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JTS 275-2-2014
中文名称: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
标准类别:交通行业标准(J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27.38 MB
相关标签:
内河航运
工程
船舶机械
费用
定额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TS 275-2-2014 Quota for Per-shift Cost of Construction Plant and Equipment Used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Inland River Transportation.
说明
一、JTS 275-2是《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275-1) 及《内河航运设备安装工程定额》(JTS275- 3) 的配套定额,是编制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可作为其他阶段计算施工船舶及机械艘(台)班单价的依据。
二、JTS 275-2按船舶机械为施工单位资产并由本单位负责管理的方式考虑。其他权属或管理方式的船机艘(台)班费用可按实际情况计算。
三、本定额共分为二章,第一章施工船舶,第二章施工机械。
四、本定额每艘(台)班均按8小时工作制制定,已综合考虑了辅助时间等因素,使用时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费用项目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内河航运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参考《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原则》确定。由以下内容组成:
1.一类费用,系指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中不可变动部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基本折旧费指施工船舶、机械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始价值所需的费用;
(2)船舶检修费指施工船舶使用到达规定的检修间隔期,应进行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
(3)机械大修费指施工机械使用到达规定的大修间隔期,必须进行大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TS 2752-2014
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
(Quota for Per-shift Cost of Construction Plant and Equipment Used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Inland River Transportation)
2014-06-1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2014-09-01实施
主编单位: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2014年9月1日
出版发行: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其配套定额的公告(2014年第28号)
现发布《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其配套定额(以下简称《内河定额》)各项名称和编号为:
一、强制性行业标准(5项)
1. 《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 116-1-2014)
2. 《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 275-1-2014)
3. 《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 275-2-2014)
4. 《内河航运设备安装工程定额》(JTS 275-3-2014)
5. 《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TS 277-2014)
二、推荐性行业标准(1项)
1. 《内河航运工程参考定额》(JTS/T 275-4-2014)
以上《内河定额》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关于发布<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等五本定额的通知》(交基发〔1998〕112号)及相应定额同时废止。《内河定额》由交通运输部组织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等单位编制完成,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4年6月12日
修订说明
本定额是在《内河航运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交基发〔1998〕112号发布)的基础上,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和我国内河航运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修订而成。主要包括工程船舶和工程机械艘(台)班定额等内容。
本定额的主编单位为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随着我国水运工程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广泛应用,原定额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工程计价的需要,为进一步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对原定额进行全面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工程船舶班费用和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共2章定额。本定额于2014年1月23日通过部审,2014年6月12日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本定额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定额管理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472号,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邮政编码:300222),以便在再修订时参考。
目录
第一章 工程船舶
一、挖泥船
二、打桩船、锤
三、起重船
四、拖轮
五、驳船
六、整治、炸礁船
七、机动艇
八、锚艇
九、其他
第二章 工程机械
一、土石方机械
二、水平运输机械
三、起重及垂直运输机械
四、基础工程机械
五、混凝土、钢筋及木作机械
六、钢结构加工及焊接机械
七、动力机械
八、泵类机械
九、其他机械
附表1
附表2
说明
一、本定额是《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JTS 275-1)及《内河航运设备安装工程定额》(JTS 275-3)的配套定额,是编制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可作为其他阶段计算施工船舶及机械艘(台)班单价的依据。
二、本定额按船舶机械为施工单位资产并由本单位负责管理的方式考虑。其他权属或管理方式的船机艘(台)班费用可按实际情况计算。
三、本定额共分为二章,第一章施工船舶,第二章施工机械。
四、本定额每艘(台)班均按8小时工作制制定,已综合考虑了辅助时间等因素,使用时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费用项目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内河航运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参考《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原则》确定。由以下内容组成:
1. 一类费用,系指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中不可变动部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1)基本折旧费:指施工船舶、机械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始价值所需的费用;
(2)船舶检修费:指施工船舶使用到达规定的检修间隔期,应进行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