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180.14-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1180.14-2018
中文名称: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1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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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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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
建设
规范
城市
公共
汽电车
客运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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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T/T 1180.14-2018 Basic norms for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of transporation enterprises-Part 14:Urban bus and trolley bus 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s.
1范围
JT/T 1180.14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本要求、通用要求,以及设备设施和作业安全等专业要求。
JT/T 1180.14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及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服务和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88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T22484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
GB/T 33000企业安 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JT/T 934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操作规范
JT/T1180.1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1部分:总体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 330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城市客运urban 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以乘客为运送对象,通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载工具,实施有目的的乘客空间位移的运营活动。
[GB/T 32852. 1- -2016,基本术语2.1.2]
标准内容
ICS13.100;03.220.20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1180.14—2018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1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Basic norms for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of transporation enterprises-Part 14:Urban bus and trolley bus 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s2018-02-2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8-05-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通用要求
专业要求
JT/T 1180.14—2018
JT/T1180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分为21个部分:第1部分:总体要求;
第2部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第3部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第4部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第5部分:道路货物运输站场;
第6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
-第7部分:汽车客运站;
第8部分:水路旅客运输企业;
第9部分: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第10部分: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第11部分:港口客运(滚装码头、渡船渡口)企业;第12部分: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第13部分: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第1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第1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第16部分: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第17部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项目;第18部分: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第19部分:公路隧道运营企业;第20部分:公路桥梁运营企业;第21部分:公路养护企业。
本部分为JT/T1180的第14部分。本部分按照C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归口。JT/T1180.14—2018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城市客运分会、北京中交通企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安全督查事务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曹春香、姚桂林、郭世慧、阁光学、马伟Ⅲ
1范围
JT/T1180.14—2018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1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JT/T1180的本部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本要求、通用要求,以及设备设施和作业安全等专业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及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服务和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888
GB7258
CB/T18344
GB/T22484
GB/T33000
JT/T934
公共汽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操作规范JT/T1180.1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1部分:总体要求3术语和定义
CB/T330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城市客运urbanpassengertransportation以乘客为运送对象,通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载工具,实施有自的的乘客空间位移的运营活动,[GB/T32852.1-2016,基本术语2.1.2]3.2
urban transit
城市公共交通
运用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道、城市客运轮渡等运载工具和有关设施,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时间、票价运营,为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城市客运方式。[GB/T32852.1-2016,基本术语2.1.2]3.3
汽车维护vehiclemaintenance
为维持汽车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GB/T5624-2005定义1.2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JT/T1180.14—2018
汽车检测
automobileinspectiondetectingoftest确定汽车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的检查。[GB/T5624—2005,定义3.5.1]
4基本要求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简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按JT/T1180.1的有关规定执行。
5通用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用要求按JT/T1180.1的有关规定执行6专业要求
6.1设备设施
6.1.1车辆
营运车辆应持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6.1.1.1
企业应严格执行车辆的强制报废制度,营运车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或营运公里数6.1.1.3
车辆安全性能应符合CB7258的要求,定期对车辆进行年度检验6.1.1.4
车辆应按照CB/T18344的要求和企业的维护保养制度,实施维护与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企业应制定并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车辆技术管理营运车辆维护,维修作业应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认定的或企业内部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应与承担维护、维修作业的汽车维修企业签订协议或合同等文件。企业应建立并妥善保管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记载及时、完整、准确、规范。6.1.1.7
6.1.1.8企业应制定并落实车辆每日例检制度驾驶员每日出车前应按CB/T22484规定进行车辆例行检查,确认车辆性能完好,符合运营安全要求方可投人运营。6.1.2车站设施
车站设施包括站台、站杆、站牌、站栏等。车站设施应符合GB/T22484的要求。6.1.3安全设施
6.1.3.1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设施及器材的管理,且管理规范,账、物相符,完好有效6.1.3.2车辆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应齐全、完好,没有随意改动。应按照GB/T888的规定配备灭火器、安全锤、三角木、警示牌、车门紧急开启装置、逃生天窗等,必要时配备防滑链等安全设备。6.1.3.3企业应在停车场、加油(气)站、充电站、易燃易爆品存放处调度指挥中心、票款清点中心等安全重点部位设有视频监控设备,并保持实时监控6.1.3.4车辆应配置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并保持实时监控6.1.4特种设备
6.1.4.1企业应指定专人对天然气气瓶、压力表、减压阀等压力设备和其他特种设备进行管理。建立2
规范的特种设备台账。
JT/T1180.14—2018
6.1.4.2企业应按照法规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检验应在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并取得检验合格证明。
6.2作业安全
6.2.1现场作业管理
应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作业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6.2.1.2
遇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发事件和恶劣天气,应启动应急调度预案并做好记录。应及时向驾驶员告知极端天气及路况信息,提示驾驶员谨慎驾驶。6.2.2驾驶员管理
驾驶员应取得相应车型要求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年龄不超过60周岁。6.2.2.1
驾驶员应执行JT/T934的要求,按规定的线路和站点行车,不得擅自越站用客改道行驶6.2.2.2
处理。
企业应对营运车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稽查,对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进行纠正和企业应统计分析驾驶员交通违法信息,及时进行教育处置。6.2.2.5
企业应对驾驶员驾驶经历、身体状况、心理素质、事故情况等进行排查,加强重点人员的管理、培训和教育。
6.2.2.6企业应制定并落实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人一档。6.2.3
安全值班
企业应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值班计划,以及领导带班制度,应做好值班记录6.2.4相关方管理
对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用同一设施设备或进行生产经营的作业场所,企业应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落实到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可通过安全协议、上级文件实现,并落实到位。6.2.5警示标志
企业应在停车场、加油(气)站、充电站、供电设施、车厢、维修车间等存在一定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上或作业场所中,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相关场所按交通法规要求设置交通安全标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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