绿化,并与景观协调。
4.3.3 声屏障
4.3.3.1 根据地形及环境等条件设置声屏障。声屏障宜尽可能靠近声源或受声点(保护目标)。
4.3.3.2 公路声屏障分类、总体技术要求、声学材料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应分别符合 JT/T 646.1、JT/T 646.2、JT/T 646.4 的规定。
4.3.4 绿化林带
4.3.4.1 绿化林带宜采用乔、灌、草复层种植结构,保证有良好的郁闭度,宽度不宜小于 10m。
4.3.4.2 在条件许可的路段,可以把栽植绿篱植物和建造声屏障或堆筑土堤搭配结合。
4.4 噪声敏感目标保护
4.4.1 当环境噪声无法达到治理要求时,可采用建筑围护结构隔声措施,如隔声窗、隔声门、隔声阳台和外走廊等。
4.4.2 房间、阳台和外走廊的隔声窗,应符合 GB/T 8485 和 HJ/T 17 的规定。
4.4.3 房间、阳台和外走廊的隔声门,应符合 GB/T 8485 和 HJ/T 379 的规定。
4.5 规划管理
4.5.1 公路规划、选线和设计时,应合理避让,使路线避绕或远离噪声敏感目标。
4.5.2 对重要敏感目标进行交通噪声的跟踪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其受噪声干扰影响的状况。
4.5.3 当采取各类措施仍然无法满足声环境功能要求时,宜采取环保搬迁,将噪声敏感目标迁移安置到声环境质量达标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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