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 265-4-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S 265-4-2017
中文名称: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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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深水
航道
疏浚
工程
质量检验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TS 265-4-2017 Standard of Quality Inspection for Dredging Works in the Yangtze Estuary Deepwater Channel.
1总则
1.0.1为加强长江口 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JTS 265-4适用于 长江口深水航道基建性和维护性疏浚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考核。
1.0.3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的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设计通航水域
航道设计底边线以内的水域。
2.0.2设计通航深度
理论最低潮面下的航道设计深度。
2.0.3边缘水域 、中部水域
设计通航水域中航道底边线内两侧各1/12底宽的水域为边缘水域,其余部分为中部水域。本标准中边缘水域宽度为每侧30m。
2.0.4浅点
设计通航水域内,理论最低潮面下水深小于设计通航深度的测点。
2.0.5浅值
设计通航深度与浅点处理论最低潮面下水深的差值。
2.0.6检验边坡
在航道竣工断面上,航道两侧设计底边线以外300m范围内的平均边坡。
2.0.7考核水深图
维护性疏浚工程中,为考核通航深度保证率,由航道管理部门委托具有甲级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测绘的水深图。
2.0.8报告期
维护性疏浚工程中,计算通航深度保证率的时间段。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TS265-4—2017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StandardofQualityInspectionforDredgingWorksintheYangtzeEstuaryDeepwaterChannel2017-12-29发布
2018-01-0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65-42017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日期:2018年1月1日
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北京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TS265—4—2017)的公告
2017年第68号
现将修订后的《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予以发布。本《标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265一4一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12号公告发布)同时废止。
本《标准》第4.2.1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7年12月29日
修订说明
修订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签订2017年度水运工程标准新列项目合同的通知》(水运技术函【2017]98号)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专项标准《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进行了修订。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发布以来,较好地指导了深水航道维护的质量管理。实践过程中,在质量检验方法、航道水深考核测量频次等方面积累了新经验,因此对原《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进行修订。本标准共分5章5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基建性疏浚工程和维护性疏浚工程的质量检验等技术内容。
本标准的第4.2.1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次修订主要内容为维护性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方法的调整、航道水深考核测量频次的调整等,涉及原标准的第5.1.3条、第5.1.4条、第5.2.1条、第5.2.2条、第5.2.4条、附录C的表C.2.1-5和表C.2.1-6。本次修订的主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参编单位为长江航运发展研究中心、中港疏浚有限公司、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上海河口海岸科学研究中心。本次修订的编写人员分工如下:5维护性疏浚工程:朱剑飞、阮成堂、季岚、周发林、高敏、戚定满附录C:朱剑飞、阮成堂、李恒、李文正、张俊勇、陶秀峰本标准于2017年12月18日通过部审,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编:100736)和本标准管理组(地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21层,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邮编:200003),以便再修订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专项标准编制说明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编制说明
2010年3月长江口12.5m深水航道进人试通航期。十多年来的工程建设经验表明,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工程基建性和维护性疏浚工程量巨大,且工程所在的长江口南港北槽流场、水沙条件、地形变化和航道回淤规律十分复杂,《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一2008)不能完全适用于本工程。因此,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编制了《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本标准是在2003年12月交通部发布实施的《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工程疏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基础上,吸取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工程疏浚工程质量管理的经验,依据《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一2008)编制而成。主要包括基建性疏工程和维护性疏浚工程的质量检验等技术内容。本标准的主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参加单位为上海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的第4.2.1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共分5章和5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本标准编写组成员分工如下:第1章总则:陈卫中张晓明周发林张华麟第2章术语:孙文建李文正范期锦谈泽炜第3章基本规定:张晓明陈卫中朱剑飞第4章基建性疏浚工程:王眠球朱剑飞许建平张华麟范期锦谈泽炜孙文建
第5章维护性疏浚工程:许建平朱剑飞陈卫中高敏孙文建范期锦谈泽炜王珉球
附录A附录E:周发林张晓明陈卫中张华麟
本标准于2011年1月9日通过部审,于2011年2月22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编:100736)和本标准管理组(地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21楼,邮编:200003),以便修订时参考。总则
2术语
基本规定
基建性疏浚工程
4.1一般规定..
4.2质量检验
5维护性疏浚工程
5.1般规定
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质量检验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长江口深水航道疏工程质量检验记录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检验资料的基本要求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测量要求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录E
附加说明本标准修订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专项标准《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名单条文说明
1总则
为加强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1.0.1
1.0.2本标准适用于长江口深水航道基建性和维护性疏浚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考核。则
1.0.3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的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65—4—2017)语
2.0.1设计通航水域
航道设计底边线以内的水域。
2.0.2设计通航深度
理论最低潮面下的航道设计深度。2.0.3边缘水域、中部水域
设计通航水域中航道底边线内两侧各1/12底宽的水域为边缘水域,其余部分为中部水域。本标准中边缘水域宽度为每侧30m。2.0.4浅点
设计通航水域内,理论最低潮面下水深小于设计通航深度的测点。2.0.5浅值
设计通航深度与浅点处理论最低潮面下水深的差值。2.0.6检验边坡
在航道竣工断面上,航道两侧设计底边线以外300m范围内的平均边坡。2.0.7考核水深图
维护性疏浚工程中,为考核通航深度保证率,由航道管理部门委托具有甲级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测绘的水深图。
2.0.8报告期
维护性疏浚工程中,计算通航深度保证率的时间段。2
3基本规定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3基本规定
疏浚工程施工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开工前应按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和3.0.1
记录。
疏浚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合同和设计文件的要求。3.0.3
疏浚工程的质量检验应以设计图、竣工水深图或考核水深图为依据。3.0.4
疏浚工程质量应按单位工程进行检验,不应再划分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和检验资料应按附录B和附录C的要求核查和填写。3.0.5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测量和水深测图应符合附录D的要求。对局部补挖后绘制的测图面积超过图幅测区总面积的25%时,应对该图幅测区进行重测和绘图。疏浚土的输送与处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3.0.7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65—4—2017)4基建性蔬浚工程
4.1一般规定
4.1.1基建性疏浚工程按合同标段划分单位工程。4.1.2单位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4.1.2.1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相应规定。4.1.2.2质量控制资料和有关安全与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4.1.3疏浚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4.1.3.1所含各单位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合格标准。4.1.3.2工程质量控制与检验资料应符合有关规定。4.1.4疏浚工程质量检验应按中部水域、边缘水域和边坡三部分进行。4.1.5疏浚工程质量检验的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4.1.5.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峻工报告。4.1.5.2建设单位收到单位工程峻工报告后,应委托具有甲级测绘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竣工水深测量,并及时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单位工程进行预验收。4.1.5.3单位工程质量预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工程质量检验有关文件报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质量鉴定。4.2质量检验
4.2.1中部水域严禁存在浅点。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单位的峻工自检水深图和第三方的竣工水深图,记录浅点浅值、浅点数及分布状况。
4.2.2边缘水域的浅点不得在竣工水深图的相邻断面的相同部位连续存在,浅点的浅值不得超过0.2m,浅点数不得超过该水域总测点数的2%。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单位的峻工自检水深图和第三方的竣工水深图,记录浅点浅值、浅点数及分布状况。
4.2.3抽验断面的检验边坡不得陡于设计边坡。检验数量:在峻工水深图上等距离抽验不少于25%的断面。检验方法:施工单位的竣工自检断面图、第三方的峻工断面图与设计边坡进行对比。4
5维护性疏浚工程
5.1一般规定
5.1.1长江口深水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5.1.2单位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5.1.2.1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相应规定。5维护性疏浚工程
5.1.2.2质量控制资料和有关安全与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5.1.3维护性疏浚工程质量检验应依据考核水深图,按中部水域、边缘水域进行。5.1.4疏浚工程的检验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5.1.4.1施工单位应按报告期组织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施工单位向航道管理部门提交报告期维护质量检验表。5.1.4.2航道管理部门收到维护质量检验表后,应及时审核。5.1.4.3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报告期,向航道管理部门提交质量控制和检验资料,航道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单位对通航深度保证率进行考核。5.2质量检验
5.2.1中部水域不得存在浅点。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考核水深图,记录浅点浅值、浅点数及分布状况。5.2.2边缘水域的浅点不得在考核水深图的相邻断面的相同部位连续存在,浅点的浅值不得超过0.2m,浅点数不得超过该水域总测点的2%。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考核水深图,记录浅点浅值、浅点数及分布状况。5.2.3通航深度保证率应按下式计算:P=N
×100%
式中P通航深度保证率(%);
N—报告期内达到设计通航深度标准的天数(d);M-报告期日历天数(d)。
5.2.4报告期日历天数及达到设计通航深度标准天数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5.2.4.1报告期日历天数应按报告期首末考核水深图测图日期计算。(5.2.3)
长江口深水航道疏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65—4—2017)5.2.4.2报告期内,当相邻两次考核水深图均达到设计通航深度标准时,两次测图之间的日历天数应全部计入达到设计通航深度标准的天数中;当相邻两次考核水深图只有一次达到设计通航深度标准时,应将两次测图之间1/2的日历天数计人达到设计通航深度标准的天数中。
5.2.4.3报告期可按年度划分。1~4月考核水深测图频次每2月1次;5~12月的考核水深测图频次每月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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