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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617.2-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617.2-2018

中文名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2部分:分类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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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危险 货物 道路 运输 规则 分类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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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T/T 617.2-2018.
1范围
JT/T 617.2规定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分类,包括分类的--般要求和具体规定。
JT/T 617.2适用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对应的危险性类型和包装类别的确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B 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
GB/T 27862化学品危险性分类试验方法气体 和气体混合物燃烧潜力和氧化能力
JT/T617.1- -201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1 部分:通则
JT/T617.3- 2018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3部分:品名及运输要求索引
JT7/T617.4- 2018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4部分:运输包装使用要求
JT/T617.5- 2018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5 部分:托运要求
JT7/T617.6- 2018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 6部分:装卸条件及作业要求
JT/T617.7- 201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 7部分:运输条件及作业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 和标准手册( Recon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 )
全球化学品统- -分类和标签制度( 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assif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3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3.1术语和定义
JT/T617. 1- 201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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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一般要求
5具体规定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资料性附录)
附录E(规范性附录)
附录F(规范性附录)
附录G(资料性附录)
附录H资料性附录)
附录I(资料性附录)
附录J(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分类试验方法
集合条目列表和集合条目列表层级图危险性先后顺序表
烟花默认分类设定表
目前已确定的自反应物质列表
目前已确定的包装有机过氧化物列表A类感染性物质示例
单个放射性核素的基本放射性核素数值长期危害水生环境物质类别
JT/T 617.2—2018
采用分层法对造成急性和长期水生环境危害的混合物进行分类112
JT/T 617.2—2018
JT/T617《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分为7个部分: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分类;
第3部分:品名及运输要求索引;第4部分:运输包装使用要求;
第5部分:托运要求;
—第6部分:装卸条件及作业要求;一第7部分:运输条件及作业要求。本部分为JT/T617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JT617—2004《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第4章,与JT617—200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分类的一般要求(见第4章));-增加了分类的具体规定(见第5章);-增加了分类试验方法(见附录A)。本部分由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提出。本部分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1)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长安大学、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东红、吴金中、彭建华、范文姬、战榆林、董学胜、贾祥臣、田诗慧、黄诗音、沈小燕、张理、冯玉海。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JT3130—1988;
JT617—2004。
1范围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2部分:分类
JT/T617.2—2018
JT/T617的本部分规定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分类,包括分类的一般要求和具体规定。本部分适用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对应的危险性类型和包装类别的确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6944
GB11806
GB/T27862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
化学品危险性分类试验方法气体和气体混合物燃烧潜力和氧化能力JT/T617.1—201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1部分:通则JT/T617.3—201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3部分:品名及运输要求索引
JT/T617.4—201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4部分:运输包装使用要求
JT/T617.5—201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5部分:托运要求
JT/T617.6一201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6部分:装卸条件及作业要求JT/T617.7一201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7部分:运输条件及作业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RecommendationsontheTransportof DangerousGoods, 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HarmonizedSystemofClassificationandLabellingofChemicals)
3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3.1术语和定义
JT/T617.1—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1
正式运输名称propershippingname道路运输危险货物一览表中能够准确地描述货物名称的条目。3.1.2
类别和项别classes anddivisions按危险货物具有的危险性或最主要的危险性分为9个类别,有些类别再分成项别,类别和项别的序号并不是危险程度的顺序。
JT/T617.2—2018
article
通过制造过程获得特定形状、外观或设计的物体,这些形状、外观和设计比其化学成分更能体现其功能。
减敏phlegmatized
将一种物质(减敏剂)加人爆炸性物质内以提高其固有安全性。3.1.5
物质substance
自然状态下(存在的)或通过生产过程获得的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包括为保持其稳定性的添加剂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杂质,不包括分离后对其稳定性、成分没有影响的溶剂。3.1.6
一级爆炸性物质primaryexplosivesubstance为产生爆炸的实际效果而制造的物质,它对热,撞击或者摩擦非常灵敏,即使很少的量,爆炸或燃烧都很快。它可以传送引爆(在爆炸初始阶段)或引起临近的二级起爆物质爆燃。3.1.7
二级起爆物质secondarydetonating explosive substance用于起爆其他炸药的爆炸性物质,多具有爆炸度高和爆炸猛烈的特性。3.1.8
液态退敏爆炸物liquiddesensitizedexplosives爆炸物溶于或悬浮于水或其他液体物质中形成的液态混合物,从而抑制了其爆炸特性的爆炸性物质。
半数致死浓度50%lethalconcentration(LGso)经统计方法得出的,在动物急性毒性试验中,经吸人后在特定时间内使青年白鼠50%死亡的有毒物质浓度。
半数致死量medianlethaldose(LDs)经过统计方法得出的,在动物毒性试验中,经口服或皮肤接触后在特定时间内使青年白鼠50%死亡的有毒物质剂量。
3.2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BCF:生物富集系数;
BOD:生化需氧量;
COD:化学需氧量;
EC.:产生%反应的浓度;
ECso:引起50%最大反应的物质有效浓度(ErCso:在减缓增长方面的ECso);CLP:良好实验室规范;
K.:正辛醇/水分配系数;
L(E)Cso:50%可致死浓度,即LCs或ECso;NOEC:无显见效果浓度,即试验浓度低于统计上有效的有害影响,测得的最低浓度。NOEC不会在统计上对控制产生不利影响。
4一般要求
4.1危险货物类别和项别、条目类别和包装类别JT/T617.2—2018
4.1.1危险货物应根据其所具有的危险性或其中最主要的危险性,将其划人GB6944规定的9个类别,其中第1类、第2类、第4类、第5类和第6类再分为项别,具体类别和项别如下:第1类:爆炸性物质和物品
1.1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整体爆炸是指瞬间能影响到几乎全部载荷的爆炸)。1.2项:有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1.3项: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进射危险之一,或兼有这两种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包括可产生大量热辐射的物质和物品,以及相继燃烧产生局部爆炸或进射效应,或两者兼而有之的物质和物品。1.4项: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本项包括运输中万一点燃或引发仅造成较小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其影响主要限于包装本身,并且预计射出的碎片不大,射程不远。外部火烧不会引起包装内儿乎全部内装物的瞬间爆炸,1.5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在正常运输情况下引发或由燃烧转为爆炸的可能性很小。作为最低要求,它们在外部火焰试验中应不会爆炸。1.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该物品仅含有极不敏感爆炸物质,并且其意外引发爆炸或传播的概率可忽略不计。1.6项物品的危险仅限于单个物品的爆炸。第2类:气体
2.1项:易燃气体;
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
2.3项:毒性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4.1项: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态退敏爆炸品;4.2项:易于自燃的物质;
4.3项: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5.1项:氧化性物质;
5.2项: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6.1项:毒性物质;
6.2项: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
第8类:腐蚀性物质
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4.1.2每类危险货物有多个条目,每个条自都对应一个联合国编号(以下简称UNV编号),用以识别这些危险货物。按照条目属性可将条目分为A、B、C、D四类,A类为单一条目,B、C、D类为集合条目。条目属性说明如下:
a)A类:单一条目,适用于意义明确的物质或物品,包括含有若干个异构体的物质条目。示例1:UN1090丙酮
示例2:UN1104乙酸戊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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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3:UN1194亚硝酸乙酯溶液
b)B类:类属条目,适用于意义明确的一组物质或物品,不含“未另作规定的”条目。示例4:UN1133胶黏剂
示例5:UN1266香料制品
示例6:UN2757氨基甲酸酯农药,固体的,有毒的示例7:UN3101有机过氧化物,B型,液体的c)C类:“未另作规定的”特定条目,适用于一组具有某一特定化学性质或技术性质的物质或物品。
示例8:UN1477硝酸盐,无机的,未另作规定的示例9:UN1987醇类,未另作规定的d)D类:“未另作规定的”一般条目,适用于一组符合一个或多个类别或项别标准的物质或物品。示例10:UN1325易燃固体,有机的,未另作规定的示例11:UN1993易燃液体,未另作规定的4.1.3除第1类第2类5.2项,6.2项和第7类,以及4.1项中的自反应物质以外的物质,根据物质本身的危险程度,将其分为3个包装类别:a)包装类别I:适用内装高度危险性的物质;包装类别Ⅱ:适用内装中等危险性的物质:b)
包装类别Ⅲ:适用内装低度危险性的物质。4.1.4每种物质划分的包装类别见JT/T617.3一2018表A.1。对于物品则无须划分包装类别。4.2分类原则bzxZ.net
4.2.1危险货物应根据第5章中各个类别的分类准则,确定其主要危险性、次要危险性、包装类别及UN编号。
4.2.2危险货物按其UN编号的数字顺序列于JT/T617.3—2018表A.1中。JT/T617.32018表A.1中包含UN编号、中文名称、类别、包装类别、标志等信息。4.2.3对手含有技术性杂质(例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质)或添加剂的物质,如果技术性杂质或添加剂不影响其分类,应视为原物质。JT/T617.3一2018表A.1中列出名称的单一条目,如果含有的技术性杂质或添加剂影响其分类,应视为混合物或溶液。4.2.4未在JT/T617.3一2018表A.1中单一条目列出的货物,以及未在第5章中确定为不应受理运输的货物,应按4.3的程序进行分类,还应确定其次要危险性(如有),包装类别(如有)以及UNV编号。选择条目类型时应按条目的详细程度,选择涵盖物质或物品特性的最恰当的集合条目,根据4.1.2,分类的优先顺序为B类条目,C类条目及D类条目。4.2.5某一类别的物质、溶液或混合物即使在JT/T617.3一2018表A.1中已列出了名称,也可参照附录A的试验程序和第5章相应类别的分类规定,认定该物质不满足其所列出的分类条件,则该物质、溶液或混合物可判定为不属于该类别4.2.6在101.3kPa压力下,熔点或起始熔点低于或等于20℃的物质应视为液体。不能确定熔点的黏性物质,应按照A.5中的流动性测定试验确定其状态。4.3未列出名称的物质(含溶液及混合物)的分类4.3.1未在JT/T617.3一2018表A.1中列出名称的物质、溶液和混合物,应按第5章的具体规定进行分类,也可根据经验在充分考虑其特性和特征后选择更严格的分类。4.3.2未在JT/T617.3一2018表A.1中列出名称的物质,如果仅具有一种危险性,应按第5章的分类规定确定相应类别,并划人附录B中的某一集合条目。4.3.3溶液或混合物,其单一主要成分是JT/T617.3一2018表A.1中列出名称的物质,另外一种或多4
JT/T617.2—2018
种物质未列人JT/T617.3—2018表A.1,或含有微量的—种或多种在JT/T617.3—2018表A.1中列出名称的物质,则该混合物或溶液应按照其主要成分的UN编号和正式运输名称进行标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除外,对于b)、c)和d)的情况,应结合溶液或混合物的次要危险性(如有)划人附录B集合条目:
JT/T617.3—2018表A.1已列出该溶液或混合物的名称;a
b)JT/T617.3一2018表A.1中所列物质的名称和说明专门指出该条目仅适用于纯物质;该溶液或混合物的分类、分类代码、包装类别或物理状态与JT/T617.3—2018表A.1中列出c)
名称的物质不同;
d)该溶液或混合物的危险特性与属性要求采取的应急措施与JT/T617.3一2018表A.1中列出名称的物质要求不同。
如果溶液或混合物包含下列物质,且该溶液和混合物不具有4.3.5c)所描述的危险类型,则应4.3.4
将该溶液或混合物归人与其所含物质分类相同的条目:a)第3类:
1)UN1921丙烯亚胺,稳定的;
2)UN3064硝化甘油酒精溶液,含硝化甘油1%~5%。b)6.1项:
1)UN1051氰化氢,稳定的,含水率小于3%;UN1185乙撑亚胺,稳定的;
UN1259羰基镍;
UN1613氢氰酸,水溶液(氰化氢,水溶液),氰化氢含量不大于20%;4)
UN1614氰化氢,稳定的,含水率小于3%,被多孔惰性材料吸收;5)
UN1994五羰基铁;
UN2480异氰酸甲酯;
UN2481异氰酸乙酯;
UN3294氰化氢酒精溶液,氰化氢含量不超过45%。9)
c)第8类:
UN1052无水氟化氢;
UN1744溴或溴溶液;
UN1790氢氟酸,氟化氢含量大于85%;3)
UN2576三溴氧化磷,熔融的。
5JT/T617.3—2018表A.1中未列出名称且具有多种危险性的物质,以及达到本分类准则且含4.3.5
有多种危险物质的溶液或混合物,应根据其危险性划人相应集合条目,并确定合适的包装类别。具体流程如下:
a)测定或计算该物质、溶液或混合物的物理、化学和生理特性,并依据第5章的分类规定进行分类。
如果测定该物质、溶液或混合物(如某种废物)所需财力和人力过多,则应按其主要危险物质的危险性进行分类。
如果物质、溶液或混合物的危险性符合下列多个类别或组别的要求,则应将顺序靠前的危险c)
特性作为其主要危险性来进行分类:1)第7类放射性物质;
2)第1类爆炸性物质和物品;
第2类气体;
4)第3类易燃液体中的液态退敏爆炸品;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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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项中的自反应物质和固态退敏爆炸物;6)4.2项中的发火性物质;
5.2项有机过氧化物;
6.1项毒性物质中的包装类别I吸人毒性物质[如果符合第8类腐蚀性物质标准,同时粉8)
尘和烟雾吸入毒性(LCs)在包装类别I范围内,口服或皮肤接触毒性在包装类别Ⅲ范围内或更小,则应划入第8类腐蚀性物质];9)6.2项感染性物质。
d)如果物质、溶液或混合物具有多种危险性,且每种危险性均未列人c)中,则应根据附录C中的危险性先后顺序表选择类别
如果待运废物的成分不明确,则可基于托运人对该废物的认识以及现行安全与环境法规要求e)
的技术与安全数据,按b)确定其UN编号及包装类别。若仍不能确定,则应选择最高危险等级。若基于对废物成分的认识,以及已知成分的物理化学性质,能够说明废物性质未达到包装类别I,则该废物可归入包装类别Ⅱ中最恰当的未另作规定的条目下。如果废物仅包含对环境有害的物质,则可将其归为UN3077或UN3082。该条款不适用于含有符合c)规定的物质、4.3项物质、符合4.3.7规定的物质或本部分中规定为不应受理运输的废物。4.3.6在确定溶液的集合条目时,应始终优先选用最为详尽的集合条目,优先顺序为类属条目(B类)、未另作规定的特定条目(C类)、未另作规定的一般条目(D类)。4.3.7属于氧化性物质或者次要危险性为氧化性的溶液和混合物,若具有爆炸危险性但又不能划入第1类爆炸性物质的,则不应受理运输。4.3.8只符合5.9.7的要求,但不符合其他类别的分类规定的物质,应划入UN3077或UN3082。4.3.9若废物未达到第1~9类危险货物的分类规定,但被列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则应归为UN3077或UN3082。
4.3.10应依据表C.1危险性先后顺序表确定危险货物的分类4.4样品的分类
4.4.1当物质的危险货物类别尚未确定,需要进一步通过试验确定而进行运输时,应根据托运人对物质的认识并按照第5章的分类具体规定以及4.4.2的要求暂时划定其危险货物类别、正式运输名称和UN编号,且应使用所确定的正式运输名称所对应的最严格包装类别,并在正式运输名称后附加“样品”(例如:易燃液体,未另作规定的,样品)。样品的正式运输名称还应符合下列规定:a)如认为样品符合某些分类规定,并在JT/T617.3—2018表A.1中列明了正式运输名称,则应使用该正式运输名称;
b)当使用“未另作规定的”条目运输样品时,不需要按JT/T617.3一2018附录B的特殊规定274的要求在正式运输名称之后附加技术名称。4.4.2样品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根据暂定正式运输名称对应的相关要求来进行运输:a)该物质不是本部分中被规定为不应受理运输的物质,或JT/T617.3—2018表A.1中所规定的不应受理运输的物质;
该物质不符合第1类标准,且不是6.2项感染性物质或第7类放射性物质:如果该物质是自反应物质,则应遵守5.4.1.3.6的规定;若该物质是有机过氧化物,则应遵守c)
5.5.2.2.4的规定;
如果该样品装在组合容器中运输,每个包件净质量不得超过2.5kg;d)
该样品不得与其他的货物混合包装。e)
4.5废弃的、空的、未清洗的包装的分类对于未清洗的空包装,天型包装,中型散装容器或部件,当运输的自的是为了处置,回收,复原其材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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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而不是翻新、修理、日常维护、改造或再利用时,如果满足UN3509的要求,则可归人该条目下。5具体规定
5.1第1类:爆炸性物质和物品
5.1.1准则
5.1.1.1第1类包括下列物质和物品:a)爆炸性物质和烟火物质:
1)爆炸性物质:自身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其温度、压力和速度足够高以致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固体、液体物质,或者混合物;烟火物质:用以产生热、光、声音、气或烟的效果或混合效果的物质或混合物,这些效果是2)
由不起爆的自持放热化学反应产生的。爆炸性物品:含有一种或多种爆炸性物质或烟火物质的物品。b)
c)以上未提到的,以产生爆炸或烟火效果为目的而制造的物质和物品。为保障爆炸品的运输安全,某此爆炸品可以通过加入减敏剂降低其敏感性,减敏剂可使爆炸5.1.1.2
物在加热、震动、碰撞、打击或摩擦时不敏感或低敏感。典型的减敏剂包括但不限于:蜡、纸、水、聚合物(如氯氟烃聚合物)、酒精和油(如凡士林和石蜡)。5.1.1.3可能具有爆炸特性的物质或物品,应按《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以下简称《试验和标准手册》)第1部分所规定的试验、程序和标准确认是否划人第1类爆炸性物质和物品。运输第1类爆炸性物质和物品时,应在JT/T617.3一2018表A.1中选取列出名称或划人未另作规定的条目,且应符合《试验和标准手册》的分类要求。5.1.1.4除了起爆炸药,新的或现有的爆炸品的样品因测试、分类、研究和提高质量控制,或作为商业样品等需要而进行运输时,宜划人UN01905.1.1.5第1类爆炸性物质和物品可参照A.1及A.2中的试验结果和5.1.1.6划分项别,按照5.1.1.7划分配装组。分类代码由项别数字(5.1.1.6)和配装组代码(表1)两部分组成,分类代码见表B.1的第1列
5第1类爆炸性物质和物品项别定义见4.1.1。5.1.1.6
第1类爆炸性物质和物品配装组的代码定义见表1。表1第1类爆炸性物质和物品配装组的代码定义配装组代码
级爆炸性物质
含有一级爆炸性物质,但不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效保护装置的物品。某些物品,例如爆破用雷管、爆破用雷管组件和帽型起爆器,即使不含一级爆炸性物质,也属于该类物质推进爆炸性物质或其他爆炸性物质或含有这类爆炸性物质的物品分类代码
JT/T617.2—2018
配装组代码
表1(续)
二级起爆物质或黑火药或含有二级起爆物质的物品,无引发装置和发射药;或含有一级爆炸性物质和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效保护装置的物品含有二级起爆物质的物品,无引发装置,带有发射药(不包括含有易燃液体或胶体或自燃液体)
含有二级起爆物质的物品,有引发装置,带有发射药(不包括含有易燃液体或胶体或自燃液体)或不带有发射药
烟火物质或含有烟火物质的物品或既含有爆炸性物质又含有照明、燃烧、催泪或发烟物质的物品(不包括遇水激活产生照明、发烟等效果的物品,以及含有白磷、磷化物、发火物质、易燃液体或胶体、自燃液体)含有爆炸性物质和白磷的物品
含有爆炸性物质和易燃液体或胶体的物品含有爆炸性物质和毒性化学试剂的物品爆炸性物质或含有特殊危险性的爆炸性物质(例如由于遇水激活产生照明、发烟等效果的物品或含有自燃液体、磷化物或发火物质),需要彼此隔离的物品只含有极端不敏感起爆物质的物品包装或产品设计符合以下要求的物质或物品:除了包件被火烧损的情况外,意外起爆引起的任何危险效应仅限于包件之内。在包件被火烧损的情况下,所有爆炸和进射效应不会对在包件紧邻处救火或其他应急处理产生不利影响分类代码
注1:每一种特定包装的物质或物品,都只划分在一组配装组中。由于配装组S的标准是以试验为依据的,因此这-组的划分应与分类试验相联系。注2:配装组D和E的物品,如安装各自的引发装置并与其包装在一起,那么这些引发装置至少具有两种有效保护性装置,以防止引发装置意外启动时引起爆炸。这种物品和包件仍被划分在配装组D或E中。注3:配装组D和E的物品,如与各自的引发装置包装在一起,即使该引发装置不具有两种有效保护性装置(即划分在配装组B中的引发装置),但仍能确保这种货物不会在运输途中发生爆炸。这样物品(包件)仍被划分在配装组D或E中。
注4:各自具有引发装置的物品,只要在运输过程中引发装置不被启动,它们则可以被安装或包装在一起。注5:配装组C、D和E的物品可以包装在一起,这样的包件划分为配装组E。8
5.1.1.8烟花的危险项别划定遵循如下原则:JT/T 617.2—2018
a)一般情况下,应根据《试验和标准手册》试验系列6得出的试验数据,将烟花划入1.1项、1.2项、1.3项或1.4项;
b)常见的烟花危险性分类见表D.1,表D.1中没有列明的条目,应根据《试验和标准手册》试验系列6的测试数据来划分项别:
对于具有一种以上危险项别的烟花,如果装在同一包件内,则应根据最高的危险项别进行分c
类,基于《试验和标准手册》试验系列6的数据表明其不需要按照最高的危险项别进行分类除外。
5.1.1.9以下物质不列人第1类:物质本身不是爆炸品,但能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蒸汽或粉尘的;a)
b)含有超过特定百分比的水或酒精的爆炸品以及含有增塑剂的爆炸品,应划分为第3类或4.1项;
c)根据其主要危险性已分类为5.2项的具有爆炸性物质。5.1.2不应受理运输的物质和物品5.1.2.1根据《试验和标准手册》第1部分判定的高敏感或易于自发反应的爆炸性物质,以及按本部分的要求不能划人JT/T617.3一2018表A.1中的爆炸性物质或物品,不应采用道路运输方式进行运输。
5.1.2.2配装组K的物品不应受理运输(1.2K,UN0020和1.3K,UN0021)。5.1.3第1类爆炸性物质和物品集合条目第1类爆炸性物质和物品的集合条目见表B.1。5.2第2类:气体
5.2.1准则
5.2.1.1第2类气体包括纯气体、气体混合物、一种或多种气体与一种或多种其他物质和物品的混合物。
5.2.1.2若某种纯气体含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衍生物或者为保持其稳定性而添加的稳定剂,只要这些成分的浓度不会改变其分类或者充装系数、充装压力、试验压力等运输条件,则该物质仍视为纯气体。5.2.1.3第2类气体物质或物品包括以下类型:a)压缩气体:在-50℃下加压包装运输时完全是气态的气体,包括临界温度低于或等于-50℃的所有气体。
b)液化气体:在温度高于-50℃下加压包装运输时部分是液态的气体,可分为:1)高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在-50℃~65℃之间的气体;2)低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高于65℃的气体。冷冻液化气体:运输时由于其温度低而部分呈液态的气体c)
溶解气体:加压包装运输时溶解于液相溶剂中的气体d)
e)气雾剂或气雾剂喷罐、盛装气体的小容器。其他含有带压气体的物品。
符合特定要求的常压气体(气体样品)。加压化学品:液体、糊状或粉末状物质与推进剂一起使用,符合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及其混合h)
物的定义。
JT/T617.2—2018
吸附气体:在运输时,通过吸附于多孔固态物质上,使其内容器压力在20℃时小于101.3kPa、50℃时小于300kPa的气体。
5.2.1.4除气雾剂及加压化学品外,第2类气体根据其危险特性分为不同组别,气体组别代码和含义见表2。
气体组别代码和含义
组别代码
组别代码含义
室息性
氧化性
毒性,易燃
毒性,腐蚀性
毒性,氧化性
毒性,易燃,腐蚀性
毒性,氧化性,腐蚀性
注1:按照《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和《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气体根据其主要危险性划分为2.1项,2.2项、2.3项3个项别。注2:盛装气体的小容器(UN2037)根据其所含成分的危险性划人A~TOC组中。注3:有毒的腐蚀性气体划入TC、TFC或TOC组。注4:当气体和气体混合物具有多个危险性组别时,标示字母T的组别优先置于其他组别字母之前,标示字母F的组别优先于标示字母A或O的组别。*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
2.1项易燃气体。
“2.3项毒性气体。
5.2.1.5JT/T617.32018表A.1中列出名称的第2类气体混合物,如果符合5.2.1.3和5.2.1.6的要求,则应根据这些要求划人适当的未另作规定条目。5.2.1.6除气雾剂和加压化学品外.JT/T617.3—2018表A.1中未列出名称的第2类气体,当满足以下规则时,应根据5.2.1.3和5.2.1.4的要求划入B.2的集合条目中:室息性气体:非氧化性、非易燃性和无毒性气体,会稀释或取代空气中氧气的气体。a)
易燃气体:包括在20℃和101.3kPa压力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气体,其易燃性应根据试验b)
或计算来确定(见GB/T27862):1)爆炸下限小于或等于13%的气体;2)不论其爆炸下限如何,其爆炸极限范围(燃烧范围)大于或等于12%的气体氧化性气体:一般是含有氧气的气体,可能比空气更能引起或导致其他材料的燃烧。这些气c
体包括纯气体或按GB/T27862规定的方法测定出氧化性大于23.5%的气体混合物。毒性气体,包括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气体:d)
已知有毒性或腐蚀性,能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的气体:按照5.6.1.1的试验所得的半数致死浓度LCso小于或等于质量浓度5000mL/m2或体积2
浓度5000×10-的毒性或腐蚀性气体。毒性气体混合物(包括其他类别的物质的蒸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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