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T 1228-2018
中文名称:智能运输系统供配电系统节能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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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智能
运输系统
供配电
系统
节能
技术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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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T/T 1228-2018 Intelligent transport systems-Energy saving technology requirements of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system.
1范围
JT/T 1228规定了智能运输供配电系统的节能总体技术要求,电压与电力线路、三相平衡、供配电系统电能质量、供配电设备照明和通风供配电系统等节能技术要求,以及能耗监测要求。
JT/T 1228适用于交通运输行业公路和城市道路的智能运输供配电系统,铁路民航水运行业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6 标准电压
GB 20052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50063电 力装置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电力线路power line
在供电点与用电点之间用于输配电的导线、绝缘材料和附件组成的设施。
3.2电能质量power quality
关系到供用电设备正常工.作(或运行)的电压电流的各种指标偏离规定范围的程度。
[DL/T 1194- -2012,定义3.1.1]
3.3供电半径power supply radius
供电站点到其供电的最远负荷点之间的直线距离。
标准内容
ICS 03.2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 1228—2018
智能运输系统 供配电系统节能技术要求
Intelligent transport systems—Energy saving technology requirements of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system
2018-08-29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8-12-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8)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中关村中交国通智能交通产业联盟、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春雷、张卓敏、王宏丹、齐运书、李水泉、焦伟赞、魏丽彬、蔡蕾、张建苍、张云、王琪琳、王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运输供配电系统的节能总体技术要求,包括电压与电力线路、三相平衡、供配电系统电能质量、供配电设备、照明和通风供配电系统等节能技术要求,以及能耗监测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交通运输行业公路和城市道路的智能运输供配电系统,铁路、民航、水运行业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6 标准电压
GB 20052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50063 电力装置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力线路 (power line):在供电点与用电点之间用于输配电的导线、绝缘材料和附件组成的设施。
3.2 电能质量 (power quality):关系到供用电设备正常工作(或运行)的电压、电流的各种指标偏离规定范围的程度[DL/T 1194—2012, 定义 3.1.1]。
3.3 供电半径 (power supply radius):供电站点到其供电的最远负荷点之间的直线距离。
3.4 负载率 (load rate):变压器(或其他供电设备)实际工作功率与额定功率的比值。
3.5 短时 (temporary):用于量化短时间变化持续时间的修饰词,指时间范围为 3s~1min[GB/T 15543—2008,定义 3.9]。
3.6 无功补偿 (reactive compensation):为提高供配电系统的功率因数,降低损耗,提高供电效率而采取的措施。
3.7 谐波抑制 (harmonics suppression):为减少谐波污染对电力系统所带来的危害而采取的措施。
3.8 浪涌抑制 (surge suppression):为减少超出正常工作电压的瞬间脉冲对电力系统所带来的危害而采取的措施。
4 总体技术要求
4.1 智能运输系统的传感、通信、控制、服务等的供配电系统在满足功能要求基础上,应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能耗。
4.2 供配电系统的节能应从系统整体与设备个体两个方面考虑节能措施,根据系统的供电电压、电力线路、电能质量、供电设备等技术要求,通过调整供配电系统的布局、优化系统结构、改善运行方式等来减少能源损耗。
4.3 供配电系统应结合技术途径和管理途径,对供配电系统的输电系统、变电系统、配电系统的电气设备、线路和用电设备实施降损节能。
5 电压与电力线路节能技术要求
5.1 供配电系统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负载大小、负载特性、供电距离,选择标准电压等级对电力线路进行合理升压,提高供电能力,降低线损,以经济电流选择电力电缆导线截面积。标准电压等级宜符合 GB/T 156 的相关规定。
5.2 供配电系统应根据相应的电压等级,对电力线路进行合理规划,变电站的数量、出线回路数、容量应基本合理。
5.3 供配电系统的高压线路宜进入负荷中心,在确保系统安全和经济的条件下,缩短供电半径。
5.4 对于可通过改变电压而减小能耗的负载,应配置可调压的供配电系统。
6 三相平衡节能技术要求
6.1 供配电系统应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合理安排三相线路负载,尽可能地调平三相负荷,降低三相不平衡度。
6.2 供配电系统宜采用无功功率就近补偿的就近平衡措施,避免在供配电系统输送大量无功功率,造成电能损耗。
6.3 供配电系统在公用电网连接点处引起的三相负载不平衡度应小于 5%,短时应小于 15%。
6.4 道路沿线布设较多外场单相用电设备时,宜采用三相平衡处理后的单相供电方案。远距离供电应采用经过系统三相平衡处理的单相供电方案。
7 供配电系统电能质量节能技术要求
7.1 无功补偿:供配电系统的无功补偿应遵循集中补偿与分散补偿相结合,以分散补偿为主,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以降损为主的原则。系统无功补偿后,供配电系统公用电网输入端功率因数不低于 0.9,负载输入端功率因数不低于 0.85。
7.2 谐波抑制:供配电系统宜配置谐波抑制装置,使系统中高压进线侧的电压总谐波畸变率不超过 4%,低压出线侧的电压总谐波畸变率不超过 5%。
7.3 浪涌抑制:供配电系统 10kV 及以下三相供电因浪涌而造成电压允许偏差最低为标称系统电压的 -7%,最高为标称系统电压的 +7%。220V 单相供电因浪涌而造成电压允许偏差最低为标称系统电压的 -10%,最高为标称系统电压的 +5%。
7.4 稳压:供配电系统在用电负载端的输入电压允许偏差最低为标称系统电压的 -5%,最高为标称系统电压的 +5%。
8 供配电设备节能技术要求
8.1 供配电系统应在满足用电负载正常工作的条件下,选择高能效、低损耗的供配电设备,对选用的设备和系统进行供电容量计算,以节能的工作状态运行。
8.2 供配电设备应在设计、生产、运输和使用各个环节,改进落后工艺,降损节能。
8.3 供配电系统的变压器应根据负荷合理配置其数量与容量,并使变压器置于或靠近负荷中心。
8.4 供配电系统的变压器长期工作负载率宜在 75%~85% 之间。
8.5 供配电系统应选用 1 级能效的节能变压器,并加强变压器的运行管理。变压器能效等级应符合 GB 20052 的相关要求。
8.6 供配电系统的布设宜考虑供配电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环境,降低变压器运行温度。
9 照明、通风供配电系统的节能技术要求
9.1 照明、通风设备的供配电系统宜具备智能控制的功能,能根据节能需求智能调整照明灯具、通风风机的供电电压与运行方式,减小负载电能损耗。
9.2 通风风机等大功率设备用电对其他设施有不利影响时,可设专用供配电设备。
9.3 减少供配电系统中电机的机械摩擦和磨损,降低电机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的损耗。
9.4 大功率电机类设备宜采用变频调速或软启动技术(消防设施除外)。
10 能耗监测要求
供配电系统应具备能耗监测功能,且能耗监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除公用电网引入总回路要进行电力能耗监测外,配电柜(箱)各输出回路均应按照功能、区域等独立监测;
(2) 能耗大的用电设备应独立进行能耗监测;
(3) 设备能源消耗评价应通过电力监控系统对末端设备自身负荷的消耗测定来实现;应对有功电度、无功电度进行计量;
(4) 可对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波峰因数、谐波失真、频率进行监测;
(5) 电能计量及电力监控系统中的计量装置准确度应达到 GB/T 50063 的相关要求。
参考文献
[1] GB/T 15543—2008 三相电压不平衡
[2] DL/T 1194—2012 电能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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