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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1200-2018

中文名称:浮式储存气化装置安全作业要求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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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浮式 储存 气化 装置 安全 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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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JT/T 1200-2018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peration of floating storage and regasification unit.
1范围
JT/T 1200规定了浮式储存气化装置安全作业的信息交流内容、基本要求,以及装卸作业、气化外输作业、在港期间单点系泊作业、应急和其他作业的要求。
JT/T 1200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浮式储存气化装置的安全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B 18180- -2010液化气体船舶安全作业要求
GB/T 24963液化天然气设备与安装船岸界面
JIS 165-5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
JIS 165- 2013海港总体设计规范
SY/T 6928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运行规程
SY/T 10032单点系泊装置建造与人级规范
IMO IGC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 International code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equipment of ships carrying liquefied gases in bulk)
IMO A. 1050(27)决议关 于进人船上封闭处所的建议案( Revised recommendations for entering en-closed spaces aboard ships)
中国船级社
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
中国船级社
内河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
中国船级社
海上单点系泊装置入级及建造规范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1200—2018 浮式储存气化装置安全作业要求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peration of floating storage and regasification unit 2018-05-2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8-08-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C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提出。本标准由交通运输航海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海事局、南疆海事局、中海油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雷松虎、赵兴林、杨新宅、陆卫东、马道玖、董乐义、黄海波、丰磊、王建国、宋明、李剑、李祎东、高利军、田浩、王和平、陈建辉、梅凤涛、齐剑虎、周巍、孟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浮式储存气化装置安全作业的信息交流内容、基本要求,以及装卸作业、气化外输作业、在港期间、单点系泊作业、应急和其他作业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浮式储存气化装置的安全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180—2010 液化气体船舶安全作业要求 GB/T24963 液化天然气设备与安装 JTS165-5 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 JTS165—2013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 SY/T6928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运行规程 SY/T10032 单点系泊装置建造规范 IMO IGC 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 IMO A.1050(27) 决议 关于进入船上封闭处所的建议案 中国船级社 相关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CB18180、GB/T24963、JTS165-5及SY/T692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液化天然气 (liquefied natural gas, LNG):一种低温液态的流体,主要组分是甲烷,含有少量的乙烷、内烷、氮气或天然气中常见的其他组分。 3.2 LNG船舶 (liquefied natural gas carrier):运输液化天然气的专用船舶。 3.3 浮式储存气化装置 (floating storage and regasification unit, FSRU):通过单点系泊系统或靠泊方式,同时具有储存和再气化液化天然气的能力,并将天然气通过高压管线输送至岸基终端的装置。 3.4 气化外输作业 (regasification and transportation operation):液化天然气经过再气化装置气化后通过管路向岸基终端供气的过程。 3.5 装卸总管 (manifold):船舶上与外部装卸软管或装卸臂连接的管段。 3.6 紧急关断 (emergency shutdown):对LNG船岸间转输作业进行安全、有效关断的方法。 3.7 单点系泊 (single point mooring):浮式储存气化装置通过单点形式系泊在另一个固定式或浮式结构物上,并围绕该结构物可以随风浪流作360°回转,从而不断地处于风、浪、流和阻力最小位置的系泊方式。 3.8 浮筒 (buoy):内转塔式的单点系泊作业中,通过与锚链系统连接,可以抵抗不同类型压力,用于连接船舶和水下柔性立管的浮动装置。 3.9 水下转塔输气系统 (submerged turret loading):单点系泊中,浮筒通过锚链系统固定于海底,FSRU通过转塔系统绕锚链系统自由转动并通过浮筒中间的中心柱向外输气的系统。 3.10 转塔间:FSRU中用于安装水下转塔输气系统的舱室。 4 信息交流内容 4.1 LNG船舶、FSRU及岸方应交流以下主要作业信息: a) LNG装载量,包括舱罐的温度和压力,以及LNG的品质; b) 是否有影响装卸作业的活动; c) 抵港时船舶吃水; d) 船体、舱室、阀门或管道等部分是否存在影响装卸或造成污染的渗漏情况; e) 装卸货期间和完货后所预计的最大吃水; f) 采取的阴极保护措施; g) 系泊设施的详细资料; h) 泊位水深和水体密度; i) 码头或系泊点的潮汐等气象信息; j) 协助船舶的情况; k) 装卸总管具体位置,包括气相、液相管、缆绳张力监视系统的情况及商定的连接方式; l) 单点系泊缆的类型和牵引缆机必须绞起的重量; m) 单点系泊情况下,FSRU与LNG船舶间预计的最大干差,以及碰垫的数量、型号、尺寸及位置; n) 单点系泊情况下,浮标的位置信息及FSRU所需引缆的长度和规格。 4.2 装卸货及气化外输作业各方应交流以下信息: a) 货物成分及组成、密度或比重及货物的物理、化学特性; b) 装卸货作业计划、装卸货顺序以及货物配载计划; c) 货物蒸气是否回流,货物蒸气处理方法或要求; d) 货物对货舱环境的特殊要求; e) 最大装卸货速率、压力和温度以及装卸货作业开始时货舱的蒸气压力和温度; f) 装卸作业通信联系的语言、频道及应急停止作业信号; g) 需要告知的其他信息。 5 基本要求 5.1 通则 5.1.1 国际航行的LNG船舶及FSRU应至少符合IMO IGC及其修改通告等要求。国内航行的LNG船舶及FSRU应至少符合《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内河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及其修改通告等要求。 5.1.2 船员和参与货物作业的人员应通过LNG船舶操作作业的特殊专业培训。 5.1.3 码头的结构、设施、设备配备和安全管理应符合JTS165-5和JTS165—2013,满足LNG船舶和FSRU靠泊和作业的安全要求。 5.1.4 单点系泊装置应符合SY/T10032及《海上单点系泊装置建造规范》相关规范要求。 5.1.5 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爆、除静电措施。 5.1.6 作业区域、甲板及船岸通道应有良好照明,配备防爆型照明设备。 5.1.7 船/船、船/岸双方在作业前应对作业条件进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满足作业要求。 5.1.8 码头靠泊装卸作业及气化外输作业前,作业各方可参照附录A共同对FSRU、LNG船舶和码头进行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1.9 单点系泊装卸作业及气化外输作业前,FSRU和LNG船舶可参照附录B共同进行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2 消防 5.2.1 消防设备应按JTS165-5和IMO IGC规定配置,定期检查并保持良好状态。 5.2.2 作业期间,在装卸总管接头附近应备好两根消防水带,放置便携式灭火器材,并保证随时可用。 5.2.3 作业期间,干粉装置应当备好并随时可用,干粉软管从架上拉出,干粉枪(炮)对准装卸区域。 5.2.4 船岸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FSRU应设有第二通道;船长超过150m的LNG船舶应设有第二通道;如果条件不具备,则应使船舶外的一艘救生艇处于随时降落状态,或将外航梯备好。 5.3 通风 5.3.1 电动机舱、货物压缩机室、货泵舱、装有货物装卸设备及其他围蔽处所的通风系统应定期检查并保持良好状态。 5.3.2 人员进入可能有气体聚集的液货舱、货舱处所、留空处所、货物装卸处所或其他封闭处所之前应进行充分通风,确保上述处所的空气具有足够的氧气,不存在有毒气体。在处所外的明显位置应有进入前需进行通风的警告标识。封闭处所应符合IMO A.1050(27)决议的要求。在船长或其他负责的高级船员的监督下,进入人员应佩戴呼吸器和其他必需的防护设备。 5.3.3 作业期间甲板室或上层建筑的所有门、窗和其他开口应保持关闭;空调系统应停止或改为内部循环。 5.4 气象 5.4.1 作业前,作业各方应获取作业区域的天气预报信息。当附近出现雷电天气可能影响作业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装卸货作业和气化外输作业。 5.4.2 当风浪、潮差和潮流等可能对装卸软管或装卸臂产生影响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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