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1236-2019
中文名称:公路声屏障紧急疏散出口设置要求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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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公路
屏障
紧急
设置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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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T/T 1236-2019 Setting requirements for emergency exit of highway noise barrier.
1范围
JT/T 1236规定了公路声屏障紧急疏散出口设置的一般要求.设置原则形式选择,构造要求和标识要求。
JT/T 1236适用于公路声屏障紧急疏散出口的设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H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B 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 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JT/T646.4公路声屏障 第4 部分:声学材料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公路声屏障紧急疏救出口emergency exit of highway noise barrier
设置于公路声屏障,紧急情况下可便于人郡疏散的出口.包括紧急疏散门和紧急疏散通道等。
3.2公路声屏障紧急疏散门emergeney exit door of highway noise barrier
公路声屏障每间隔-定距离设置的紧急情况下可疏散人群的门。
3.3公路声屏障紧急疏散通道emergency exit way of highway noise barrier
公路声屏障每间隔-定距离设置的紧急情况下可疏散人群的通道。
4-般要求
4.1公路声屏障紧 急疏散出口可采用紧急疏散门、紧急疏敞通道等形式。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 1236—2019
公路声屏障紧急疏散出口设置要求
Setting requirements for emergency exit of highway noise barrier
发布日期:2019-01-02
实施日期:2019-03-01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由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彦琴、魏显威、韩根生、黄述芳、刘欢、哀曼忘、李刚、许兵。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声屏障紧急疏散出口的设置一般要求、设置原则、形式选择、构造要求和标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声屏障紧急疏散出口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JT/T 646.4 公路声屏障 第4部分:声学材料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路声屏障紧急疏散出口 (emergency exit of highway noise barrier):设置于公路声屏障,紧急情况下可便于人群疏散的出口,包括紧急疏散门和紧急疏散通道等。
3.2 公路声屏障紧急疏散门 (emergency exit door of highway noise barrier):公路声屏障每间隔一定距离设置的紧急情况下可疏散人群的门。
3.3 公路声屏障紧急疏散通道 (emergency exit way of highway noise barrier):公路声屏障每间隔一定距离设置的紧急情况下可疏散人群的通道。
4 一般要求
4.1 公路声屏障紧急疏散出口可采用紧急疏散门、紧急疏散通道等形式。
4.2 公路声屏障紧急疏散出口所在位置路面应与公路路面衔接顺畅,出口处路面应平整,疏散通道上不应有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出口外应预留安全通行条件和疏散人员躲避处。
4.3 在公路声屏障疏散出口位置处的护栏和防撞墙等构筑物应断开,断开后的护栏和防撞墙应不影响其防撞功能。
4.4 设置了紧急疏散出口的公路声屏障,其整体降噪效果、力学性能、防腐性能和结构安全性等应满足 JT/T 646.4 的有关规定。
5 设置原则
5.1 在公路声屏障外侧有具备紧急疏散安全通行条件或可供疏散人群躲避的路段,紧急疏散出口的设置应满足疏散距离不大于 250m,即两个相邻的疏散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大于 500m,疏散出口和声屏障端点的距离不大于 250m。
5.2 在高架桥、高填深挖等不具备人员疏散安全通行条件的特殊路段,不宜设置紧急疏散出口。如果在这些特殊路段设置紧急疏散出口,应有必要的救援疏散通道与疏散出口相结合。
6 形式选择
6.1 紧急疏散出口的形式应根据公路声屏障所在路段构筑物形式和声屏障外侧空间条件等实际情况,并通过降噪效果、结构安全、疏散便利性和经济效益综合比选确定。
6.2 一般情况下,宜优先选择紧急疏散门。
6.3 在声屏障所在路段公路外侧空间充裕、安全通行和疏散空间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选择紧急疏散通道。
7 构造要求
7.1 紧急疏散门构造要求
7.1.1 紧急疏散门结构形式示意图包含行车道、声屏障及紧急疏散门。
7.1.2 在满足降噪要求的原则下,紧急疏散门应采用与公路声屏障结构相协调的形式。
7.1.3 紧急疏散门门扇宜采用轻量化设计,并可由一人通过推压方式迅速开启。紧急疏散门应不需要任何工具或钥匙即可轻松向外推开。
7.1.4 公路声屏障高度高于 1.8m 时,紧急疏散门净高度应不小于 1.8m,净宽度应不小于 0.9m;公路声屏障高度低于或等于 1.8m 时,紧急疏散门净高度应与声屏障等高,净宽度应不小于 0.9m。
7.1.5 紧急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紧急疏散门颜色应醒目,与声屏障颜色形成对比,便于识别其位置。
7.2 紧急疏散通道构造要求
7.2.1 紧急疏散通道结构形式包括双侧通行紧急疏散通道和单侧通行紧急疏散通道。
7.2.2 紧急疏散通道口宽度(d1)应不小于 1.1m,前后两排声屏障之间的宽度(d2)也应不小于 1.1m,前后声屏障重叠长度(d)应大于前后两排声屏障之间宽度(d2)的 3 倍。
7.2.3 紧急疏散通道口声屏障两侧应有清晰的颜色突出显示通道口位置。
8 标识要求
8.1 设置了紧急疏散出口的声屏障,应有清晰的标志标线,指示疏散出口位置,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指示人员疏散路线。
8.2 紧急疏散出口两侧面向公路一侧每隔 50m 应设置疏散出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信息应包括紧急疏散出口到该点的距离和方向,标识安装净空高度应不大于 1.3m。
8.3 紧急疏散门上方应有清晰标识,指示紧急疏散门的位置。
8.4 紧急疏散门扇上应有清晰的开启方式的标识。
8.5 紧急疏散通道口两侧应有清晰标识,指示紧急疏散通道的位置和疏散方向。
8.6 紧急疏散出口标志标线应符合 GB 5768.2、GB 5768.3 和 JT/T 646.4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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