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180.6-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1180.6-2018
中文名称: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6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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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企业
安全
生产
标准化
建设
规范
机动车
维修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T/T 1180.6-2018 Basic norms for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of 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s-
Part 6: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enterprises.
1范围
JT/T 1180.6规定了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本要求、通用要求,以及资质、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设备设施、科技创新与信息化教育培训生产过程管理、消防管理、职业健康、安全文化、应急管理、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专业要求。
JT/T 1180.6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及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服务和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 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651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CB 769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
CB 7692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 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CB 9448焊接与切割安全
GB 1236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 工艺安全
GB/T 13869用电安全导则
CB 1444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 术规定
CB 14444涂裴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CB 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CB 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16739. 1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GB/T 16739.2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2 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
CB 2010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 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
标准内容
ICS13.100;03.220.20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1180.6—2018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6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
Basic norms for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of 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s-Part 6:Motor vehiclemaintenance and repair enterprises2018-02-2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8-05-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通用要求
专业要求
资质、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
装备设施
科技创新与信息化
教育培训
生产过程管理
消防管理
职业健康
安全文化
应急管理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JT/T1180.6—2018
JT/T1180.6—2018
JT/T1180《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分为21个部分:第1部分:总体要求;
第2部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第3部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第4部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第5部分:道路货物运输站场;
第6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
-第7部分:汽车客运站;
第8部分:水路旅客运输企业;
第9部分: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第10部分: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第11部分:港口客运(滚装码头、渡船渡口)企业:第12部分: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第13部分: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第1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第1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第16部分: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第17部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项目;第18部分: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第19部分:公路隧道运营企业;第20部分:公路桥梁运营企业;第21部分:公路养护企业;
本部分为JT/T1180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C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7)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北京中平科学技术院、沈阳正道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卓冰、曹照峰、占小跳、李卫平、傅玲、刘江龙、蔡靖、李维强、程霄楠、杨扬、黄明、曾亚梅。
1范围
JT/T1180.6--2018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6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
IT/T1180的本部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本要求,通用要求,以及资质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人、设备设施、科技创新与信息化、教育培训、生产过程管理、消防管理、职业健康、安全文化、应急管理、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专业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及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服务和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CB2894
GB6514
GB7691
CB7692
CB9448
GB12367
GB/T13869
CB14443
GB14444
CB15603
GB15630
GB16297
GB/T 16739.1
GB/T16739.2
GB20101
CB27695
GB/T33000
CB50016
GB50058
CB50067
GB50055—1993
GB50140
CBZ158
AQ3009
AQ/T900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焊接与切割安全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用电安全导则
静电喷漆工艺安全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汽车举升机安全规程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JT/T1180.6—2018
JT/T155
JT/T324
JT/T1180.1
TSGR0006
3术语和定义
汽车举升机
汽车喷烤漆房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1部分:总体要求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CB/T330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motor vehiclemaintenanceand repair机动车维修
机动车维护和修理。bzxz.net
机动车维修企业motorvehiclemaintenanceandrepairenterprises具有对机动车维护和修理,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照的经营人。3.3
文safetyperformance
安全绩效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3.4
5interestedparty
相关方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3.5
危险、有害因素
hazardouselement
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3.6
风险risk
发生特定危险事件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3.7
隐患potentialaccident
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利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3.8
dangerousoperation
危险性作业
作业过程中会给人身、设备设施、环境带来危险、危害,需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方可进行的作业,4基本要求
机动车维修企业(简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按JT/T1180.1的有关规定执行。5通用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用要求按JT/T1180.1的有关规定执行。2
6专业要求
6.1资质、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6.1.1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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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应合法有效,企业实际经营范围应符合要求,不得超范围经营。
6.1.2安全管理制度
6.1.2.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
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管理制度;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投人保障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安全设备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企业应将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时传达给相关方。6.1.2.2
6.1.3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岗位风险,编制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重要设备设施安全操作6.1.3.1
规程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6.1.3.2企业应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操作规程6.1.4制度执行及档案管理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有效性,适用性、符合性评审和修订,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学习。
6.2安全投入
6.2.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的保障制度,其中安全经费使用范围应包括:3
JT/T1180.6—2018
一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一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措施:一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授器材、设备和物资及其维护、保养;一其他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活动。6.2.2企业应建立用于改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条件的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计划,并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
6.3装备设施
6.3.1安全设施
6.3.1.1企业应按照GB/T16739.1和GB/T16739.2的要求,配置满足生产需要的场地和设施设备6.3.1.2企业机动车维修厂房经过消防验收,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设置专人负责安全设施、器材的管理,且应规范管理6.3.1.3企业应在厂区内危险作业部位设置视频监控,并保持实时监控。企业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6.3.1.4
企业应接照GB50016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定期维修保养,确保状况良好6.3.2汽车喷烤漆房
企业的汽车喷烤漆房应符合JT/T324的要求,每天进行例检,记录点火延迟等现象6.3.2.1
企业汽车喷烤漆房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识应符合CBZ158和GB2894的相关要求。企业送风系统的驱动电机内置时,驱动电机应选用防爆型,绝缘等级不低于相关要求。采用非防爆型驱动电机时,驱动电机应外置6.3.2.4企业排风系统不得采用轴流式风机,驱动电机应外置。6.3.2.5
企业汽车喷烤漆房应有排气净化装置,包括漆雾过滤与废气净化企业应及时清理汽车喷烤漆房内的杂物,并定期清理汽车喷烤漆房烟道企业汽车喷烤漆房应有永久性安全操作及保养的文字标志,并在醒目位置安装。6.3.3汽车举升机
企业汽车举升机应满足JT/T155的要求,并在汽车举升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6.3.3.2
企业汽车举升机的操作应符合GB27695的要求企业应对汽车举升机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例检和维护保养,并建立汽车举升机的档案。6.3.3.3
6.3.4特种设备
6.3.4.1企业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人使用后30日内,应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6.3.4.2企业应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和台账,并对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每月至少进行1次自查,并保存记录。6.3.4.3企业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6.3.4.4企业应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对特种设备进行管理。6.3.5电气管理
6.3.5.1企业用电管理应符合CB/T13869的要求。喷烤漆房内应设置防爆照明灯具及其他防爆电4
气设备。
企业电气设备的线路布置应符合CB50055—1993的要求JT/T1180.6—2018
企业电气线路应穿非燃管保护,易燃易爆场所应选用防爆型或封闭式电气设备和开关。6.3.5.3
6.3.5.4企业在爆炸性环境中对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时,应符合AQ3009的要求6.4科技创新与信息化
科技创新及应用
6.4.1.1企业应使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优先选购安全、高效、节能的设备,不应使用明令淘汰的设备及工艺。6.4.1.2企业应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或平台,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效率。6.4.2信息化
6.4.2.1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安全信息化系统的建设。6.4.2.2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信息化软硬件设备安全管理制度6.5教育培训
6.5.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应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并达到合格,且每年应当接受不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的再教育培训。6.5.2企业其他需要取得资格证书的作业人员,应通过相应培训、考核,持证上岗。6.6生产过程管理
6.6.1现场过程管理
企业应按照操作规程和作业规范要求进行现场作业6.6.1.2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6.6.1.3企业危险作业应进行审批,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6.6.14企业常用的化学危险品储存场所应进行通风或温度调节,其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量和储存安排应符合CB15603的要求。
6.6.1.5企业工位应划分清楚明确,特殊作业场所(如钣金、涂漆等)应单独设置,厂区出入口应分开设置,若场地条件不允许,应设专人指挥车辆进出。6.6.1.6企业设施设备生产物料堆放和存储应符合GB15603、GB50016的要求,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如:油漆)应单独存放。
6.6.2危险作业许可
6.6.2.1企业进行危险性作业活动时,应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种作业许可证中应有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安全措施内容,危险性作业包括:一动火作业;
进人受限空间作业;
临时用电作业;
—高处作业;
其他危险性作业。
6.6.2.2企业安全监督人发现所监督的作业与作业许可不相符合或安全措施未落实时应立即制止作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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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作业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要求停止相关作业,并立即报告。6.6.2.3企业作业人员发现安全监督人不在现场,应立即停止作业6.6.2.4企业检、维修作业时,根据作业场所危险危害的特点,现场应配置消防、有毒有害作业防护等安全器具。
6.6.3安全值班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值班计划和值班制度,重要时期应实行领导到岗带班,有值班记录6.6.4相关方管理
6.6.4.1企业应制定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对相关方的资质、资格进行审查。6.6.4.2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6.6.5涂装作业
企业调漆配料应在调漆室内进行。6.6.5.2
企业涂装作业应按照GB14444的规定,在封闭的喷烤漆室、喷烤漆房或喷漆区内进行涂装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防化服、防毒面具(或口罩)、头套等防护用品6.6.5.3
作业人员在静电喷漆室作业应符合GB6514和GB12367中对静电喷漆室的要求6.6.5.5企业涂装作业应按照涂装作业规程CB6514.GB7691、CB7692.GB14443和CB20101的要求进行作业。
6.6.5.6企业涂装作业区应设有专用的废水排放及处理设施,采用干打磨工艺的,应有粉尘收集装置和除尘设备,并设有通风设备
6.6.5.7企业涂漆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充许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应符合GB6514的要求。
6.6.5.8企业涂装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应安全、可靠。对涉及易燃易爆的场所,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GB50058的相关规定
6.6.5.9企业废气净化装置排放的有害气体应符合GB16297的规定6.6.5.10企业涂装作业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应符合环保要求。6.6.6焊接作业
焊接作业应按照GB9448中规定,在焊接作业中,通风、人员防护消防措施、封闭空间内的安全要求等应符合要求。
6.6.6.2气瓶的存储应符合TSGR0006的要求,不得置于受阳光暴晒、热源辐射及可能受到电击的地方,乙炔瓶和氧气瓶应分开存放6.6.6.3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可燃助燃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乙炔瓶与氧气瓶在使用时距离不得少于5m。6.6.7警示标志
6.6.7.1企业机动车维修厂区内及涂装、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区域内,应按照GB15630、CB2894、CBZ158的要求分别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消防安全标识和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识,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并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6.6.7.2企业厂区出入口或厂区内应设置限速标志,停车处应设置停车标志,6
6.7消防管理
6.7.1消防安全管理
JT/T1180.6—2018
6.7.1.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是本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6.7.1.2企业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6.7.1.3企业应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6.7.1.4企业应将容易发生火灾、一且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应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6.7.1.5企业应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包括企业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及消防安全管理情况6.7.2火灾预防
6.7.2.1企业应按GB50140GB50067的要求配备相应等级和危险类别的消防控制和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泡沫/干粉灭火系统等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并按照GB15630的要求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企业应制定并落实火灾隐惠整改责任制6.7.2.2
企业应制定并执行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制度,成立防火检查组、防火巡查队,按要求开展防火6.7.2.3
检查和防火巡查。
6.7.2.4企业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按要求落实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整改企业应制定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制度,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有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验、维修,6.7.2.5
保存检验、维修记录,确保所有消防器材及设施可靠、有效,随时可用6.7.2.6企业对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应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质企业应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消防车通道的畅通,消防通道应有明显的指示标志,6.7.2.7
6.7.3消防宣传教育
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熟知消防安全知识。6.7.3.1
6.7.3.2企业应建立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相关人员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6.8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管理
6.8.1.1企业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提出建议,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6.8.1.2企业不得安排上岗前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6.8.2工伤保险
企业应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宜为危险作业岗位人员缴纳意外险。6.8.3职业危害告知
6.8.3.1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和防护措施7
JT/T1180.6—2018
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6.8.3.2企业应向从业人员和相关方告知作业场所及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
6.8.4环境与条件
6.8.4.1企业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6.8.4.2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监测制度,对施工现场涉及的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6.8.4.3企业对长期在某一涉及职业健康的岗位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从业人员应实行换岗制度。6.8.5个人防护
6.8.5.1企业应建立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6.8.5.2企业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检查,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挂有标识,并明确下次检验时间。6.8.5.3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加强对个体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从业人员应能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
6.9安全文化
6.9.1安全环境
企业应设立安全文化传播平台,每月至少更换一次内容6.9.2安全行为
企业应按照AQ/T9004相关要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活动。6.10应急管理
6.10.1预案制定
6.10.1.1企业应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编制企业的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并针对某种具体的特定类型的紧急情况,制定专项预案,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6.10.1.2企业应按规定对本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组织评审或论证,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合格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6.10.1.3企业应急预案应按规定进行修订,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预案评审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将预案修订情况报相关部门备案。6.10.2预案实施
6.10.2.1企业应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应急处置方案,并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6.10.2.2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有关部门。8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6.11.1事故报告
JT/T1180.62018
6.11.1.1企业发生事故应及时进行事故现场处置,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报、说报、迟报
6.11.1.2企业应跟踪事故发展情况,及时续报事故信息,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账事故调查与处理
企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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